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机制及其效果

2024-07-10 10:41曹胜亮张文强
关键词: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组织

曹胜亮 张文强

摘 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也离不开党建引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的实践机制具体包括组织机制、参与机制、监督机制和制度机制。党建引领通过组织、资源和制度三维模式激发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潜能,使新时代社会组织可以更为灵活、高效地应对社会治理变化。党建引领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优势的重要体现,在新时代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增强党建引领,优化党建引领的实践机制。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基层治理; 党建引领; 实践机制

中图分类号: C912.21; D262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3963/j.issn.1671-6477.2024.02.005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其中,共建共治共享就是要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而社会组织作为参与基层治理体系的细胞和单元,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发展程度和总体水平。尤其是基层治理,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在各地的基层治理实践中,也将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并发挥其重要作用作为提升治理效果的核心举措。例如,浙江省推动的“三治融合”、湖北省推动的“共同缔造”,均是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作为重要内容。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离不开党建引领。党建引领既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方向和指引,也为治理效果提供了组织和资源保障。目前有关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研究均指出党建引领的重要意义。例如,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动员,既可以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还可以提升基层党组织在复杂社会治理场域中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共治的能力[1]。还有研究发现,基层党组织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的生长,也依托社会组织巩固和推动其组织发展,从而强化国家权力对社会新生空间的覆盖。不过,已有研究多从宏观层面阐释党建引领对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探究其中的实践机制,对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缺乏深入研究。本文拟深入探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机制及效果,以推动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

一、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背景

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实践形态当中,党与社会组织之间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构成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背景。当下基层治理的挑战和需求构成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政治背景的现实背景。

(一) 政治背景:党与社会组织间的关系定位

社会治理是在国家—社会关系范式下展开的,共建共治共享强调的是在原先由政府单一主体进行治理的基础上,倡导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与共治,实质上是对原有不平衡的政社关系的进一步拓展。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及其转化,在引介到社会治理中仍然具有较强烈的国家—社会张力特征。在此背景下,党建引领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完美地契合了新时代党建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双重需求。

以往有关社会治理的研究中,均普遍忽视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党建维度。而结合历次党中央会议,党建引领已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维度。从历史—社会的维度来看,只有坚持以社会为本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党社关系建构逻辑,才能为执政党获取执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资源,这是党在新时代的执政基础得以巩固的必然之举。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同时,党要始终保持其群众性、社会性属性才能够真正实现与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而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治特性正是要通过群众性、社会性等核心行动理念和实践属性才能有效获得。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基本关系形态就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这也是中国的社会组织与西方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等概念的组织形态之间的最大区别[2]。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领导—被领导”的基本关系形态,一方面体现为党对社会组织指明政策性的方向、任务和要求,而后交由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性的手段和方式予以贯彻和实施,另一方面体现为党把自身的意志和目标直接嵌入社会组织之中,从而在微观领域中直接形塑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领导—被领导”关系,而这正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背景。

(二) 现实背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际需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需要把党的建设工作放在社会治理的整体布局中进行一体谋划和统筹推进。因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对社会组织党建产生了新诉求。现代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多维融合,而国家治理和政府治理作为传统的管理模式,有其约定俗成的行为特征。因此,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更应着眼于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就在于共建共治共享,其中参与主体的多元又是决定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的关键。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社会共同体,其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基本特征,契合了社会治理对共同参与、民主协商、互惠共享等价值追求,同时也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契机,这些社会共同体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起着某种强化作用。但同时社会组织的上述特征,也制约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壮大和参与基层治理功能的发挥。比如民间性给予了社会组织行为方式的自由,但不加约束又可能导致其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价值的偏离;自治性有利于最大化地聚集民智,寻找解答社会治理中众多难点问题的最优路径,但如果缺乏价值引导,自治性又会制约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的发挥。因此,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需要新的党建引导。社会组织更应该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保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3]的基础上,积极探寻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日常事务的做法经验,在服务社会组织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各项服务能力的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还要依靠自身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不断激发广大社会组织成员为完成各项社会组织任务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及社会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凝心聚力。

