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产托管服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探析

2024-03-11 04:56陈欢汪永武马斐曹承富吴子峰乔玉强李玮张向前赵竹丁永刚侯君佑储艳梅韩佩杰杜世州
安徽农业科学 2024年3期
关键词: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安徽省

陈欢 汪永武 马斐 曹承富 吴子峰 乔玉强 李玮 张向前 赵竹 丁永刚 侯君佑 储艳梅 韩佩杰 杜世州

摘要 加速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系统阐述了目前安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并综合分析了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成果属性、转化动力、转化机制及农技推广模式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新阶段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联动发展以及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基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理论框架,并以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为例,分析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高效转化方面的正向作用,阐述了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系统、托管组织等主体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中的联动协作机制。提出了一条可行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基于生产托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期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农业新技术推广到位、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农业;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生产托管;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 F3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3-0246-06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3.056

New Pattern Analysis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Basing on Production Trusteeship—Taking Anhui Yingzhou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and Sci-Tech Innovation Base as an Example

Abstract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for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to accelerate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We comprehensively analyzed the current patterns of agricultural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n Anhui Province, and summarize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including achievement attributes, transformation motivation,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and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Agro-tech) extension paths. At the new stage, in view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development of sci-tech innovation and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and production trusteeship, we presented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agricultural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pattern basing on socialization service. Taking Anhui Yingzhou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and Sci-Tech Innovation Base as an example, we amplified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rusteeship on the Sci-Tech innovation and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and clarified the collabo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Agro-Tech extension organizations and trusteeship enterprise. We proposed a feasible new pattern of agricultural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which was basing on production trusteeship. It would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interactive development of Sci-Tech innovation and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mprovement of technical availability and promo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e;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Production trusteeship;Anhui Province

加速農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在新时期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科技市场需求迫切的形势下,探索一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开辟农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新路径,对于驱动农业现代化转型、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农业生产从资源依赖型逐步向科技驱动型转变[1],科技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是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转型的主要动力。然而,目前我国农业成果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仅约40%[2]。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存在的差距较大,应用型科技成果所占据的市场比例不高;二是成果转化激励不足,严重影响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三是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转化平台和服务人员,导致科研成果价值评估不准、转化工作推进困难;此外,农业生产中科技成果的受众人群大部分是农民,其科技意识缺乏,对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接受程度不高,也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成效[2-4]。因此,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要难题,是当下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农业生产托管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个全新模式[5-7],随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组织不仅将承担种粮大任[7],而且将成为应用型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鉴于此,笔者在综合分析安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模式及其限制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理论框架,并以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阜阳市颍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等联合建立的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为例,阐述其联合协作机制,旨在为推动农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参考依据。

1 安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将农业领域科研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试验、开发、推广等应用于生产领域,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从业者素质的行为和过程[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则是将已有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过程的运作方式,在转化过程中,可根据成果供给方和需求方等角色的不同而分成不同类型的转化模式。目前,按成果供给主体不同,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模式可分为科研院校主导型、推广部门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多元转化主体型等四大类型。

1.1 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主导的成果转化模式

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主导的转化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或企业委托,以具体的研究或开发项目为依托,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等研发,并以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普、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技术(产品)转让等形式由科研机构、高校等主动向需求方推广成果。近年来,安徽省按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对于新一轮全面创新“揭榜挂帅”方式要求,采取“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来干、谁牵头谁采购”方式,由产业链“链主”企业自主凝练技术需求30余项,择优立项10余项。

1.2 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导的成果转化模式

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导的转化模式是我省最主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一种利用政府行政力量自上而下纵向直线推行的模式,具有农技推广综合能力较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较完善等优势。“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214套,同时推行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农技推广服务责任制,89个主要农业县(市、区)1.3万余名基层农技人员参与开展责任制推广服务,累计服务科技示范户49.8万人次,农技人员入户服务率94.87%,比“十二五”末提高0.32%。

1.3 以企业为主导的成果转化模式

以企业为主导的成果转化模式本质是企业基于对利润的进一步追求和自身发展需求,通过引进科研院校的科技创新成果,在经营、加工、销售等过程中实现成果转化、扩散和产业化。2010—2021年,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32个发展到83个,省级龙头企业由685个发展到999个,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也翻了一倍,从1.2增长至2.4。尽管企业主导型的成果转化模式转化率高、经济效益显著[9],但其逐利性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其对基础性、公益性农业成果的转化支持不高[10],基础研究不足导致科技成果进一步升级优化难度增大。

1.4 多元转化主体的转化模式

以创建区域示范样板、建立工作站或研发机构等平台的形式,联合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科研院校、推广部门等多种成果实施主体,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创新成果的应用,主要包括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站、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园/区)、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等。

