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简析与应对建议

2024-06-15 06:32林梦吟
中国市场 2024年18期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林梦吟

摘 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企业全年所得税进行全面调整和清算,最终税款多退少补,是企业梳理自身经营情况及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环节。由于汇算清缴过程较为复杂,涉及的法条和环节较多,企业财会人员若无法全面理解申报逻辑,未正确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那么这项工作就会存在一定涉税风险。文章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进行分析,结合实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例说明,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以期能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会差异;税前扣除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4)18-0041-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18.011

1 引言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征税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年跻身税款来源第一梯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回顾与盘点,经过一系列纳税调整之后厘清申报情况,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属于财会人员的年度重要工作之一。所得税汇算清缴具有集中性、变化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其对企业财会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是一种考核和考验。从笔者知晓的基层税务局反馈来看,近几年税务局加大辅导和政策宣传之后,企业重视程度有所提升,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质量有所改善,但仍需改进。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当前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税会差异风险、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产生的风险、未正确填报申报表缴纳税款产生的风险等,风险的成因主要涉及认识不足、专业能力不高、纳税辅导不够等方面。如何提升申报质量是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企业依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年审后的财务报表作为底稿和依据,经过一系列涉及的纳税调整,计算出归属于企业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相应的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最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供要求的相关备案资料、结清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有以下三个功能与作用:其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情况是以企业经营年度为期间,而非以月度、季度为期间,这使企业可以以年度申报表为基础,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补充,最终进行所得税款多退少补;其二,使企业能够看清全年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所得税款缴纳情况,企业财会人员可以针对企业当前的财务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其三,对于国家来说,既能保障税款及时入库,又能减轻征管双方工作量,便于提高双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风险

3.1 会计与税收差异产生的风险

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其各自目标取向不相同,尤其是两者对于谨慎性原则的理解和处理方式不同,对于同一经济业务的事项,在处理方式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即通常所说的税会差异。税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国家与企业所追求的利益有所不同。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账务处理,但未能按照税法进行税务上的纳税调整处理,导致最终少缴税或多缴税,将会面临涉税风险。下面从税会差异的两个方面来进一步阐述和分析。

3.1.1 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产生于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税法口径和会计制度口径有所不同,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便不能在以后年度转回,相当于企业的某些特定支出,在税法上不能作为减少利润的支出从而抵减税款,这部分税金在交给税务机关之后便不能再退回。例如,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费用或损失,包括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在会计上可以全额列支成本费用,但按税法规定采用限额扣除,企业需要就超标的部分做纳税调增,这种调整永久存在,在以后年度不得再做纳税调减;再例如,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包括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在会计上可以全额列支损失,但在税法上需要全额纳税调增,以后年度不得调减。如果此类永久性的税会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有做相应的纳税调增,那么就会使企业少计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将会面临涉税风险。

3.1.2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存在不同,但这种不同不是永久的,只是暂时性的,在本年度不用纳税或少缴税,在未来满足一定条件下产生应纳税义务,或者在本年度要纳税或多缴税,但在以后年度可以抵扣税额。例如,企业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在会计报表中仍按年限平均法每年折旧列支费用,但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可在本年度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会产生本年度少纳税的情况,以后年度会因纳税调增从而补交这部分少缴的税款。再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期望值来计量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但税法规定只有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可扣除坏账准备,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列支扣除。因此,如果企业计提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且这部分并未发生实际损失,那么就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以后确定无法收回、完成资产核销、发生实际损失的年度再做纳税调减,如果企业未进行调增,将会面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3.2 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产生的风险

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对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管理办法中提到,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想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应当要有相应合法有效的凭证。发票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的凭证。在实务中,企业如果存在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了不合规发票等情况,不能列支成本,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作为纳税调整项。如果企业财会人员没有很好地理解这个管理要求,在当年汇算清缴时列支了这块成本,并没有主动做纳税调增,则会导致企业少记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将会使企业面临一定的涉税风险。

