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明
摘 要: 新时代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对青年干警敢担当、善作为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不过硬、容错机制不健全、关爱措施不够实等因素的制约,影响青年干警担当作为,需要从内生动力、能力本领、实干导向、制度保障等方面着手,不断提振青年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关键词:青年干警 担当作为 影响因素 优化建议
党中央高度重视年轻干部担当作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1]。最高检党组强调,“我们不仅要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还要将其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使之成为检察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2]青年检察干警作为党的干部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担当作为意指乐于担事、善于担难、勇于担险、甘于担责,这不仅是推进党的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2022年以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平桥区院”)新一届党组锚定“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持续树牢往前走、向上攀的信心。打好打赢这场争先创优攻坚战、整体战,重点在人,关键在干部,核心在于年轻干部担当作为的态度。平桥区院35歲以下青年干警28人,约占全体检察干警的36%。总体来看,大部分青年干警精神状态积极向上,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劲充分激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活力竞相迸发,但是也有少数青年干警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更好、更有效地教育激励引导青年干警担当作为,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逾越的挑战。笔者以这一群体为调研对象,力图寻找推动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担当作为的应对策略。
一、青年干警不担当不作为的现状
新时代新征程上,与党和人民的新的更高要求相比,青年检察干警担当作为的主流是好的,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想担当作为
青年干警从学校毕业后初入检察机关,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待工作敷衍应付,处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状态。缺少职业发展预期,把“事业”当做“职业”,面对驻村帮扶、理论研究、信访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缺乏担当作为的勇气和底气,存在“躺平”“摆烂”的错误思想。受部分老同志的影响,思想上求稳、观念上守旧,对待工作满足于按部就班,缺乏守正创新、推陈出新的担当精神。如青年干警对数字检察的认识浅显,主动参与的意识不足,还停留完成工作任务的层面。
(二)能力素质不过硬,不善担当作为
专业知识匮乏、专业能力不足、专业技能生疏,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缺乏有效方法。缺乏群众工作经验,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不强,解决检察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理论与实践脱节,面对明显增多的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新类型犯罪和不断增加的信息化、智能化、职业化犯罪,能力不适应的问题开始凸显。如基层院复合型人才稀缺,检察官助理不擅长搞研究、写文章、育案例,对信息、宣传、调研、案例等工作“敬而远之”。
(三)容错机制不健全,不敢担当作为
主观上想干事,但怕出事的心理导致对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心存顾虑,容易出现“工作失误影响事业前途”的担忧,不敢甩开膀子干。受工作机制的限制,遇到棘手问题和复杂矛盾习惯于“早请示”“晚汇报”,缺少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的理念。政绩观出现偏差,把守规矩与干事业对立起来,认为“多做多错”“不做不错”,遇事不担当,逢事推脱绕。如青年干警对办案可能带来信访举报、组织问责等影响个人的未知事件而信心受挫,不愿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四)关爱措施不够实,不愿担当作为
因为工作受到纪律处分后,党组织跟踪帮助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心态出现失衡,工作热情减退。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现实问题没有及时有效解决,工作精力分散,工作有后顾之忧。受职务晋升渠道狭窄和职级晋升职数有限的影响,产生消极负面情绪。因事业编制与公务员编制双向交流任职还不够顺畅,导致公车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等存在待遇差距,而挫伤积极性。
二、影响青年干警担当作为的因素
影响青年干警担当作为的问题既有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缺失的内在原因,也有外在压力和机制缺陷的外在因素。
(一)教育引领不深入
对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不够重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没有达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的要求,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进取精神严重退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态作祟,从而滋生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不到位,没有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没有及时把握干警思想脉搏,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实。
(二)培训效果不明显
通过调研来看,一是上级检察机关录制的视频课程、组织的视频培训会议,虽然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但是基层院受训人员普遍反映培训效果不理想,学习转化效率较低。二是基层院干警脱产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机会较少,时间较为短暂,而且存在一线办案干警经常与上级培训计划冲突的问题。三是基层院自主开展的业务培训较少,实操课程更为稀缺,教学模式简单机械,不能满足办案所需。四是基层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堂培训严重缺失。
(三)考核评价不科学
