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与创新发展

2024-06-17 10:00梁岳董佳
中国集体经济 2024年17期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区域性创新发展

梁岳 董佳

摘要:为满足不同层级投资者和融资者需求,我国逐步建立了“场内市场+场外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产业的发展、企业的升级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加持,自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板块架构更加清晰、特色更加鲜明,市场参与各方将更注重企业上市前的规范健康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培育、助企上市”功能将进一步凸显。基于此,文章通过研究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现状,重点剖析自贸试验区背景下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与创新发展,分析潜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自贸试验区股权市场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

一、引言

我国资本市场按照标准化与监管程度不同,主要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市场涵盖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和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和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则属于场外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特点体现在运营属地化、服务特定化、形式多样化。运营属地化和服务特定化即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受地方政府监管的私募股权市场,服务的是特定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形式多样化则是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板块设置、配套政策、业务体系等方面均有所侧重和差异。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股交中心”)成立于2020年11月30日,在全国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中成立时间最晚,功能定位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助推平台、对接全国资本市场的区域性资本平台、区域创新金融服务平台。2023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全面注册制施行后,各板块划分更趋精细、市场定位愈加清晰,市场参与各方将更注重企业上市前的规范健康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培育、助企上市”功能将进一步凸显,一个信息披露更严格、监管机制更健全、投融资活动更便利、涵盖“场内市场+全国性场外市场+区域性场外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完善。截至2023年年底,云南股交中心累计进场企业479家,其中挂牌企业260家、展示企业180家、股权纯登记托管企业39家,引入中介服务机构80余家,助企融资超8000万元。

二、发展现状

(一)外省经验

全国各地政府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方向、力度、侧重各有不同,专项补助型如湖南省财政厅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考量挂牌企业数量、股权融资金额、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等因素对湖南股权交易中心给予经费补助,满足股改挂牌服务、系统运营维护、办公场地租赁、宣传培训等运营支出;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宁波市财政局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安排建设专项资金;专板建设型如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广东乡村振兴板”,面向广东省优质农业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孵化培育、股份制改造、投融资对接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挂牌奖补型如河北省财政厅采用“双线补贴制”,对首次在河北股权交易中心主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若企业在挂牌1年内首次融资,则按照其融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融资奖励;重大项目型如浙江推出“凤凰行动”计划、江西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湖南施行“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湖北打造“县域金融工程”模式等,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资源整合型如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探索构建以“股交中心+信贷”“股交中心+担保”“股交中心+基金”“股交中心+保险”等全模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此外,广东自贸试验区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优势,积极引进港澳及国际投资机构参与服务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天津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服务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适时引进港澳及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资交易;福建自贸试验区有意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成面向台商台企的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股权市场。

(二)本省政策

省级层面,为畅通企业上市融资路径,提升云南股交中心规范培育的服务能力,云南省制定了“企业上市倍增计划”,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发展,降低企业上市(挂牌)综合成本;同时配套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州市层面,昭通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丽江市、临沧市在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基础上分别出台地方性实施方案,对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奖励。区级层面,昆明市西山区对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三)实际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在推进高水平开放的背景下,国内上市企业加速海外市场布局,对应资金需求体量会更大、应用范围会更广。同时报告也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面注册制实施后,企业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维度、规则“应披尽披”。这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要更加精准化的服务来顺应新的市场规则,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中小企业与创业资本之间的“纽带”作用愈发凸显。

当下,区域性股权市场仍属于新兴业态,地方政府对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定位认识还不足,股交中心作为政策集中落地实施平台的功能尚未体现,各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分散在财政、科技、农业、工信等部门,资源、政策聚合效应难以显现。因此,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优势,鼓励民间资本与产业结合,拓宽实体企业尤其是科创、民营等企业投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资金向优质企业集中,助力片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夯实上市培育后备基础,进一步提升自贸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转板机制不健全