1.4.1 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以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為重点,通过调动农业科教系统的科技创新优势,打造农业科技现代和县域示范样板。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和先行县名单,从政策方面全力支持全国72个县(市、区)与对口技术单位进行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其中,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入选,对口技术单位分别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安徽农业大学。

1.4.2 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站。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中提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这是继2014年首次明确提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第9次将科技特派员制度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加强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培育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为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9年,全省近3 000个贫困村已经实现了科技特派员全覆盖,2022年淮南市、蚌埠市、池州市、阜阳市太和县等提前完成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目标。科技特派团是将不同专业领域的科技人员组建成团,跨学科、全方位、多渠道的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并采取团队服务的模式开展“一团一业”的综合科技服务。2022年,安徽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团及升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型或复合型科技特派团142个,一对一科技帮扶县(市、区)105个。此外,2016—2021年,安徽省科技厅已备案六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18年阜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现8个县(市、区)全覆盖。

1.4.3 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区)是以推进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聚集的方式,发挥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示范引领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加工转化和技术创新协同等,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现代农业现代化。2010年以来,安徽省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区)共获批71个,其中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5家。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创建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生产示范园(区),以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及推广机构等多元建设主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体,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创新经营方式,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传统农业改造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安徽省现代农业园区包括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其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获批3个,涵盖阜南县、芜湖市繁昌区和天长市;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获批6个、87个;国家级、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县(区)分别获批3个、7个。

1.4.4 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主要是以基地为依托,通过整合农业科、教、环、能等各方面资源,一方面可以引导农业科教单位深入生产一线,使农业科研针对性更强;另一方面可通过“政府+基地+专家(农技员)+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的推广机制,将农业科技成果在创新基地进行熟化、集成和示范,由科技专家或基层农技员推广到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进而辐射到广大普通农户。2014年,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国家农业农村部开展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安徽省太和县、舒城县、庐江县、五河县分别入选首批全国100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2020年,全国首个功能农业双创(创新创业)基地正式落户滁州。

1.4.5 农业新型研发机构。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企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等特点[11]。2017年,安徽省启动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2018年,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首批认定的20家新型研发机构,2019、2020和2021年又分别有25家、51家和38家新型研发机构成功入选。在已入选的134家新型机构中,农林类新型研发机构(包括生物科技)占比不足10%。

2 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业科技创新对全省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十八连丰”、助力产业升级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12]。2011—2021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增长了12百分点(图1),2019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13]。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发展中近80%的科技要素贡献率[14],安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移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目前,从成果属性、转化动力、转化机制及农技推广模式等方面来看,影响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转化规模及转化持续性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重大突破新成果较少、科技人员转化动力不足、成果转化机制不通畅、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待深化改革以及转化主体多元化发展不足等几个方面。

2.1 重大突破性成果较少,“一般性”成果较多

2.1.1 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占比较低。从安徽省农业类成果登记数量上来看,呈“绝对数量增加、相对占比下降”的趋势。随着科技投入的增加和政策的大力扶持,2017—2021年安徽省全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大幅增长,增幅高达46倍。其中,现代农业类成果登记数量也明显增加,从2017年65项增长至2021年776项,增长近19倍,但其占成果登记总数的比率有所下降,从17.2%降至4.4%,这也从一定角度上说明了农业科技成果产出速率不及其他行业。从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励成果数量来看,近年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数量和占比均有所下降。2007年以来,安徽省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农业成果(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業等)共21项,其中,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7项,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然而,由省内机构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仅有5项(表1),比例不足30%,并且获奖成果主要集中在2011年以前,2011年之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业成果明显降低。2007—2020年,获全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农业成果共30项,占一等奖总项数10.7%。2018年成果奖励总项数增加之后,农业成果占比下降至8.4%,比2017年以前的平均占下降4百分点。

2.1.2 农业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总体上升但转化率略微下降。以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为例(表2),2017—2021年,品种、专利等成果产出数量逐年增长,2021年产出数量比2017年增长近1倍,转化数量尽管有年度起伏,但整体呈增长趋势;成果转化资金迅速增长,5年间增长338.32%。然而,成果转化率(转化数量占当年获得成果数量百分比)却稍有下降,其中品种转让率年均下降1.72%。

