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齐泽克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理性的确定性与真理性”内容中的 “精神是块骨头”命题作了三重阐释。首先,基于知性层面的矛盾阐释,齐泽克认为庸俗唯物主义把这一命题理解为主体向客体完全的还原,把主体降格为一种纯粹的惰性客体。它是荒谬的,没有意义的。要正确理解这一命题,需要从知性思维上升到辩证思维。其次,基于思辨命题的哲学阐释,齐泽克论证了“精神是块骨头”是一个思辨命题,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他从这一命题中挖掘出拉康的“他者”,开显出黑格尔哲学无限判断命题中的否定性意蕴。通过谓语与主语的绝对失调,将黑格尔哲学的内在主体掏空,变成了一个空无的躯壳。最后,基于意识形态批判原则的阐释,将拉康“实在界”中的残余之物与黑格尔这一思辨命题中的赤裸裸之物勾连起来,撕裂黑格尔哲学中的内在统一性。齐泽克在当下“诘问”先哲的理论根基中重塑了德国古典哲学意识形态的批判之维,达到了对当代资本主义与意识形态共谋的深刻批判。
关键词:意识形态;齐泽克;内在性;批判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知乎治校现象的原因与破解研究”(21Z048)研究成果。
在《精神现象学》的“(c)对自我意识与其直接现实的关系的观察;面相学与头盖骨相学”一节中,经过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和无机物、有机物、自然的考察以后,黑格尔又回到了“固定不变的存在上来”——如同从快速不断流变现象界回到始终如一的本质界,并宣称“精神的外在和直接现实不是器官,也不是语音和符号,而是僵死的事物”[1]229。精神经过一个自我丰富回合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固定不变的“僵死的事物”,回到这樣一个赤裸裸的纯粹事物——它是自为地存在起来的现实①。在黑格尔看来,与我们最初观察无机物的时候直接地用概念把握存在物不同,这次返回到起点是一个扬弃的结果,是带有丰富具体内容的概念。只有拥有更多丰富具体内容的概念才能无所不包、“见异思迁”,才能使得概念自身“上升”跳跃至对象性的现实,它把对象作为“我的”意识囊括在自身之内,呈现为一个由不同对象构造而成的意识世界。从直观上来讲,人的头脑是产生精神的物质器官,“这种器官不是对付外在现实的行动器官,而是自我意识的本质在其自身中的行动器官”[1]215。人的头脑这一器官作为原因能够作用于另一个自在存在着的东西,这体现了黑格尔哲学的内在性原则。于是,黑格尔给精神下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判断:“精神的存在就是一块骨骼。”[1]229围绕“精神”与“骨头”形成的命题,斯洛文尼亚的齐泽克(Slavoj iek)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主体”中对这一判断作了有趣的解读。
在笔者看来,齐泽克对黑格尔“精神是块骨头”命题的解读是有意为之,他一方面用拉康重塑黑格尔的思想来构造自身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借黑格尔之口恢复辩证法的否定性维度;另一方面,他的这种解读在客观上也为我们划定一个路标: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我们仍然是黑格尔遗产的同时代人。马克思同样也说过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毋宁说,黑格尔给我们架起来一座从古典到现代的“思想之桥”,齐泽克的解读无疑拓展了黑格尔思想的当代魅力。
一、基于知性层面的矛盾阐释:
“它是荒诞的,没有意义的。”
