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中的“家族叙事”

2024-02-19 18:04刘卫东
名作欣赏 2024年2期
关键词:红高粱莫言

关键词:莫言 《红高粱》 家族叙事

《红高粱》讲的是一个“抗日人家”的故事。莫言站在“当下”,以“我”查考家族史为视角,叙述“我爷爷”“我奶奶”“父亲”的经历,因此,这个故事可以纳入“家族叙事”研究。此前对《红高粱》的研究有如下几个方向:一是将其放在中国乡土叙事传统中考察,如洪子诚关注《红高粱》对“乡村天地”的拓展。二是进行理论归纳,阐释作品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思潮的关系,如张清华将其作为“新历史主义”文本。三是个性化视角。《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认为,《红高粱》“站在民间立场上”,“非常鲜明地表达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与主编陈思和对民间视角的论述互文。虽然也有论者讨论《红高粱》的“家族叙事”,但较少将其置于家族题材叙事传统中。经典常读常新,《红高粱》仍有解读的可能性,换一个视角,就可能发现此前被忽略的内容。本文拟从“家族叙事”入手,对《红高粱》再解读,以期诠释这部作品的更多面相。

代际关系“反转”

家族观念中,“父子”“祖先/ 后辈”等关系,受到严格规定,渗透到传统伦理中,直到“现代”,才被质疑并发生转化。“现代”以来,“进化论”观念深入人心,有了一代更比一代强的意识。传统家庭中,祖父、祖母受到晚辈尊重,拥有权力,但五四新文化运动对此观念进行了冲击、否定。“新青年”超越上一代,开始得到传播和认同,体现于《新青年》等刊物。李大钊说:“我很盼望我们新青年打起精神,于政治、社会、文学、思想种种方面开辟一条新路径,创造一种新生活,以包容覆载那些残废颓败的老人。”在他看来,青年与老人之间的鸿沟,不仅是年龄的,还是思想的,这也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复申明。20 世纪早期小说也受此思路影响。家中长辈往往是陈旧观念的化身,腐朽、能力差,而“新青年”具有新思维,是未来的希望。巴金在《家》中写到,觉慧觉得祖父“并不是他的祖父,他只是整整一代人的代表。他知道他们祖孙两代永远不能够互相了解的”,因此,“他们在一处谈话不像祖父和孙儿,而像两个敌人”。巴金的描述带有普遍性,类似场景,在现代文学中十分常见。因此,家中代际冲突激烈,儿孙辈往往敌视先祖,破门而出,去寻找自己崇拜的偶像。《财主底儿女们》中的蒋纯祖、《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是类似人物的典型。革命历史叙事中更是如此,《创业史》中的梁生宝是“新人”,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而梁三老汉等老年人只能作为陪衬,作为被批评教育的对象。

从“家族叙事”视角看,《红高粱》的一大醒目变化是代际的关系发生了“反转”。祖上一代重回佛龛,受下一代膜拜。“我爷爷”“我奶奶”纵横高密东北乡,而“我”却萎缩不堪,只能追慕他们的伟绩。《红高粱》中,“我奶奶”借历史时运,冲破旧文化对女性的禁锢,完成了个性解放与性别解放的双重任务,着实难能可贵。“我奶奶”的父亲是打造银器的小匠人,母亲是破落地主的女儿,她无法婚姻自主,嫁给了财主单廷秀的独生儿子、麻风病人单扁郎。不同的是,莫言不是写她逆来顺受,像《祝福》里的祥林嫂等女性一样,被旧的家文化吞噬。作品写了一个“新”奶奶。“我奶奶”并未遵从妇德,而是大胆挑战礼教,与“我爷爷”一起,恣意勇敢地生活。“我奶奶”快意人生,潇洒无畏。“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第64 页)“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第12 页)如此“离经叛道”、超出寻常家庭设定的奶奶,十分罕见。“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紧。”(第63 页)