新三板成立之初,下设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力度、提高分层管理效率,国家以新三板中的精选层为基础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形成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有序衔接”的市场结构。至此,无论是新三板内部层次间还是新三板与场内市场之间均建立了规范的转板机制和有效的上升或退出通道。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中小微企业通过“新三板—北交所—沪、深交易所”的“晋升”渠道更加便捷和高效,即使企业在某一环节转板未成功仍可以在原市场继续交易流通,企业有充分选择和尝试的机会,完善的机制为企业提供了“容错空间”。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想进行如上操作,却无法直接从区域性股权市场转入,必须先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撤销挂牌,而后再申请到新三板挂牌或在场内市场上市。相比之下,同样作为场外市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京沪深证券交易所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评价机制和上升通道,更多停留在培育基地、宣传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合作,转板制度及技术、监管等方面的缺失削弱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培育优势。

(二)税收政策不完善

目前,国家针对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均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新兴的证券交易场所,既未被纳入我国统一的资本市场税收征管体系,也没有单独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市场内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在股权转让、股息分红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问题无法适用既有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挂牌和投资者交易的积极性被削弱。部分企业依靠政府给予的“入市补贴”弥补挂牌成本,如果补贴不足,一些企业则不愿挂牌。这些问题也是制约区域性股权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分层标准不统一

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还未形成统一的挂牌企业分层准则,各地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均有自己独立的挂牌设立条件和分层设置标准。缺乏统一的层级划分体系会提高交易者信息搜集成本,从而降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能力,进而导致市场流动性差、换手率低、交易不活跃,最终也不利于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京沪深证券交易所之间转板制度的落地。

四、对策建议

(一)提升转板培育与孵化能力

要增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吸引力,必须高度重视对挂牌企业的转板培育与孵化工作,积极与全国股转公司沟通对接,利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云南服务基地”,参考湖南区域股权市场“新三板直通车”工作机制,为云南挂牌企业登录新三板搭建预沟通平台,帮助符合条件的本土企业快速挂牌新三板;或借鉴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签署定向转板协议,当企业满足新三板挂牌企业要求时,可直接从云南股交中心转入新三板挂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导向是让合适的企业到合适的平台,随着全面注册制推行,转板便利性将会进一步提高。

(二)做好地方政策配套供给

若想让企业关注并积极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各地区要出台针对性的区域扶持政策。例如,出台《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奖励政策》,对辖区企业进入云南股交中心专板挂牌培育的,根据其所在层级分别给予不同金额“培育补贴”,若专板企业后续通过云南股交中心培育孵化“升层”,则根据提升后的层级类别按照奖补差额给予补助;专板挂牌企业经云南股交中心培育辅导并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或直接在场内市场上市的给予不同程度“上市补贴”;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又成功进入北交所上市的,按规定补足奖补资金差额部分。另外,对符合昆明自贸片区产业导向并成功入驻片区的挂牌企业,列入昆明自贸片区重点企业目录,也给予政策、资金扶持。

(三)规范企业分层分类管理规则

以“梯度式培育、差异化服务”为宗旨,对云南股交中心现有“展示层”“基础层”“精选层”分层标准和要求进行细化。综合考量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研发能力等财务指标和信息披露水平,重新设置“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孵化层”体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包容性,凡是有意愿进入云南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均可进入,“孵化层”侧重财税咨询、政策对接、普惠金融等基础性服务,旨在帮助企业规范运营管理模式、提升资本市场意识;当“孵化层”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后方可进入“规范层”;“规范层”侧重为企业提供规范运作、企业改制、并购重组、股权登记托管、上市辅导等精准对接资本市场服务,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培育层”对标新三板挂牌要求,严格筛选“入层”企业,当“规范层”企业资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或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拥有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性和创新发展潜力方可进入。针对“培育层”企业,云南股交中心要联合京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云南服务基地、专业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把好企业上市前的最后一关,从业务、法律、财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予以严格规范,协助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辅导验收工作。同时,建立定期披露、年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每一年定期对“培育层”企业进行考核,凡是财务指标和信息披露水平不符合新三板挂牌要求的企业一律“降层”进入“规范层”;“规范层”企业各项指标达到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可自愿选择“升层”或“保留”。“培育层”也要承接好退市企业再培育孵化工作,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上下衔接通道”。

