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翔飞, 常家伟, 朱秋洁
(永煤集团总医院介入中心, 河南 永城 476600)
经肝动脉介入化疗栓塞术 (TACE) 是临床治疗不能手术切除肝癌或术后肝癌复发的首选治疗方式, 具有较好的局部化疗作用, 可栓塞中段肿瘤血供, 阻止肿瘤生长, 促进肿瘤坏死, 但仍有部分肝癌患者因肿瘤组织侵入肝脏的小血管和微血管, 仅采用TACE 治疗无法彻底阻断肿瘤组织局部血供, 仍有新生血管形成的可能。 研究[1]表明, 阿帕替尼属于多靶点抗血管生成药物, 可抑制肿瘤血管生成。 基于此, 本研究探讨TACE 联合阿帕替尼治疗复发性肝癌的临床效果, 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20 年10 月至2022 年10 月我院收治的90 例复发性肝癌患者, 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5 例。 纳入标准: 符合肝癌诊断标准[2], 相关检查提示复发; 肝功能Child-Pugh 分级为A、 B 级; 有TACE 治疗指征; 预计术后生存期>3 个月。 排除标准: 心、 肺、 肾等脏器功能不全; 存在凝血功能障碍; 近期接受过其他方式治疗; 存在其他原发性肿瘤疾病; 对所用药物过敏。 对照组男35 例, 女10 例; 年龄44 ~65 岁, 平均 (54.18 ± 6.48) 岁; 肿瘤直径2.0 ~8.0 cm, 平均(4.25 ± 1.23) cm; 根治性手术后复发时间2 ~31 个月, 平均(10.89 ± 4.21) 个月; 肝功能Child-Pugh 分级: A 级33 例, B级12 例。 观察组男36 例, 女9 例; 年龄43 ~67 岁, 平均(55.37 ± 6.19) 岁; 肿瘤直径1.6 ~7.8 cm, 平均 (4.63 ± 1.14)cm; 根治性手术后复发时间3 ~34 个月, 平均 (11.02 ± 4.37)个月; 肝功能Child-Pugh 分级: A 级33 例, B 级12 例。 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 (P >0.05)。
1.2 方法对照组采用TACE 治疗: 患者局麻后, 于一侧股动脉行Seldinger 穿刺, 将导管插入相应血管后行肝动脉造影, 观察肿瘤部位、 大小、 病灶内血管分布情况, 后经导管缓慢注入栓塞化疗药物, 先将适量的5-氟尿嘧啶 (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1627)、 顺铂 (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7020524)、 盐酸表柔比星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30260) 直接进行灌注, 部分化疗药物和碘化油(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1021603) 混合成为乳剂后再次灌入, 必要时可加用颗粒性栓塞剂进行栓塞, 药物准确用量需要医生观察病灶部位、 数目、 大小后进行调整。最后, 经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栓塞情况确认栓塞完全后, 拔除导管, 并对穿刺点进行压迫止血。 术后1 个月复查, 若发现活性病灶并有TACE 治疗指征, 可再次行TACE 治疗。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阿帕替尼治疗, 其中TACE 治疗同对照组,TACE 治疗3 d 后口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103), 起始剂量为500 mg/次, 1次/d, 连续用药1 个月。 若患者期间出现不良反应, 剂量改为250 mg/次, 患者耐受性差、 不良反应严重时, 则需要考虑停止用药7 ~14 d, 情况好转则恢复用药。
1.3 观察指标①治疗效果。 参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评价:完全缓解: 病灶消失, 至少4 周肿瘤标志物正常; 部分缓解: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 病情稳定: 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 病情进展: 病灶最大径之和增加20%, 或有新生病灶。 总有效率=(完全缓解例数+部分缓解例数) /总例数×100%。 ②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 于治疗前、 治疗1 个月后采集患者空腹静脉血3 mL,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血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 (VEGF)、 基质金属蛋白酶-9 (MMP-9) 与甲胎蛋白(AFP) 水平。 ③不良反应。 比较两组的消化道症状、 骨髓抑制、 蛋白尿、 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等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 25.0 统计软件处理数据。 计量资料以± s 表示, 采用t 检验; 计数资料以n (%) 表示, 采用χ2检验; 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治疗效果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60.00%, 明显高于对照组的37.78% (P <0.05)。 见表1。
表1 两组的治疗效果比较 [n (%)]
2.2 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治疗后, 观察组VEGF、 MMP-9、AFP 水平低于对照组 (P <0.05)。 见表2。
表2 两组的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比较 ( ± s)
表2 两组的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比较 ( ± s)
注: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 *P <0.05。
组别 nVEGF (ng/L)MMP-9 (ng/L)AFP (ng/mL)治疗前 治疗后治疗前 治疗后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45 218.97±32.69 125.47±23.47* 120.18±13.86 38.76±8.99*248.67±129.02 105.42±32.21*对照组 45 219.34±33.57 168.54±22.43* 119.27±14.25 64.25±10.41*249.51±124.37 128.34±37.46*t0.0538.8980.88412.4310.0323.111 P0.9580.0000.7620.0000.9750.003
2.3 不良反应治疗期间, 观察组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发生率高于对照组 (P <0.05)。 见表3。
表3 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n (%)]
针对复发性肝癌, TACE 治疗方式具有创伤小、 可重复等优势; 但单一TACE 治疗, 部分患者仍难以获得理想疗效。 因此, 临床治疗中通常联合靶向药物治疗, 以提高治疗效果。
肿瘤生长、 转移和VEGF、 MMP-9 等因素介导作用相关,VEGF 会促使新生血管生长, MMP-9 在肿瘤微环境中高度表达, 进而增加肿瘤细胞的侵袭能力, 并协调VEGF 促使内皮细胞生长、 迁移; AFP 作为肝癌的标志性检测物, 其水平和肿瘤细胞数量密切相关。 本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治疗后血清VEGF、 MMP-9、 AFP 水平低于对照组,表明TACE 联合阿帕替尼治疗效果较好, 能有效降低复发性肝癌患者AFP、 VEGF、 MMP-9 水平。 分析原因为, TACE 通过将化疗药物直接注入肿瘤动脉内, 使病灶保持较高药物浓度;同时, TACE 治疗可栓塞血管, 延长药物在病灶处的时间, 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繁殖[3]。 而阿帕替尼为VEGF 抑制剂, 可通过抑制VEGF 活性, 阻断相关因子的信号表达, 从而阻止内皮细胞生长、 迁移, 进而抑制新生血管形成[4-5]。 阿帕替尼联合TACE 可发挥协同作用, 从而明显提高治疗效果。 本研究结果还显示, 观察组治疗期间手足综合征、 高血压发生率高于对照组, 提示TACE 联合阿帕替尼治疗会增加复发性肝癌患者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发生风险。 分析原因为, 阿帕替尼会对机体其他部位的毛细血管产生抑制作用, 造成外周血管阻力增加, 因手足等受力部位毛细血管丰富, 导致部分患者出现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 但相关研究[6]表明, 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等不良反应可通过调整药量得到缓解。
综上所述, TACE 联合阿帕替尼治疗复发性肝癌效果较好,可明显降低患者血清AFP、 VEGF、 MMP-9 水平, 但可能会增加患者高血压、 手足综合征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