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胡塞尔:问题的发生、转向与突进

2024-06-06 09:43:32马迎辉
关键词:所思意向性胡塞尔

摘  要: 理解胡塞尔必须进入胡塞尔本人的运思。《逻辑研究》在拓展范畴直观的同时错失了作为直观之前提的自身被给予性。在1906—1907年间,胡塞尔开始聚焦绝对被给予性(之中的先天)的观念,在随后的内时间意识研究中,他通过对滞留的具体综合样式的揭示,为纯粹意识/绝对存在的显现提供了新的意向基础。现象学就此进入超越论阶段。意向流形结构(一维流形构造二维连续统)既是超越论现象学的意向基础,也是现象学对20世纪西方哲学对体验流之内结构的整体探索的回应。只有在此双向交织、多维建基的意向结构中,本质直观与范畴直观的差异、形式化对本质关联的构造、能思/所思的相关性才可能真正得到理解,而超越论现象学从主体性(从能思/所思、本质类型到实显行为)到具体区域的构造也才可能展示自身。

关键词: 胡塞尔;直观;被给予性;内时间;纯粹意识;能思/所思;超越论构造

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4)03-0058-10

作者简介:马迎辉,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暨现象学与心性思想研究中心长聘副教授(杭州  31005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西方现象学前沿问题研究”(23&ZD241)

①  欧根·芬克:《当下批判中的埃德蒙德·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李昱彤译,《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2020年第1辑。

在写于1933年的著名长文中,芬克曾批判性地指出,当时的胡塞尔批评者们没有从自己的角度理解什么是现象学,而只是以他们对新康德主义的理解批评胡塞尔。①此批评至今仍然有效。在我们看来,研究者们没有就现象学与事情本身之间的关联理解胡塞尔,这是他们无法形成自己的视角的真正原因。但这种说法会带来更大的混乱。我们不禁要问,真的存在能够评判现象学是非成败的事情本身吗?

真正理解胡塞尔需要做到如下两点:首先,要澄清胡塞尔本人思想的缘起和转进等关键环节。众所周知,从描述心理学到超越论现象学,胡塞尔的现象学研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此我们有必要追问:描述心理学究竟遭遇了哪些无从解决的困境,以致需要如此重大的改变?胡塞尔是如何在现象学操作上做到这些转向和突破的?这些不仅是我们理解胡塞尔,而且也是通过阅读胡塞尔获得独立的现象学研究能力的关键。其次,如何判定现象学不是私人的?这是理解现象学合法性的根本。而解决此问题,显然取决于胡塞尔是否与他同时期的哲学思潮一起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整体知识结构。为此,我们需要对勘胡塞尔与他同时期的哲学家的工作,并就此追问现象学与19世纪以来的整体知识结构的关系。这关系到我们今天仍在阅读胡塞尔的必要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将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展开讨论:在纵向上,我们将探讨胡塞尔是如何凭借其在内时间结构中获得的绝对被给予性的先天,克服范畴直观问题上的被给予性困境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指出,滞留的双重意向性是胡塞尔提出超越论现象学的实事基础,纯粹意识、能思/所思(noesis/noema)等新的现象学观念都必须在此意向结构上获得准确的定位;在横向上,本文将不时兼顾胡塞尔与20世纪其他哲学思潮之间的同构性,我们将指明,现象学从描述心理学突入超越论,体现的正是时代精神对新存在和新的绝对性的共同追问,而理解这种同构性无疑是我们立足当下、走向未来的基本前提。

在正式进入讨论之前,有必要先回应一个对胡塞尔的流俗但确有意义的批评:现象学充满了复杂难懂的学术黑话和行话。确实如此。但问题在于,新术语的提出是否必要,是无病呻吟,还是确有实事对应?在我们看来,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真正进入胡塞尔的哲思,与他一起面对事情本身,如果哲学的内在批判还是必要的,那么我们只能这样做。

一、范畴直观与被给予性问题

我们从描述心理学的一个局限开始。尽管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已经将认识论的根据确定为纯粹逻辑学的观念,但在第二卷的“第三逻辑研究”具体展示意向性的先天法则时,他还是不恰当地将纯粹逻辑学的观念限定在整体与部分关系上。相应地,在拓展传统的直观概念时,胡塞尔不断强调范畴直观的对象与其代现者之间必须具有种属关系。

多年后,胡塞尔本人与他曾经的助手海德格尔对此限定提出了不同的理解:胡塞尔提出,《逻辑研究》中已经基于形式化表达了原初给予的本质的看;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页。而海德格尔则指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对行为的本质分析重新陷入了第一卷反对的心理主义。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09页。前者失之轻巧,而后者过于严苛。对胡塞尔,我们可以追问:既然已经表达了,那么《逻辑研究》何不直接给出现象学还原、纯粹意识、能思/所思的结构,为何十余年后才需要再次拓展?一句已经表达了,是否会为研究者理解超越论现象学的新结构造成障碍?而海德格尔在批评胡塞尔时则陷入了如下失察:《逻辑研究》第二卷或许确实没有完全展示第一卷的成就,但第一卷提出的形式化的法则难道没有在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阶段展示其应有的理论效力?这是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根本线索,不能无视。

