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风险管控策略探讨

2024-06-11 12:23管和平陈丽娟杜龙贵
南方农业 2024年5期
关键词:宣威市疫病生猪

管和平,陈丽娟,杜龙贵

(1.云南宣威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云南宣威 655400;2.宣威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云南宣威 655400)

生猪养殖是我国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础[1]。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猪肉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生猪养殖业呈现出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然而,生猪养殖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猪肉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生猪疫病的频繁发生、生猪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等。为提高生猪养殖的效率和质量,各地探索了不同的生猪养殖模式,如自繁自养模式、“龙头企业+基地”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模式、“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模式等[2]。其中,“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较为普遍和成熟的生产模式。

宣威市是云南省生猪及火腿产业“一县一业”创建示范县,近年来其积极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采取“公司+农户”模式,与多家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了一批生猪养殖基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3]。但是,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也面临着一些风险,不仅影响企业和农户的利益,也威胁到生猪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分析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 养殖概况

近年来,宣威市依托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如宣威德康公司、昆明正大集团公司、正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农户”模式,发展订单生产,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加快“育繁养宰销”一体化发展,延伸生猪产业链,推动了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

1.1 主要特点

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是一种公司与农户合作养猪的经营模式[4]。企业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等物资,以及免费的技术指导、疫病防治、生物安全防控等服务,农户在企业的指导下自建猪舍、畜禽粪便及污水贮存等设备设施,并按照要求严格养殖,最终向企业交付达标生猪,企业向农户支付合理的代养费。依靠这种养殖模式,企业和农户建立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存的合作关系,有效提高了生猪养殖的效益,促进了生猪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1.2 关键优势

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有着许多优势,主要有3点。1)可充分发挥企业在生猪养殖行业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及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提升农户的养殖水平和能力。2)可有效解决农户在养猪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少、技术差、销售难等问题,降低农户的养殖成本和风险,保障农户的养殖收入和利润。3)可促进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和协同发展,形成稳定的产业合作关系,增强企业的生猪供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进程。由此可见,该养殖模式优势突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3 应用成效

宣威市大力推广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1)提高了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水平。截至2023 年12 月,宣威市累计建成年出栏生猪1 000 头以上养殖场1 046 个(代养模式规模养殖场673 个),其中年出栏生猪5 000 头以上养殖场40 个,年出栏生猪10 000 头以上养殖场33 个,年出栏生猪50 000 头以上养殖场2 个。2)提高了生猪养殖的质量和效益。宣威市生猪养殖的存栏率、出栏率、料肉比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生猪养殖的经济效益显著提升,养殖户人均年收入在3 万元以上。3)提高了生猪养殖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宣威市生猪养殖建立了严格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了疫病监测和净化,有效防控了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了生猪养殖的安全稳定。同时,宣威市生猪养殖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实施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有机肥利用,促进了生猪养殖与农业生产的循环发展。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产业链自然分工的结果,可有效解决养猪业的痛点问题,是资源整合的典范。

2 存在的风险

2.1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在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户的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是一个重要问题。1)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合作模式相对固定,可能导致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难以适应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2)由于农户的养殖经验、管理水平、设施条件等各不相同,养殖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防控、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生猪的养殖效益。3)农户对养殖技术的掌握程度和接受能力不一也会影响养殖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效果,造成技术传播和应用的障碍。此外,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猪苗、饲料、兽药、疫苗等,都需要保证质量安全和数量,否则会影响农户的养殖效果和收益。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仅会降低农户的收益和满意度,而且会影响养殖企业的竞争力,甚至会危及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2.2 生猪疫病传播风险

疫病严重影响生猪的生产与繁殖,疫病传播风险是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中面临的另一重要问题。1)由于农户分散在广袤的农村地区,企业对农户的防疫管理难以全面覆盖,一旦发生疫情,可能会造成生猪大量死亡,给企业和农户带来巨大损失。2)生猪产业链涉及养殖、运输、屠宰、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生猪在不同环节之间的长距离流动,增加了与其他动物、人员、物品的接触机会,也拓宽了生猪疫病的传播途径和范围,使得生猪疫病的防控难度加大。3)“公司+农户”生猪养殖模式涉及多个合作主体,企业的管理水平、农户的养殖水平及养殖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生猪疫病防控的难度增加,疫病传播的风险加剧。

