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

2024-12-31 00:00:00王力军霍娅南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25期
关键词:企业创新创业板

摘要:企业创新活动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至关重要,而人才则是推动企业技术革新的核心驱动力。技术执行董事作为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着技术创新和管理决策的双重职责。因此,深入探究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2010年~2022年间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技术执行董事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探索两者之间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技术执行董事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且该结论在经过PSM、替换关键变量、滞后一期的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进一步的作用机制分析显示,技术执行董事通过吸引创业投资、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以及缓解代理问题来促进企业创新。

关键词:技术执行董事;企业创新;创业板

DOI:10.12433/zgkjtz.20242501

一、引言

创新是驱动发展的首要动力,提升创新能力并实现科技领域的自主自强,是不断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义。企业提升创新实力不仅是塑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更是增强国家自主科研能力、提升整体国力及扩大国际影响力的关键途径。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对企业创新等重大战略决策具有直接影响。已有董事会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的政治背景(陈岩等,2018)、董事网络(王营和张光利,2018)等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关于技术执行董事如何影响企业创新尚缺乏探究,本文拟补充这方面的研究不足。

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第一,扩展了董事会结构特征的研究范围。从董事会结构看,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受到学者们的重点关注,对执行董事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在探讨董事会成员个人情况时,学术界对董事的教育背景等研究比较丰富,然而对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董事研究相对不足。本文深入探究技术执行董事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深化了相关研究。第二,本文提出了一个旨在剖析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深层关联的理论框架。在细致审视公司整体治理结构的背景下,本文系统探究技术执行董事对推动企业创新的作用,并进一步剖析了技术执行董事如何通过企业创业投资、风险承担以及代理成本等因素作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本文将把这些关键因素融合进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框架中,力求更全面地揭示其中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机理。第三,本文的研究也为我国企业聘任和选拔执行董事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企业创新的实现离不开创新型技术人才的支持与推动,技术执行董事正是这种兼具执行与技术智囊团角色的关键人才。因此,通过深入探讨这类董事在推动企业创新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可以助力企业凭借技术创新领军人物的引领,打造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二、文献梳理

(一)董事类型的相关研究

国内外学者对于董事类型的划分并没有统一。在国外研究中,部分学者将董事会成员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Masulis和Mobbs,2011),还有部分学者进一步将外部董事分为关联外部董事(或灰色董事)和独立外部董事(Mishra和Nielsen,2000);Goodstein和Boeker(1991)将董事会成员分为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独立非执行董事(灰色董事)。在我国的研究中,林凌和常城(2000)认为执行董事是内部董事的不同名称、非执行董事又称为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进一步,有学者认为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龚红和彭玉瑶,2021);还有部分学者根据董事是否担任具体行政职务与股东关系,将董事会成员构成分为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三类(胡元木和纪端,2017;许秀梅等,2019)。张力等(2009)认为执行董事,也被称为内部董事或常务董事,指的是那些同时在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担任要职的董事,如总经理、技术总监等;王文慧和孙光国(2021)认为执行董事拥有董事与管理层的双重身份,既在管理岗位上负责战略实施,同时又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参与董事会战略决策议程;孙光国和孙瑞琦(2018)将控股股东委派代表其利益的人员进入董事会并兼任公司的经理层称之为执行董事。因此,学者对执行董事定义的内涵基本一致,即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有席位的高管。

现有有关执行董事的文献存在两种矛盾的观点。支持正面作用的文献认为,领导权分离导致的权力补偿对企业而言可能是一种效率损失,执行董事能够促进董事会治理效率的发挥(卜君和孙光国,2020)。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兼任能够强化两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董事会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的融洽度(Adams和Ferreira,2007),同时缓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研发盈余活动(王文慧和孙光国,2021),从而促进董事会治理效率的发挥(Fama和Jensen,1983)。而支持负面效应的文献则认为,董事会与经理层兼任会使得执行董事拥有更大的权利与影响力,因此可能脱离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使得董事会的独立性遭到削弱,从而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包括薪酬操纵程度增加(Chen等,2011)、股利分配减少(王茂林等,2014)、公司业绩恶化(谢佩洪和汪春霞,2017)等不良后果。

