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儿童德育思想的当代启示探微

2024-06-21 19:55史淼
师道·教研 2024年5期
关键词:陈鹤琴教育者道德

史淼

陈鹤琴儿童德育思想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围绕儿童人格培养,提出了适合儿童发展的德育目标、德育原则、德育内容与德育方法,为当代德育工作者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引。

一、把握德育原则,彰显个体价值

首先,德育工作者应基于年龄特质,尊重儿童主体。儿童具有可教性,其学习期、道德发展期会随着年龄阶段同步发展。传统德育模式中的教育者们以成人的道德标准与道德行为来要求儿童。在接触杜威的“三中心”论后,陈鹤琴提出,儿童不是成人的缩影,有自己的年龄特征及存在价值。身为教育者,要反对儿童的成人化倾向,依据儿童年龄段去开展正确的教育,决不能揠苗助长、背道而驰。通过观察性的实验,他提出:“儿童自出生至七岁是人生的第一个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称之为“幼稚期”,习惯、言语、思想、态度与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一个基础,若基础打得不稳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易形成。”上述观点给当下教育者们一个重要启示,即道德教育要用符合年龄特征的德育方法来促进儿童天赋倾向的生长与发展。年龄较小的儿童主要处于他律阶段,应以接受道德知识为主,通过积累知识提高道德认知;年龄较大的儿童处于过渡阶段,应以引导为主,向自律阶段引导,以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

其次,德育工作者应依据儿童身心特点,遵循心理规律。陈鹤琴曾经在著作中对忽视儿童心理特征的“小大人”现象予以批驳。德育工作者需明了儿童的心理特点与规律的整体概况,以遵循儿童身心内在成长规律为前提,在科学心理研究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陈鹤琴的心理学研究实验总结出儿童具有“四心”:好奇心、好动心、模仿心与游戏心。好奇心与游戏心决定了儿童的好群性。儿童正处于道德心理的萌芽期,尤其是在三岁以后,社会性与好群性显现,四岁至十二岁的儿童渴望与同伴共同合作,在团体活动中找寻乐趣。此期间段正是发展儿童社会性的集中阶段。教育者应利用好这一心理特点,在心理学基础上建立道德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发展自己的“游戏心”“社会性”与“好群性”。

二、丰富德育内容,回归儿童生活

张澍军认为,德育作为一种与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实践活动,其内容必须立足于受教育者的现实生活,改善受教育者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透过以私塾为代表的传统学堂,陈鹤琴看到了儿童德育的弱点,德育内容与组织形式囿于课本,脱离生活,已然不符合儿童的现实需要。陈鹤琴主张积极引入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将“儿童完整生活”作为核心内容,着重于儿童对生活的体验,选取与现实生活相契合、活泼灵动的德育内容。他在儿童生活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教育、法纪教育和品行教育,意在培养一批有家国情怀、热爱生活、懂得遵守社会秩序且具备独立人格的儿童,其所设定的德育内容既着眼于现实,又服务于未来。随着教育改革与德育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可以明确,过往脱离儿童生活的道德教育是不尊重儿童的,单一化的知性德育已不再适用,帮助儿童回归生活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儿童作为德育对象,年龄较小,需要教育者坚持从儿童现实生活的角度出发,丰富德育内容,制定与儿童生活贴切的生活素材,提高儿童在生活中的道德认知水平。德育内容通过德育课程传递给德育对象。在德育课程设置的过程中,教育者要从生活中取材,为儿童提供新颖且易于接受的德育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德育课程。现代儿童德育也应借鉴这一做法,利用生活中的熟悉场景,以亲和力和感染力促进“德育内容生活化”的深度开展,缔造儿童熟知、充满生活气息的德育情境。

三、创新德育方法,发展儿童个性

中国传统德育模式所倡行的“书本主义”导致受教育者知行脱节,片面追求德育目标的功利化方法使得德育陷入了形式主义怪圈,失去了活性。由此,陈鹤琴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及德育规律,提出了丰富多样的德育方法。这些科学、合理的德育方法对于创新现代儿童德育有以下两点启示。

