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聚焦新形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其蕴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统一于“两个结合”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聚人心和力量,还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彰显出“大一统”“尚和合”“重民本”的文化涵养。在新征程上,深刻认识“两个结合”视角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出场逻辑,既要正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规律,又要把握当下、顺势而为。在物质文明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政治文明视域,注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精神文明视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在社会文明视域,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在生态文明视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高质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行稳致远。
[关键词]“两个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逻辑建构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349(2024)05-0106-16
民族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成果。面对新形势,必须以“两个结合”为关键引领,进一步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原理和逻辑建构,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凝心聚力。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产出许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既有研究涉及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大都对概念内涵、形成背景、构成要素、价值意蕴、实践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学理分析,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建构方面的研究也呈现多元化的态势。
一是“理论逻辑建构说”。当前学术界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建构主要包含“大一统”论、“多元一体”论、“五个认同”论。严庆等学者认为“大一统”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来源[1]。刘余莉、程丽君认为“大一统”包含政治一统、思想一统、民族一统、文化一统等多重意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思想根基[2]20。胡兆义认为“多元一体”不仅准确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和整体结构,也是全面认识中国各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的重要视角[3]。张顺林认为“多元一体”理论的提出,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民族结构特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4]。于春洋、陈奥博认为,“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所包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成员身份、族际关系和认同对象三个维度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郎维伟、陈瑛等认为“五个认同”的理论内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6]。郑旺全、赵晓非也认为,“五个认同”的核心阐释有助于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属性[7]。
二是“历史逻辑建构说”。学术界主要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来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王延中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不断发展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演进逻辑[8]。陈纪、曾泓凯则从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经济互补与共存、文化交流与共享等方面探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历史基础[9]。李娟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大致经历了“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构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历史发展阶段[10]。姚贱苟、于恩洋从百年党史中分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特征[11]。马冬梅、李吉和也认为,具有元概念属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孕育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之中,形塑于近代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进程之中,确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际[12]。唐英毅、何博详细论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孕育、生成、觉醒和勃兴的历史规律,并指出其演进是实体发展与意识进步双向互动的过程[13]。
三是“实践逻辑建构说”。学术界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主要集中在“五位一体”、新时代奋斗目标等领域。沈万根、朴汉培从政治、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方向[14]。孔亭从政治领导、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化教育、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应举措[15]。格日勒图也指出通过奠定经济基石、社会基石和文化基石可以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16]。另外,一些学者着重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进路径。张港等指出面对现代化道路上影响铸就民族共识的问题,必须增强人民“五个认同”、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17]。孙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铸牢思想基础、形成价值引领、凝聚团结伟力等方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指引[18]。郝亚明等认为深植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凝聚民族团结主体力量、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有效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是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19]。可见,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建构研究主要涉及某一专有领域,成果比较丰硕。
近年来,还有学者围绕“两个结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探讨。金刚等既从党的百年征程中分析“两个结合”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从新时代分析“两个结合”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意义,从而顺势而为探索其现实路径[20];郝志强分析了“两个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义、有利条件和实践进路[21];周鹏等认为根据社会实践的巨大变化产生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第一个结合的生动体现,而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和合”“天人合一”“天下为公”等思想相结合更是体现了中国风格[22];赵志朋等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出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通过“两个结合”对理想化多民族国家在论域上的清晰表达[23];王瑞萍、乔娟认为“两个结合”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促进新时代民族关系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各民族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三个进路[24]。即便如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逻辑关系中所凸显的基本原理是如何与中华传统文化和新时代具体实际相融合的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当前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其蕴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统一于“两个结合”之中,基于此,本文欲阐释其内在逻辑,并进一步探索实践路径。