在日常思维中,人们通常依靠形式逻辑认识客观世界,“形式逻辑是以思维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形式逻辑的规律主要是关于思维形式的规律”[2]263。掌握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表达思想,避免语义含混和歧义模糊。例如,“所有S都是P”代表的是全称肯定判断,“S”代表的是主项,“P”代表的是谓项。对客观事物抽取之后,我们得到了关于思维的形式,这是客观事物的某些方面在我们思维上的反映。金岳霖认为,“形式逻辑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想的必要工具”[2]12。这是从积极方面肯定了形式逻辑的正面作用。列宁同样也认可形式逻辑的作用,他指出,“当逻辑的概念还是‘抽象的,还具有抽象形式的时候,它们是主观的,但同时它们也表现着自在之物”[3]138。从整体的趋势来看,人的概念所形成的形式逻辑是客观的,有其固有的规律。列宁的这个认识极其准确而深刻,因为事实上,不管人们如何认识自然现象之网,要想把作为自由的人与自然界区分开来,就离不开某种特有的抽象,用抽象思维形成范畴把握现象之物。这是人自由精神的体现。人能创造概念把握一堆杂多的事物,动物和自然界则作为一种受动的存在。金岳霖对人的思维、概念进行了一番考察,抽取了所有思维的共同因素,形成了形式逻辑这门科学,并编写了《形式逻辑》教程。按照形式逻辑的分析,“精神是块骨头”这一命题是无法成立的。“精神是块骨头”中的“是”按照形式逻辑的理解就是代表了概念之间的全同关系——主词=谓词的关系。主项“精神”是一个形而上学的语词,是指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认识的抽象的东西,而谓词“骨头”是一个可触可感、坚硬的具有物质形状的东西。“精神”和“骨头”是两个不相容、不相干的对立物。“精神”的外延和“骨头”的外延中没有任何相交集的事物。“精神”是一种主观的东西,“骨头”是一种客观的东西,不能以主观代替客观。这中间有无限遥远的距离,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精神”全异于“骨头”,“精神”与“骨头”是全异关系,而不是划等号的全同关系。
在齐泽克看来,按照形式逻辑分析的这一命题是在直接的层面、知性的层面做出的理解。“精神是块骨头”似乎是唯物主义的变异,精神可以通过头盖骨得到说明。这种唯物主义者以为,人的精神随着时间和历史的发展而消散,但是精神的物质器官头盖骨却可以一直保存下来。譬如,当人们在考古现场发掘了某个头盖骨的时候,发现经过几千年岁月的洗礼,头盖骨依然可以完好无损地保持至今,几千年以前的骨头和现今人死亡以后的骨头从质料上看别无二致。从质料的相似性角度出发,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骨头比精神更加实在。然而,齐泽克却认为,“‘精神是根骨头这一命题当然是庸俗唯物主义的极端变异”[4]264。庸俗唯物主义把这一命题理解为主体向客体完全的还原,把主体降格为一种纯粹的惰性客体。这是齐泽克所反对的庸俗唯物主义做法。经过这样一种貌似合理的物质论还原,“精神是根骨头”的命题立刻让人产生一种矛盾的感觉,使人们有了一种错愕的感觉,如同超出人们常规思维而造成的无法理解一样,这与人们的一般常识相违背。齐泽克把这种混沌的感觉称之为“它是荒诞的,是没有意义的。”[4]264如果仅仅从知性的层面剖析这一命题,的确会发现这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命题。依照这种仿写,我们还可以制造出“精神是块石头”“精神是个桌子”等一堆不符合形式逻辑要求的判断。笔者认为,在这里,齐泽克就是要通过呈现出这个与人们日常思维向左的判断,揭示出该命题的荒诞和无意义,它是Nonsense。换言之,知性思维的使用是有条件的,它只能处理有限之内的事物,无法处理无限的事物。这也就是康德为人的理性能力划定的一个界限。对无限的事物,理性如果强行介入就会产生先验幻象。
齐泽克通过揭示出“精神是块骨头”命题带来的无意义、荒诞、反常识,恰恰是为了说明这一命题背后暗含的拉康理论。由此,齐泽克便把拉康渗透进该命题的分析当中,将拉康的精神分析一起带到我们的面前。没有意义的命题其实也是一种意义,尽管是被遮蔽在事物背后的无意义。无意义需要主体不断地填充,自身并不占据一个固定的位置。所以,我们无法形成一个确定性的意义。这也就是知性思维永远都无法把握到的存在。在知性思维层面,知性总是想要获得一个确定性的判断,知性的目的就是获得固定的规定性。正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的指认,“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5]173。在一个无意义的命题和意义需要不断有材料来填充的命题当中,知性越是想要力图获得一个规定性,越是不可能获得一个“固定”的规定性。即使它以为获得了某种固定性,其实它只是获得了一个暂时的抽象概念,这一获得的概念乃是异常的空乏和匮乏。我们在它的名词前放置一个“抽象的”形容词就是试图说明它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齐泽克在这里对形式逻辑内部奥秘的揭示其实暗含着对当今逻辑实证主义的讽刺,逻辑实证主义停留在表象,是无法触碰“我思”的问题。逻辑实证主义拼命地对逻辑加以打造,采用数理逻辑把所有事物都计算起来,企图建设一个由数字符号组成的代码世界,使一切东西都显得“顺眼”。如果你认为这种做法不“顺眼”,那么他们则贬低你数学水平不行,没有可靠的数理功底。他们把这一命题理解为“刺眼”“荒诞”“没有意义”。逻辑实证主义就是要排除本体论问题、排除“我思”的问题,这类形而上学问题从他们的语言上来看都是“非法”的。用逻辑实证的眼光来衡量就是用有限的落后的知性手段来衡量。齐泽克痛斥这是形式主义的逻辑实证主义,他们是无法理解像“精神是块骨头”这些类似的哲学命题,因而也是庸俗的。