将纯粹逻辑学的观念“限定”在整体与部分关系上,我们可以确定两个事实:其一,《逻辑研究》中的整体与部分关系并未上升到《观念》特别确定的eidos(本质)层面;其二,整体与部分关系在《逻辑研究》中的主要作用是规范经验给予。这些决定了描述心理学中的直观只能是范畴直观和普遍直观。或许有另一个理解方向:作为形式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只是未及分化出形式本体论和实质本体论而已,但很显然,此种理解并未在《逻辑研究》的直观问题上留下痕迹。这对《逻辑研究》中的直观问题影响巨大。简单地说,此限定在《邏辑研究》对意向行为的本质结构的研究中,就体现为将本应提出的那种形式化的直观“窄化”为了范畴直观。但有趣的是,范畴直观的提出已经是对直观概念的巨大拓展了。

在拓展直观概念时,胡塞尔的如下说法尤其重要:“如果表达所具有的这些与材料因素并存的‘范畴形式没有在感知中(只要这感知被理解为单纯的感性感知)得到具体的限定,那么关于感知之表达的说法在这里就必定是以另一个意义为基础,无论如何,在此必须有一个行为来同样地服务于范畴的含义因素,就像单纯的感性感知服务于材料的含义因素一样。”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023-1024页。因为“与材料因素并存的‘范畴形式”在逻辑学的观念已经被给予,那就得有一种行为为之服务,类比感性感知,就应该有范畴感知。

从感性直观扩展到非感性的范畴直观,如果着眼感性,那么这里显然隐藏了困难,因为胡塞尔需要说明范畴如何能够感性化,这显然有重回到“第二逻辑研究”所批评的图像论的嫌疑。于是,在向范畴直观拓展时,胡塞尔采取了另一条道理,直接拓展直观的本质:究竟何谓直观?传统所理解的感性吗?不可能。感性只是说明了感性直观的本质,这是从感性维度对直观的本质的限定,当胡塞尔从感性直观向范畴直观拓展时,他显然预设了直观的一般本质已经被给予了。但直观本身的本质是什么呢?

胡塞尔很快给出了如下描述:“正是充实作用所具有的这种同类性以及所有与此作用有规律地相关联的观念联系所具有的同类性,它们才使得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将每一个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实着的行为都标示为感知,将每一个充实着的行为都标示为直观,将它的意向相关项标示为对象。”他的意思很清楚,感知的本性从不是感性,而是“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实着”,直观的本性也不是感性,而是“充实着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宣称,感性感知之所以是感知,不是因为感性本身有什么特殊性足以使其成为感知的本质,而是因为它以感性的方式充实着对象进而证实着,也就是说,感性的方式是“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实着”的子类。就此,进一步的问题自然就是,如果范畴对象也能以某种方式获得充实和证实,那么对范畴这种方式的把握何以就不能是感知呢?范畴的方式与感性的方式一样,当然也可以是“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实着”的子类。于是,范畴感知、范畴直观基于“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實着”这一新的本质内涵而获得了说明,随后胡塞尔很快将此新内涵称为“被给予存在”或者“自身被给予的显现”。胡塞尔:《逻辑研究》,第1024、1025页。

只要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胡塞尔的论证思路中存在一个相当严重的疏漏。他说明的是,在被给予性上,范畴形式已经被给予了,或者自身展示了,所以就应该像谈论感性感知一样谈论范畴感知,范畴于是也成了可直观之物;但问题是,胡塞尔并未先行说明“以此证实的自身展示之方式而充实着”这种被给予性本身何以可能,它何以就能容纳感性的和范畴的方式,也就是说,胡塞尔并未对至少由“被给予性的存在”“在自身展示的方式上呈现为范畴方式的被给予性”与“在自身展示的方式上呈现为感性方式的被给予性”这三种因素组成的新的整体与部分关系,以及它们内在的构造性的关系进行专题说明。对此,海德格尔显然最清醒,在论及如何从范畴直观中获得自己的生存论直观时,他正确地告诉我们,对存在范畴的直观必须建立在存在的先行敞开或者自身被给予之上。对此问题的探讨,参见倪梁康:《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哲学研究》1999年第6期。

胡塞尔随后从观念关系到意向行为的进路证成了范畴直观。学界对此应该很熟悉了:既然逻辑法则上有合取或析取之说,那么在意向行为上,我们自然也就拥有了对诸如“A是(有)α”这样一种范畴关联的直观。但需要注意,这不是对直观本身的说明,而是基于整体与部分关系对意向行为的特性的说明。也就是说,“范畴方式的被给予性”何以可能,这一点仍未被触及。

对胡塞尔在范畴直观问题上的疏漏,学界大致有这样两种看法:其一,跟随海德格尔以及深受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诠释影响的马里翁,认定前者的生存论-存在论建构绝妙地接续了胡塞尔的范畴直观,于是,胡塞尔的历史贡献就是认识论上开启了范畴直观;其二,跟随胡塞尔在《观念》中对自己早期工作的辩解,将范畴直观直接等同于本质直观。我们认为,与第一个思路一样,这种理解同样因为没有真正进入“被给予的存在”或者“自身被给予性”,根本上无法彰显胡塞尔随后提出的超越论现象学的巨大的力量。

二、何谓自身被给予?如何被给予?