二、科学探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哲学逻辑
(一)准确把握矛盾观
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格局,包含着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同性和差异性是其具象化的主要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5]同样,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才能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得到充分发展和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把握住了矛盾观中的对立统一规律,通过积极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遵循共同性的方向,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本质属性,又包容差异性的方面,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逻辑转化。“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26]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同”与“异”的有机统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决条件。随着各民族之间的频繁互动,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努力增进共同性、同一性,兼容并包差异性、多元性,寻找凝聚人心的最大公约数,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动力。
(二)准确把握系统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要善于把事物放在普遍联系的系统中来把握,通过彼此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全面地分析问题。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正是坚持了系统思维,在联系共同体内部各要素的基础上,统筹全局,解决或整合了各族群众的思想差异。从系统与要素看,中华民族是自古有之的有机系统,其56个民族的多元化构成了这一民族实体,个体首先享有中华民族的身份,才能具备各自的民族身份,这双重身份自然会产生相应的心理归属,使两种意识密不可分且长期存在。从结构与层次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高层次的认同,各民族意识是依附于其中的低层次认同,二者不是平行并列的,而是兼并互存的。“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27],因为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理想追求可以充实或服务于高层次的内在结构,最终升华为普遍性的感知。从整体与部分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整体,各民族意识是部分,那么既要树立全局观念,又要发挥局部作用,实现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各民族要时刻谨记“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将自身的旦夕祸福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生存权益、生活幸福才有保障。
(三)准确把握联系发展观
任何事物都是联系和发展着的,既要善于分析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具体联系,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变化和过程。从联系的观点来看,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衔接了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优秀精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交融体。同样,各民族文化绝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从中华母文化的肌体上吸收养分”[28],自身肌体的生成因子早已互嵌在中华文化内部结构之中,形成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文化生态。从发展的观点来看,文化是一个国家代际相传的宝贵财富,它不断遵循“扬弃”的过程,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一方面,中华文化以海纳百川的性格,推陈出新的锐气,善于因时因地制宜,继承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了文化滋源。另一方面,各民族文化若要经久不衰、永葆生机,不仅要依靠中华文化的母体站稳脚跟,顺势而为,主动超越,而且还要彰显民族特色,努力实现各民族文化领域的枝繁叶茂,更好为“美美与共”的中华文化增添丰厚养分。
(四)准确把握唯物史观
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处理好物质和意识这两种关系。一方面,社会意识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世界的反映。不论是个体意识、集体意识抑或国家意识,都是外在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国家意识范畴之一,核心在于增强“五个认同”,关键在于牢记“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样才能使各民族在现代化道路上行稳致远,真正使各族群众成为共同富裕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影响着人们思想意识的发展走向。也就是说,脱离经济发展这层物质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会失去根基,不可能长远地维持下去。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只有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会产生高层次的需要。各民族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历史发展、文化认知等原因的影响,致使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那么就需要国家“做大蛋糕”、社会“分好蛋糕”、自身“用好蛋糕”,三者合力解决好物质上的难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从党的民族工作的发展来看,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至关重要,“哪一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都会出问题”[29],既要“富口袋”,物质上促发展,也要“富脑袋”,精神上促引导,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双重保障。
三、厘清探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逻辑
(一)脉络基底:“大一统”
1.“大一统”与中华民族的国家认同观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国—天下”这三者之间是息息相关的,历代王朝均通过“大一统”思想的牵引,不断推进各族群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交往交流和交融,逐渐孕育出由内向外、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同感。“大一统”是“表”,正统理念是“里”[30]。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保障,个人的身份认同更是稳稳镶嵌于“家—国—天下”的等级秩序中。尤其在近代以来,这种家国同构的理念唤醒了人们的自我认知,主权意识、疆域意识、国民意识不断成为国家统一的支撑点,中华民族的国家认同感愈发强烈。所以,“大一统”作为历史上所追求的主旋律,这一“超稳定结构”[31]制约并维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有机运行,其制度性和权威性不断彰显出国家建构的基础逻辑,初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雏形。
2.“大一统”与中华民族的历史认同观
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32],正是因为“大一统”这一思想引擎发挥着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捍卫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变迁,聚合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向心力,才形成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有格局。“大一统”思想发轫于夏商周,雏形于春秋时期,成熟于秦国,完备于两汉,经过魏晋南北朝、隋唐等主要阶段[33]。“大一统”思想是以兼收并蓄、求同存异、刚柔并济为处世准则,延续并发展着各个朝代、各个民族的历史,最终形成了如今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各民族成员经过世代交融,逐渐形成了共有的疆域领土、文化基因、行为模式,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注入厚重底色。
3.“大一统”与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观