正因为主体不是一个固定的主词,采用知性命题的分析方法是无法把握其本质。在齐泽克看来,要想正确理解黑格尔“精神是块骨头”命题的真义需要从知性思维转换到思辨思维、辩证思维,这就要从有限的此时此地跃迁到无限的形上领域。黑格尔“精神是块骨头”命题需要当作思辨命题才能得到合理的理解,才能把握其中蕴含的哲学意蕴。这样就从形式逻辑过渡到下一个否定性的辩证逻辑。
二、基于思辨命题的哲学阐释:
“谓语与主语的绝对失调”“某个匮乏的客体化”
在《精神现象学》的“(c)对自我意识与其直接现实的关系的观察;面相学与头盖骨相学”一节中,黑格尔提出了“精神的存在就是一块骨骼”。黑格尔认为真正表达的含义应该是“精神是象一块骨骼那样的一种东西”[1]229,这才是真正的说法,“象……”是一种比喻的修辞手法。精神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超验事物,如果它以骨骼为宾词将会限制自己,以任何其他的X为宾词都无法界说精神本身。因为精神是无法通过宾词界说,一旦界说精神,我们就陷入了形式思维的陷阱。但是我们又要找到一种说法表达精神,否则我们何以开启言说呢?毋宁说精神像一种什么东西,通过类比联想不断地接近精神。通常人们头脑里面想象构造的精神不是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精神的若干表现形态,恰恰是在我们通过语言说出来的时候,正在说“存在它是存在的……”的时候,把握到了精神的本质。笔者认为,这绝不是黑格尔哲学的简单颠倒和刻意重复,而是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是在思维与存在的思辨层面思考“精神”与“骨骼”的关系。黑格尔把精神“压迫”到头盖骨这个距离精神最近的质料器官,似乎是用头着地将整个人站立起来,如同抓着头发使人倒立在空中。这一看似荒谬的判断,却显示出意识具有范畴,意识具有了理性。对象把自己规定成了范畴。对象在一步步地观察当中把自己显露成范畴,这个时候我们才具有了理性。这种意识也就是精神的某种个体性。头盖骨相学已经具有了理性,但是它还不知道什么是理性。具有理性和知道什么是理性显然是不同的,这需要范畴的进一步介入。
黑格尔将精神的内在性原则彻底贯彻到全部领域,实现了无所不包的绝对精神体系。齐泽克对此评价道:“‘精神是根骨头这一命题使两个绝不相容的术语相等同,使下列两者相等同:一者是主体的纯粹否定性的运动,一者是死板客体的完全的惰性。”[4]265黑格尔的这一思辨命题是拉康◇a$的另一翻版再現,齐泽克将拉康的主体理论与黑格尔的思辨命题相互勾连在了一起。“精神是块骨头”不是一个静态的命题,而是一个充满运动的动态命题。尽管精神到骨头之间具有无限的距离,但它可以通过自我否定来达到自我。
齐泽克认为,黑格尔的这一思辨命题告诫了我们,“借助失败,通过彻底的不充分,通过谓语与主语的绝对失调,我们成功地传播了主体性之维”[4]264。齐泽克用“绝对”二词突出强调了谓语与主语的不兼容、不和谐、不公约,这彰显了蕴藏在该思辨性命题当中的否定性力量,它要摧毁一切坚固的固定的东西,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迎接各种意识形态挑战,击穿当代社会中的幻影。这是齐泽克从这一思辨命题中拓展出了崭新内容,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否定性力量。正是通过这一否定性维度的发掘,齐泽克剜掉了笼罩在黑格尔哲学上面的内在性原则。主体并不是无所不包的大全,主语与谓语是绝对的失联,没有任何勾连可言。那么,有一部分是主体无法包容的“骨头”,它又是什么呢?齐泽克引入了拉康理论,将这一“骨头”与拉康的剩余之物连接起来。