(二)技术董事与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

马莉莉等(2020)认为技术董事拥有更多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技术发展方向的了解使董事会在选择更有发展前景的创新项目时,更容易做出有助于创新的决策;同时,技术背景的董事会成员还能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研发投入的使用情况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因此,技术董事比例会正向影响创新效率。刘中燕和周将泽(2020)认为技术独董的技术工作经验使其深谙企业创新的重要性,更关注技术进步与产品创新,时刻关注技术领域的新动态,能够更好地提供创新指导,因而促进了企业的研发活动。胡元木(2012)指出技术独立董事与外部组织进行知识沟通和互动,可以更大程度的发挥知识协同效应和互补优势,进而提升创新效率。胡元木和纪端(2015)从董事技术专长角度出发,发现技术董事可通过促进创新效率进而促进企业绩效。然而,Dalziel等(2011)对技术内部董事和技术外部董事进行研究,认为只有技术外部董事有利于企业的研发投入;龚红和彭玉瑶(2020)的研究明确指出,技术内部董事作为内部董事的一种,同样面临着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他们在创新方面展现出短期行为。尽管他们拥有技术领域的专业背景,但由于这些内部人控制和创新短期行为的问题,他们往往无法有效发挥“专家效应”,反而可能会对企业的创新投入产生抑制作用,进而降低企业的创新绩效。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技术执行董事可以缓解创新活动特性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利于企业做出技术创新的决策。首先,管理层成员进入董事会、拥有管理层和董事的双重身份,赋予了管理层更高的社会地位和声誉,意味着接受了董事身份背后的责任义务(王文慧和孙光国,2021),技术执行董事会出于对董事身份的认同,更倾向于站在董事的角度思考问题,经由主观认知赋予和无意识消化,产生内在的董事履约机制和维护公司长远利益的自我监督机制,从股东角度出发减少损害公司价值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缓解公司的代理问题。其次,技术执行董事由于其专业背景拥有一定的技术专家和企业关系网,由于其异质性的外部资本,他们在创新领域拥有信息、经验和知识等资源优势,这使他们能够帮助企业从外部获取高质量的技术资源和组织支持,进而减少企业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企业内部与外部资源的互补性,有助于推动产品升级和企业创新资源的优化提升,从而降低企业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此外,技术执行董事本身对研发投入部门具有直接的管理职权,这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在企业创新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并且直接参与研发工作的执行、监督和指导,更能精准把控创新项目走向,因此,对企业创新具有较大的直接促进作用。最后,技术创新活动的特性离不开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技术执行董事本身特有的隐性知识才能,既可补充企业内部有限的专业技术知识,又可以指导技术创新活动,使其技术经验和价值理念等隐性知识得以在企业内部共享和传播。知识的共享有利于形成开放、创新的文化氛围,增加企业的创新活动(Yu等,2013)。因而可以通过技术追赶来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

因此,提出假设1:技术执行董事有利于企业创新。

组织身份认同理论指出,公司治理激励契约的重要补充方式之一是对组织身份的认同,选择董事身份改变了管理层在组织中对自身角色的认同和认知,使他们更倾向于站在董事的视角思考和实践,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孙光国等,2015)。技术执行董事的双重身份加深了这类管理者工作与企业整体绩效的纽带,他们在多重角色责任认知和组织赋予的内在激励下,将自觉地从全体董事会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视角出发积极推动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的创新举措。这种身份和认知的融合,使得技术执行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能够更全面地考虑企业利益,更有效地推动企业创新进程。技术执行董事的身份使其在公司中处于更高的地位,董事会成员的身份也令技术执行董事有更多的机会与其他董事接触和互动。技术执行董事的双重身份还能通过让管理层在董事会中担任职务,直接加强董事会的建议和监督职能。这种方式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代理成本,并促使管理层更多地站在董事会的角度,以符合股东利益的方式行事,从而有助于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

因此,提出假设2:技术执行董事能够通过降低代理成本,从而促进企业创新。

基于资源效应视角,创新活动具有资源依赖性,技术执行董事的技术背景和执行董事的身份为其积累更为丰富的资源,技术背景使执行董事的人际交往范围更广,关系网络更为丰富。这些高管的社会资本不仅为企业提供实际资源,还可能带来潜在的资源,从而增强了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Ferris等人,2017)。因此,技术执行董事可以依靠其个人社会网络,与其他企业进行高效交流,进而获取更多非重复性的有价值信息,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此外,从烙印效应的角度来看,管理者不同的工作经历会对其价值观、管理方式和决策模式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他们的认知烙印和能力烙印。具有技术背景的管理者通常对企业创新活动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认知,更有能力精确评估技术开发项目的成功概率,及时避免技术开发陷阱,并制定更优的管理决策,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最后,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执行董事的设立可以有效降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代理问题,增强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之间利益的一致性,有助于推动企业风险承担能力的提升。