首先,德育方法要实现从形式到精神的转变。以外部灌输为主的德育方法尚未结合儿童内在的精神层面,存在“工具化”特点,难以对儿童的道德情感与道德信念产生影响。陈鹤琴主张教育者应打破所谓的形式主义,上升到儿童的精神层面及现实需要,真正做到“诚于中而形于外”。他所提出的情感鼓励法、寓教于乐法及以“五指活动”为代表的活动形式,打破了死气沉沉的教育现象,丰富了儿童的精神世界,提高了儿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去形式主义和过时的东西要赶紧摒弃,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和积极创新的精神来改进德育教学方式和教育内容。”儿童的道德是情感的、认知的和社会力量的产物,现代儿童德育应克服过于形式的空洞说教,在遵循德育规律、提升儿童精神境界的前提下,构建科学有序的德育方法,以此启迪儿童的道德意识,进一步涵育儿童道德情感,提升儿童道德意志,发展儿童道德行为。

其次,德育方法要实现从认知到行为的转变。陈鹤琴强调科学的德育方法在于“做”,要帮助儿童从认知层面上升到行为层面。他在著作中所提及的《蜜蜂》案例引人深思。在讲完《蜜蜂》一课后,对一个班级的40位6-8岁儿童抽样调查,仅有两人见过蜜蜂,其余儿童只从书本中得知蜜蜂是一种会叫的飞虫,而对于蜜蜂如何存在、如何工作等问题茫然不知。陈鹤琴感慨道:“只凭借书本中的死知识来提升儿童的认知是无效的。教育者为何不让儿童亲近自然,让儿童在亲身行动中去一探究竟呢?”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道德教育更是如此,要通过实际行动将抽象化为具体。在德育工作开展时,教育者应培养儿童动脑思考、动手操作的能力,培养儿童的独立人格,发展儿童的独立性行为,让儿童的道德品行在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

四、优化德育环境,健全儿童品格

儿童的成长发展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先天禀性,包括遗传,二是后天的教育,包括环境。陈鹤琴在教育改革之初就意识到环境对儿童成长的非凡意义。由此,教育者们应为儿童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利用周围环境加强道德教育。

其一,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良好的家庭环境,更多地不是表现于父母如何教的问题上,而是集中体现于父母在家庭中的行为表现。作为家庭环境的建设者,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为人处世方式都会给儿童留下深刻持久的印象,为儿童日后提供价值判断的道德标准。为创设一个适于儿童模仿的有益环境,儿童父母应在充分了解儿童心理和儿童价值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中华传统美德激励儿童,以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道德意识和个性品质做好榜样,引导儿童塑造远大的人生理想与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

其二,为儿童创设健康的学校环境。健康的学校环境,离不开儿童教师的努力。作为儿童教师,应当让儿童在有爱的教学环境中成长,帮助儿童在道德认知与道德意志间建立好情感纽带。儿童教师是儿童的引导者与合作者,双方在“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儿童教师要在教学中增设与儿童合作的德育情境,主动与儿童相互分享,积极引导儿童主动表达想法,促使师生在思想与心灵上达到良好的价值互动状态。

其三,加强家庭、学校与社会间的联系,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陈鹤琴认为,学校、家庭与社会应从隔阂到联系。这就需要学校、家庭与社会三方统一起来,在时间与空间上相互衔接。首先,学校应积极引导父母掌握正确的育人理念与育人方法,正视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养成的重要作用。其次,家庭教育是儿童道德培养的关键一招。父母作为儿童最好的老师,应发挥家庭作用,为学校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再次,社区是儿童德育的重要一环,在社区内组织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一方面,能够有效减少儿童违背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促使儿童德育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有助于传递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社区氛围,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编辑 黄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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