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晨荇 马建强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殊教育通史”(21ZD7&2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明灿烂,文化辉煌。天下为公、政在养民、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和核心,彰显文明古国独特的东方智慧。近代以来在西学东渐背景下,特殊教育传入我国。从慈善救济到养教结合,从自发式、民间性、无组织,到自主型、制度化、体系化,从盲聋学校到特殊教育学校,从特教班到随班就读再到送教上门,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再到高中教育、中职教育直至高等教育,历经近代化、本土化、现代化,我国特殊教育开创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体系完整完备、满足人民需要、彰显文明进步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
【关键词】 历史;近代化;本土化;现代化;中国特殊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60
【作者简介】 马晨荇,硕士研究生,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天津,300382);马建强,编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中国特殊教育博物馆(南京,210038)。
我国古代对残疾人的认识,体现了作为文明古国的东方智慧,并且一直都有尊养残疾人的实践传统。《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古代也有对残疾人进行特定教育的记载。传说中尧舜时代“典掌乐事”的“夔”,只有一足,是“专职从事音乐教育的教育家”。到了夏商周时期,“教瞽矇”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制度化的盲人音乐教育机构,相关史料显示,经过专门训练的盲人乐队可以达到300人规模。春秋时期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办学方针与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与世界教育史上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它宣告贵族垄断教育的时代终结,私学发展的历史开端。它把受教育的对象扩大到平民,让文化下移到民间,使凝固的社会结构有了松动,彰显了社会进步。但相对“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古代中国对残疾人总体上还是有养少教或无教,即使有相关残疾人的教育,也主要是师徒式的谋生技能培训。中国古代如此,世界古代也这样。近代残疾人教育迎来转折性发展,还是依赖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依赖于经济文化科技发展。
一、近代西学东渐,特殊教育传入我国
近代范式的特殊教育,滥觞于18世纪。历经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欧洲几百年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促使平等博爱思想与人权意识逐步形成与发展,借助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理学、医学、解剖学方面的进步,人们对人类自身残疾的出现有了更科学的解释,在对残疾人进行教育的能力与方法方面进行了艰难的探索。1760年法国人莱佩在巴黎开办了国立巴黎聋校。1784年,同样在巴黎,法国人阿羽伊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盲校,他出版的教育专著《盲人教学笔记》,代表着盲人教育体系的初步建立。“世界盲文之父”路易·布莱尔(1809—1859)曾经就读于该校,在此从事点字盲文的探索创造并最后获得成功。1837年法国人谢根在巴黎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智力残疾人学校。至此,近代特殊教育的三种主要类型,即盲教育、聋教育、智障教育,终于得以全部产生,并从欧洲陆续传至美洲、亚洲等。
19世纪中后期,西方传教士大批进入中国。据史料记载,早在1835年的中国澳门,就有普鲁士传教士郭实腊创办澳门女塾招收盲童入学的教育实践。1859年太平天国运动著名领袖洪仁玕在其著作《资政新篇》中系统介绍了西方残疾人教育情况,并提出了“兴跛盲聋哑院”对各类残疾人进行教育的设想。包括郭嵩焘、张德彝等在内的一批晚清政府官员在出访英法等国时也对盲聋哑学校给予专门关注并撰文介绍。目前教育界公认的中国第一所制度化、近代化特殊教育学校的创立时间是1874年,这一年来自英国的传教士威廉·穆瑞在北京正式创办“瞽叟通文馆”(今北京市盲人学校前身),这是我国第一所盲校。第一所聋校,是美国传教士米尔斯夫妇1887年创办于山东登州的“启喑学馆”(今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前身)。截至1911年,我国共办有盲校、聋校10余所,但全部为外国传教士创办。
二、中国特殊教育的本土探索与曲折发展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晚清时期特殊教育学校全部由外国传教士创办,这一现象引起一批中国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与深刻反思。张謇以其晚清状元、实业家、教育家的身份,开启了特殊教育本土探索的伟大实践:1916年11月25日,第一所中国人创办的盲哑合校——通州狼山私立盲哑学校成立,学生8名,教师11名,张謇亲任学校校长。蔡元培作为晚清到民国这一社会重大转型时期中国新式教育的奠基人與开拓者,对特殊教育贡献独特。1912年他以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身份制定公布的《小学校令》首次将盲聋哑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历史性地奠定了特殊教育的办学性质。
从1912年到1937年,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呈现一种开辟草莱、积极前行的状态,尽管总体上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参差不齐,但相关教育制度、办学要求、教育研究、师资培训等等已经得到重视与推进。1927年创办的公办南京市立盲哑学校(今南京市盲人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前身),体现了国家意志与政府行为。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持续多年的战争使得我国特殊教育遭受重创。但特殊教育在战火中坚持办学,呈现出中华民族助残救困、仁爱自强的人道主义精神。1942年,南京市立盲哑学校作为全国唯一整体西迁的特殊教育学校,擢升为教育部特设。第一所聋人创办的聋校——私立杭州吴山聋哑学校,在校长龚宝荣的带领下,立志聋哑人不做亡国奴,辗转多地坚持流亡办学,抗战八年没有停过一天学,师生数量不断扩大,教学质量保持上乘。
截至1949年,全国共有盲聋学校42所,在校学生2380人(其中盲生654人,聋生1726人),教工人数360人。