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执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社会组织成员的政治认知和政治态度,使社会组织成员熟悉党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培育社会组织所联系群众的政治认同和政治素养,从而引导民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事务,使政治社会化得以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影响力,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和手段向社会成员宣传党的政治思想、政治理念、政治价值、政治准则等内容,达到社会组织及其所联系的群众了解、接受、认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从而达到对党的认同和支持,并转化为自觉行动的目标要求。这种政治社会化的过程是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体现,有利于实现和巩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有效的领导。同时,社会组织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中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4],借助于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是对其统战功能和枢纽作用的回归和激活。在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时,可以依托群团组织的统战功能,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能发挥提供有力保障,更好地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广泛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实现党的统战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延伸和覆盖,最终达到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目标。最后,在社会组织中要实现推动事业发展,就必须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上,把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的运行齐头推进,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同向发力,实现党组织和社会组织优势的有机融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当按照现行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围绕社会组织行业与业务特点,紧扣自身职责任务,准确定位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微观方面,依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在宏观方面,在政策和制度上给社会组织发展以适当的支持。

二、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机制

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需要坚持党建引领,这离不开一套高效、灵活和协调的实践机制。借助于高效的实践机制,能够确保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互动过程、联系方式和运行机理能够有序推进。新时代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的实践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参与动员机制、监督评价机制以及制度保障机制。这些机制共同构建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运行体系。

(一) 基础条件:组织领导机制

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基础条件。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着力发挥党建的政治领导功能,强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经过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强大的组织力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力和独特优势。可以说,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既是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的前提条件,也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政治作用的现实基础[5]。党组织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正确运用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践,确保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行动与党组织在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上的同向同行。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利用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将进一步坚定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规避社会组织的软弱涣散现象,推动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部署和社会组织理性“诉求”的有效衔接,达到党组织自身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统筹和协调。

其次,通过思想引导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针对性。一是培育社会组织的价值理念。加强社会组织对党建价值理念的学习和交流,将党组织“以人民为中心”等价值理念传递至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互信与合作。在组织价值理念运行中,将党的组织引领贯彻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避免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出现“两张皮”的境地。通过组织价值理念的培育,党组织价值理念处于主导地位,党建与社会组织日益契合与融合并实现在社会功能上的协同治理。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整合性。要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规则,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存在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强化其组织结构体系,促进其规范性建设。同时,需扩大党组织的吸纳度和覆盖面,在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等类型社会组织中融入党组织因子,完善和整合党组织机构配备。一方面,便于社会组织在党组织引领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增强社会组织的治理权威性,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使命并得到更多支持和认可;另一方面,通过党组织触角的延伸着力解决部分基层社会组织边缘化、虚化或弱化的难题,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 关键环节:参与动员机制

参与动员机制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借助于参与动员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际效果。

首先,廓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治理边界。当今社会利益多元、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增大,新出现的新类型社会治理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管理手段显然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因此,需要社会组织发挥其桥梁作用,为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共治提供渠道,以实现社会利益的共享。首先要有边界意识,通过制度明确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职能划分及分工边界;其次要最大程度地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尽可能将社会组织能办的事交由社会组织执行;最后要做到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治理的平衡与兼顾,特别是在目标追求和价值取向上要保持一致。

