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一?李珂?朱紫怡?柳紫琪
摘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国“十四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易于破坏,难于修复。因此,研究生态引领乡村振兴的路径对于实现拉萨河沿岸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友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采用个案分析法和访谈法,结合政府、民间历史文献资料分析生态补偿模式对于推动拉萨河沿岸乡村振兴的作用,总结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以采矿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以生态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三大模式的可行性及建议,以期为西藏自治区生态产业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提供助力及参考。
关键词:生态补偿;乡村振兴;西藏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5-0047-03 中国图书分类号:X321 文章标志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实现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生态宜居是关键,只有将生活富裕和生态宜居的总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与发展共进、共赢,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对生态补偿领域进行研究。21世纪以来,我国生态补偿领域研究随着经济发展和理念更新而不断深入。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转向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的方式方法、制度建设趋于完备,进一步推动生态补偿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但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结合生态补偿模式的相关研究仍主要聚焦在理论建设方面,尚未总结出符合西藏自治区的有效实施路径。基于此,文章以拉萨河沿岸乡村的实际情况和各类资料为基础,采用个案分析法和访谈法进行探究,结合实例分析四大生态补偿模式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推动乡村振兴。
1 拉萨河沿岸概况
拉萨河发源于念青唐古拉山中段南麓,河道全长551km,位于西藏自治区较为发达的中南部,水质常年优于Ⅲ类标准。干流流经嘉黎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区、曲水县等区县,于曲水县汇入雅鲁藏布江。2020年,拉萨河沿岸各行政单位人口共计80.61万人,约占西藏自治区总人口的22.10%;生产总值5 970 438万元,约占西藏自治區生产总值的31.38%[2]。
2 生态民法学与生态补偿
生态民法学意义上的主体即生态民事主体,大致可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与国家,其行为能力同民法学所划分的行为能力相一致。
生态权利是指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从生态系统中获取必要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以满足其生命健康、精神或物质需求的权利[3]。根据生态权利与生态补偿之间的关联,可将其分为四类:生态资源获取权、精神生态权、生态损害求偿权和优质生态权。生态资源获取权即行为人为经济发展或必要生存而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生产必要材料的权利;精神生态权即优质生态满足自然人精神追求的权利;生态损害求偿权即行为人造成破坏生态的行为而其他相关行为人有权要求其修复或给予补偿的权利;优质生态权即因生态利益的公共性与整体性所致使的所有生态主体都具有的占有优质生态环境的权利。
生态责任在生态补偿中指生态民事主体所承担的,因其接受其他生态民事主体所让渡的生态权利或获得生态权利而承担的赔偿或修复责任。
3 三大生态补偿模式可行性分析及建议
3.1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
该模式以旅游产业为驱动,基于“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利用环境”的良性循环,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基于生态补偿对价原则,该模式既是“当地居民让渡享有优质生态的权利”同“游客承担生态赔偿责任”的对价,也是游客“获得精神生态权”与当地居民“获得生态损害求偿权”的对价。
以拉萨市章多乡恰村为例,恰村在对口援助省份、乡政府、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利用其距市区近、毗邻318国道等高等级公路、生态环境良好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林卡经济”。“林卡每年夏季前开放、10月份后关闭,每天都有村民负责打扫卫生和清理河道。在不开放的时候,村民小组组长会组织村民开展环境整治和补种草皮,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4]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生态补偿同乡村振兴的有益结合。
3.1.1可行性分析
林卡基地约为恰村带来了210万元的营业收入,每户分红约达1.1万元,研究估算后每人获得分红2 000余元,极大地推动了恰村乡村振兴。
在恰村的鼓舞下,巴嘎雪村也开始着力发展“林卡经济”。“过林卡”是西藏地区群众最为传统的休闲娱乐活动之一。巴嘎雪村对在当地“过林卡”的每位游客收取30元的林卡管理费,用于游客离开后清理垃圾的补偿。在访问巴嘎雪村村民及村民委员会后,笔者等人估算得出巴嘎雪村林卡基地平均每户分红约3 000元。其农作物收益占全年总收入的比例仍较大。因而巴嘎雪村民及村民委员会将林卡基地带来的收入定位为农闲时期的额外收入,并未将其作为支柱性产业进行管理。因此,巴嘎雪村村民能否在农忙时期坚持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仍需观望。
恰村与巴嘎雪村的差异更体现在其对林卡基地的管理上,恰村在林卡基地设有帐篷区、烧烤区等不同的功能分区,而巴嘎雪村则仅提供场地。在两村自然禀赋与区位优势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二者差异较大的原因仍需进一步探讨。
旅游开发必然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对该模式进行更为深入、全面的思考。不同村庄的自然资源、实际情况、林卡分红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而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虽然对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需根据具体实情进行调整。
3.1.2建议
一是发挥政府作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完善生态旅游发展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落实,利用区位优势打造特色支柱产业,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助推产业转型。二是健全督导机制。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激励外部经济行为和惩治外部不经济行为并举,将林卡基地环境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并规范收费,整治市场乱象。