“被给予的存在”或者自身被给予的存在无疑就是学界诟病的学术黑话和行话,神秘莫测、拒人千里。我们将聚焦《逻辑研究》遗漏的问题:由被给予性的存在、以范畴方式被给予以及以感性方式被给予,这三种因素组成的新的整体与部分关系何以可能?或者索性着眼大处:何谓自身被给予性,它自身如何被给予?

《现象学的观念》就是为了解决这一困难而撰写。在这本被视为超越论现象学的首次隐晦表达的小册子中,胡塞尔一下子甩出了成堆的学术行话,除了延续自《逻辑研究》的自身被给予性之外,还有诸如“最初的绝对被给予性”“在明见性中构造着的自身被给予性”“绝对自身被给予性之中的先天”。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6、10页。不难想象,这些同族词指向的是同一个关键事态——解析自身被给予性:它不仅是一种“存在”,而且具有“绝对”性和“先天”性。

我们可以先环顾下现代西方哲学此时关注的主要问题。几乎与现象学同时,实用主义、心理分析、结构主义思潮都已经兴起,柏格森在法国更是如日中天。作为20世纪的时代精神的体现,这些思潮先后以各自的方式提出了新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并且以各自的方式尝试进入其中并刻画其内结构,譬如:柏格森比胡塞尔更早地尝试借助时间结构揭示绵延何以可能,实用主义同样将纯粹经验流视为存在的基础,弗洛伊德揭示了构造表象的无意识和自我的拓扑结构,结构主义则揭示并探讨了具有构造权能的多维的能指关联——所指是能指的构造。

这些思潮何以不约而同地要求刻画新的存在?这显然与19世纪以来的集合论和流形论等数学观念对智识结构的冲击有关。关于胡塞尔运用的流形概念的数学来源,参见钱立卿:《胡塞尔“流形论”观念是如何形成的?——一个数学思想史角度的综观》,《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2020年第2辑。在这些观念冲击下,仍然受限于客观的自然时空观念,以及在此观念结构中探讨发生和历史的经典哲学,在整体上受到了怀疑甚至悬置,哲学家们要求揭示更原始的存在。对这些现代哲学思潮而言,这里的“原始”本质上就是针对表象模式的,因为这种认识模式最充分地体现了传统哲学的理念,譬如在康德那里,我们之所以能认识对象,是因为主体先天地拥有时间和空间的直观能力,主体的能力与对象是对称关系,而这种对称关系本身源自何处,康德却未曾予以追问。

在此方向上,胡塞尔对直观与被给予性关系的探讨,正体现了时代精神从表象模式向原始存在的拓展。因此,只要胡塞尔仍然局限在《逻辑研究》对直观的理解上,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澄清自身被给予性具有何种特征,使其能够容纳感性和范畴等自身展示的方式,那么他也就不可能真正摆脱表象论的指责,毕竟范畴感知、范畴直观都在表明范畴是以对象性的方式被给予的。在此问题上,海德格尔多年后对当时哲学陷入了表象思维的批评尽管在时间上错位了,但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回到胡塞尔的文本。在初步阐明现象学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之后,胡塞尔随后告诉我们,现象学的新理念必须建立在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之上,而确立此理念就必须“离开描述心理学的基地”,同时,在这项伟大的事业中,实项内容以及建立于其上的实项的内在和超越都不再可靠,我们必须揭示一种新的内在与超越,即绝对被给予上的内在和超越。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第8、9、10页。

这些重要的说明应该与《逻辑研究》中的自身被给予性困境连接起来,而离开描述心理学的基地以及对实项内容、实项超越模式的否定,无疑也是针对描述心理学而言的,或者索性说,针对《逻辑研究》中的立义模式的。跟随胡塞尔的思路,问题的关键显然就在于澄清自身被给予性,或者用他此时的术语,即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

现象学的反思描述的特质不允许停留在概念的辩证上,实际上无论怎样辨析绝对与相对的关系,也都无助于澄清何谓绝对自身被给予性。从《现象学的观念》的进路上看,在对绝对自身被给予性与新的本质观念、直观观念、构造观念的内在关系做了一番强调之后,在第五讲,胡塞尔终于开始面对绝对被给予性的内结构了,他不无突兀但又在意料之中地突然区分起回忆和滞留来:说“不无突兀”,是因为尽管他在全文开篇的思路展示中已经谈到体验流,但在随后的几讲中都没有再专论此问题;说“意料之中”,是因为从《逻辑研究》到《现象学的观念》,内时间意识一直是胡塞尔的研究主题,也正是在《现象学的观念》时期,他的内时间研究“获得”胡塞尔对滞留与滞留的双重意向性的探讨显然受到了霍奇森的影响,参见Shadworth Hodgson,The Metaphysic of Experience, vol.1,London:Longman,Green,and Co.,1898,pp.50,71,74-75. 了巨大的突破,胡塞尔开始在过去向度中区分回忆和滞留,《现象学的观念》的第五讲实际上是此突破的前台展示。