其次,增强社会组织的参与意识。参与意识弱化必然会大幅降低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为防范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参与缺位”,应通过党建引领下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活动增强社会组织为关注社会利益的参与意识,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支持和帮助,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效能。牢牢把握社会组织主体内核的“根”与“魂”,问需于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及参与实践,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度的扩大和主体性的增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最后,彰显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公共性和草根性。通过多途径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与公共精神。依托社会组织独特的专业化优势,加大社会组织话语权及服务社会和服务公众的力度和融合度。一方面,增加社会组织与政府“项目制”的战略对接,增加社会组织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素养和质量;另一方面,增加社会组织参与“学习分享会”等品牌社会公益活动的频度,依托丰富的活动经验和智慧拉近社会组织与社会事务的距离,通过彼此共识的增加为社会的和谐、正义、文明、稳定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用社会组织行动密切联系群众,厚植社会治理客体的主观感受,与社会建立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关系。最终,通过社会组织公共责任和实践行动增加社会对各层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认同感及向心力,进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向纵深迈进。譬如,北京市的“吹哨报告”改革建立了群众问题和社会组织的联系,给乡街赋权,使其“吹哨”管用,极大地提升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参与动力和实际效果。

(三) 核心手段:监督评价机制

监督评价机制也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核心手段,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细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职权清单,让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在法制化、责任化的轨道秩序内运行。对于社会组织的腐败或不作为行为,加大惩戒力度,确保社会组织的阳光度和公信力。可考虑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一方面让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各项活动和财政收入做到透明、公正、公开,给与社会公民特定的监督权和建议权,做到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的约束性和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鼓励将社会意见向党建联席会议表达和反馈,有效做到“上传下达、上下联动”,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素养、能力素质等要素纳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考评中,最终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例如,2019年湖北省为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对社会组织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同步三纳入,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6]这极大地优化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监督效用。

其次,完善监督评价推进落实机制,及时跟踪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行动效果。大数据时代的外在表现为数字化和信息化,其应用和发展是当代人类网络化社会结构高度发展和孕育的产物,是科学技术发展达到一定层次的结晶。大数据技术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大数据思维为人工智能范式的相关研究也提供了可靠的研究进路[7]。应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和先进技术,通过微信、推特、微博等媒介积极推行“互联网+社会组织”、“智慧社会组织”、“智能社会组织”的宣传工作,通过科技赋能将党建与社会组织有机融合,使“党建+社会组织”的“隐性在场”变为“显性在场”,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建设。一是要以社会组织有效动员为目标,创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的监督评价氛围,塑造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形象。二是要增强社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含量,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活跃度,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影响力得到巩固和增强。具体而言,提高社会组织的表达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及时发声,做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故事宣讲,贡献社会组织精神和力量。近年来,浙江省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建+治理”创新模式,党建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及时跟踪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行动效果,成为党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监督评价机制的生动实践。

(四) 根本保证:制度保障机制

制度保障机制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根本保证。首先,通过党建引领来实现对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高强激励。激励制度为社会组织人员的深造提供空间,提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命力、积极性和有效性。各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应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和差异化需求制定合适的、标准化的考核标准,加大对社会组织社会保障、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激励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社会组织成员培养制度,为社会组织提供才能施展、干部选拔平台,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相互间自主合作的开展。以效率、廉洁等评价因子为动力,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绩效作为关键的指标,建立社会组织激励基金,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和激励。社会组织的激励制度确保了社会组织考核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地,让社会组织真正融入社会治理,并可产生外溢效应,助推社会组织成长。

其次,完善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保障制度。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在技术领域的帮助和引导,提升社会组织人才的职业化水平。为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应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参与,将其发展为党员。既要守护人才的“内在”主体,还要在党建引领下加强对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培训,“外脑”智慧的“充电”。二是建立社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经费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要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支持,推动党建经费等资金补助和扶持政策向社会组织倾斜。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9.1万个,全国社会组织捐赠收入1085.3亿元[8]。作为高等教育主体,大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承载着文化传承、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职能。近年来,各大高校也加大了对高端人才引进的力度。三是丰富社会组织资源。资源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从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目标来看,资源提供和优先采购同样是重要的政策资源,其优势在于更具效率和灵活性,可以激发社会组织党建的内在动力[9]。如果缺乏有效的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整体水平将受到制约。2023年12月,滁州市民政局印发了《滁州市社会组织“大社”牵“小社”助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优化了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规范了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纾困解难[10]。

