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贾学卿+胡雷+程哲+乌力更
摘要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对推动国防科技知识产权转化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军队院校作为国家科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面临着巨大的政策红利。但因缺政策、缺人才、缺平台、缺机制,成果转化难题并未得到有效破解。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军队改革新常态,军队院校要从对接部队需求、健全组织队伍、浓厚转让氛围、推动资源整合等多措并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关键词新常态;军队院校;成果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所谓新常态,核心要义之一就是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需要着力把握好的重点工作就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委改革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提高创新对战斗力增长的贡献率,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强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中央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决心。在此背景下,国家组织了诸如军民融合博览会、成果展、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对推动国防科技知识产权转化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军队院校作为国家科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肩负着国防科技创新的重任,服务于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自从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以来,国家已相继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军队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着巨大的政策红利。然而,从实践层面来看,军队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并未得到有效破解,科研成果仍然大部分处于“睡美人”状态。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高校综合“专利许可收入+从企业获得的研究经费”两项指标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研发经费的比例仅30%。军队院校因大部分科技成果以国防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转化比例更少。军队院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既有国防政策层面的难题,也有军队院校自身的困境,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政策。中央军委于2016年2月下发了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停止包括科研在内的所有对外有偿服务同时指出,科研机构对国家赋予或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任务,按照军地科技融合发展政策执行。目前,如何界定与运作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的项目,军队尚无明确政策。另外,国家也缺乏完善的国防技术转移和转化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国防知识产权权属界定和利益分配机制没有形成法律规范。
二是缺人才。成果转化工作既不同于一般的科研攻关,其核心关键技术己突破,缺乏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价值,一线科研人员没有足够的动力从事该项工作;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院校科研成果一般处于原理样机阶段,转化还需要大量的技术中试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成果的技术熟识度要求很高。受制于编制体制原因,现有军队院校科研管理人员人数有限,缺乏足够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素质专职成果转化人员。
三是缺平台。从事成果转化有大量繁琐细致的工作需要开展:一方面对内要摸清学校底数,尽可能全面掌握有转化潜力、有应用效益的科研成果,并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将其转化;另一方面对外要对接部队装备需要和市场需求,引导科研人员从事实用、管用、好用的研发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专门的平台和机构予以推动,而军队院校现行机构一般并无独立的成果转化管理部门,缺乏顶层统筹和协调。
四是缺机制。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从修改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完成了三步走,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转化体制机制,极大地鼓舞了地方一线科研人员。但军队科研单位如何落实国家政策,尚未明确规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仍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手段,军队院校与部队装备部门和地方产业需求部门仍未形成有效联动,供需关系仍未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先进成熟的自主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军队现代化建设尽早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军队改革新常态,军队院校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多措并举大挖成果转化潜力。
一是对接部队需求。严格落实军委停止有偿服务通知要求,杜绝纯粹为企业牟利的军转民项目。对于军队院校来说,科研成果转化的主要对象仍然是一线部队以及为部队战斗力生成提供支撑的研究院所和企业。部队需求才是军队院校出成果的重要动力,要紧贴实战、服务部队,使科技创新同部队建设发展接好轨、对好焦。成果转化要到军事斗争准备一线、部队装备建设一线、装备科研生产一线,深入做调研、认真听需求、主动找课题、热心搞服务,为部队建设发展特别是装备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持。要把强军召唤作为科研动力,把打赢难题作为科研课题,把部队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瓶颈作为科研立项的依据、创新攻关的重点,在解决军事需求中推进部队信息化建设,在服务战斗力建设中提升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科研成果对战斗力增长的贡献率。转化与需求是紧密相连的,只要有需求,成果转化就会有市场。
二是健全组织队伍。在科研管理部门探索设立成果转化专业机构,建立机制,制定政策,统一协调处理成果转化相关事宜。在现有编制体制下,可尝试聘用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从评估到收入管理,提供高水平、专业化和系统化的一条龙服务。专职人员要有充分的技术基础,能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技术成果做好评估;要能深入部队和市场一线,掌握装备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与相关市场和技术发展保持同步;对基础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方面,能充分保护科研人员权益。
三是浓厚转让氛围。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开展转化知识培训,做好对科研人员的引导,鼓励人员重视产权保护,及时将发明创造告知转让部门,让个人或团队的智力价值尽快从学术水平转化为战斗力、生产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祛浮戒躁,从事成果转化工作,要改变为名而研、为利而趋的现象,做到不为物欲所困,不为名利所获,倡导为军服务、为国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同时,加大先进成熟的自主创新成果宣传推广力度,搭建平台,畅通技术信息的发布传播渠道。调动一些可调动的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将转让技术的能力和成效作为科研人员业绩评估的组成部分。
四是推动资源整合。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在解决能用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实用和好用的问题。提高技术成熟度,从实验室水平提升到产业化应用的水平,仍有大量技术攻关、资金配套等工作。在这条路上,军队院校不能作孤独的独行者,而要与政府、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等携手同行。要以严守政策、融入体系、自主创新、发挥优势、促进转化为原则,努力吸纳整合国内优质资源,从高度的社会化分工协作组织中要效益,尽快借助社会科技资源解决装备研制人力物力、利用地方有力条件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等方面成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