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祯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贵州 遵义 563006)
在《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中有两处出现了诗这一文体,我们可以分别在六艺略和诗赋略中找到。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在《汉志》的分类中归于六艺略,诗赋未附于六艺的《诗》之后,而是另外设置诗赋略一类。根据六艺类中史附于《春秋》之后,诗赋自然也应该附在《诗经》之后,形成六艺——诗——赋、歌诗的系统分类。“诗、赋不从六艺《诗》部,盖由其书既多,所以别为一略。”[1]余嘉锡也指出“诗赋虽出自《三百篇》,然六艺《诗》仅六家四百一十六卷,而‘诗赋略’乃有五种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如援《春秋》之例附之于《诗》,则末大于本,不得不析出使之独立,刘勰所谓‘六艺附庸,蔚成大国’也。”[2]以上诸家都认为诗赋略之所以没有附在《诗》之后是因为数量太大而显得末大于本。诚然,数量的确是《汉志》或《七略》考虑的重要因素,因为在刘氏父子在整理书籍时是根据当时既有的藏书及其数量进行的,而不是先分类再归类。
纵观《汉志》所载书目,每一略每一类之后卷数上分布相对是均匀的,因为成帝时期所藏书籍数量有限,兵书、数术、方技之书在数量所占据的比例就能自成一略。《春秋》后所附史书数量确实很小,因此未能独立成类,在之后目录的四分法中出现史部也是因为史书数量激增的原因。
然刘氏父子在分类时除了考虑末大于本,还要达到辨章学术的目的,不会仅仅因为简单的数量巨大就自成一略。六艺一略中《诗经》已经是汉代经学阐发的主要著作。《汉志》诗小序中说:
“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3]P1701
附于《诗经》之后的是六家诗,这四百一十六卷六家诗皆是说诗的学术作品而非文学作品。《诗经》已经从单纯的诗歌变为经学研究和阐释的重要对象,因此研究《诗经》的成果作为一种学术著作附于诗后,与诗赋略中所列的赋和歌诗区别开来,体现了刘氏父子以及班固对两种不同性质文体的认识。
若仅仅因为数量原因将赋和歌诗析出而另设一类,那么,在六艺略之后应该紧接诗赋略,但在六艺之诗与诗赋略之间还夹有诸子略。可见诗赋略的完全独立,主要是因为其文学性质与经不同造成的。这种分类归属不仅在《七略》《别录》《汉志》中如此,在后来中国整个古代目录学分类中同样也是把《诗经》归在经部类。
另一方面,从分类级别上来说,六艺略与诗赋略都属于同级别的一级目类,是一种并列平行的关系,《诗经》的归属成为多种可能。刘氏父子及班固对于《诗经》,必然也注意到其作为六艺和诗赋的双重身份。将同一作品放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之中,这种目录分类在《汉志》中有类似情况,即所谓“互著”。章学诚在《校雠通义》卷一“互著第三”中说“互著”的目的:
“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如徒为甲乙部次计,则一掌故令史足矣,何用父子世业,阅年二纪,仅乃卒业乎?盖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序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至理有互通,书有两用者,未尝不兼收并载,初不以重复为嫌,其于甲乙部次之下,但加互注,以便稽检而已。”[4]
那么《诗经》亦可以“兼收并载,不以重复为嫌”同时出现在六艺略和诗赋略中,而杨新勋认为《七略》一书无“互著”[5],所以《诗经》并没有在第二次被归类。刘氏父子将《诗经》置于《汉志》的第一大类六艺略之中,是“部次流别,申明大道”,这映射出儒家经典在汉代取得的崇高地位和所承担的重要功能。将《诗经》在两者之中选择归入了六艺略,是考虑到了《诗经》六艺之经的属性,而淡化其诗歌的诗性。