三、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果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能够产生巨大的治理效能。党建引领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提供了充足的动能,也极大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具体来说,党建引领通过组织、资源和制度三维模式激发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潜能,增强了已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命力,增加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身份认同、集体意识和共同行动可能性,使新时代社会组织可以更为灵活、高效地应对基层治理调整。

(一) 社会组织的主体意识得到增强

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固然有理念的转变,更有主体的转变。多元共治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而多元主体是否具备主体意识是关键。社会组织的民间性或者说非官方性使得其在价值理念和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政府机构之间存有差异,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需要其贯彻和执行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层面的党建引领,可以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意识,这为应对基层治理挑战提供了支撑。

第一,通过党建主体的引领来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意识。主体是组织的核心内涵,党建引领也以主体的培育为核心。首先,通过调控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现党建主动性和社会组织受动性的衔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践的动能。目前我国已建立了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建制性组织分布,依托党建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多层次的教育、医疗、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的组织支持。其次,通过发展和夯实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基础,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使党建有效引领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组织保障。依托社会组织中党员积极参与的能动性,扮演党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角色,通过统筹安排有序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化利益表达、空间营造和平台搭建,实现党建与社会组织在组织上的“聚合”。再次,积极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组织架构。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志愿服务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等组织队伍融入社会组织工作,高效推进社会组织工作。通过激励措施激发居民加入社会组织的热情,完善社会组织的组织架构,增强不同组织的主体意识。

在这个方面,各地有诸多创新。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建立了“1+N+X”的党建架构,在坚强党组织的引领下,建立N个范围党内组织和X个范围党外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联结网络,依托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的动员和整合能力,成为新时代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典范。另外,诸多地区积极践行党建组织引领,建立“两个覆盖”及“三个同步”等党建新模式,实现了社会组织的有效治理与善治。北京市朝阳区在党建与基层社会建立了区级民主协商会、党政群共商共治会等协商平台,便于党组织更真实了解社会组织的民意,丰富了党建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渠道,有利于党组织更好地解决基层治理的问题和矛盾,增加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第二,通过党建理念的引领来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意识。理念是共同行动的前提和基础,党建引领需要充分发挥理念的先导作用。首先,通过党建推动价值规范和传统理念等融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进程,舒缓社会张力,避免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碎片化和离散化,增强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和谐度。其次,通过党建理念来指引社会组织及其成员,有利于增强社会组织对党建的情感和认同,通过双方“共同体”作用协同参与基层治理。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过程中,党建理念普遍得到社会组织的支持和认可,并在社会组织中积极渗透、嵌入和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因素成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活力新的增长点,用党建理念协助解决社会治理困境具备现实可行性,使社会组织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快速成长。例如,四川省内江市建立“党建引领+组织建设”模式,加强网络党组织的理念引领,形成了党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与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对接。

总体来说,组织层面的党建引领有利于社会组织更好地扮演自身角色,促进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功能化和构建社会组织主体意识,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无论是党建主体的培育还是党建理念的导引,都可以更好地吸纳和汇聚社会组织精英,夯实社会组织共同行动的主体责任和思想基石,增强社会组织的组织化程度。

(二)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得到提升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党建资源供给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利益聚合提供了条件和动力,增加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在党建资源融入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增加了服务大局意识,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目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事务。依托强大的合法性和公信力禀赋,党建为社会组织提供和共享市场信息、公益活动等资源,增加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经费支持和社会资源,扩展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资源福利,拓宽了社会组织的资源范围。

一是社会组织的管理能力得到增强。通过发挥党建的政治动员、服务能力和平台优势,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视野,可以增强其管理能力。长期以来,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是制约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作用发挥的瓶颈,而党建引领可以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补偿机制、公共财政机制、扶持资金机制、荣誉表彰机制等,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打通财政政策等资源难关。例如,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资源的有效途径,将街道丰富的心理、营养、卫生、健身和医疗等资源输送至社会组织,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具吸引力和精细化的服务。