“精神是块骨头”是一个无限判断,精神与存在之间的距离是无限的遥远。在黑格尔看来,这一判断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构成了一个自我扬弃的运动。在这个自我否定的过程当中,两个极端的东西可以连接在一起。一个看似荒谬的判断却有了新的意义。“精神”要成为“骨头”,这中间有一个不断扬弃自身的运动过程。首先“精神”要从不是“骨头”做起,经过遥远的无限的自我否定和扬弃自身的过程,“精神”才能成为“骨头”。从另一方面来看,“骨头”不是“骨头”,“骨头”要自己为中介过渡到一个新的范畴。“精神”不是“精神”、“骨头”不是“骨头”这一事物自己否定自己的过程,便都以自己为中介,经过了一次自我否定,到达了新的规定性,即形成了范畴。与此同时,意识也同样经历了与“精神”“骨头”同步的自我否定历程,意识觉察到意识自身,意识否定意识到达了自我意识或范畴。黑格尔对这一对意识的规定则是把康德将范畴规定到对象身上的推进,这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正如黑格尔所言:“范畴是存在与‘自我(Sein und Seinen)的直接统一体,它必须贯穿着这两种形式。”[1]230范畴就是存在,又是存在所具有的东西——即事物——存在所具有的宾词。范畴就是主词,又是宾词。德文Sein und Seinen的含义是指它(他)的或者他(它)的东西。齐泽克从黑格尔哲学当中挖掘出了拉康的“他者”。这一“他者”就是黑格尔在范畴统一体中的两个部分——存在与他者。不同于黑格尔哲学在范畴中将存在与他者达到和解,齐泽克要从中发掘出某种断裂,找到蕴藏在黑格尔思辨秘密当中的缺口、缝隙,重新阐释“他者”是作为一个理论所无法包容的剩余。“骨头”这个剩余之物无论如何都是作为实在界的抵抗,“精神”是无法涵盖到它的。
在齐泽克眼中,“自我”不是“自我”,自我要打破这种自我的封闭性,“自我”要认识到自我所具有的无限性。“自我”如果一直纠缠于这些“骨头”“器官”“符号”“因果联系”,就会下降成为一种表象,使得自己变得越来越低级,成为一种固定不变的事物。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齐泽克要从思辨命题的维度开显出黑格尔哲学中无限判断命题的否定性内涵,“因此,骨头、脑壳是这样的客体,它以其自身的呈现,填补了主体的符指化再现之空隙、不可能性”[4]265。骨头、脑壳所代表的剩余之物是自我打破自我封闭性的现实之路,表明了作为主体的精神符号化的失败。齐泽克通过剩余之物就将黑格尔主体掏空了,变成了一个空无的躯壳。
三、基于意识形态批判原则的阐释:“主体
的符指化再现的终极失败”“残余抵抗主体化”
从意识形态批判②入手,齐泽克借助于分析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是块骨头”是为了撕裂黑格尔哲学中的内在统一性规定,挖掘出黑格尔哲学当中蕴藏着自我颠覆的可能性。然而,令人吊诡的是,德国古典哲学作为一种启蒙哲学虽然对18世纪以来的欧洲社会带来了理性与光明,驱赶走了上帝和宗教对尘世的干预,然而德国古典哲学却在黑格尔体系中达到了某种终结,预示了世界历史的停滞,甚至是倒退。齐泽克反其道而行之,他比黑格尔更加“黑格尔主义”,将观念论贯穿到底,为黑格尔哲学注入内在撕裂、自我颠覆的本性,企图从中获得一种新的启蒙资源,批判当代资本主义与意识形态的共谋。正如我国学者夏莹教授所指出,“面对这个强大的意识形态建构模式,齐泽克仍然试图找寻批判与颠覆的突破口。于是齐泽克一边将黑格尔的逻辑学解读为建构这个意识形态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却又试图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阐发这种统一性的内在断裂,这对于当下的意识形态无疑是釜底抽薪”[6]22。当然,在马克思通过商品拜物教将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看作是一种宗教仪式以后,人们已经获得了一种马克思带给我们的启蒙——我们已经深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裹挟,甚至这种意识形态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例如我们听到的欧美流行歌曲、使用的货币、橱窗中充斥琳琅满目的商品。意识形态已经精巧到如此这般的地步,以至于人们已经与之共谋、“明知故犯”。齐泽克的魅力就在于他重新阐释了启蒙思想,重建了启蒙辩证法,既克服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性理性(软弱性),又保留其中蕴含的否定性理性(批判性)。这是齐泽克解读黑格尔这一思辨命题的理论旨归。