虽然诗赋略没有附于《诗》之后,《诗经》也未划分在诗赋略之首,但是诗赋略目录之名依靠语词的先后顺序显示出他们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诗赋略中的“诗赋”与其所收录的内容对比,往往给人造成赋和歌诗合称的假象。在排列时却是以赋先歌诗后,诗赋之名让人困惑。就连章学诚也有“赋者古诗之流,刘勰所谓‘六义附庸,蔚成大国’者是也。义当列诗于前,而叙赋于后,乃得文章承变之次第。刘、班以赋居诗前,则标略之称诗赋,岂非颠倒与?”[6]实则此“诗赋”之诗不仅仅是歌诗之诗,同时也包含有六艺中的《诗经》之“诗”。只是在诗赋略的著录中省去了《诗经》,以四家赋和歌诗列入其中。这里以“诗赋”命名之顺序补全了诗歌系统,即(《诗经》)——赋——歌诗,这样的排列才是诗赋略完整的内容,这是《汉志》中隐形的“互著”。
诗赋略是历代目录学分类中一个独特的类别,主要分为歌诗与赋两种,其中赋类共有四种,为屈原赋、陆贾赋、孙卿赋、杂赋,七十八家一千三百一十八篇。在《汉志》其他分类中都有小序加以说明分类缘由,而屈原赋、陆贾赋、孙卿赋没有小序,因而作者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无法确定,争议也往往集中于此,我们已经无从考证刘氏父子及班固对于诗赋略这样分类的详细原因了,却也还能从处于诗赋之间的屈原赋及其复杂的流变关系来考究诗赋之诗的意义。
如今看来,赋与诗显然为两种不同的文体,诗赋略先诗后赋的原因在于《诗经》之“诗”以其隐形的“互著”位于首位,次之为赋,再次之为歌诗。诗赋之间的演变则聚焦于四种赋之首的屈原赋,可以发现诗赋之“诗”,除了《诗经》之外,还应该包含了屈原赋中以《离骚》为代表的楚地之“诗”——楚辞。
刘氏父子、班固在面对诗、楚辞、赋等文体时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进行了辨析,然而这种辨析仍是一种模糊的意识,刘师培认为班固在《汉志》中已将诗与赋视为不同文体,将骚体归于赋类,梁代萧统编《昭明文选》在分类时将骚体从赋类中分出来。从西汉至梁五百年间骚体的分类没有达成共识固定下来,说明骚体在诗赋之间难以归属,反过来也说明了楚辞在诗与赋之间的过渡作用。如许结先生所言:“从大的文学传统来讲,赋的传统独立性是不强的,是受到诗的影响,而构成了‘以诗代赋’的批评传统,我们对赋的批评就带着这样的印记,诗歌批评的印记,包括早期赋家自己的批评也是如此,如扬雄所说‘诗人之赋丽以则’,都是这样一个传统。”[7]屈原赋之楚辞放在赋中,在于其在诗赋的源流演变之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诗赋的发展具有源流变化的密切关系,班固在《两都赋序》中就有言:“赋者,古诗之流也。”从刘向、刘歆开始,文体溯源开始显得非常重要,就是要辨章学术,考鉴源流。溯源旨在表明其出处正宗,源头正是以《诗经》代表的五经。赋在功能上也向《诗经》靠拢。诗赋略中有:
“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耑,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3]P1755
这里出现了关于“赋”为不歌而诵,主要强调了赋与诗的区别在于歌与不歌。赋诗是因为交接邻国在揖让之时可以“称《诗》谕志”,以此“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因为有以上背景,才有孔子不学《诗》,无以言的感慨。然而能承载《诗》的那个时代逐渐浸坏,《诗》的方式不能通行,那么贤人的失志就用赋来表达。失志的代表就是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他们的作品也都具有讽谏的功能,这就与《诗经》中讽刺功能相同,有恻隐古诗之义。