“我奶奶”走出了“礼教”的家,进入广阔的旷野,成为秉持新的道义的“江湖儿女”。“我爷爷”也不是一般“家族叙事”中那类慈祥的祖父。他大名余占鳌,号称余司令,父母不详,是一名土匪头子。他原本是轿夫,因爱上了“我奶奶”,杀死了单家父子,从此浪迹江湖,不再有日常的家。他拥有的家庭精神,是基于游民文化的江湖道义。罗汉大爷与“我奶奶”关系暧昧,是“我”的代父。罗汉大爷仇恨日军,不肯让自己的马为敌人所用,铲断了马蹄,遭到报复。罗汉大爷的惨死,激起了家族复仇的欲望。因此,家庭中,“我奶奶”“我爷爷”、罗汉大爷等先祖,毁家纾难,喷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演出了一幕壮烈的抗日史诗。“我奶奶”“我爷爷”非但不是需要被批判的祖辈,还完成了后辈无法完成的伟绩。“父子冲突”是“家族叙事”的常见戏码,儿子只有通过象征性的“弑父”,才能获得主体地位。《红高粱》改写了这一命题,反其道而行,讲述父子相继。“我父亲”豆官是“土匪种”,小小年纪就参加了战斗,击毙了敌酋中岗尼高。“父亲咬牙闭眼开了一枪,勃朗宁嗡地一声响,子弹打着呼哨钻到水里,把一条白鳝鱼打翻了肚皮。鬼子官跌倒水中。”(第69 页)爷爷夸奖说:“好样的,是我的种!”(第70 页)抗日这一旗帜下,《红高粱》中的父子毫无芥蒂。“我爷爷”“父亲”并肩作战,上阵父子兵,家族精神得到了延续和发扬。

小说中,“家族叙事”中的后辈,面对先祖传奇功业,只能自愧不如。叙述人“我”说:“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第5 页)“我”作为一个孙辈,抛弃现代的批判与反思,追慕、讲述家族祖辈的丰功伟绩,构成了《红高粱》叙事的基本框架。于是,《红高粱》中,家族的先祖被祭奠、招魂,送上神坛。“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饗!尚飨!”这里需要阐明,《红高粱》对“我奶奶”“我爷爷”的祭拜并非出自家族观念,而是因为他们曾经拥有的生命力量。否则,作品不会专为“我爷爷”“我奶奶”立传,却忽视他们的父母和“我父亲”。作品中,家国同构理念作用于个体,在戏剧化场景中,瞬间迸发出强大的生命能量。“我爷爷”“我奶奶”和“父亲”,经历了这个非常态的瞬间,因此,他们受到后代的铭记。

家文化与酒

作者叙述家族故事时,往往设定一种品质、性格,作为家文化承传。“茶人三部曲”(王旭烽)是茶文化,《穆斯林的葬礼》(霍达)是玉文化,《第二十幕》(周大新)是丝绸文化。家文化是家族成员共有的基因,也是家族叙事的精神指向。“茶人三部曲”中,茶是中国文化的象征,杭州茶商四代人的经历与国族命运紧密相连。茶和鸦片代表了近代以来东西方文明的对话:“茶是郁绿的,温和的,平静的,优雅而乐生的;罂粟花是多彩的,热烈的,奔放的,迷乱而破坏的。”因此,研究“家族叙事”时,或隐或显、各不相同的家文化是重要考察点。