三、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特殊教育快速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残疾人作为劳动人民中的困难人群,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怀,特殊教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1951年10月,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并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有生理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年,施以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就特殊教育作出的办学要求。1953年黄乃(盲人)出任教育部盲聋哑教育处处长,洪雪立(聋人)出任教育专员。他们两位工作兢兢业业,作风严谨扎实。新中国成立后的特殊教育出现了蓬勃发展、快速进步的态势。
1953年政务院(后改名为国务院)内务部筹建成立中国盲人福利会。1954年在毛泽东主席的亲自关心指导下,《盲人月刊》创刊。1956年筹建成立中国聋哑人福利會。1960年、1964年在北京先后两次举办全国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代表中有一批从事特殊教育的盲人、聋哑人代表,如北京盲校赵保清(盲)、江苏常州聋校谢伯子(聋)、无锡聋校宋鹏程(聋)、上海聋哑青年技术学校戴目(聋)等。1955年、1956年、1957年教育部先后颁发三个盲聋哑学校教学计划。1955年起中国盲人福利会先后举办4届两年制全国盲人训练班,这些盲人毕业后有一部分成为各地新办盲校的骨干教师,如河北张家口盲校的孙正耀等。在国家“一五”计划期间,1956年专门安排两名优秀人才去苏联学习特殊教育,他们就是后来在中国特殊教育学科建设与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朴永馨与银春铭。
盲文、手语是视障和听障教育中的主要沟通手段。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各地盲文不统一,手语不规范。新中国成立后,黄乃经过艰苦探索,1952年发明创制“现行盲文”并在全国推广。1974年黄乃与扶良文合作在“现行盲文”基础上研制“带调双拼盲文”。20世纪50年代周有光、洪雪立等研制《汉语聋人手指字母方案》并于1963年正式公布实施。1974年周有光与沈家英合作共同制定了声韵双拼的《汉语手指音节指式图》。
1971年4月30日,周恩来总理前往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视察,深入课堂实地了解聋教育情况,他提出:还是要让聋生手语口语因人制宜;聋生的出路还是在通过教育掌握一技之长,参加生产劳动经济自立,生活自强。
此外,北京市第二聋人学校在1958年开展培智教育尝试,拓展了特殊教育办学类型,正面迎接智障儿童教育这一现实挑战。在学前特殊教育、特殊职业教育等方面,全国一些学校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1978年中国开始全面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特殊教育迈入加快发展的新时期。1980年教育部设立特殊教育处。1981年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残疾人年”,我国开展了为期一年丰富多彩、前所未有的残疾人专题宣传活动,邮政部门还专门发行了中国第一套残疾人题材的邮票。1988年正式成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联作为国务院直接领导的“服务、代表、管理”全国残疾人的工作机构,在制定出台保障服务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推动残疾儿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提高残疾儿童康复与教育水平、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支持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987年进行了全国范围内残疾人抽样统计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口为5164万。这为我国制定特殊教育与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了基础性科学依据。
1981年肇东师范学校率先招生,开始特殊教育师资培养。1982年教育部创办了全国第一所单独设置、专门培养特教师资的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此后该校两次升格,改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成为我国目前唯一单独设置的、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的普通本科院校。该校围绕国家需要,服务时代要求,始终秉持“立德树人,博爱塑魂”的办学精神,现已成为国家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主力军。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此后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陆续开设特殊教育本科专业。特殊教育学科硕士点(1993年)、博士点(2000年)也相继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现代特殊教育》(1992年)、《中国特殊教育》(1994年)作为面向特殊教育的专业期刊先后创刊,成为特殊教育学术交流和实践研究的重要平台。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须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国家的根本法中对残疾人教育作出明确规定。此后国家陆续出台了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制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9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年《残疾儿童少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等。
1985年滨州医学院特设专业率先在全国招收肢体残疾大学生入学;1987年长春大学创办专门招收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院,招收盲、聋、肢体残疾等学生入学;此后天津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开始招收残疾人。1992年教育部、中国残联委托青岛盲校和南京聋校创办普通高中。