依据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的第四条,企业税前扣除凭证管理上需要遵循三个原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即使取得了发票也不应税前列支,常见的有关联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例如应由子公司承担的某些税费、各类代缴代付款项,又如对外支付对应的代扣代缴税金、企业发放的离退休福利等,这些成本费用从税法角度来看,都是不能在企业账面列支成本的。

依据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的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当注意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合规发票,例如企业对年末存货进行暂估处理的,要注意排查进项发票是否都已经取得,如未取得,则不能税前列支,需要主动纳税调增;企业借款发生的银行利息费用等发票,实务中不少企业直接凭银行扣款回单入账列支成本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企业需及时在发生年度向银行取得,最迟不得晚于汇缴期结束之前补齐。

对于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的情形,若企业账面所列支出是真实的,并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企业应当按照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的第十三条,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主动联系开具发票的一方,积极要求对方进行补开、换开处理。补开、换开后合规的,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账面列支成本,如果不合规或者未取得的,那么企业就需要主动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3.3 未正确进行纳税申报、结清税款产生的风险

3.3.1 纳税申报表填写有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年度申报表填写比较复杂,需要申报人员深入研究,理解各表的填写要求,厘清各表间的逻辑关系,才能填写准确,否则可能会产生填表错误,造成少缴或者多缴企业所得税,面临涉税风险。

在汇算清缴申报表申报前,电子税务局有税收政策风险扫描的服务,会将可能存在填报问题反馈给企业。企业在全申报前应当先行点击税收政策风险扫描,核实弹窗提示,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提示并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也未涵盖汇缴申报的所有风险点,因此企业除了及时修改提示的错误数据外,还应做好与所得税台账相互稽核,才能确保申报正确无误。

3.3.2 申报操作不当

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申报有误的,需及时做好更正申报,此时不加收滞纳金;如企业不清楚可以更正申报的,在汇缴期结束后才去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对企业按日加收滞纳金。

汇算清缴后有退税的,在申报表界面无法申请,需要到专门退税模块提交申请。如果企业没有注意到这个特殊情况,未做退税申请,税款迟迟未退,企业将遭受一定的资金或资金利息损失。

3.3.3 遗漏申报

需要申报的报表,除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外,还有年度财务报表,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还需按要求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如果企业遗漏申报,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纳税信用评级。

3.4 未按规定准备备案事项产生的风险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还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目前税务局认可的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办理方式,是企业自己对照优惠文件判别是否达到享受条件,主动申报后就可以享受,相关资料无须备案而是留存备查。若企业未关注到这一点,未按规定准备备案事项,如资产扣除、优惠事项等相关资料,也会面临一定的涉税风险。例如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申报表,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保存期限至少10年(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因此,公司、集团或国资委核销应收款项,需将审批的一整套资料作为备查资料留存,包括相关审批流程、董事会及办公会决议、相关情况说明、经济业务资料(合同、收付款、发票、物流凭证等)、惩处说明及证据等。

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的成因

4.1 企业财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够高

企业财会人员是纳税申报的一线人员,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以及对涉税实务处理将会影响到企业应对涉税风险的行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较为复杂,涉及的税收政策较多,调整事项较多,如果企业财会人员不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就会使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展中,存在数据信息填写有误等情况,从而影响企业整体的税务核算工作,因自身的过失而使企业面临涉税风险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例如,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及自身内控制度,没有取得相应发票等规范的税前扣除凭证就列支成本费用。

4.2 纳税人未能正确和全面地看待汇算清缴

企业涉税风险的大小,跟企业管理层及财会人员怎么看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重视汇算清缴、是否认识到汇算清缴的重要性等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虽然如今社会环境越来越趋于规范健康,但仍然存在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逃避税收的行为,这种现象在中小民营企业尤其居多。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少缴纳税款的企业可能会因为被税务机关稽查而承担更多处罚,不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纳税人不应该逃避税收,而应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人更应该把精力和能力投入到为企业谋发展中去,只有企业健康经营、稳定持续发展,才是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最佳方式。

