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审视

2024-06-09 11:30:37刘尹靖
村委主任 2024年5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绿色发展

刘尹靖

摘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议题,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域下审视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厘清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主体、价值目标,探寻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路径,以期为村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乡村;乡村生态振兴;绿色发展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5-0079-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49;D422.6 文章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现代化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对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要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建设美丽乡村。

1 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主体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主体包括自然和村民。其中,自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价值主体,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价值主体。

1.1以自然为基本价值主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追求体现了自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物质支撑[1]。可以说,自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价值主体。

一方面,自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源泉。自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自然物构成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条件[2],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基。换言之,自然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许多乡村地区依靠当地的自然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另一方面,自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尺度。在当今社会,建设美丽乡村,并不是单纯追求田园风光之美,而是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生产,保证村民持续增收,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同时,还要以自然为美,将自然的美学价值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3]。总的来说,美丽乡村建设以自然为价值尺度。

1.2以村民为根本价值主体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民本思想的应用至关重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优美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一,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创造主体。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在于村民的参与。村民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村民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为乡村生态环保工作贡献了力量。他们积极投身于乡村生态环保工作,改善了乡村的环境面貌;同时,还积极推广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村民还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决策者。他们的参与能够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村民的期望和需求。

其二,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评价主体。他们作为乡村建设的亲历者和受益者,对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有着最直接、最真实的感受和体验,因此他们的评价对于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村民长期生活在乡村,对乡村的生态环境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相关主体更好地了解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此外,村民能够监督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乡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村民的期望。同时,村民的积极评价能够激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热情,形成合力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发展。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应重视发挥村民的价值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村民参与评价的机制,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目标

制定价值目标对美丽乡村建设至关重要。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美丽乡村,需要明确三个价值目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

2.1生态优先

乡村与大自然密切相关,在推进乡村振兴时,应该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避免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滥用。

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提醒我们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4]。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将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失衡。因此,乡村发展必须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具體而言,乡村地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制定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规范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行为,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其次,推广生态友好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减少农业生产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最后,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引导他们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2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超越了乡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二元悖论”,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它打破了传统模式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对立的局面,实现了二者的和谐共生。只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才能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才能真正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绿色发展既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潜力,同时也将倒逼经济社会体系全面转型升级,进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等,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5]。

实施绿色乡村振兴必由之路,总体上说,就是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乡村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乡村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乡村生态文明体系,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环境监管等措施,实现乡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绿色发展也强调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乡村发展的长远利益[6]。

2.3以人为本

生态理性不仅是村民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更是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

首先,加强生态教育,增强村民的生态意识。通过举办生态知识讲座,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制作环保宣传视频等形式,让村民深入了解生态系统的运作机制,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同时,要注重培养村民独立思考的能力,引导他们从多个角度审视环境问题,形成科学、理性的生态观念。

其次,增强村民的生态法治观念。通过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让村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环境违法行为的后果。同时,加大村级组织的环保监管力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最后,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发挥村民作为建设美丽乡村主体的作用。通过设立环保议事会、开展环保志愿活动等方式,为村民提供参与环保决策和实践的平台。

3 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实现

美丽乡村建设具有丰富的价值意蕴,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探析,即构建具有乡村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鼓励村民参与生态治理。

3.1构建具有乡村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在构建具有乡村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时,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至关重要。只有深入了解乡村的实际情况,才能制订出符合其自身特色的发展方案。

因地制宜地构建具有乡村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新模式,需要深入挖掘乡村资源。例如,部分乡村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适合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部分乡村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适合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此外,还应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和引导,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式,推动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走符合乡村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也是实现乡村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这需要深入调研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产业结构等,为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乡村地区的资源优势,结合当地的气候、土壤、水资源等条件,选择适合当地的特色农作物,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

3.2建立健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制度是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有力保障。建立健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加快完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加强乡村环境监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确保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此外,各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另一方面,增强乡村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的系统性与整体性。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该树立系统思维,全面考虑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同时,关注与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改革与创新,及时调整和完善乡村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7]。此外,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3.3鼓励村民参与生态治理

鼓励村民参与生态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只有让村民成为生态治理的主体,才能真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为乡村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贡献力量。通过参与生态治理,村民可以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提高自身的生态治理能力。为了培养村民的绿色环保意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通过开展环保知识讲座、环保主题展览以及环保电影放映等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其次,可以建立环保奖励机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后,组织村民参与环保实践活动,如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等,让他们在实践中增强环保意识。

此外,培养村民绿色发展意识也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帮助村民深入理解绿色发展理念,使其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积极推广环保技术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同时,还应加强环境监管,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惩重罚,确保乡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建立绿色乡村建设规划和管理机制,明确村民在生态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为他们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在生态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8]。

4 结束语

深入探讨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可以发现,美丽乡村建设强调在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推动乡村绿色發展,实现乡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政府、专家、村民需要共同努力和不断创新,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1]韩晓芳,丁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意蕴及三个价值维度——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视角[J].学术论坛,2018,41(04):86-91.

[2]邓坤金,李国兴.简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观[J].哲学研究,2010(05):23-27.

[3]方世南.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真善美意蕴[J].学术探索,2023(03):28-36.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5]韩秋红.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特征与世界意义[J].社会科学家,2023(02):18-23.

[6]张友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路径选择[J].社会科学辑刊,2023(05):181-189.

[7]王雨辰.论以社会建设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J].哲学研究,2013(10):100-105+125+128.

[8]龚天平,饶婷.习近平生态治理观的环境正义意蕴[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73(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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