2.3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生猪市场价格受到供需关系、疫情防控、政策调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具有周期性和波动性[5]。1)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养殖成本,养殖户和企业都会面临亏损的风险。尤其是散户,由于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限制,通常难以应对市场风险。2)“公司+农户”模式中,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健全,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合同违约的可能。例如,企业会利用市场价格波动的时机,压低收购价格或拖延支付款项,损害农户的利益。反之,农户会在市场价格上涨时,违反合同,将生猪通过其他渠道出售,影响企业的稳定供应。3)一般来说,企业具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可以采用多元化的经营策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农户风险承担能力较弱,更倾向于稳定的收入和保本的投资。因此,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企业和农户的合作意愿和信任度可能会降低。

2.4 合作信任风险

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信任风险是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中不可忽视的问题。1)合作双方的利益分配不均衡。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压低对养殖户的收购价格,或者在合同中设置不利于养殖户的条款,导致养殖户的收入不稳定,甚至出现亏损。同时,农户为了提高自身收益,可能会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出售生猪或使用不合格的饲料、药品,影响生猪的养殖质量。2)合作双方的信息沟通不畅。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会减少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或隐瞒一些重要的市场信息和政策变化,造成农户无法及时调整养殖方案,导致养殖效果不佳。农户也会为了避免责任,隐瞒养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反馈生猪的生长情况和健康状况,影响养殖企业的决策和管理。

3 管控策略

3.1 提高农户养殖技术水平

1)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公司应定期组织农户参加养殖技术的培训,提高养殖户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激励农户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确保养殖质量和效率。2)建立技术创新和分享平台。公司应鼓励农户在养殖过程中进行技术创新,探索适应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养殖模式和方法,并通过平台,让农户之间相互交流和学习,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应用。3)提供个性化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企业应根据农户的养殖经验、管理水平、设施条件等不同情况,帮助农户解决养殖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农户的养殖效果和收益。

3.2 加强生猪疫病防控

1)建立健全“公司+农户”模式下的疫病防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和农户的职责和义务,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企业要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力,提供优质的种猪、饲料、药品等生产要素,定期对农户进行疫病防控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处置、补偿等制度。农户应按照企业的要求和标准,规范养殖管理,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及时向企业报告疫情,配合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2)加强生猪产业链的疫病防控,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减少生猪的流动。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对生猪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测、追溯,确保生猪及其制品的安全。农户要按照企业的安排,将生猪统一交由企业运输、屠宰、加工、销售,不得私自转卖或屠宰生猪,避免生猪与外界接触,防止疫病传播。

3.3 建立市场风险分担机制

1)完善合同制度。企业和农户应该签订明确、合理、公平的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和赔偿。合同应包含市场价格波动的应对措施,如设定最低收购价格、价格调整机制、收购时间和方式等,以保障双方的利益。2)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应该加强对生猪养殖行业的扶持和保护,出台相关的补贴、贷款、保险等政策,以减轻农户和企业的经营压力。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防止价格过度波动。此外,政府应该建立生猪储备制度,以应对市场供需的不平衡。

3.4 加强合作信任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收购价格的计算方法、风险和责任等。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养殖效果,定期调整收购价格,保证养殖户的合理收益。2)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支持。合作双方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分享市场信息和政策变化,帮助农户制订合适的养殖方案。3)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双方应该遵守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建立第三方的监督和认证机制,对生猪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和评估,以保证生猪产品的安全性。

4 结语

宣威市生猪养殖“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有效的产业协作模式,凭借其合作共赢的特点,在提升养殖效益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面对该模式中的潜在风险,宣威市可通过有效策略进行管控,促进生猪养殖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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