《红高粱》中,家文化是酒。因酒而散发的迷狂、不羁和反秩序渴望,弥漫在作品字里行间。作者的叙述中,感性、夸张成分浓厚,很有酒后“醉说”的味道。从职业身份说,“我”的家庭以卖酒为生,酒是家庭生活的中心。“我家的烧酒作坊院子里,摆着十几口大瓮,瓮里装着优质白酒,酒香飘满全村。”(第13 页)酒在作品中,有很强的象征意义。《高粱酒》中说,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酿成的酒“香气馥郁、饮后有蜂蜜一样的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大脑细胞”。原因是,“正像许多重大发现是因了偶然性,因了恶作剧一样,我家的高粱酒之所以独具特色,是因为我爷爷往酒篓里撒了一泡尿”。作者这么处理,带有戏谑意味,但符合作品的“醉说”风格。后来,改进了勾兑工艺,“这是绝对机密,当时只有我奶奶、我爷爷和罗汉大爷知道。据说勾兑时都是半夜三更,人脚安静,奶奶在院子里点上香烛,烧三陌纸钱,然后抱着一个卡腰药葫芦,往酒缸里兑药。奶奶勾兑时,故意张杨示众,做出无限神秘状,使偷窥者毛发森森,以为我家通神入魔,是天助的买卖。于是我们家的高粱酒压倒群芳,几乎垄断了市场”。无疑,酒在《红高粱》中,超出了一般饮品功能。酒的酿造过程中,充满禁忌及颠覆,暗示着家族文化的大胆、反叛。

酒本身有文化隐喻,其中就有不屈、反抗精神。1987年版电影《红高粱》中,张艺谋、杨凤良作词的《酒神曲》如此发挥:“九月九酿新酒/ 好酒出自咱的手/ 好酒/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沙口/ 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 好酒。”酒是对庸俗生活的超越,代表着聛睨一切的勇气。“我奶奶”“我爷爷”都是海量,性格豪爽,讲求江湖道义。他们和罗汉大爷亲如一家,见其惨死,绝不能容忍,即便势单力孤,也要复仇。“我爷爷”“我奶奶”组成的家庭,与一般“耕读传家”的理念不同,而是带有“江湖”气质,崇尚忠义精神。罗汉大爷本来已经逃脱,但为了东家“我奶奶”的财产,不顾生命危险,回去牵骡子,结果被捉,惨遭剥皮。“我爷爷”“我奶奶”同样忠义,他们伏击日军,誓替罗汉大爷讨还血债。酒在《红高粱》中,是“江湖”精神的外化形式。打日本前,“我奶奶”请余司令和冷支队长喝酒,并说:“这酒里有罗汉大叔的血,是男人就喝了。后日一起把鬼子汽车打了,然后你们就鸡走鸡道,狗走狗道,井水不犯河水。”(第25页)“我奶奶”和余司令一饮而尽。冷支队同意打鬼子,却以“不胜酒力”推辞不喝,隐喻着他的性格缺陷。后来他果然失约迟到,造成“我爷爷”部下伤亡惨重,“我奶奶”中枪死去。《红高粱》中,“我爷爷”“我奶奶”豪迈仗义,看轻生死,洋溢着酒神带来的生命强力。

家族精神的传承,依靠的也是酒。罗汉大爷被抓走后,“我奶奶”教育父亲,并未多言,而是通过跪拜、喝酒,使儿子懂得生命的庄严:

父亲记得,奶奶扑地跪倒,对着酒瓮磕了三个头。然后,她站起来,双手掬起一捧酒喝了。奶奶满脸的红润,都集中到双腮上,额头和下巴却苍白无色。

“跪下!”奶奶命令父亲:“磕头。”

父亲跪下磕头。

“捧一口酒喝!”

父亲捧了酒喝下。

一道血丝像线一样,垂直地往瓮底下沉着。瓮里飘着一朵小小的白云,并摆着奶奶和父亲庄严的面孔。奶奶两只细长的眼睛射出灼人的光,父亲不敢看。父亲的心咚咚跳着,又伸出手,从瓮里掬上一捧酒,酒从指缝下落,打破了晴天白云大脸小脸。(第29 页)

可以说,这次喝酒仪式,是“我奶奶”给父亲办的成人礼。“父亲”这个“土匪种”得到确认,也将继承父母的血性。“家族叙事”中,下一代成年时,会接受一次洗礼,意识到自己身份,开始传承家族文化。而《红高粱》中的酒,正是承担了为父亲启蒙的功能。