因此,提出假设3:技术执行董事能够显著提高风险承担水平,从而促进企业创新。

创业投资在创新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认为技术执行董事可以通过吸引创业投资促进企业创新。首先,有技术执行董事的企业在吸引创业投资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企业进行创新早期阶段,投资者为降低不确定性会寻找能够代表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替代信号(Baum和Silverman,2004)。Ko和Mckelvie(2018)认为人力资本传达了企业创新质量和承诺的积极信号。现有研究已经表明具有海外任职或者学习经历的高管积累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刘青等,2013),有更开放的视野,因而更能吸引创业投资的兴趣。同时,创业投资机构的参与有助于企业更加大胆地进行各类创新尝试,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升级。一方面,创业投资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项目所需的长期资金支持,还会被市场贴上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标签,向市场传达关于企业发展的积极信号,为企业提供认证服务,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加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蔡地等,2015);另一方面,创业投资拥有充足的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外部资源,可以从各方面给被投企业带来增值,以降低创新活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因此,提出假设4:技术执行董事通过吸引创业投资,从而促进企业创新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2010~2022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创业板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创业板几乎都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属于高研发板块。其次,由于具有技术背景的高管集中在高科技行业,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会创建一个技术执行董事的平衡样本。从新浪财经上披露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手工搜集关于技术执行董事的相关数据,部分财务数据和公司特征相关数据从CSMAR数据库和CNRDS数据库得到。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参考国内外研究中的常见方法,对初始样本进行了如下筛选:首先,排除了金融类企业的数据;其次,去除了被特别处理(ST)的企业样本;最后,剔除了存在数据缺失的企业样本。为了进一步减少极端值对回归分析的影响,对所涉及的主要连续变量进行了Winsorize处理,即在1%和99%的水平上进行了缩尾处理。经过这些处理步骤后,最终得到了1112家上市公司的6696个有效样本数据。

(二)变量选取

1.解释变量

借鉴刘中燕和周泽将(2020)采用的三种度量方法:第一种方法,技术执行董事数量Exe_N,等于Ln(技术执行董事人数+1);第二种方法,技术执行董事比例Exe_R,等于技术执行董事人数除以董事会总人数;第三种方法,技术执行董事虚拟变量Exe_D,若企业有技术执行董事,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参照胡元木和纪端(2017)对技术董事的衡量方式,评估董事是否具备技术背景的关键准则如下:(1)在教育背景方面,若董事曾修读过工程、制药或工学类相关专业,鉴于这些专业显著的技术性,可认为其拥有技术背景;(2)在职业生涯方面,若董事具备生产、研发领域的工作经验,或曾在企业技术岗位任职,乃至在技术行业协会担任领导或相关职位,亦可视为拥有技术背景;(3)技术或研究类职称,如研究员、工程师、医师、药师或教授级工程师等,也是衡量董事技术背景的重要依据;(4)在创新成果层面,若董事拥有发明专利或曾获得发明相关的奖励,同样表明其具备技术背景。根据上述标准,董事只需满足其中一条即可被认定为具备技术背景。此外,若这位技术背景的董事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职位,那么他即被定义为技术执行董事。

2.被解释变量

关于企业创新,当前文献大多从两个方向进行展开,即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创新产出。创新投入是指企业对于创新活动所投入的金额。相较于研发专利的产出,研发投入更容易反映技术执行董事的创新意愿,因此本文选用研发投入来衡量企业创新,借鉴朱乃平等(2014)的衡量方法,用研发支出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作为衡量企业创新的变量,符号用RD表示。同时考虑到企业的创新产出也是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在稳健性检验部分,参考余明桂等(2016)的研究,用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数量(Patent)的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创新。

3.控制变量

本文根据胡元木和纪端(2017)、龚红和彭玉瑶(2020)、陈思阳和孙光国(2020)等,控制变量选取了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成长性(Growth)、两职合一(Dua)、管理层持股比例(Mshare)、董事会规模(Boardsize)、独立董事比例(Inde)。在全部回归分析中,均控制了年度、行业的固定效应。