我们要特别注意此区分,因为它承载了现象学的新的可能,一种能够为描述心理学奠定基础的新的存在区域和意向体验正在其中酝酿。胡塞尔指出的道路是,要从回忆和滞留的区分中,更确切地说,从体验流的内结构中揭示何谓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而此揭示过程也就澄清了一种不同于《逻辑研究》中的内感知以及向实项内存在的还原的新的反思和还原。无须怀疑,从文本上看,几乎与《现象学的观念》同时,胡塞尔在内时间研究中开始使用现象学还原,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339页。在1906—1907年的认识论讲座中开始提及一种不同于内感知的新的反思意识,而它同样与内时间结构有关。胡塞尔:《逻辑学与认识论导论(1906—1907年讲座)》,郑辟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84-285頁。

据此,我们可以认定,绝对被给予性以及其上的先天性应该与内时间结构有关。在第五讲指明了这一关键区分之后,胡塞尔随即开始兑现绝对被给予性之上的超越何以可能,很容易看到,他特别地将滞留与想象相关联。但可惜,这并不彻底,甚至因为这种不彻底而带来了新的危险:如果着眼想象行为,那么和回忆一样,它仍是客体性的,仍属于《逻辑研究》中有待澄清的直观,而与只能依靠体验流才能刻画出的自身被给予性无关,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区分行为与活动。

回忆是客体化行为,根据《逻辑研究》的工作,我们可以在本质结构上对其进行研究,但作为意识的相位与相位之间的关联,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432页。滞留绝非行为,它标示的是回忆、感知等意向行为在体验流中的存在方式,我们可以说感知、回忆等行为以滞留的方式保留着。呼应《逻辑研究》对感知和直观之本质的说明,我们在此大致可以看到自身被给予性的内结构了,滞留作为“方式”,它正是感知等客体化行为证实自身、展示自身的“方式”。证实什么?展示什么?证实、展示“自身”尽管流逝,却仍然在场。随后,胡塞尔在1910年揭示了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也进一步说明了自身被给予性具有一种多维的意向结构:滞留的流逝不是单向的,流逝本质上就是综合,而综合是双向的,纵向指向河流自身的流逝,而横向则承载了表象立义,借助“方式”,我们也就能够沿着滞留的双向流逝,进入到自身被给予性之中,体验流在“方式”的双向综合中获得了揭示。

至此,我们应该可以理解现象学家何以会强调现象学就是对显现的方式的研究了,同时也就理解了现象学何以显得如此抽象和困难。因为对被看到的对象的把握,相比反思对此对象的看来得容易,而还原对象与看之间的表象结构,聚焦这种看在“方式”中的显现显然更困难,更何况这也仅仅是进入自身被给予性的起始而已。但是,此目光的转变对胡塞尔数年后探讨超越论现象学的具体问题至关重要,因为新的存在和意向体验领域作为显现方式的综合已经呈现了,实际上,也正是基于显现“方式”的改变,胡塞尔才可能提出现象学反思、现象学还原等新的哲学方法。

胡塞尔向“被给予的存在”的突入,从显现的方式的综合上对一种新的存在的揭示和刻画,不仅体现了而且实质性地参与构造了时代精神。在此有必要提及马里翁的工作,他的被给予性实际上是接续海德格尔的深度无聊而起的,与胡塞尔的绝对被给予性只有表面上的相似,在哲学旨趣上,胡塞尔借绝对被给予性论证了人在其存在中对自身负责的绝对性,而马里翁则聚焦被给予性上承载的呼求/应答结构,揭示了人在世生存的无根性,此给予性的“绝对”源自并最终归于上帝。现象学凸显了严格科学的精神,这显然区别于古典哲学家对“赫拉克利特之流”永恒流逝的诗意慨叹。此后,存在不再是形而上学的虚设,也不是思辨的对象,而是在一种特殊形式的显现中,亦即在使对象得以呈现的意向行为本身的显现方式的持续综合中出场的多维场域,显现的方式的综合延伸到哪里,自身被给予性就延伸到哪里,明见性也就延伸到哪里。值得再强调一下,这里需要的不是思辨,而是亲身操作。

三、超越论的实事基础

我们已经看到,在《观念》正式展示超越论现象学之前,胡塞尔就已经做了足够充分的思想储备。其中最关键的是,他已经借助内时间结构将现象学描述和分析的基地揭示为了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在此基础上,我们似乎拥有了两种理解超越论现象学的实事基础:一种是通过突入自身被给予性而得出的以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为构架的新的意向结构,下文将把它称为意向流形(或意识流形)结构;另一种则是学界普遍流行的纯化《逻辑研究》中的表象立义模式之后得到的所谓新的立义模式。

人们似乎认为,我们只需将《逻辑研究》中的立义行为中的实项内容还原,保留纯而又纯的行为,便可以得到《观念》所谓的纯粹意识。但问题是,如此简单明了的操作也需要胡塞尔蓄力十余年?这种纯而又纯的行为即便真的存在,它真的有能力承载一种新形态的现象学?这种行为上的超越与《现象学的观念》主动“离开”的描述心理学的基地能有什么本质差异?当时的哲学界真的会因为胡塞尔提出这种样式的“纯粹意识”而认为超越论现象学回到了康德?