五、创新路径

(一)在云南股交中心开设“自贸板”专板

依据《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证券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业务细则(试行)》等,参照国家对“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结合昆明自贸片区产业定位申请在云南股交中心开设“自贸板”专板。一是筛选种子企业。在区内筛选10家种子企业接受云南股交中心提前辅导,专板批复后作为“自贸板”专板首批挂牌企业。“自贸板”专板设立后,引导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现代物流、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服务贸易等区内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云南股交中心为“自贸板”专板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权评估、并购重组、银行信贷对接、财税培训等一站式资本市场服务。二是提供差异化服务。在“自贸板”专板中择优选择一批组织管理水平高、主营业务集中、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进行上市重点培育;做好证券登记、确权、交易、质押等多个环节的托管服务,收集整理企业在市场历年的融资、年报等数据,梳理形成企业全生命周期演变信息,通过内外有别的上市专项辅导和政策支持,为专板企业打造上市绿色通道。三是扩大入板范围。充分考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综合保税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四区”联动发展优势,适当放宽企业准入条件,引导和推动中老合作区、昆明综保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等符合挂牌要求的企业进入“自贸板”专板挂牌。

(二)成立云南股权交易中心自贸分中心

构建昆明自贸片区与云南股交中心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伙伴关系,建议在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挂牌设立云南股权交易中心自贸分中心(以下简称“云南股交自贸分中心”)。一是组建工作团队。云南股交自贸分中心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共建双方派员组成,云南股交中心指派一名负责人统筹协调分中心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年度或专题联席会议向共建双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不限于企业入驻与挂牌、费用预算与审定、人员选聘与管理等。自贸分中心举办相关活动或培训、联合研究等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商议承担。二是整合金融资源。目前昆明自贸片区共有40家银行网点机构(其中以“昆明自贸区支行”命名的银行10家)、1家一级法人金融租赁机构、22家融资租赁公司、4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16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股交自贸分中心成立后,云南股交中心可联合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组成专业服务团队进驻自贸分中心,集聚园区政策、自贸资源、金融资本三大优势潜力,开发设计差异化金融服务产品,推动产业与资本有效融合,实现资本与产业双向赋能,为下一步培育上市企业做好公共服务和政策配套。三是定点定向服务。厘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发展范围,重点服务“自贸板”专板挂牌企业及有意向挂牌企业,并在服务费上给予优惠。参照资本市场挂牌要求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挂牌咨询等基础服务及法人治理、财税管理、经营管理等增值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使其逐步具备股权融资的条件,并提供公司改制、股权估值、股权质押、股票非公开发行、增资扩股、可转债发行等个性化金融服务。

六、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一是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进入“自贸板”专板挂牌、展示,接受一站式、全方位、专业化的培育辅导,逐渐树立和强化现代企业经营意识,增强股份制改造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吸引高端优质人才创造先决条件;二是有利于培育发展“单证经济”。云南股交中心参与自贸相关业务可以弥补自贸片区在金融服务端的单一性,丰富片区金融生态,为企业搭建起进入资本市场的“桥梁”。通过“政府政策赋能+金融工具资源整合”打造“股交所+”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组团式、批量式”企业股份制改造,培养一批新兴股权结构化企业,夯实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三是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能力。从远期看,依托“自贸板”专板,逐步建立企业成长数据库并生成企业画像,既能够在供给端强化片区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更高效、便捷地服务优质存量企业;又能够形成“存量带动增量”的招商引资效应,在云南股交中心“一对一”培育辅导下,“自贸板”专板企业成功进入新三板或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后,更多外部市场主体会看到昆明自贸片区在政策、制度上的先进性、优越性,进而吸引更多先进制造、高端生产服务等代表中国产业升级趋势的新经济领域公司落地昆明自贸片区,让区域性股权市场成为撬动昆明自贸片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新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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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云南省昆明市春城青年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双循环背景下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扩大双向开放突围路径”(项目编号:ccqn20210017)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制度创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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