2.2 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动力不足

科技人员既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也是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中流砥柱”[15],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直接影响成果由量变到质变的“产出”[16-18]。但是,在成果转化过程仍存在许多因素影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一是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细化不足。2004年安徽省开始实施《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大力引导和鼓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将自主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投资等,但是政策的落实需要科研院校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对政策进行细化,才能为科研人员提供充足的支持与保障、才能更有效撬动科技成果转化[19]。二是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责任主体不明确。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但是这“最后一公里”却承担着比研发阶段更大的风险,包括技术、市场、管理和环境等方面风险[20-21],尤其是农业科技成果需要应用到田间地头,面对的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农田综合系统,这些风险不仅制约着转化率的提高,也是科技人员对转化“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三是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中成果转化部分占比较低。当前,科技人员的考核机制仍存在“重论文轻市场”现象,多以教学、项目、论文、专利等方面为主,体现成果转化方面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导致科技人员主观上“不愿意”、客观上认为“不值得”耗费更多的精力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当主要工作内容来执行。四是奖励机制不完善。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导致难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转化、转移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22]。

2.3 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机制不畅通

当前,农业科技成果供求不对称现象仍较突出,科研院所和高校取得的涉农知识产权大幅增长,而企业、新型主体等又时常觉得需求得不到满足,创新成果信息的扩散、流动、沟通、共享和应用机制严重不畅通。一是地方特色农业或功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尚未建立。尽管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安徽省知识产权对接交易平台、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已建成运行并取得了一定的转化成效,但是鉴于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地域特征明显、受众类型多等特征[23],建设安徽省地方特色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和成果转化平台,加强成果创新主体和受体对接服务,对于提高技术产业化程度和科技资源利用率、推动区域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二是缺乏兼具科研素养和市场敏锐度的成果转化专业队伍。这主要是面对以科研院校等转化主体而言的,在科技转化过程中,以企业为成果提供主体的生产转化率相对更高,而兼具“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双重身份的科研院校常因精力不足、与市场需求不符等原因导致成果产业化效果不理想,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力量薄弱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24]。近年来,安徽省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重点面向在皖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年遴选并立项支持一批创新度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推动其落地转化。尽管成果转化专项的实施在创新成果的熟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组建一支专业化的成果转化转移队伍仍是未来成果转化市场的高效选择。

2.4 传统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满足新时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

随着安徽省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种粮主体由小农户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逐渐转变,根据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数据,2014—2021年全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从18 866、52 508家增加到了187 149、112 574家。在种粮主体转变过程中,曾为安徽省农村科技进步和农技推广发挥主要作用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不同程度上存在推广观念更新不及时、运行机制创新不够、推广方式单一化、综合服务职能强化不充分等问题[25],以往召开培训会、关键环节发布技术明白纸与指导意见等传统做法,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要求,大大影响了农业科技新成果推广效果。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

3.1 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高效转化联动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也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有了更高的要求——联动发展[11,25]。一方面,科研创新体系要以市场和问题为主要导向,为成果转化提供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科技成果,改变科技成果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转化率低的现状;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要创新优化,保证技术到位率,提高转化效果(益),同时要不断向创新链反馈成效信息,促进成果优化升级,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两张皮”的困局。

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联动发展,需要科研机构、推广体系、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多方之间有效衔接、良好协作、共同驱动,其协同合作程度的深浅直接决定了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和转化成效的优劣[27]。但是,在实际成果转化过程中,转化主体常因利益驱动、目标定位不同而形成“分割式”的合作体系。例如,供给主体——农业科研院校以完成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为目标,推广主体则是以推广任务为目标,最终需求主体——农户和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等只能被动接受自己可能不需要的成果。这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只有转化主体三方之间充分信任,形成良好的协同合作机制或利益共同体,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断进行信息交换、反馈,才能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28,29],最终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切实落地。

3.2 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模式的理论框架

农业生产托管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个新模式。2017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为大力发展多層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徽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工作举措及行业发展政策体系等。截至2021年初,安徽省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共5万多个,其中开展托管服务的主体3.3万个,服务农户450多万户,主要农作物托管面积超过1 333万hm2·次。

农业生产托管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30],托管组织的生产水平直接影响一个村、一个镇甚至是一个区域的粮食生产水平,但目前大部分托管服务组织都存在以传统种植经验或市场导向为主、专业知识有限、现代种植技术不配备以及人才短缺等问题,致使科学种养意识薄弱、托管服务质量不高。因此,充分利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衔接抓手”作用,结合科研机构、推广机构、种粮主体各个主体的需求与优势,建立了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模式的理论框架(图2)。其联动协作以市场导向为关键、以产学研推融合为保障、以信息直接反馈为纽带,各实施主体高效运转,促进创新链和转化链良性循环:①科技创新与生产结合紧密,以市场为导向的研究成果更符合农业生产者对科技的需求,由此科技创新主体和成果接受主体的利益有效结合,既让种粮主体更愿意接纳、应用农业创新成果,又能提高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②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校、推广系统协同合作,不仅可以吸纳企业R&D投入,提高企业创新活力,而且产学研推深度融合使得科研创新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加上科研院校、推广部门和企业为主导的多种成果转化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与广泛应用。③多方向的、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可以促进成果创新主体、供给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深入交流沟通,一方面科技成果可在科研院校成果转化、农技部门技术推广、托管组织农业生产服务等过程中准确无误地走进规模化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家中;另一方面,种粮主体的需求、成果应用效果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快速反馈到创新体系中,让科技成果不断升级优化,提升生产适应性。