酒带来生命中的激情、迷狂状态,达到个体精神体验的高峰。“我奶奶”风流倜傥,敢于挑战礼俗,但终究是高密东北乡一位卖烧锅的女掌柜。如果按照她的生命节奏,不出意外,将默默无闻,老死于故乡,长眠在高粱地。她的情人余司令,曾经给过她生命的激情,但显然不能永久保持。伏击日军给了她超越自我的机会,她通过与敌寇战斗,光荣牺牲,迈向了通往英雄的道路。《红高粱》用很大篇幅,描写了“我奶奶”濒临死亡前的感受。面对死神,“我奶奶”没有任何恐惧,反而如饮醇酒般迷醉,“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下一代又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她跟着鸽子飞着,她缩得只剩下一只拳头那么大的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舒适、温暖、合谐。奶奶心满意足,她虔诚地说:‘天哪!我的天……’”(第66 页)“我奶奶”发现,自己生命的价值,在牺牲于抗日的一刻达到了顶点,故而,在幸福中安详死去。作品中,“我奶奶”体验到了生命的终极快乐。

《红高粱》是一出“家破人亡”的悲剧,但读者并不觉得伤感,反而很振奋。家人死去,家庭破碎,《红高粱》与一般而言的“大团圆”大相径庭。从集体无意识视角看,家的和睦和延续才是“家族叙事”的指向,而不是相反。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尼采在《悲剧的精神》中,曾经做过探讨。尼采认为,古希腊悲剧中有一种酒神精神。酒神精神来自祭祀时的纵酒狂欢,打破禁忌,解除束缚,复归原始自然。个体在爆发和释放中,获得与世界融合的极大快乐,“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人轻歌曼舞,俨然是一更高共同体的成员,他陶然忘步忘言,飘飘然乘风飞飏。他的神态表明他着了魔。就像此刻野兽开口说话、大地流出牛奶和蜂蜜一样,超自然的奇迹也在人身上出现:此刻他觉得自己就是神,他如此欣喜若狂、居高临下地变幻,正如他梦见的众神的变幻一样。人不再是艺术家,而成了艺术品;整个大自然的艺术能力,以太一的极乐满足为鵠的,在这里透过醉的颤慄显示出来了。”觉得自己变成了神,感到了生命的满足,正是“我奶奶”的濒死体验。尼采描述的,是一种生命的颤慄和欢乐,是非常态和非理性的。《红高粱》中,“我奶奶”“我爷爷”纵身而出,与日军搏斗的时刻,游走于死亡边缘,正是一种生命中不可多得的狂欢瞬间。“家族叙事”往往是建设的而非破坏的,因此,《红高粱》中的家庭陷入“酒醉”状态,慷慨赴死,堪称绝无仅有,故而才令人震惊不已。

“家族叙事”中,把酒作为家文化,意味着变形、镜像的视角。至于《红高粱》,酒更是作品的灵魂——无法想象这部作品缺失酒元素会成为何种模样。因为酒元素,作品可以尽情演绎传奇,释放人的本能,让天性不受压抑,享受自由徜徉的一瞬。《红高粱》中的“醉”并不是酒鬼的烂醉如泥,而是因生命牺牲的崇高体验而达到的快感,绚烂璀璨,死亡如同封神时刻,虽然是悲剧,但令人感到宏伟、迷醉。

三个版本及“家史”叙述人

“家族叙事”带有“家史”性质,以第三人称为主,主要功能是实录家庭变迁。一般而言,叙述者提供的,是可靠的版本。尽管文本有虚构成分,但主要人物均有原型,可以被查证。作者在其他场合,也乐于提供线索,佐证自己的“非虚构”。1932年,巴金在《家》的“后记”中说:“有不少的人以为这是我底自传,其实,这是一个错误。小说里的事实大部分是出于虚构,不过我确实是从和这相似的家庭走出来的,而且也曾借用了我认识的人来做模特儿。”作者、叙事人、主人公之间的关系,复杂缠绕,一言难尽。“家族叙事”中,“家史是否可信”这个问题一直隐形存在,在《红高粱》中得到了正式讨论。《红高粱》中,作者采取第一人称,却又使用了“我父亲”的视角,故意将事件模糊,以“写意”的方式,讲述了一个不同于正史的家族史。“我父亲”“我”交替叙事,又是限知视角,使家族史扑朔迷离,充满不确定性。