二是社会组织得到更有力的支持。通过党内文件,可以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投入更有针对性、力度更大的政策支持。在市场出现失灵时,党建依托调控职能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倾斜,建立健全党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机制,通过政策资源有序流动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带来资源能量。近些年,各级党委加强顶层设计,为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出谋划策。例如2020年1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对《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政策进行了解读,指出“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更好发挥专业作用。”[11]

三是整体性治理格局得以构建。通过充分发挥党建的主观能动性和正面指引作用,充实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方法、工作思路,可以实现政社联动,进而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整体性治理。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党员服务社会的能力素质与思想意识。党建对社会组织的资源融入实现了党建和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促进了党建和社会组织的彼此协调、资源共享和共识,增加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的内在关系和价值认同。

总体来说,党建引领体现为将党建资源赋予社会组织,推动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进程,提高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党建在经济资源和物质资源等资源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在资源获取、资源共享、资源监督等领域拥有重要的话语权。同时,党建自身可为社会组织提供丰富的信息交流和分享资源,持续为社会组织供给宣传、咨询和法律等信息,促进党建和社会组织建立战略性合作、彼此信任和相互支持的关系网络,完善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和空间。通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获得合理选择和开放利用资源的“优势”,使社会组织在社会资源配置和治理中获得更便捷的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和更大“收益”,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范围得到延伸。

(三)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保障得到巩固

制度是党建结构性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节点和组成部分,党建引领下的制度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外部推力,形成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新格局。党建的制度支撑与社会治理不同层次功能相互协调、程序互补、协调互动,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先,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规范更加完善。党建的相关制度为社会组织提供了丰富的、稳定的项目服务,党建还时常通过各种制度渠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有利于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例如,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赤岭路社区按照“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思路,积极探索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基层治理新路径,通过政治引领激发自治活力,实现基层治理和服务保障双提升、双促进。一方面,赤岭路社区党委探索实施“1+5+N”联动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整合“五社”力量,搭建好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干部学习、治理骨干参与平台。另一方面,赤岭路社区联动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社会组织、治理专家、党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协同合作融合发展,把“碎片化”的党建资源转化为“一体化”的治理力量。

相关制度机制还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水平。党建根据社会组织党员的具体表现,在管理和考核中增设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类型,在社会性激励与行政性激励下激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更好地履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责与使命,让社会组织根据党建制度安排,加强参与基层治理的服务意识。同时,党建的制度建构对实现社会组织“权力”的监督,完善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考评系统。例如,湖北省十堰市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培训,号召社会组织党支部召开党员活动和对《监察法》等知识的学习,使社会组织在管理、文化制度运作下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以务实举措破解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困境。除了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还需要在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上积极尝试,规范并积极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行为。如党建与社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制度、监测研判制度和分派督查制度等制度形式,可以规范实现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监督和制度约束,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在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其次,社会治理的效果更为持续和稳定。借助于制度机制,可以增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凝聚力,共同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依托党建制度平台,社会组织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党建积极宣传和动员下,民政等部门积极关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需求,持续在政策和制度规定上向社会组织倾斜,分解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任务,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能力机理,加快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建构进程。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可以提升社会组织关于选举办法与章程的制度化水平,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者的行为,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形成稳定机制并在实践运作中有序推进。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确定了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地位,保证了社会中介组织、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中的政治方向正确,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有利于社会组织更好地利用优质的党建沟通渠道和环境参与决策、制定任务、履行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和参与权等“权利”,更好地解决社会突发事件与复杂性事务,更好地实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既定目标。