(三)模型构建

在构建模型方面,为检验假设H1中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的关系,本文采用如下主回归模型来估算:

(4.1)

在模型(4.1)中,RD表示企业创新,通过研发支出/营业收入计算而得,Exe表示技术执行董事,采用Exe_N、Exe_R、Exe_D三种方式进行衡量,Control表示控制变量,Ind和Year表示行业和年度固定效应。根据假设H1,系数体现为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因此预测系数应当显著为正。

五、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研发投入(RD)的最大值为35.63%,最小值为0.32%,均值为7.4456%,中位数为5.37%,与王楠等(2017)的研究中所报告的数值基本一致,可以看出中位数略低于平均数(5.37%对比7.4456%),这表明在样本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企业其研发投入水平未能达到平均水平。由此可见,创业板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整体表现并不突出,且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对于用技术执行董事直接取对数衡量的技术执行董事(Exe_N),其均值为0.6931,最大值为1.61,最小值为0,说明有企业没有设置技术执行董事;对于用占董事会规模比例衡量的技术执行董事(Exe_R),其均值为0.1558,说明一般情况下公司会设置1-2名技术执行董事;用虚拟变量衡量的技术执行董事(Exe_D)即有技术执行董事的企业占了样本企业的72%,表明超过一半的企业设置了技术执行董事。公司规模(Size)平均值为21.4732,最大值为23.96,最小值为19.96,表明企业规模存在一定差异;资产负债率(Lev)平均为0.3280,企业的平均负债水平不高。我国创业板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率(Growth)平均值为0.2034,这一数据充分显示了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潜力和强劲的发展能力。两职合一(Dua)的平均值为0.4303,表明创业板中将近一半的企业都存在两职合一的现象。管理者持股比例(Mshare)最大值为0.63,最小值为0,可以看出创业板不同企业管理者持股比例有较大差异。股权集中度(Top1)的数据显示,其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29.2811%和62.51%,同时,最小值和最大值相差较大,分别为7.59%和62.51%。这一范围表明了我国不同企业之间在股权集中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另外,独立董事在企业中的平均比例是0.3833,说明样本企业符合我国对于平均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其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人数设置的有关规定。

(二)回归分析

表2列示了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的回归结果(假设1)。本文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技术执行董事,并分别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技术执行董事的各种衡量方式均与企业创新水平呈现显著正相关。这表明,随着董事会中技术执行董事比率和人数的增加,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因此,技术执行董事在推动企业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1。

分析控制变量的结果,本文发现Size的系数并不显著,这意味着公司规模在推动企业创新方面并未展现出明显的作用,这一发现与吴延兵(2007)的研究结论相吻合。Lev系数总体上显著为负,说明企业负债水平越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相对较低,与陈富聪和姜媛(2018)研究结论一致。Growth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可能是因为随着企业的成长,企业的创新遭遇瓶颈期,难有突破,阻碍了企业的创新步伐。Mshar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越大,管理者短视行为越弱,企业整体创新水平越高,与郭令秀和郭晓敏(2020)的研究一致。Dua显著为正,说明两职合一会有效促进总经理做出创新决策,提高研发效率,这与何瑛等(2019)的研究一致。Top1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高度集中的股权会显著抑制企业创新。这与朱德胜和周晓珮(2018)的研究一致,原因可能是大股东缺乏必要的制衡容易出现操控研发费用的行为,从而对企业创新产生抑制作用。Boardsize显著为正,说明董事会规模对企业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与Eisenhardt和Schoonhoven(1990)研究一致。Inde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独立董事能促进企业创新的水平,与谢汗青(2019)研究结论一致。

(三)稳健性检验

1.替换变量

为了排除由于变量度量造成的回归结果偏误,本文采用替代被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我们注意到企业创新除了考虑企业研发投入之外,企业的创新产出也是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综合考虑技术执行董事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本文采用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作为企业创新活动的衡量标准,以进行稳健性检验。专利包含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三种类型。在这三类中,发明专利与企业创新的关联最为紧密,更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创新实力。因此,参考余桂明等(2016)的研究,将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作为主要衡量依据。发现技术执行董事的三种衡量方式与创新产出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技术执行董事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创新,假设1的结论稳健。