中华民族是一个悠久的、自在的、多元的民族实体。古代的中华民族内部曾经历过矛盾、冲突和分裂,即便如此,追求统一仍然是主流方向和发展趋势,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可以说,无论是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形成和发展,还是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在“大一统”思想的主导下进行的[34]。那么,在这一历史根源的影响下,民族国家场域下的“中华民族观”油然而生,各族人民的民族认同感生根发芽,构建起了民族国家一体化的内在逻辑。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再次以国家统一为政治基底,稳定性地塑造了现代国家的出场逻辑,聚合了中华各族民众的向心力。总之,“大一统”蕴含的拳拳家国情感和浩浩民族大义[2]26,既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又牢牢维系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归属,凝聚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支撑力量。
(二)鲜明个性:“尚和合”
1.“和而不同”的认识观与“多元一体”相契合
“和而不同”的“和”是普遍性,“不同”是特殊性,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纵观古代王朝国家均以“和合”思想为核心宣扬“天下一家”的理念,以达到民心归一的最终目的。即便治理期间推行过许多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但这些都是“和而不同”理念的历时性彰显。现代国家的治理,不论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作用发挥,还是“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都在延续“和而不同”的思维模式,追求中和守正的政治智慧。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上建构起来的。“多元”表现在以历史发展为客观依据,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上的量变呈现,“一体”表现为中华民族在各个发展阶段中寻求“和谐统一”的质变结果,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原生性和继发性特征。毫无疑问,“和而不同”与“多元一体”是古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现代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辩证统一,通过求同存异、包容多样的有机结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2.“和合共生”的实践观与“四个共同”相呼应
“和合共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特有的一种理念,追求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和谐状态,这种建构不断反映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联系之中。通过“和合共生”的价值指引和实践观照,中华民族在守“度”中达到平衡,得以使其在源源不断的历史长河中奔流不息、熠熠生辉。和合共生是中华民族的基因[35],正是依靠这一基因的维系,才使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共性得以彰显。“和合”是过程,“共生”是结果,既承认事物发展的矛盾,又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有利方向去解决矛盾,以达成共生的和合体。尽管各民族之间由于语言、习俗、宗教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通过“和合”的作用原理“共生”出了辽阔的疆域、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伟大的精神,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逻辑旨归成为必然趋势。可以说,“和合共生”把握住了各民族在时空中的物质和精神基因,由此培育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存土壤,进一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养成提供了有效的行为指导。
3.“和衷共济”的发展观与“四个与共”相融合
“和衷共济”是“和合”文化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尚书·皋陶谟》载:“同寅协恭和衷哉”[36],呈现的是不同群体之间彼此协作恭敬,同心共事的精神状态。《国语·鲁语下》言:“夫苦匏不材於人,共济而已”[37],以同船渡河行为表达团结一心共同进退之意。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遇了内忧外患、亡国灭种的危难关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新的生机和希望,带领各族民众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始终迸发出“和衷共济”的一致性,不断将同呼吸、共命运的感性认识锻造为团结奋斗、共谋发展的理性实践。不可否认的是,“和衷共济”所具有的内涵特质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所牢固树立的“四个与共”理念是相得益彰的。团结是“和衷共济”的前提,有了这一价值驱动,中华民族利益和各民族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休戚与共的理念才能得以形成。凝聚是“和衷共济”的核心,有了这一价值基础,中华民族的情感体系才得以维持,荣辱与共的理念才得以实现。共生是“和衷共济”的本质,有了这一价值追求,中华民族的安全堡垒得以构建,生死与共的理念才得以聚合。互助是“和衷共济”的链接,有了这一价值旨归,中华民族的发展格局得以持续,命运与共的理念才得以升华。因此,“和衷共济”是共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要求,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不断释放无穷的力量。
(三)认同旨归:“重民本”
1.“以民为本”倡导重民安民,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民本思想从古至今都留痕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管子·牧民》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39]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39]。北宋理学家张载主张“为天地立民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40]。历史上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都是依靠统治阶层实行“仁政”“德政”,不仅重民生,而且惜民心,从而获得太平盛世。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名臣、贤君所倡导的以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等为代表的民本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良政重民的政治文明传统[4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对古代“华夷一体”“夷夏一家”等理念的深化,而且蕴含着“民为邦本”“本邦固宁”的传统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最突出且基本的特征是多元一体,多元即重视人民的主体性,才使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得以彰显。从人民视域出发,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有身份的归属感。从人民立场出发,以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可以更好依靠人民的力量推动中华民族的实体建构。任何一种形式的共同体,都依赖于同一主体身份所提供的心理认同路径和组织形态结构[4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当前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意在齐心协力推动国家一体化和民族多样性的同步发展,不断吸纳中华民族包容性、普适性的基因,以使命担当聚合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不断巩固和强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2.“以民为本”重视爱民富民,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感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儒家强调“仁者爱人”,墨家推崇“兼爱非攻”,孟子倡导“恻隐之心”,这些都是维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价值准则,也映射出以民为本的行为规范。以仁爱之心施行仁政,不仅体现为政党的执政思维,也彰显出国家的治理水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将其与传统民本思想相结合,成功运用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仅让人民站了起来,也让人民富了起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全心全意改善民生,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之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住人民主体性的内核,不断拉近与各族民众的心理距离。当“民族”与“人民”产生深刻关联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便获得广泛的认同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围绕时代大局提出的鲜明论断,始终强调各民族既要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庇护下去求发展、谋幸福,又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继而通过彼此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汇聚民心民意。因此,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共同体的主体优势,不仅激发其主人翁意识,而且形成对中国共产党持久深刻的情感认同。
