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教学评价方面提出了“评价方式丰富、评价维度多元”的建议,提倡教师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同时在教学评价的过程中特别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相应表现.新课标背景下,选择一种既能够兼顾学生核心素养表现,又能够促进“教—学—评”一致性的评价方法,成为一线教师在小学数学课程教学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基于此,文章以《新课标》的贯彻实施作为研究背景,尝试在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教学中引入表现性评价,在概述表现性评价内涵的基础上梳理小学阶段“统计与概率”教学内容,然后从评价目标、评价任务、评价清单、评价活动四个维度展开分析,旨在贯彻新课标理念,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关键词】新课标;小学数学;表现性评价;统计与概率
引 言
传统纸笔测验的评价方式无法检测学生在课程教学中的学习态度、能力发展、素养水平.与其相对的、可以弥补传统纸笔测验不足之处的一种评价方法,就是现阶段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备受重视评价方式——表现性评价.实质上,表现性评价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应用屡见不鲜,而之所以能够引起众多教师关注,是因为此种评价方法是新课标所强调的一种评价方法,同时在课堂教学中实施表现性评价也是教师贯彻新课标理念的一个关键路径.从表现性评价实施过程的角度上看,所实施的表现性评价任务就是根据学生的态度、能力、素养而设计的,所以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极具价值的学习过程.由此可见,表现性评价的有效应用能够为“教”与“学”带来积极影响.
一、表现性评价概述
了解表现性评价,是教师在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教学中正确应用表现性评价的首要步骤,对此本节分别对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分类、特点进行分析,为下文的论述提供依据.
(一)内涵
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assessment)最早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指教师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利用既往所学习的知识研究新的问题,用以考查学生知识掌握程度、问题解决能力、素养发展水平.相较于结果性评价而言,表现性评价更加强调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此种评价方式的核心是根据学生真实的“表现”去评价学生各方面能力,如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运用能力等,在数学领域中,主要针对学生的审题能力、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等.
(二)分类
表现性评价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为限制性评价,此种评价方式对于评价目标和评价任务的设定具有非常明确的要求,是对被评价者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行动进行一定的限制.第二种类型为开放式评价,此种评价方式对于评价目标、评价任务并无限制,在不限制学生学习行为的情况下去评价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或素养水平.文章研究所针对的是第一种评价,需要对表现性评价的目标、任务进行设定,以此利用表现性评价促进小学数学“教—学—评”一致性.
(三)特点
表现性评价具备以下特点:其一,评价学生的表现.教师在实施表现性评价的过程中,要求学生作出具体的学习行为,如演示、演讲、制作创造、表达或动手实践等,然后结合学生的学习行为参照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其二,激发学生的能力.表现性评价的实施可以激发学生的多种能力,如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其三,具备意义的活动.一般情况下,教师为顺利达成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均会设计、开展与教学内容相适切的教学活动,但在表现性评价实施中,教师所设计、开展的教学活动要具备一定的意义.具体的意义不仅在于教学活动服务于评价学生的表现,还在于能够激发学生的能力.在表现性评价体系中具备意义的教学活动即“评价任务”.其四,真实情境的运用.表现性评价聚焦于学生的学习行为表现,所以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利用特定的情境促使学生作出某些学习行为,为评价的实施奠定基础.其五,担任引导的角色.虽然表现性评价的评价主体不局限于教师,但教师仍是较为重要的一个主体,在评价实施的整个过程,教师除担任评价者,还担任着引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在特定的教学情境中开展学习活动.
二、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内容概述
为缩减研究范围,文章所选取的教学内容为“统计与概率”部分,现对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的基本内容进行整理,为下文的论述提供依据.根据《新课标》,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内容共涵盖四个学习领域,“统计与概率”属于其中的一个学习领域.各学习领域按学段分设不同的学习内容,结合《新课标》,小学阶段数学“统计与概率”的内容及其对应的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内容,如表1所示.
上表可以作为教师在“统计与概率”教学中应用表现性评价的依据.
三、表现性评价在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教学中的应用路径
(一)第一步: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
表现性评价对于课程“教”与“学”具备积极的影响,而教学目标对于课堂教学具备统领作用,是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纲领,所以教师在实施表现性评价的过程中需要确立一个或多个有利于促进课程“教”与“学”的目标,并保证目标内容符合表现性评价的特点.因表现性评价主要关注的是学生学习的过程,那么评价的目标也应该具备过程性、生成性,关注学生的表现.与此同时,结合新课标的理念,教师若想在课堂教学中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则需要在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的过程中聚焦学生的核心素养.
例如,在人教版六年级上册“扇形统计图”教学中,本节课程的教学重点在于学生能够从扇形统计图中获取数据信息,然后利用这些数据信息解决实际问题.一般情况下,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确立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如培养学生的数据意识.根据《新课标》,该素养内涵中的学生能够收集和感悟数据蕴含的信息与本节课的教学重点相符合.但此种教学目标并不具备生成性,也并没有体现出学生的具体表现.所以表现性评价目标的确立还应该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学习行为入手,仍以“扇形统计图”教学为例,教师可以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学生能正确说出扇形统计图中的数据信息;学生能应用扇形统计图中的数据信息正确解题;学生能运用扇形统计图描述一组数据;学生能说出扇形统计图的应用价值;学生能透过扇形统计图中的数据信息发现规律、思考数据信息背后的含义等.如此通过学生多方面的行为表现去评价学生的数据意识水平.根据上述思路,下面以人教版四年级下册“平均数与条形统计图”教学为例构建完整的表现性评价目标体系,如表2所示.