班固在众多的赋家之中选择屈原与孙卿有十分重要的连接转折意义。孙卿即荀子,他是大儒的代表,创作了第一篇以赋命名的文章《赋篇》。将屈原与孙卿并列,是屈原在身份上儒者化。屈原本非儒家,更谈不上大儒,班固将他与儒家孙卿相提并论为大儒,就是在身份的归属上列入儒家,这就符合被汉代独尊儒家的要求。以屈原为首的屈原赋,“大抵皆楚骚之体”,《楚辞》的代表作《离骚》也有经化的改造,从名字开始就出现《离骚经》的命名,有意将《离骚》地位提高到与《诗经》相当的地位。然而在《汉志》中《离骚》并没有被尊为经而列入六艺,这是《汉志》对诗歌源流高低正宗的一个定位,与作品或者说屈原自身的争议有极大的关系。虽然屈原也被列入大儒,但是因为他所在楚国远离中原文化,在内容和功能上与儒家的要求就有很多地方难以做到十分切合,这就是楚辞被人所诟病的原因所在。喜爱者将之无限拔高:“昔汉武爱《骚》,而淮南作《传》,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蝉蜕秽浊之中,浮游尘埃之外,皭然涅而不缁,虽与日月争光可也。”[8]P34这是将《离骚》放在了与《国风》和《小雅》同等的地位。
可是,班固却认为屈原不符合儒家中庸的德行,认为屈原露才扬己,而且在内容上更是“羿浇二姚,与左氏不合;昆仑悬圃,非《经》义所载,”[8]P34不符合儒家经典所表述的内容,把是否符合经义作为评价作家和作品的重要指标。屈原赋作为文之枢纽,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承前在于上接《诗经》,同于诗者在其讽谏功能,在其体裁是以诗歌为主的骚体。启后者,在于下开诸多辞赋样式,骋词于汉代赋作,“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杨子云,竞为侈俪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3]P1756楚地这种具有独特风格的诗歌在进入统一的汉帝国之后,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从枚乘到司马相如再到杨雄,表现出了风格的变化,逐渐失去风谕之义而成为侈俪闳衍之词。
“汉代赋家,或因循屈、宋,无所变革,第一种中汉人诸作是也。或则入以纵横之风,一变楚臣之忠爱缠绵,从容辞令;庄谐杂出,快意为主。”[9]从诗歌源流发展到辞赋,诗赋紧紧地纠缠在一起难以清晰剥离。骚属于赋,赋同于骚,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作为赋的源头是毋庸置疑的。楚辞骚体,由承前则出于诗歌,启后则衍为赋体。
是故有诗人之赋与辞人之赋之别,是汉代文人诗歌创作转向赋作的体现。从春秋之后学诗之士隐逸于布衣之中到汉代贤人失志作赋,正是赋作家继承《诗经》的传统。赋是《诗经》创作的延续,屈原《离骚》是骚体诗的诗歌传统,诗赋一体,因此在诗赋略以屈原赋为起点,赋作的分类正是这种思想的体现,是《汉志》对于诗歌源流的梳理和传承。
诗赋略除赋类四种之外,还有歌诗一种。这一类共收二十八家,一百三十四篇。其所收主要模仿《诗经》之风雅颂,大致可分为三类:帝王皇家之作类似雅;宗庙祭祀之歌同于颂;地方的民间歌谣即风。毋庸置疑歌诗是诗赋之诗最显而易见的所指,也是西汉最主要的诗歌形式。在东汉之前,不配乐的诗歌几乎是不存在的。从形式上来说,后人看到的歌诗已经成为诗,在《七略》或者说《汉书》编写时,歌诗被乐府收集来基本上还是可以配乐或歌唱的,就如同汉代人所见到的《诗经》,在漫长的时间中由于音乐的流失只保留了文字的歌诗就成为《诗》,“歌诗”是活着的《诗经》,主要收集在汉乐府之中,正如余冠英先生所言:“《诗经》本是汉以前的《乐府》,《乐府》就是周以后的《诗经》。”[10]
然歌诗一类在诗赋略之中,位于杂赋之后,虽同于《诗经》,却离诗远。因为在汉代《诗经》的经典化造就了诗和歌诗的疏离。因春秋之后礼崩乐坏,没有了采诗之基础与学《诗》之士人,诗的传统一度中断。在汉王朝统一之后,又为这项活动提供了政治基础。汉代立乐府采集歌谣本有延续《诗经》传统之意,“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3]P1756歌诗虽然同于经典,但在《艺文志》中并没有附在六艺略诗之后,却在诗赋略杂赋之后。这说明在汉人观念中歌诗的地位远在赋之下,更无法企及六艺之诗。