3.“以民为本”强调惠民利民,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体,惠民利民是最基础的要求,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国家制度,以民为本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政治底色。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不仅取得了脱贫攻坚工程的伟大胜利,而且不断加快发展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各项事业,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朝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步伐坚定迈进。这些惠民利民举措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始终将人民福祉摆在第一位,力求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必须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43]。那么,这一主线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凝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国家治理的效能和优势。据统计,2012—2019年,民族8省区经济总量从65 358.42亿元增长到100 452.12亿元,年均增速达7.45%,贫困人口从2 562万人下降到119万人,累计减贫2 4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1%下降到0.29%[44]。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共同体的成员,当个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心理和实践层面取得紧密联系时,逐渐会感受到集体感和荣誉感,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
四、持续探索“两个结合”视角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逻辑
(一)在物质文明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肩负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重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经济动能,因此,需要把握其现实发展路径。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打造自立自强共同体。科技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其成果转化可以催生出现实的生产力载体[45]。新形势下,要聚焦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通过建立高校、企业、政府等“产学研”体系,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成果应用为落脚点打造经济创新的多元格局,为各族群众的交流和合作提供更广平台和更多机遇,从而将科技赋能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值得注意的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科研体系比较强,应该主动支援帮助欠发达地区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同时欠发达地区也要积极培养创新人才,挖掘“闯”的胆识和魄力,充分利用各族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有效推进各区域自主创新,努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不断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道路稳步迈进。二是扎实推进产业创新,构建协同发展共同体。当前,我国各个地区的发展步调不一致,产业布局结构也呈现差异化趋势。应根据各个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如:东北地区要迭代升级传统制造产业,民族地区要广泛发展绿色文旅产业,东南地区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边疆地区要鼓励发展对外贸易产业。切实抓住人才、技术、资源与市场等机会,不断释放经济增长新动力,从而在发展后劲中缩小地区间差距,真正在经济效益协调联动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着力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建设互联互通共同体。数字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不仅可以创造出社会价值,对自然科学领域和经济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而且可以传播人文精神,对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也产生颠覆性影响。因此,各地要以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为载体,充分结合其他生产要素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兴产业,不断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平台和收入来源,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不断展现各民族团结合作的精神风貌,切实提升他们生活获得感,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数字经济中走深走实。
(二)在政治文明视域,注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在民主选举方面,完善人大、政协等制度性体系。党政部门要积极搭建多元履职平台,充分了解人民所思所想所盼,确保选择出各族群众最信任的代表,细化并落实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代表们的职权,真正听取人民的心声去直接或间接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决策出谋划策,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去参与政治生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实源源不竭的政治动能。二是在民主协商方面,用好协商民主全方位、多层次的民主渠道。统战部门要积极了解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状况,协商包容社会各界人士的诉求,并借助提案、会议、座谈、听证、咨询等途径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确保及时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从而在发挥“过程性”和“民主性”双重效用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真正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画好最大同心圆。三是在民主决策方面,坚持政策制定与人民心声相结合,合理反映各族群众充分平等表达美好生活的需要。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线上议事群、线下议事厅等渠道集思广益,及时将各项合理诉求纳入制度化轨道,不断做到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都凝聚各方民智,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共商国是、共建家园、共享民主的和谐氛围。四是在民主管理方面,弘扬主人翁精神。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加强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确保人民的事情人民管,人民的事情人民办,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充分实现,更好地赢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统一共识。五是在民主监督方面,强化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结合各领域办事实际状况,统筹推进党务、政务、公务等透明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对行政、监察、司法等权力的监督途径,让各行各业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在精神文明领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两个结合”在精神文明领域,具体体现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现代化提供文化定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汇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和价值共识,孕育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回望历史,要深刻把握好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海内外各族儿女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从“创造性转化”角度看:一要鉴别出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对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思想文化等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综合分析,鉴别出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基因,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比如,儒家思想注重孝道,但过度重视父为子纲,在当代应该去除极端的封建思想,保留核心的孝文化,避免愚孝现象的发生。