4.3 税务部门纳税辅导与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内容较多及变化较大,且与会计准则的差异项也较多,这对于纳税人正确计缴所得税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利于纳税人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为了保证企业的汇缴质量,每年会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进行纳税辅导与宣传,近两年税务公众号上也都有申报方面的指导。但是由于企业个体差异大、个性化问题多,企业聘请的财会人员素质有高有低等,加大了税务局纳税辅导的难度,其对重难点问题的分析和讲解,往往不够透彻和有针对性,多停留在操作层面,纳税辅导和宣传的效果不佳。另外,企业专管员虽然能做到一对一辅导,但每人要面对很大数量级的管户,本身可以专而精的税务管理工作就被巨大的数量级稀释,可能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造成影响。

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的应对建议

5.1 及时学习和掌握会计及税收政策变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政策性比较强,涉及的文件及法条较多,本身是件比较复杂的工作。近年来我国会计政策、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调整,也对企业财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如果企业财会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未能进行正确的申报,可能会面临补税、罚款及滞纳金的税务风险。无论是企业管理层还是企业财会人员,都应当保持不断学习的工作状态,保持强烈的责任心,时刻关注政策的变化,掌握新旧政策的差异,为企业守好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企业财会人员应当积极学习与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法及税收政策文件,同时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官网及公众号、12366热线、税务专管员等途径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保持税务知识结构的常新。

企业财会人员应当对标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风险,做好针对性的学习,遇到相同情况,做好分析与应对。对于税会差异产生的风险,尤其涉及跨年事项,应当建立所得税差异台账,做好台账登记与纳税调整;对于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的风险,应当通过补开、换开发票等方式,及时取得合规凭据,如仍然无法取得,需做好主动纳税调增;对于未正确填报申报表、缴纳税款的风险,企业财会人员应当对流程做好充分学习了解,通过设置复核人员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

5.2 加强合规性自查检查以及结果跟踪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并不是集中性和阶段性的,保持整体工作高效高质完成,需要事中和事后持续关注,即加强合规性自查及后续跟踪工作。企业财会人员需要做好定期自查,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自查工作的工作要点有明确认知,以尽可能防范汇缴税务风险。

常规工作中,企业自身应当按月或按季建立所得税计提调整台账,确保季度预提与年末汇算清缴顺利衔接;遇到特殊的纳税调整事项,及时处理,避免堆积和遗漏;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及时跟进税款缴纳情况,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对于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应该分类整理,并且妥善保管、留存备查;企业相关部门间应加强信息交互、协作沟通,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与问题。

企业集团财会人员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合并范围内的合规性自查,不限于确认企业及子公司按时、规范申报与汇缴;了解大额补税以及涉及退税的原因,提前做好纳税筹划;对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调整情况进行复核,跟踪更正情况;针对合规性自查情况,推送和普及相关税务知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年复一年具有持续性的,企业应当重视汇缴期结束后的管理追踪工作。一方面,按年度归档所涉及的税务资料,做好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要记录跨年事项或特殊事项,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年度间的顺利衔接。

5.3 积极寻求税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帮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税务部门不断完善网络申报平台的信息化功能,提升企业申报纳税的便利性;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号等多窗口推送,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知识宣贯、具体实操等指导工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可通过积极参与、主动了解,从而规范申报操作,提升质量。

第三方财税机构较企业财会人员来说,具备更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实务处理经验,能够更全面和系统解决问题,同时还能解答财会人员的各类问题。企业可以针对申报表的填写等问题,向其日常财税顾问进行咨询,保证正确填报;企业也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报告,通过复核其报告正确后,根据报告进行申报,在此期间如有疑问可积极沟通咨询。

6 结论

财务部门是企业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其承担着核算经营成果、监督经营过程、管理经营实质的职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与每年年报审计工作相当,也属于财务部门年度的重要工作。其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出财务部门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低。汇算清缴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年复一年延续的工作,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积极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新问题,通过不断学习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并不断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为企业平稳发展铺好道路;同时,税务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纳税辅导力度,提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促进税企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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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董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技巧[J].当代会计,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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