1987年中年失明的徐白仑出于对盲童的博爱情怀与为国分忧的赤子之心,先后在江苏、河北、北京等地开启盲童就近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金钥匙工程”,积极进行“随班就读”试验。1988年全国首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对“随班就读”给予高度重视与积极回应,此后“随班就读”逐步在全国推广,并成为我国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途径与重大创举。徐白仑为此获得联合国颁发的夸美纽斯奖。
1983年4月至1984年5月,叶立言等6名特殊教育工作者被教育部公派前往美国进修特殊教育。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公派、自费出国留学、进修、考察特殊教育的逐年增多,参加与承办国际特教会议、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日趋频繁。北京师范大学朴永馨多次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特教会议,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特教的经验与成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美国卡特基金会、中国台湾中华视障教育学会、香港盲人辅导会等组织出资金、出项目、出专家,对特殊教育予以支持和帮助,特殊教育国际合作呈现新气象。由于文化同源、文字相同、地理相近、民情相通,中国台湾与大陆,香港、澳门与内地在特殊教育方面的合作交流持续不断,互相借鉴,共同发展。
1992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了江苏省常州市聋哑学校,并为该校题词“特殊教育,造福后代”。题词科学阐述了特殊教育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对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精神和信心。
五、新时代特殊教育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已经从早期慈善人道、填补空白,到专业发展、加快发展,再到整体提升、全面均衡发展,直至中国式、普惠性、高质量发展,从而进入中国特殊教育体系建设逐步完备、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稳步充实、保障机制不断加强、特色发展更加彰显、教育質量显著提升的新时代。
2006年,我国政府正式签约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残疾人教育是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教育部先后颁发了盲校、聋校、培智学校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8年国家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要求各级政府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2014年、2017年教育部先后制定《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将“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作为工作目标。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要求“办好特殊教育,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强调,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成为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连续对特殊教育给予党和国家最高层面的制度重视,而从“支持特殊教育”到“办好特殊教育”再到“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逐步递进与积极深入的语义表述,更是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与残疾人事业的庄严承诺与历史担当。
201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看望这里的孩子和老师。他向福利院所有职工致以新春祝福,并希望残疾儿童能够与祖国其他儿童一样健康生活、幸福成长。
2022年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为2314所,各种形式入学的在校残疾学生91.85万人,专任教师7.27万人。残疾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而1988年11月《中国教育报》公布:我国盲童入学率为3%,聋童入学率为5.5%,残疾儿童总入学率不足6%。30多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重大历史性进展,全国涌现出一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奉献特教、造福社会的特教名校与特教名师,一大批品学兼优的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等教育,众多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的人生”实现了“同样的精彩”,成为国家栋梁与时代骄子。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聋),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郑璇(聋),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侯晶晶(肢体残疾),著名诗人、民谣歌手周云蓬(盲)等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它忠实记录下每一个国家走过的足迹,也给每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回顾中国特殊教育从晚清以来150年,特别是建国75年来的发展历程,特殊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呈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彰显了党领导的教育强国战略的磅礴伟力。残障儿童从有人养、有人管,到有人爱、有人教,从养活到长大到学成,从残而不废、自立自强到回报家庭、奉献社会,从慈善救济、生计培训到全面发展、人生出彩,从有学上到好上学再到上好学,特殊教育从本土探索到开放合作,从义务教育“托底”到两头延伸“拓展”,从缺陷补偿到潜能开发,从特教学校教育到随班就读再到送教上门,从教康结合、医教结合到融合教育、适宜教育、科技赋能。特殊教育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强化普惠发展,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已经成为实施教育强国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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