四、 结论与启示

党组织的先进性决定其具有显著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党建在社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仅是政治需要,更是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生长方向和构建成熟有效社会治理合作机制的前提。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紧紧围绕着“协商与合作、交流与共享、互补与互促、多元与共治”等核心要素开展进行的。党建引领主要体现为组织领导机制、参与动员机制、监督评价机制以及制度保障机制,这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进行赋能,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的蓬勃发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也产生了巨大的治理效能,既衡平了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形成了协同互动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也让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以及新型公民等多元主体充分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静态制度表达,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优势的重要体现。在新时期,需要坚持和增强党建引领,优化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机制,提升其实际效能,从而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的蓬勃发展。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坚持软控制与硬控制相结合的导向。各级党委与基层党组织,需要优化其硬控制,完善法律,形成民主、协商与合作的理念与行为,同时,也应当灵活地运用社会心理学以及对话、劝说、恳谈和干预等方式的控制,减少硬性资源去处理社会组织的行为活动。一方面,党员干部与党政机构要弱化权力控制,避免转化为上下级关系,要主动参与社会组织发展,注重从立法的层面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组织对整个社会的认同感,从舆论引导和监督方面推进社会组织的向前发展,通过媒体舆论引导、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先锋作用等软力量来领导社会组织的发展。

第二,坚持社会化、服务化的原则导向。社会化意味着平等、开放、互动,“社会化领导”意味着在无行政权力可依托的前提下,党要依靠自身路线方针政策的影响力,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基层党组织的力量为载体,整合各类社会组织力量,完成党的目标。从组织结构与功能看,当前是政党控制政权的组织部分过于发达,其服务社会的组织部分过于弱小。党的基层组织要从行政执行功能转向服务功能,实现服务方式与途径的多样化。通过政策服务与立法服务、宏观服务与微观服务、间接服务与直接服务、机构服务与个体服务、精神关怀与物质帮扶等共同推进,实现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服务化。

第三,坚持多元化的原则导向。这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社会组织发展本性来说,其组织目标和运作上体现了自由,不受制于外力,向何处发展、如何发展更多地体现为内在推动力。二是从社会组织成员的内在需求看,其组织运作与成员相处要体现平等价值观。义务的平等带来权利的对等,虽然有创始人、主席等的划分,但是和权利相比,义务更多,和索取相比,服务更多。三是从社会组织的成员来源、活动方式、价值取向、目标构建等来看,多元化客观存在,社会组织成员身份是多元的。当前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化是必然的,有的是新社会阶层,有的是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有的是大学生、自由职业者等。四是草根型社会组织是社会多样群体、多种职业、多类资源的汇聚,再加上自由地结社、自由地表达,其运作充满了自由创意,这也为丰富社会治理的方式提供了无限可能。

[参考文献]

[1]  何艳玲,王铮.统合治理: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及其对网络治理的再定义[J].管理世界,2022(5):115-130.

[2] 唐文玉.开拓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特色之路[N].社会科学报,2017-07-13(05).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N].人民日报,2015-09-29(11).

[4]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9-02-28(01).

[5] 程竹汝.论党的政治能力建设及其着力点[J].思想理论教育,2019(7):16-17.

[6] 湖北省人民政府.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EB/OL].(2019-02-24)[2023-11-04].http://www.hubei.gov.cn/zhuanti/2019/2019mzgz/2019zw/201902/t20190224_1382815.shtml.

[7] 刘伟伟,原建勇.人工智能难题的大数据思维进路[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120-12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23-10-13)[2023-11-04].https://www.mca.gov.cn/n1288/n1294/n1554/c1662004999979995221/content.html.

[9] 王杨.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政策工具的优化:基于2015年至2018年部分省级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J].社会主义研究,2019(5):135-142.

[10]滁州市民政局.滁州市社会组织“大社”牵“小社”助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EB/OL].(2023-12-25)[2023-12-30].https://www.chuzhou.gov.cn/public/152523227/1110057493.html.

[11]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EB/OL].(2020-01-09)[2023-11-04].https://mzt.zj.gov.cn/art/2020/1/9/art_1229459617_2232485.html.

(责任编辑 文 格)

猜你喜欢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组织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探索与实践
民间组织发展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影响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与对策
党组织怎样下好“基层治理”这盘棋
宋代民间社团对基层社会治理影响几何
论社会组织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功能定位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总体方向与具体路径
政府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组织发展理路
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分析
豫园街道党建引领下非公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