但翻开《观念》第一卷,我们确实又能找到胡塞尔仍然在使用“立义”的证据,譬如他会说能思的立义并对此立义的特征进行分析。问题似乎无解了。在我们看来,要解决此困难,必须理解能思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思的内涵和结构。我们需要追问,相比《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概念,胡塞尔何以必须迎回这对古典概念?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本质(eidos,或译理念)和质素(hyle)概念上:《逻辑研究》仍在使用的Wesen(本质)概念为何到《观念》中就变得有歧义了,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5页。质素与实项内容又有何本质差异?胡塞尔瞬间变成古典学家了吗?

撇开胡塞尔此时或许真的心怀思古之幽情,如果超越论现象学的这些核心术语确有其合理内涵,而我们又不想停留在概念的纯粹思辨上,那么就应该追问:作为现象学家的胡塞尔是如何在操作上完成如此重大的转变的?也就是说,什么样的新的意向体验,使其有能力容纳这些古典概念并能够将它们视为超越论现象学的新概念,而此问题自然也隐含了如下问题:《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究竟有何缺陷,使胡塞尔不得不在总体上放弃他在描述心理学中早已驾轻就熟的术语和操作?

首先,我们能够确认,就质疑乃至放弃《逻辑研究》中的实项的立义模式而言,《现象学的观念》就已经完成了,上文对自身被给予性的分析已经说明了这一问题,而这里所谓的新的意向体验,实际上在澄清自身被给予性时,就被胡塞尔刻画为了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如果要谈论对《逻辑研究》中的意向分析的扩展,滞留的双重意向性无疑就是明证。但可惜,胡塞尔本人并未明确指明我们这里特别强调的意向体验领域上的扩展才是《观念》诞生的基础和前提,相反他只是告诉我们,《逻辑研究》的意向分析聚集在行为一侧,《观念》将分析的范围扩展到了对象一侧,但这实在太过轻巧了,似乎只需目光的一次转向就可以从行为转到对象,如果真是这样,在描述心理学的范式内,我们就可以完成此转向,胡塞尔何需如此煞有其事地将扩展后的新形态的现象学命名为超越论现象学。

其次,新的意向体验支撑了何种扩展?胡塞尔在《观念》中充分表达了这种扩展吗?此问题涉及众多,我们需要再分三个层次:其一,胡塞尔在形式化和总体化的区分上回应了新的意向体验,从而为超越論现象学确立了新的科学论;其二,纯粹意识、能思/所思的相关性结构必须建立在多维体验结构之上,而胡塞尔对意向体验的根本维度的表达多有含混;最后,在谈论超越论自我与内时间结构的构造关系上,他不恰当地掠过了双重意向性,直入活的当下,以致学界长时间以为现象学的时间性就是活的当下。

《观念》一开始就重新区分了形式化和总体化,其意义和作用相当于“第三逻辑研究”之于整部《逻辑研究》,都是对意向法则的确立。简单地说,《观念》的新理解是——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对《逻辑研究》第一卷的纯粹逻辑学观念的重新激活:作为描述心理学的立义之意向法则的整体与部分,实际上仅仅是总体化范围内的,也就是说,立义只能发生在某个特定的总体区域中,之所以能够一眼将眼前的某物看作杯子,是因为我们理解了杯子是茶具的一种,这种种属关系在直观中先行被给予了,杯子在直观中也就获得了意义;形式化超出并统摄了全部总体化区域,它处理的是形式性的存在,譬如数字、集合、关系、属性,相对总体区域,它甚至是空的形式。不难理解,正是在此新的形式关联中,胡塞尔才可能提出:“本质(eidos)是一种新对象。正如个别的或经验的直观的被给予物是一种个别的对象,本质直观的被给予物是一种纯粹本质。”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4页。需要注意,本质直观是eidos直观,而非《逻辑研究》中的种属意义上的直观,其对象是纯粹本质,而非《逻辑研究》限定范畴直观的种属关系,因此严格说来,本质直观只能发生在形式化中,范畴直观则是总体化区域内的事情。但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追问,当胡塞尔在科学论上进一步将形式化的关联称为流形论,并且将本质直观的对象规定为纯粹本质时,在现象学上,尤其是《观念》提出的纯粹意识和能思/所思的先天结构的基础上,他是否仍然坚持现象学能够为一切科学建基的理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何为纯粹本质建基?本质直观真的能兑现这一承诺?这些问题事关超越论现象学的最终合法性。

随后,胡塞尔借助现象学还原揭示了纯粹意识。这里存在一个著名的争论,譬如海德格尔就批评纯粹意识仍然是意识,因而只能是区域性的,最终仍然是心理之物。实际上,相比特定区域,纯粹意识应该被界定为原区域,也就是说,它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作为大脑功能的诸多区域中的一个,而是超越论现象学用来构造各区域之存在的原范畴。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18页。如果像海德格尔那样,将纯粹意识理解为《逻辑研究》意义上的受限于种属关系的意向行为,即便是消除了实项内容之后的纯而又纯的意向行为,那么它能够作为原区域,在构造上起到原范畴的作用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逻辑研究》中的立义是总体化范围内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指出,胡塞尔在强调纯粹意识的原区域和原范畴的地位之后,并未如我们这样直接指明纯粹意识与形式化的内在关联,相反,他更多地还是停留在对纯粹意识的存在方式与物的存在方式之间的根本差异,以及纯粹意识就是现象学还原的剩余等模糊事态的强调上,但这种层次的叙事其实在《现象学的观念》区分两种内在和超越时就已经完成。