一方面,落实检察人员考核评价缺乏一套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科学体系,一些岗位的工作难以量化计算,一些干警的工作负担不均衡,一些工作的成绩不能简单归功于某一个人,这些困难制约了考评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受论资排辈传统思想的影响,考核评价同职务职级晋升、员额遴选推荐、绩效奖金发放等涉及干警实际利益的事项没有切实挂钩,这就导致考核评价的结果很容易朝着“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方向推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部分青年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承担重大任务、攻克重要课题、取得重要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干警个人,党组前期的承诺被抛诸脑后,后期也鲜有特殊激励措施,极大影响了党组的公信力和干警的积极性。
(四)从优待检不到位
从调研了解来看,对干警的身心健康关心关爱不够,安排工作多,谈心交心少,忽略了情感上的关怀和精神上的慰藉。对检察人员的职级待遇不够重视,对符合晋职晋级、工资调整等条件的干警没有及时协调办理,忽视了干警的个人发展。對干警婚丧嫁娶事宜不够关心,在干警因事因病等办理请休假上左右为难,导致干警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强。同时,随着上级问责力度不断加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不仅要承受办案压力,还面临涉案双方当事人的信访压力,但是囿于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两项机制的不健全、界限的不明确,导致干警放不开手脚,不敢大胆闯、大胆干。
三、激发青年干警担当作为的优化建议
新时代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不想担当、不善担当、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问题,不断提振青年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一)强化教育引领,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政治教育。组织全员政治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培训课程,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践行正确政绩观,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防范和纠正政绩观跑偏错位诱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深化党性教育。以“支部联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性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用足用好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广泛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党性教育,教育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干事力量。三是注重廉政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鼓励争先创优、敢闯敢试,促进扎实工作、改革创新。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担当作为的能力本领
一是培训计划精准化。精准把握青年干警工作需要,采取“干警点单、部门下单、组织订单”的模式,精确选派培训对象,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科学设置培训专题,增强业务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培训内容专业化。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提升青年干警专业素养。常态化举办“平检讲堂”,根据干警工作需求和工作发展指向,分批分类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青年干警工作能力。三是培训效果实战化。以提升青年干警实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出发点,突出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开庭、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交流等实战化教学方式,帮助青年干警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
(三)强化实干实绩,树牢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一是实施多岗位历练,培育青年干警。围绕检察工作阶段性短板弱项,实施青年干警轮岗交流、跨岗锻炼、跟班见学,让综合部门青年干警到业务部门深入一线接地气、长见识,让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到综合部门办文办会强本领、开眼界。二是坚持重实绩标准,选用青年干警。鲜明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年纪轻、学历高、履历多、实绩好、潜力大作为优先原则,大力推荐使用在专项活动、重大课题等工作中扛重活、打硬仗、实绩优的青年干警,让政治素质高、担当精神强的青年干警得到褒奖和重用。三是强化全方位考核,激励青年干警。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实施量化考核,推行积分管理,做到平时跟踪、定时评估、及时兑现,实现“月交账、季算账、年结账”,并与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奖金分配等衔接挂钩,让“考得如何”真实反映“干的如何”。
(四)强化从优待检,完善担当作为的制度保障。
一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用好恳谈交流、定期思想动态分析“两项举措”,做实检察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三个融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工作问题相结合,推动青年干警解疙瘩,破心结,强斗志。二是把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用足用活从优待检政策,努力拓宽青年干警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检察人员各项待遇,严格执行择优晋升、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等制度,定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工会关爱活动,关注青年干警身心健康,持续传递组织温暖。三是把突出问题整治抓紧抓实。扎实推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对状态不佳、推诿扯皮、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干警及时调整岗位。健全严格执行履责保护、不实举报澄清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问责工作联动机制,确保问责不失“精度”又有“温度”,鼓励保护青年干警依法大胆监督办案、干事创业。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64100]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人民日报》2022年10月17日。
[2] 巩宸宇、常璐倩:《新时代检察履职解读“十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https://www.spp.gov.cn//zdgz/202307/t20230720_62205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