关于伏击日军事件,《红高粱》提供了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本事”,完全是共和国“正史”表述方式。县志记载:“民国二十七年,日军捉高密、平度、胶县民夫累计四十万人次,修筑胶平公路。毁稼禾无数。公路两侧村庄中骡马被劫掠一空。农民刘罗汉,乘夜潜入,用铁锹铲伤骡蹄马腿无数,被捉获。翌日,日军在拴马桩上将刘罗汉剥皮零割示众。刘面无惧色,骂不绝口,至死方休。”(第12 页)对照来看,罗汉大爷铲伤骡蹄和被剥皮处死是事实,“我爷爷”“我奶奶”前去复仇,炸毁汽车,击毙敌酋,就是正史以外的内容了。正是出自对正史的怀疑,个人撰写历史具有了可能性。新历史主义观点颠覆了以往历史叙述的严肃性,认为历史是被叙述的,是一种文学结构。“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描写的写作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在小说或戏剧中的情节编织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经过有意识地叙事,事件具有了意义,“没有历史事件本身是内在悲剧性的;这点只能从有组织的事件系列语境中的某一个特殊的角度才能被觀察到”。“历史”如文学叙事,是被剪裁、装饰过的。由于特殊的叙述角度,“我爷爷”“我奶奶”的英勇事迹被历史忽略了。冷支队长姗姗来迟,造成了“我爷爷”伏击日军的损失,但他利用自己的叙述权力,窃取了击毙敌人少将的功劳。家族史中辉煌的一页,从此尘封在不起眼的角落。民间流传的是第二个版本,是当下已经92岁老太太的口述演义,属于民间文学。“东北乡,人万千,阵势列在墨河边。余司令,阵前站,一举手炮声连环。东洋鬼子魂儿散,纷纷落在地平川。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调来铁耙摆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第11 页)这个版本带有显而易见的虚构性,流传甚广。“我爷爷”“我奶奶”不见正史经传,但活跃在民间艺术家的口中。

以往研究者更多关注高粱地里的伏击战,但忽视了“我爷爷”余占鳌后来的命运。1958 年,“我爷爷”“从日本北海道的荒山野岭中回来”,1976年去世。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言说家族史,但被作者“剥夺”了叙述的权力。他是一个可靠的讲述者,却偏偏有了语言障碍。“我爷爷”再度出现时,与此前的快意恣肆大相径庭,不复当年“土匪”风采。1958 年,县长敬他酒时说:“老英雄,敬您一碗酒,您给全县人们带来了光荣!”“我爷爷”英雄豪饮之态尽失:“爷爷笨拙地站起来,灰白的眼珠子转动着,说:‘喔——喔——枪——枪。’我看到爷爷把那碗酒放到唇边,他的多皱的脖子梗着,喉结一上一下地滑动,酒很少进口,多半随着顺着下巴,哗啦哗啦地流到了他的胸膛上。”(第70页)在文本中,莫言通过人物命运设置,剥夺了爷爷的话语权,使真正的参与者无法发声。作为一种隐喻,爷爷和事件本身处于“失语”状态。同样如此,“我父亲”也没有理由地停留在故事时间中。因此,“家族叙事”遇到了此前很少涉及的问题:家史由谁来叙述?“我”是家史的“重述”者,却对故事所知甚少。“我”曾经触摸过历史的片段,深知事件真相深埋于地下。公社办食堂期间,“我爷爷”曾从一个深坑的小砖窑里取出“一条锈得通红的,比我还长的铁家伙”,“我”问爷爷是什么,爷爷说是枪。(第71 页)接着,爷爷砸碎了这条枪。先看到“枪”,又看到枪被砸碎,于是,“枪”和事件就徘徊在有/无的边缘。事件关键的证据存在,又消失了。“我”知道,但无法证明。“家族叙事”中的家族史及其讲述一般都很严肃,而《红高粱》却颠覆了这种思维方式,因此,家族史变得不再可靠。