二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现代性阐释。在遵循本源的基础上,赋予新时代的表达形式。比如,《日知录》中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以与现代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行关联诠释,不断赓续中华民族价值认同的历史文脉。三要激活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从形式与内容入手,把握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普适性内核,优化传承模式,使其适应现代科技需求,充分传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微距画面,不断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比如,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人们在欢度节日的过程中不断了解其固有的节日内涵,更好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从“创新性发展”角度看,首先,要立足当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不仅要与现实文化发展相结合,补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中没有的内容,而且要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相统一,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适用范围。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三个倡导”,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其次,要深入人心。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必须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传承、建设、发展和创新中的主导作用[47],激励每个人自觉践行,真正建立起属于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例如,新时代的中国梦的提出是对古代“大同”思想的创新性发展,承载着每一位中国人的理想追求,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最后,要着眼世界。“创新性发展”以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为目标旨归[47],那么,必然要从中提炼出全新的文化形态,塑造多元文化发展模式,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展现中华文化自信心和包容性,从而在取长补短、交流互鉴中助推世界文明的进步。再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创新理念不仅蕴含着和合文化的思想精髓,还为世界和平贡献了中国智慧,意在促进世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弘扬红色文化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现代化提供文化动力。红色文化承载着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历史回忆,以及共同的精神特征和理想目标。在坚守传统和创新的进程中,它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并持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确保红色基因赓续不断,真正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使命认同和情感共振资源。一是要以知为基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48]。在学习内容上,根据不同代际、不同区域的人群,提升宣传教育的效度。比如,对青年人要选择具有感召性、鼓舞性的叙事文本,对民族区域要注重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在学习形式上,打造多元立体的学习模式,拓展宣传教育的维度。借助家庭、学校、社会三维结构,通过讲述红色故事、开展专题学习、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红色电影等,重温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二是要以信为本促进信念养成。党在百年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征程中始终彰显着党的理想信念。所以,需要挖掘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等精神要义,通过图片、视频、建筑等视觉符号强化民族归属感,歌曲、影像、朗读等听觉符号激发民族使命感,不断发扬革命文化中的优秀精神品质,更好为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现代化提供思想保证。三是要以行为主注重实践引导。一方面,循序渐进将红色文化元素融入学校、家庭、社会,将红色文化多维度呈现在人们面前,使红色文化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另一方面,系统推进红色产业工程,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整体规划红色文旅区域,通过对其进行加工和运用将红色记忆重现,开发出具有时代气息、科技元素的文化产品,使文旅产业工程成为宣传红色文化的一大亮点,进一步坚定中华民族的理想信念。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现代化提供文化活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既能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能深刻把握中华文明突出的创新性。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为基石,尤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深刻领悟“六个必须坚持”的内涵要义,并用其指导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真正做到全方位、各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学校、家庭、社会、互联网中推进“五观”教育全覆盖,倡导知行合一,真正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贯穿在整个社会体系中,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积极推进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双向互动,不断构筑以爱国主义为内核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49]。三是以人民为中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法治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更好引导全国人民团结一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在社会文明领域,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社会文明领域,基于“两个结合”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人类的政治组织形式进入现代化中对社会的治理变迁最重要的便是从人治转变为法治[50]。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普法内容上要结合民族区域实际情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在普法形式上,可以采用以案说法、法治表演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在普法层次上,要注重对权力行使、权利救济的渠道普及,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二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既要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有关民族事务法律法规为体系的正式制度规范,还要在充分尊重各民族历史风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非正式规范的基础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等要求融入其中,积极调整、修订、完善,构建出动态可控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三是健全民族事务问责机制。把握住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范围和问责程序四个基本要素,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处理民族事务中的矛盾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将各民族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普通问题都归结为民族问题,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真正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其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一方面,规范治理主体模式,引导多元协同共治。