能思/所思的相关性结构是《观念》在意向性上的最高成就。注意!最高成就不是提出相关性,因为在《现象学的观念》中,相关性就已经被表述为显现与显现者的相关性,我们要强调的是能思/所思这对新术语如何体现出相关性。在表象立义模式中,我们无法理解相关性,因为我们此时关注的是对行为的本质结构的分析,譬如行为质性、行为质料,行为与其对象之间是对称关系。但能思/所思却不是行为与其对象的关系,此结构存在于意向活动中,是意向活动与其显示或者更准确地说,与其构造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在上文揭示的自身被给予性作为行为之显现“方式”的综合上可以看得更清楚,相关性显明的就是显现的方式的综合与在此综合中显现的“对象”之间的内在关联,这里的“对象”被特别地标明,是因为此对象并非具体物,它本身就是方式的综合。

胡塞尔对能思/所思的分析的确是对《逻辑研究》中的行为现象分析的推进,但此推进显然已经超出了行为的本质结构分析。也就是说,胡塞尔并非在行为质料、行为质性,材料的充实、充盈等结构性因素之外,又基于行为的本质结构,揭示了某些新的本质要素,从而扩大了原先的行为对象和行为意义,而是彻底超出了在《逻辑研究》中规范行为本质分析的整体与部分关系,在形式化的框架内新建了意向关联,提出了能思/所思这种形式化的意向结构,因而“推进”的本质在于新建。

当然,在新的意向关联内部,我们仍然可以谈论行为本质分析。为方便理解,我们延续上面的例子:在我将杯子看作杯子时,杯子作为茶具这一范畴关系已经先行给予我了,这是范畴直观。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我某个时刻特别生气,冲动地想把手上的杯子砸向惹我如此生气的人,但我努力安静了下,停下摔杯子的动作,喝了口水。在此过程中,用杯子砸人的动作表明,杯子也可以成为武器,相比喝水的杯子,给予我的范畴关系变化了。杯子既可以是容器,也可以是武器,范畴关系显然是多样的、可变化的,而这也就意味着,对主体而言,我们既可以在特定的范畴关系,或者说整体与关系内部,专题性地进行行为本质分析,也可以将目光转向形式关联本身,因为这里显然存在一种多维的意向体验,它为范畴关系的存在和转换提供了意向框架和基础。我们已经指明,在《观念》第一卷时期,这种新的意向关联只能是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不同个体拥有不同的人格禀赋和倾向,譬如冲動型的,容易砸杯子;而稳重型的,在生气时,即便拿着杯子,也会选择喝水安静下。正是在这里强调的人格禀赋和范畴形态上,我们发现了新的对应或者说相关性,它们都是我们至此一直强调的“方式的综合”。参照我们的例子,在“主体”一侧,它显现为不同类型的人格禀赋;在“对象”一侧,显现为由不同禀赋决定的不同行动,它们之间不是客体性的立义关系,而是直接的体现、映射。

在刻画此特殊的事态时,《逻辑研究》中的立义模式显然不合用了,于是,胡塞尔唤起了能思/所思这对古典术语。在《观念》中,他对此结构做出了如下刻画:“每一所思层级都是一‘对其下层级的被给予性的‘表象。然而‘表象在此不是意指表象体验,而且‘对一词在此也不表示意识与意识客体之间的关系。它似乎是一种与意向作用的意向性相对立的所思的意向性。前者在自身中包含着后者作为其意向相关项,而且其意向性以某种方式贯穿所思的意向性的方向线。”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79页。引文有改动。胡塞尔对“表象”的特别说明,显然意在强调不能将能思/所思的意向结构理解为表象立义,它们不是意识与其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包含和贯穿关系,进而,根据“层级”的说法,能思/所思显然是多层级的,而这也是表象立义模式本身无法说明的,我们可以说,此多层级性或多维性使多束立义行为之间关联成为可能,但却绝不能说多维的能思/所思的意向关联本身就是多束的立义行为,这两种意向体验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立义行为是客体性的行为,而能思/所思的意向关联则至少建立在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之上,胡塞尔也直接称其为意向网络。

结合我们的例子,这里可以区分三层综合或构造事态:最根本的、也是最底层的是滞留的双重意向性或者能思/所思的意向关联;其上被构造的人格禀赋与行动类型,这是能思/所思的意向关联在方式上的综合;最表层的则是不同人格禀赋和行动类型引发的不同的具体行为,这是实在地显现出的,而行为中的实项内容其实就是质素的综合形态,它对应于流形结构中构造出的本质类型。在此,绝对自身被给予性意义上的先天性和绝对性也在超越论构造上得到了表达。