2.滞后一期

反向因果是常见的一种内生性问题。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对解释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回归结果表明,Exe_N系数为0.9363,在1%水平上显著;Exe_R系数为3.7508,在1%水平上显著;Exe_D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验证了假设1,结果稳健。

3.PSM检验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潘红波等(2016)的研究方法,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对这一问题进行缓解。根据公司是否存在技术执行董事为匹配依据,将样本划分为处理组和控制组。本文协变量选取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成长性(Growth)、管理层持股(Mshare)、董事会规模(Boardsize)、独立董事(Inde)、两职合一(Dua),并采取最近邻匹配法进行一对一匹配。PSM匹配后的平衡性检验表明,与匹配前的数据相比,匹配后每个变量的标准偏差都低于百分之十,且标准偏差的平均下降幅度也都超过了百分之五十。此外,匹配后所有变量的p值均不显著,这说明了匹配后处理组与控制组间的差别并不明显,通过平衡性假设检验。利用PSM匹配后的样本,重新对模型(4.1)回归的实证结果进行检验,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前文结果一致,假设1的验证得到加强。

六、进一步分析

1.代理成本、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

大多数文献通常采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度量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Ang等,2000;田利辉,2005;甄红线,2015)。因此,本文参照文献中的一般做法,采用管理费用率作为衡量企业代理成本(Agency)的指标。管理费用率的上升代表着代理成本的增加。参考江艇(2022)的机制检验模型,建立模型(6.1)来验证假设2:

(5.1)

从表3可以得出,技术执行董事三种衡量方式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负,表明技术执行董事能够更有效地减轻代理问题。而代理问题的存在是导致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一个关键因素(李春涛和宋敏,2010)。因此,有效缓解代理问题是技术执行董事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该实证结果支持假设2。

2.风险承担水平、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

为了验证本文的假设3是否成立,构建以下模型:

(6.2)

在研究中,Risk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风险承担水平。由于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等原因,学者们也广泛采用盈余波动性来衡量企业风险承担水平(Boubakri等,2013;余明桂等,2013)。其中Roa使用息税前利润除以年末总资产衡量,参考John等(2008)、余明桂等(2013)的研究,将公司Roa减去年度行业均值得到Adj_Roa(如公式(6.3)所示),以缓解行业及周期的影响。用公式(6.4)的计算方法,以每三年(t年至t+2年)作为一个观测时段,分别滚动计算经行业调整后的Roa(Adj_Roa)的标准差,同时参考Faccio等(2011)和宋建波等(2017)的处理方式,将该结果乘以100得到Risk以衡量企业风险承担水平。

(6.3)

(6.4)

从表4中可以看出,技术执行董事与风险承担水平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技术执行董事可以显著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从而促进企业创新,即假设3得到验证。

3.创业投资、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

为了检验技术执行董事是否是通过吸引创业投资作用于企业创新活动,即验证本文的假设4是否成立,本文构建模型(6.3):

(6.3)

参考关健等(2022)将创业投资(VC)设置为一个虚拟变量。针对有创业投资介入的企业,在其创业投资尚未进入之前,将此特定变量的值设定为0;而一旦创业投资成功进入,该变量的值便更改为1。相对地,对于那些从未吸引创业投资的企业,该变量在其所有年份的记录中均保持为0。Control是其他控制变量。

表5是技术执行董事与创业投资的回归结果。从表中数据来看,在控制了行业和年度固定效应后,技术执行董事与创业投资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技术执行董事可以吸引创业投资,从而促进企业创新,该实证结果支持假设4。

七、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技术执行董事对推动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技术执行董事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强烈的正相关关系,这意味着技术执行董事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第二,技术执行董事可以通过缓解代理问题、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吸引创业投资的内在机制促进企业创新。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建议重视技术执行董事在推动企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技术执行董事凭借深厚的技术背景和执行董事的双重身份,能够利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指导。他们的技术专长有助于减少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创新的可行性,从而积极促进创新活动的推进,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然而,当前我国企业对技术执行董事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技术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普遍较低,甚至有很多企业还没有设立技术执行董事这一职位。因此,我国企业急需提升对技术执行董事的认知和重视度,加大对技术执行董事的引进和培育力度。通过不断优化董事会的人力资本结构,完善企业的董事会架构,充分发挥技术执行董事的独特治理效能,推动企业研发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实现国家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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