从纵向上看,厘清中央、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等各级政府在民族事务上的职责,合理分配人财物等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治理的工作格局。从横向上看,民族事务治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之间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协作,形成耦合联动效应。既要发挥人大、政协、统战、民宗委等部门的主体作用,也要发挥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的保障作用,还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种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根据部门职责配置治理权限、整合治理资源,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中打造社会文明新格局,以达到民族事务治理效能的最优化。另一方面,建立良好自治机制,发挥基层自治功能。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应发挥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发展群众的重要作用,不仅要结合村规民约规范基层治理模式,而且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文化,合理引导居民实现自治,尤其对于一些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应当单独设置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民族工作干部,为各族群众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最后,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智能化。一是完善民族事务基础数据。重点建设民族个体基础信息数据库、民族政策数据库、民族问题数据库、民族文化数据库等,实时掌握各民族群众的居住、流动、宗教信仰等情况,方便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的智能研判,主动对接服务,及时解决问题,满足各族群众所需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资源,全面提升民族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打造民族事务智能平台。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促进民族事务治理结构由传统型向技术型转变,综合利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综合数据,对各民族生活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等进行优化,既能全面采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又能满足政府的科学决策,通过感知预判和综合分析,形成一个持续的闭环反馈系统,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三是加强涉民族宗教事务舆情监测。网络舆情中呈现的民族关系问题是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方面,不仅要培养专业性的舆情监管队伍,常态化对民族事务数据进行收集、加工、分析,而且要对舆情监测系统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预警机制,调动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准确发布权威性信息,为涉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赢得先机。通过发布正面且有影响力的内容以及开展有效的互动管理,引导网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网络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
(五)在生态文明领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两山”理论的关系,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一是将“两山”理论融入宣传教育。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融入“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理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进行教育互动。同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被视为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人与自然两者关系的核心理念,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通过从“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引导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强化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培养学生生态文明行为、提升学生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二是将“两山”理论融入日常生活中。通过提倡养成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优良习惯,激发起全民共同爱护生态环境意识,使各族群众都能认识到绿水青山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不断从思想上成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及民族共同体利益的坚定捍卫者。三是将“两山”理论融入互联网中。不断在互联网中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尤其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生态文明事迹,持续强化保护环境的共识。
其次,坚持绿色发展的生态格局。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是实现生态文明现代化的发动者和执行者,通过颁布相关环保优惠政策和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转型和改革,切实形成自上而下生态一体化的生态构建格局。二是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将市场及经济主体引入生态文明建设中可以释放经济活力,企业要牢固树立“保护自然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自然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挖掘绿色空间,研发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为生态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三是发挥科技的助力作用。科学可以赋能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要将绿色思维运用于科学技术范式的革新,还要自主突破研发困境,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新型科技健康发展,形成绿色技术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生态共同体。
最后,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机制。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51]。一方面,建立系统的预防机制。根据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转变,严守生态红线,在各领域实行源头保护制度,通过做好预防工作努力将生态环境破坏降到最低,使一切实践活动都遵循自然规律,形成制度之下的生态自律调节格局。另一方面,建立严密的治理机制。对于破坏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的必须依法追究,明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行业等主体责任,尤其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信息化、过程化、标准化的问责机制,从而为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
总之,“两个结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坚持了“两个结合”的逻辑旨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性成果,蕴含了丰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并将其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意识和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进一步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在此基础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各族儿女勠力同心、接力奋斗,以强大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致力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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