“我”讲述的,是家族史的第三个版本,充满想象和互否。由于叙述人的“不在场”,使这个家庭的面目有些模糊,带有很强的虚构色彩。《红高粱》承认,“我”并没有看到过这次战斗,所有的叙述,都来自二手资料。“为了为我的家族树碑立传,我曾经跑回高密东北乡,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调查的重点,就是我父亲参加过的,在墨水河边打死鬼子少将的战斗。”(第11 页)由此可见,事件的真相来自口述还原。因此可以理解,“我爷爷”“我奶奶”的故事带上了传奇色彩,甚至有一定的“酒说”味道。作者对读者的态度很清楚:我讲我的,你听你的。类似的技术,《红楼梦》做过解释,“满纸荒唐言,一般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狂人日记》亦不遑多让,景观如梦似幻,“狂话”真假莫辨,令读者“出戏”,达成与文本间的“间离”效果。《红高粱》的家族叙事,用的是“醉话”,异曲同工,既不能不信,又不可全信,故事互否、残缺,充满颠覆意味。

罕见的“家族叙事”叙事发生了:“我”一边叙事,一边解构自己。“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第3 页)作者将叙述人“我”悬置了起来。但这个“我”非同小可,是文本的发动机、裁判者。“家族叙事”中,一般会有一个“智者”角色,启迪、引导和帮助主人公完成任务。《红楼梦》中的一僧一道、《白鹿原》中的朱先生,都是超越日常生活的角色,是全书最具智慧的人,也隐藏着作者的价值观。《红高粱》中,这个角色发生了变形,转化为“我”。“我”是叙述人,对人物生杀予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裁决。“刘罗汉大爷是我们家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关于他与我奶奶之间是否有染,现已无法查清。诚然,从心里说,我不愿承认这是事实。”(第12 页)文本中,“我”也遗留下许多“空缺”。比如,战斗后,为何“我爷爷”到了日本,且1958 年才返回故乡,还丧失了言说功能。文本中的“我”,对此不置一词,这是正规的家族史不能允许的,《红高粱》却有言在先,因为“我”并非全能。“我”在叙述家史的同时,绝非“情感零度”,而是深深介入。“我” 越是了解“我爷爷”“我奶奶”,越是感到“种的退化”,为自己只能在书房中写作而羞愧、痛苦。显然,这是一种文化上的“无家”“无根”。在“家族亡灵”看来,“我”是“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需要“洗净自己的灵魂”,“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粹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找到所谓的“图腾”和“象征”,并非轻而易举,这正是作者书写家史的动因。“我”对“家史”的书写,也是对皈依的寻找和招魂仪式。

小结

《红高粱》以开放、悖论的态度,呈现出一部不同寻常的传奇“家史”。作品从卑弱的晚辈视角,用传奇方式,赞颂了雄强的祖先,展现出不同的寻根意识。“我爷爷”“我奶奶”在抗战期间,毁家纾难,豪情干云,元气淋漓,奏响了生命最强音。因此,“我奶奶”之死不同于一般家中老者亡故,而是纵身一跃,登上家族光荣的巅峰,被后代铭记。家文化的不屈和先辈精神的高扬,是特殊时刻的风云际会,无法作为传统而被接受、传承,但是,这不等于不去缅怀以及试图追索。“我”是晚辈,“家史”叙述人,又担任追索功能,在知识考古的同时,也对事件本身进行了解构。因此,作品既写了家族史上光荣的一页,又将其抹去;既写了轰轰烈烈的先辈,又提示其中多有虚构,这是一部带有历史反思与文学实验意味的家族史。多重视角的打量、词与物的分离,使《红高粱》充满阐释的魅惑。

作 者: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 辑:张玲玲 sdzll08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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