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网红儿童”牟利不可取
据报道,近年来,在网络平台上不少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收获了大量粉丝,部分家长抱着“出名要趁早”的想法,趁机开展带货、接广告等商业活动,赚取了丰厚的经济利益。而这一切不仅以牺牲孩子的健康为代价,还导致了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因此,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遵守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相关意见,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各类短视频平台、MCN机构要及时停止做“网红儿童”的流量生意。各网络平台要及时对炒作、包装、培养“网红儿童”的行为叫停,在流量面前要保持应有的定力,做到儿童保护优先,在各个环节斩断“网红儿童”不良产业的链条。同时,网信、教育、文旅等部门应加强宣讲、排查、监管和处罚力度,让禁止借“网红儿童”牟利的红线更加清晰,提升相关行为的违法成本。
(作者:夏熊飞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手抄报不该“变味”
据媒体报道,每逢重要节日,不少地方的中小学校都会布置手抄报作业,旨在激发学生的表达欲望和创新意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而实际上大多由家长代劳或网购,以致“代做手抄报”竟成热门生意,这偏离了手抄报的育人价值,应该引起大家反思。
首先,教育部门要发挥好评价“指挥棒”的激励导向功能。一要注意频次适度,广泛征求学校、科室、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建议;二要着眼于学生发展,各个环节都要基于学生视角,切勿以成人的审美眼光和专业标准去评判手抄报。其次,教师也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一是控制作业总量,布置手抄报作业,务必协调好各学科的作业总量,确保给学生足够的时间,避免增加他们的负担;二是提高识别能力,负责展评手抄报的教师,要辨识出哪些是“变味”或代劳的作业;三要优化布置方式,教师应对学生的手抄报作业做一定的指导,提供几种模板供学生参考。另外,家长代劳反映了学生缺乏自主学习的内驱力和家长缺少教育的耐心或定力,学校应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对家长多一些关心、鼓励和引导。
(作者:张建国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用好短视频服务教与学
近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相关课题组完成的《新时代初中生网络素养调研报告》显示,短视频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已成为青少年学习、娱乐的重要工具。而如何提高学生网络素养,提升教师使用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的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一方面,学校教师和家庭要为青少年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和内容;另一方面,要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家长也要重视家庭文化建设,注重亲子交流与互动,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同时,教师可在网络平台寻找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也可以探索实施项目式学习与翻转课堂,让学生参与视频创意、拍摄、剪辑等环节,参与知识分享与传播,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学习热情,产生独特的学习效果。
(作者:付硕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编辑:赵静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