据此,胡塞尔在《观念》第一卷迎回的noesis/noema、eidos、hyle等古典概念,绝不是对《逻辑研究》中已经使用的意向性、本质、实项内容等概念的简单替代或者基于原先结构的扩大,而是在整个意向体验领域扩展之后必要的革新之举,也是对新形态的现象学的特别说明。在上述例子中,行为现象分析实际上仅能触及实显的具体行为,它本身的来源显然需要更深层的意向结构,即能思/所思的相关性结构的综合构造,在此构造中,种属本质和实项内容同样如此,它们也都只能作用于具体的行为,要说明能思/所思的相关性结构中的形式化的本质和综合内容,就只能另寻它途,胡塞尔激活了eidos和hyle。

最后,我们需要对胡塞尔再做一点“批评”:他在《观念》第一卷中过于仓促地指出了超越论自我对活的当下的构造,当然这不是说此构造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说时机非常不对,诡异的是,这恰恰充分展示了胡塞尔对事态本身的天才般的敏锐。根据他《观念》前的工作,我们原本可以期待他首先指出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对纯粹意识、能思/所思的相关性,以及超越论现象学的建基作用,显然,他越过了这些关键问题,至于超越论自我对活的当下的构造这一事关整个现象学的根基的问题,因为他之前并未对活的当下本身的构造进行专题研究,致使此构造直到他在1929年之后开始真正面对现象学的边界问题时,才开始产生其应有的理论效力。但这已经是后话了。

回到本节的起始问题:何谓超越论?它的基础在《现象学的观念》中就已经敞开,也就是说,超越论扎根于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并且随着作为显现“方式之综合”的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展开,从而具有了绝对性和构造性。据此,胡塞尔的超越论与对超越论的传统理解,譬如康德的超越论完全不同:在康德那里,超越最终与上帝存在的超越性有关,他要说明的是人由于其有限性,无法认识这种超越性,因而超越在认识论上是不可能的;而胡塞尔则要表明一般的超越性是何以可能的,也就是说,是如何在纯粹意识的多维的意向结构中获得构造的,即便上帝的超越性也是如此,这是对人类的构造权能最充分的彰显。

四、简述超越论构造

从胡塞尔的现象学研究的进程看,《现象学的观念》已经转向了对纯粹意识的构造权能的探索。尽管极为初步,甚至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在《观念》第一卷中,胡塞尔借助意向流形结构,将超越论现象学的构造权能揭示为能思/所思的相互交织、多维建基的意向构造,对此结构的专题探讨,参见马迎辉:《胡塞尔论能意-所意—— 一种基于“显现”之先天可能性的研究》,《哲学分析》2014年第6期。超越论现象学就此成为了一门新型的观念论。上文借助杯子作为茶具还是武器所体现的不同范畴关系的可能作用,对此进行了说明。

当我们谈论现象学的超越论构造时,至少需要揭示如下三层构造事态:首先是提供同一性的新的意向结构,它是内时间结构的直接展示,胡塞尔在其上揭示了能思/所思的先天相关性;其次是此意向结构的直接构造物,不是对象,而是类型,它是形式关联本身的综合形态,胡塞尔甚至在形式化之上再区分了与此综合形态有关的种属关系;最后才是我们熟悉的《逻辑研究》中的表象立义模式,它是整个意向体验的构造。

根据《观念》第一卷的指示,笔者倾向于从意向性上将超越论构造的底层结构称为意向流形:此说法来自胡塞尔提出的“流形的意向体验”(mannigfaltige intentionale Erlebnisse),参见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231页。对此问题的初步探讨,参见马迎辉:《意向性:从立义到意向流形》,《安徽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一方面,流形的意向是对内时间结构的最好的表达,因为以滞留的流逝综合为表征的纯粹意识结构显示的就是意识的相位与相位之间的关联,作为综合构造物的类型之间是映射关系,而非对象性的把握;另一方面,我们在今天尤其赞同胡塞尔的科学论的理想,超越论现象学仍然应该担负起从纯粹意识一侧为科学建基的责任,在《观念》第一卷强调形式系统的流形法则后,现象学需要在意向构造上为此法则提供基础,这其实也是现象学之所以能够诞生乃至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

《观念》第二卷,胡塞尔开始聚焦自然物、人格、精神等区域的构造。篇幅所限,这里无法展开。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现象学科学论的理想,以及《观念》第一卷对形式本体论和实质本体论的说明,诸区域都必须在纯粹意识的形式關联,或者干脆说,在意向流形的结构中获得构造,而正是在这些具体构造中,胡塞尔超出了滞留的双重意向性。

人不同于物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人具有一种独特的因果关系,胡塞尔称其为动机引发。这体现在,我们的具体行动,无论是对物的构造,还是人格、精神的自身构造,都具有如下特征:它必然是一种由将来的目的引发的基于过去积淀的构造,积淀的形式结构具体展示为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但如果仅基于滞留的双重意向性,我们显然会遭遇如下困难:行动的动机所展示出的将来维度如何存在,并且如何与过去积淀发生关联?胡塞尔在前《观念》时期已经揭示的滞留的综合形态无法说明此问题,在此可以看到,现象学所面对的事情本身已经超出了既有的现象学的描述方法,胡塞尔需要再次突破自己。