(二)第二步:设定表现性评价任务
表现性评价任务主要是指教师结合课时内容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体现学生学习行为,学生可以自主或通过小组合作完成的学习任务.表现性评价任务服务于表现性评价,是教师实施表现性评价的基础,教师可以在学生完成表现性评价任务的过程中对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水平进行评价.与传统的期中、期末试题任务相比,表现性评价任务更能够体现出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素养发展水平,所以设定的评价任务范围更大,除传统的课堂纸笔测试任务,还包括口头交互任务、展示任务、小组交流任务等,同时评价任务的设定需要将表现性评价目标作为核心,由此才能够发挥出表现性评价对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所存在的促进作用.
例如,在人教版五年级上册“可能性”教学中,其一,对应运算能力素养中的“理解运算问题”内涵设计表现性评价目标为:学生能全面分析、正确判断问题的可能性,掌握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具备随机性.基于这一评价目标教师可设定口头交互任务,任务内容为:学生读题“有三张画着苹果、香蕉、葡萄的卡片,小红从中抽出一张抽到了画着苹果的卡片,接下来小明一定会抽到画着葡萄的卡片”,请判断对错.该任务的设计,可以用于考查小学生对“可能”“一定”的理解,在判断一件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时,学生是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其二,对应推理意识素养中的“通过归纳或类比猜想或发现结论”内涵设计表现性评价目标为:学生能在合理猜想并表达结论.基于这一评价目标教师可以设定小组交流任务,任务内容为:学生在结合板书内容“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和事件内容“小明和小红比赛抽卡牌,卡牌背面的数字分别为①~⑨,将卡牌背面朝下,抽到数字为单数记小明赢,抽到数字为双数记小红赢,分析比赛是否公平”.学生在组内交流,猜想或发现结论.该任务的设计,可以用于考查小学生讲道理、有条理的思维能力和组内交流能力.上述所设定的两个表现性评价任务,均可以作为教师实施表现性评价的载体,同时两个评价任务均与教学内容相关,并服务于学生运算能力、推理意识素养的培养.由此可见,教师只有立足学科核心素养和表现性评价目标所设定的表现性评价任务,才能够对课堂“教”与“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第三步:制作表现性评价清单
表现性评价量表是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实施表现性评价所需要遵循的一个标准参照,所以制作表现性评价量表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制作量表之前,教师需要对小学生具体的标准进行制订,一般可按照下表3.
此环节中,清单内容需要围绕表现性评价目标,并满足“统计与概率”相关课程教学的需求.
以人教版五年级下册“折线统计图”教学为例,折线统计图是学生在掌握统计与概率知识后,所接触的一种新统计图,在此之前,学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数据收集整理能力,也能够利用统计图、表中的数据信息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本节课程的学习,学生的“推理能力”“数据意识”素养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对此设计表现性评价目标为:学生能够推测数据的变化趋势;类比两种统计图发现规律;正确描点画出折线统计图.根据这一目标内容可以制作如表4所示的表现清单.
在本节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将表现清单(表4)作为基础,对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学习行为进行评价,然后参照表3的表现性标准对学生进行打分.在本节课程中:获得4分说明该学生具备优秀的推理能力、数据意识素养;获得3分说明该学生具备良好的推理能力、数据意识素养;获得2分说明该学生的两项核心素养水平一般,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获得1分说明该学生的推理能力和数据意识较差;获得0分说明该学生完全不具备推理能力和数据意识.
(四)第四步:开展表现性评价活动
表现性评价活动是对表现性任务的实施,教学实践中教师只有将预先所设定的表现性任务付诸实际,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才能够驱动学生作出某些学习行为,从而捕捉到学生的表现.开展表现性评价活动的方法较多,如问题式教学法、情境式教学法、游戏式教学法等,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教师均需要结合具体的评价任务内容选择适切的教学方法,如此才能够促进表现性评价任务的顺利实施.
以人教版四年级下册《平均数与条形统计图》第一课时“平均数”教学为例,结合上文内容,基于“运算能力”所对应的表现性评价目标“学生能读懂题目、找出运算的对象并正确求出平均数”,设定表现性评价任务“课堂练习:求平均数”,在教学实践中,首先教师可将班级学生划分为若干大组,要求每组学生结合多媒体屏幕上所呈现的练习题,利用本节课程所学习的知识进行计算,然后教师轮流在各个大组中随机选人汇报计算结果,最后结合被选学生的汇报内容为各个大组计分,评比得分最高组.其中的练习题设计如“已知小郭在一次测试中数学和语文的总分为186分,英语考了91分,那么小郭语数两科的平均成绩是多少?”“某小学要在运动会上将810瓶矿泉水分给6个年级,每个年级3个班,每个班平均分到多少瓶水?”等.虽然练习题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均是围绕平均数计算公式“总数÷总份数”的实际运用.教师在各组学生求平均数的过程中采取课堂观察的评价方法,从“工整的计算过程”“正确的计算结果”“正确的解题思路”等方面评价学生求平均数的表现,然后结合学生的表现参照上表3所示的表现性标准对学生进行打分.在本节课程中,获得4分说明该学生具备优秀的运算能力;获得3分说明该学生具备良好的运算能力;获得2分说明学生的运算能力水平一般;获得1分说明学生的运算能力较差;获得0分说明学生完全不具备运算能力.由此依托表现性评价活动的开展在课堂教学中落实表现性评价.
结 语
综上所述,小学数学教学中实施表现性评价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且能够促进小学数学“教—学—评”一致性,发展小学生的核心素养.但教师若想发挥出表现性评价对于课堂“教”与“学”所存在的促进作用,应遵循此种评价方式的实施程序:“确立评价目标→设定评价任务→制作表现清单→开展评价活动”,确保四个步骤协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教学环节相互关联、相互铺垫.在表现性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教师要以评价目标为基本统领、评价任务为基本载体、评价清单为基本参照、评价活动为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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