3.3 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

2021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阜阳市颍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等四方联动协作,针对目前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了以“提高技术转化率和技术到位率、切实推进‘两强一增’”为主要目标的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探索一条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路径。

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在运转过程中,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阜阳市颍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在平衡农业创新成果供需关系中都发挥着“双重角色”的作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既是转化链中的成果供给主体又是创新链中的创新主体,一方面向推广部门、托管组织和部分散户推广应用自主选育(或引进推荐)的新品种、研发的新型专用肥料、农业机械装备等产品以及配套高效栽培技术模式等,另一方面不断从多渠道接收成效回馈,并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和人才优势升级优化新成果。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颍州区农技中心是此次合作中的推广部门,一方面作为成果受体接收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提供的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模式等,另一方面作为成果供给主体重点向托管服务组织进行农业新技术新模式传播和扩散,并跟踪服务保证技术到位率。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既是技术需求方,在接受省农科院作物所、农技推广部门对农业创新成果传播和培训的同时,又在托管服务过程中担当技术供给方的角色,对合作社、散户等进行技术传播。

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此次联动协作的重要连接,促进多方主体切实对接,形成纵横交错的关系网,共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成果转化。一是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畅通了科技成果从“源头”到“田间地头”的转化通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中13.33 hm2核心示范区,成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对外窗口,直观展示新品种、新农机、新肥料、新模式等现代农业科技成效。二是建立了从“田间地头”到“源头”的有效反馈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优化升级。核心示范区以及托管组织服务区域的信息反馈皆可有效溯源,可靠的第一手田间应用数据对于技术熟化至关重要。三是通过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大面积农业生产先进技术到位、缓解兼业化农户粗放种粮现象。四是推进农技推广模式转变,以托管组织为重点培训对象,从“撒胡椒面儿”式的传统生产技术推广向机械化、轻简化、集成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有的放矢”式的“五化”技术推广模式转变。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托管服务的有机结合,农业技术成果推广转化与到位明显提高。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和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阜阳市颍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对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的农机操作手进行专业培训、技术咨询以及对田间作物长势全程跟踪,并且充分利用技术物化优势,提高技术成果的可操作性和实施到位效果,创新基地的核心示范区农业技术到位率达98%以上,托管组织服务周边区域的农技到位率达96%以上。同时,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的农事服务水平、科技含量和效益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核心示范区小麦单产9 750 kg/hm2以上,比周边普通农户增产约20%,平均增收4 500元/hm2以上,并且在关键生产环节可有效节本省工,如在机械化耕播环节:一是利用分蘖能力强的小麦新品种特性,提高群体抗寒抗逆能力的同时可适量减少用种量、降低成本,比普通农户最高可节省种子费用近600元/hm2;二是采用高养分含量的新型专用复合肥及其一次性基施深施技术,不仅可减少75~150 kg/hm2化肥用量,而且还可省去追施拔节肥的工序;三是以轻简化生产为方向,采用高速旋播施肥一体机,一次性完成施肥、旋耕、播种、第一次镇压,覆土和第二次镇压6道作业,减少机械反复下地作业,可将成本降低325元/hm2左右。

4 结论与展望

该研究阐述了目前安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4种主要模式,综合分析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成果属性、转化动力、转化机制及农技推广模式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结合新时期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联动发展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联动框架,强调了以社会化托管组织为衔接、以市场导向为关键、以产学研推融合为保障、以信息直接反馈为纽带的协作机制,并且通过安徽颍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基地的运转实践,分析了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阜阳市颍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安徽金土地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等4个转化主体在联动协作中的“双重角色”作用。实践结果表明,基于农业托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对于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优化升级、促进大面积先进生产技术到位是一条可行之路。

基于上述结论,得到如下启示:第一,着力推动多方联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应用与发展。整合优化涉农科研院校、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推广系统等多方的资源,建立收益与风险承担共同体,激发转化主体“活力”、提高成果转化成效。第二,加强市场化导向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以市场机制为前提才能真正做到“技术融入经济”,改革现有“重论文轻市场”的科研院校考核方式、加重成果转化在科技人员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以此提高科技人员成果创新与转化的动力,进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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