在1917—1918年完成的《贝尔瑙手稿》,双重意向性获得了完整的表达,它可以被简单地表述为:滞留并非向过去的单纯流逝,因为向过去的流逝中已经隐含了与将来的张力,而对将来的预期中也隐含了源自过去的要求,因此流逝是双向的,体现为相互交织、相互构造的前摄和滞留的连续统。在对二维连续统的根基的追问中,胡塞尔进一步区分了两种“将来”:一种是由滞留链所映射出的将来,这是习性上的,也被称为滞留性的前摄;参见Dieter Lohmar,“What Does Protention Protend?,” Philosophy Today,vol.46,no.2 (2002),pp.154-167.另一种则是更原始的未被充实的纯粹前摄,它为纯粹意识的构造提供本源的动力。相应地,滞留也可以分为“近滞留”和“远滞留”,胡塞尔:《被动综合分析(1918—1926年讲座稿和研究稿)》,李云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28页。前者与纯粹前摄对应,远滞留则与滞留性前摄相交织。这里显示了两层构造事态,首先是纯粹前摄与原当下、近滞留构成了一维流形,这是内时间意识或者说纯粹意识的最终基础,也被称为活的当下,其上是滞留性前摄与滞留链的连续的交织构造,它构建了完整的二维连续统,或者说双重意向性,于是,胡塞尔将纯粹意识的完整结构称为一维流形构造二维连续统,或者也可以说,活的当下构造双重意向性。就此,前《观念》时期对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以及《观念》第一卷对活的当下的片面强调得到了纠正,超越论构造的完整的形式结构得到了展示。

超越论现象学在《观念》之后的发展与胡塞尔对意向流形结构的逐层揭示密切相关。《贝尔瑙手稿》开启了习性现象学,其意向基础就是作为活的当下之具体形态的具体当下对双重意向性的构造,而1929年之后的本性现象学则建立在活的当下及其被构造的可能过程之上。实际上,甚至可以说,只有依据内时间意识展示的意向流形结构,我们才可能测度出超越论主体性以及建立于其上的超越论构造的广度、深度和边界。

我们倾向于将现象学的超越论构造分为如下两个维度:首先是本文特别强调的能思/所思的双向交织、多维建基的构造,它本身是形式化的,其上构造出的是作为方式之综合的本质类型,再其上则是具体的行为;其次是其上被构造的具体区域,譬如《观念》第二卷开始展示的由自然物到人格,最终到精神的构造。我们在此甚至可以看到胡塞尔给出了类似《精神现象学》的构造阶段和线索,但与黑格尔不同,这些区域存在的构造以及它们之间映射关系产生自形式化的构造,尤其是其中的能思/所思的形式化的综合。

第一个维度是意向流形结构的直接体现,它在内时间结构中具体体现为从一维流形到二维连续统的构造,笔者认为,胡塞尔一直强调的超越论的主体性指的就是此多维的结构,主体性不是与他人相对立的自我,而是具有构造能力的存在;第二个维度意味着自然物、人格、精神等区域的构造,当然,这是超越论主体性的成就。超越论的主体性构筑了一个时间性的意义世界,它使诸区域存在以及在世、世代和历史性呈现自身,而超越论主体性则建立在体验流的总体结构中。鉴于20世纪西方诸哲学思潮以各种名义都试图将存在的基础理解为这样一种新的存在,我们大致可以认为,超越论主体性才真正体现了这个时代最基本的存在结构和精神结构。

(責任编辑:曹玉华)

How to Understand Husserl: The Origin, Turn and Breakthrough of His Problematics

Ma Yinghui

Summary: We must follow Husserls own train of thinking to understand Husserl. When Husserl extended the sensible intuition to the categorical intuition in Logic Investigations, he missed the self-givenness and the given being as the precondition of intuition, because he didnt explain in adva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ways of self-manifestation” and sensibility and category. This problem became the starting point of Husserl transcendental breakthrough. Between 1907 and 1910, Husserl not only began to focus on the idea of absolute givenness and the a priori in it, but also in his study of inner time-consciousness in the same period succeeded in characterizing the inner structure of absolute given being through uncovering the synthetic mode of retention, i.e. the revelation of the double intentionality of retention, which laid a new inten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 manifestation of pure consciousness/absolute being proposed in Ideas I. Along this train of thinking, Husserl in the following 20 years gradually revealed the structure of inner time-consciousness as the constitution from the living present to the complete double intentionality, or the constitution from the one-dimensional manifold to the two-dimensional continuum, and the apprehension-schema of descriptive psychology was thoroughly replaced by the structure of multidimensional intentional manifold (or conscious manifold). As the intentional foundation of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the structure of intentional manifold not only echoes to modern Western philosophys overall exploration of the inner structure of experiential flow, but also provides a formal and inten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 zeitgeist since the rise of non-Euclidean geometry. Only in this bilaterally intertwined and multi-dimensionally foundational intentional structure can the key questions of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be truly understood, such as how eidetic intuition, in the form of imaginative free-variation, can be distinguished from categorical intuition based on conformal modification, how formalization can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theory of intentionality and the theory of science, and how pure consciousness can manifest itself as the correlational structure of noesis and noema. Further, the idea of transcendental-phenomenological constitution, including the self-constitution of subjectivity (the constitution from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noesis and noema to the eidetic types)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concrete region, can also truly manifest itself.

Key words: Intuition; Givenness; Inner time; Pure consciousness; Noesis/Noema; Transcendental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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