歌诗与诗的区别,主要在于能否演唱。从曾经是配乐演唱的《诗经》到不歌而颂的赋,主流文体的演变反映的是时代的变迁中创作主体的变化,创作主体的改变也影响了创作形式的变化。先秦《诗经》的使用为诸侯卿大夫外交辞令,汉代平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及其门客逐渐削弱瓦解后不需要交接邻国称诗谕志,需要的是枚乘,司马相如等人的侈俪闳衍之词。
《诗经》已经脱离民间的土壤而居庙堂之高了,其中尤其关键的是与音乐的脱离,离开音乐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文本,更有利于文人士大夫们对其进行经学阐发研究。汉代的文士失去了作诗乃至于说诗的自信,对《诗经》的高度依赖使之成为阐释者,抒发情志则选择赋这种文体。西汉文人的精力主要集中在赋上,汉赋这种脱离了配乐歌唱且具有铺采摛文的作品在文人之中盛行,成为文人施展个人才华的案头作品,所以汉代赋成为超越歌诗的文学体式。
西汉文人很少参与歌诗的创作,《汉志》中记载:“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3]P1045这十九章作品便是汉武帝命令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创作,而非这些文士自觉创作的作品,作为祭祀之用保存在《礼乐志》当中,目的在于强调其外在礼乐的形式作用,而非内容。歌诗中大部分作品没有作者,文人歌诗在此期间几乎没有存世之作,这都说明歌诗在文人心中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不屑于涉足这种文学样式,所以郑振铎说:“汉代乃是诗思最消歇的一个时代”。[11]
歌诗与诗的疏离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世俗性。乐有雅俗之别,位列六艺之乐,主要是指用于祭祀的雅乐,乐与礼相配合,可用于安上治民、移风易俗。同时乐也有郑卫之音,六艺略中就有“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3]P1711之说。歌诗所在的汉乐府中虽保留了一些祭祀所用的雅乐,但是大部分乐府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诗赋略中用于祭祀的有《泰一杂甘泉寿宫歌诗》十四篇、《宗庙歌诗》五篇,一共十九篇,保留在《礼乐志》中。后来乐府的配乐逐渐变得艳俗,甚至连用于祭祀的都不是雅乐了,“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3]P1074乐府收集大量的民间歌曲,其性质也在逐渐变化,“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是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3]P1071文人作赋已被看做优伶一般,是壮夫不为之事,更何况这种用于夜颂,主要盛行于名倡之中带有淫奢性质的歌诗,上层文人更是不齿于此事。
歌诗一类在汉代没有成为文人诗创作的主要文体,一方面是因为歌诗与《诗经》之间的断层而不被看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文人忙于相对高雅的赋作而无暇顾及。但将歌诗放入诗赋略之中,显然是开始有意将歌诗视作诗歌的重要形式,这种五七言乃至杂言的诗歌形式进入文人的视野,成为孕育诗歌巨大生命力的后起之秀。
《汉书·艺文志》在对文学书目分类时采取的不同策略,反映了当时文士对诗歌这一文体的认识,其内涵包括了《诗经》、赋和歌诗。虽然三者具有不同的价值功用和使用范围,但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中国诗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种分类思想奠定了之后中国目录学的基础,并在后世逐步完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