3.2以采矿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
该模式基于“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利用采矿获得的巨额利润对当地居民、生态进行补偿,进而带动乡村振兴。基于生态补偿对价原则,以采矿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是“当地居民让渡其享有优质生态权”同“矿权人获得生态资源获取权”的对价和“矿权人获得生态资源获取权”同“当地居民获得生态损害求偿权”“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对价。
以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章达村为例,据该村驻村干部描述,当地采矿公司对章达村一年的矿补高达500万元,每户一年约得2万元。同时,采矿公司在招聘货车运输等岗位员工时,优先考虑章达村居民。
3.2.1可行性分析
采矿公司对资源的开发使得章达村经济在短期内迅速发展,当地村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但以资源作为经济支柱以及产业基础的乡村会同资源高度绑定,产业发展逐渐单一化,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无法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采矿业的发展也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章达村以其大门为界,村内村外生态环境差异很大——章达村外黄土遍地,章达村内却绿树成荫。村外流经河流水质浑浊,远不如拉萨河上游与下游的水质。这与乡村生态振兴目标相距较远。
以采矿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会受到地区矿藏资源、自然禀赋等的限制,加之其在采矿过程中会对流域水体、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且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该模式不具有可推广价值和可复制性。
3.2.2建议
以采矿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是资源性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过渡阶段所采用的方法,转型是其必然选择。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跨越资源陷阱[5]。在资源红利期内,提前进行非资源资产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向绿色经济转型。二是加强组织引领,凝聚社会共识。随着资源红利的消耗,因经济快增长所忽视的问题会日益突显。对此,应在资源红利期内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下的“村两委”治理制度,以党组织的领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开展技能培训,激发产业转型内生动力。
3.3以生态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
该模式基于“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利用当地优异的生态条件,生产生态产品,再以销售生态产品的利润来保护生态,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基于生态补偿对价原则,以生态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是“村民让渡其优质生态权”同“村集体获得生态资源获取权”的对价,也是“村集体获得生态资源获取权”同“承担相应生态修复责任”的对价。
那曲市嘉黎县各乡出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实行“一乡一合,一村一社”项目,重点发展娘亚牦牛良种基地,同时各乡也推出各自的生态产品。以麦地卡乡为例,麦地卡乡将“生态酸奶及牛奶加工产品”作为当地的主打生态产品,并同拉萨市11个合作社开展合作。另外,麦地卡乡正在筹建矿泉水厂,计划推出矿泉水等生态水产品。
3.3.1可行性分析
构建生态产业是实现生态价值、充分发挥乡村产业多功能性的主要途径,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6]。黄季焜指出“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将更加旺盛,这些农产品与服务业恰恰代表了未来我国农业发展和转型的方向”[7]。以生态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生态补偿模式是未来大势所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但西藏自治区囿于环境因素,经济生态产品产出相对单一。目前笔者将西藏自治区市面上生态产品大致分为:矿泉水类、牛奶制品类(牧业类)、青稞酒类(农业类)。多数生态产品品质类同,缺乏显著竞争优势,区内市场饱和。加之西藏自治区生态产业的技术禀赋短板较为突出,单纯依靠财政转移的生态补偿制度对人才、技术等成本高、周期长的资源禀赋见效甚微。因此,该模式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极大的改进空间。
3.3.2建议
一是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约效应,开拓区外市场。西藏自治区特色生态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呈现饱和,产能过剩。因此要建设优质资源整合平台,整合交通、技术、装备,发挥其最大效益,进而有效拓宽区外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二是完善人才内生培養制度。加强以西藏大学为首的高校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在高校课程设计上,更加贴合西藏自治区生态产业,赋能西藏自治区生态产业发展。
4 结束语
文章中三种特色生态补偿模式对于乡村振兴及生态保护均各有利弊,探索一种“可持续、破坏小、效益高”且适合西藏自治区的乡村振兴生态补偿模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积淀与努力。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EB/OL].(2023-02-13)[2024-02-20].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2/13/content_5741370.htm?dzb=true.
[2]李锁强.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0(县市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
[3]宁清同.生态民法学初论[J].法治研究,2022(05):142-160.
[4]裴聪.美丽乡村幸福生活[N].西藏日报(汉),2022-07-16(02).
[5]李伟峰.资源型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J].学习与探索,2021(02):62-68.
[6]潘丹,余异.乡村多功能性视角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协同[J].环境保护,2022,50(16):12-17.
[7]黄季焜,史鹏飞.快速和包容的农村经济转型路径、效果和驱动力[J].中国科学基金,2021,35(03):39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