齐泽克对黑格尔这一思辨命题的解读绝对不是人们习以为常认为的某种书斋式的概念游戏,他是对20世纪以来人类文明所面临再次后意识形态化所作的深刻反思和批判,是一次新的启蒙运动。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精神是块骨头”这一无限判断命题所蕴含的思辨资源不仅没有因为时代的久远变得过时,反而因为其深刻再次得到了关切和激活,成为当今我们这个深受意识形态笼罩下的社会所亟需的一种启蒙资源。
黑格尔试图通过这一命题来达到否定头盖骨作为一门科学的可能性,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黑格尔否定了头盖骨现象学作为一门科学,但是通过头盖骨与精神结合构成的这一命题——“精神是块骨头”——引出了它积极的意义。精神与自我不再是空洞地在它自身之内循环往复,而是精神把自己实现出来設定为对象,并把这个对象据为己有,从而进入到了实践理性的领域。头盖骨相学把骨头作为精神的象征或者一种符号来确定精神的位置。但精神本身没有位置,它不占空间。这就使得头盖骨相学把自身引向了自相矛盾和荒谬的境地。头盖骨相学说精神是一块骨头,但精神确实又不是一块骨头。我的意识并不认为精神是一块骨头。但是我说出来的恰好就是“精神是一块骨头”,导致了一种自相矛盾,一种不能自圆其说的荒谬。如果把精神和骨头之间的关系当作一个无限判断来理解,这里面就蕴含着积极意义。“精神是一块骨头”中的“是”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系词,“是”是一个“是起来”的过程,那就把精神当作是一个事物把自身实现出来了,燃烧成现象,化作我们对生命意义的理解。这样,精神就不再是主观的精神,它就是一个客观的精神、客观的思想、客观的概念。事物其实是思想。通过无限判断,我们进入到人的实践领域,不断地向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趋近,以这个为方向在不断地接近。“骨头”表达了自我意识的现实性,那么非现实性在哪里呢?它在概念把握不到的地方。齐泽克无疑十分准确地抓住了黑格尔“精神是块骨头”的这张最后底牌,它撼动了黑格尔哲学大厦的矛盾根基。
在齐泽克看来,“辩证法的运动暗示我们,总是存在着某种残迹、残余,它们逃避主体化的循环,逃避主体性的占用—调停的循环,而主体正与这种残余密切相关:$ ◇a”[4]266。骨头只是作为精神的一种象征符号,只知道它是精神的符号、象征,但没有说它就是精神本身。符号和符号所象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精神借以表现出来的能指,并不是精神本身,表现出来的事物与事物本身是不一致的。齐泽克着重强调了这一无法被规约的对象a,也就是$ ◇a。$作为主体本来应该是S,但是它是等待填充的匮乏,因此增加了一个删除的斜杠变成了不是本原S的$。同样,◇a也是代表了一种匮乏的能指。$ ◇a都是语言、符号分割之前的实在界,它们抵抗着符号化、想象的入侵,保留着自身抵抗意识形态的独立姿态。
通过对黑格尔“精神是块骨头”的三重阐释,作为当代“第欧根尼”的齐泽克绝非意味着他要在后现代解构主义的立场来瓦解一切,而是“破”中有“立”,站在康德、黑格尔、拉康的肩膀上自作主张,用戏谑化、生活化的笔调将晦涩的哲学理论融入日常生活批判。毋宁说,齐泽克思想的根系始终是牢牢扎根于康德、黑格尔等人所建构的德国古典哲学之中,可他又不满足于此,他一次次冲撞,以世俗化的激进语言表明我的态度,决心从精致的观念论哲学中突围出来,找到属于自己的学术良心。这是齐泽克带给我们的震撼与勇气。
注释:
①参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论述,黑格尔意义上的“现实”是指符合理性和必然性。
②本文提到的“意识形态”概念是按照齐泽克本人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中给出的相关含义,它主要指一种虚假的幻象。人们虽然对其一无所知,却还在勤勉为之。它位于现实、人的行为之中。即使人们知道意识形态是虚幻,也还明知故犯、任其泛滥,采取一种狗智主义的态度。意识形态是用来结构我们社会现实的幻象,幻觉正在建构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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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紫秋,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助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