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供图|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完成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改线)后原有桥梁处置121座,其中拆除49座,移交72座。截至8月15日,完成拆除61座,移交60座。已移交桥梁全部规范移交协议范本,要求承接单位强化日常养护跟踪管理,确保移交桥梁结构性能安全。
2023年5月15日惠州市惠阳区地方公路管理局拆除乡道B61线十三眼桥
广东省农村公路桥梁超2.8万座,普遍存在设计标准低,甚至无设计标准、桥梁宽度窄和缺少桥梁附属设施等问题,随着自然灾害破坏、自然老化、气候环境、重载交通等因素影响,桥梁服役性能随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广东省农村公路出现一批影响行车安全的危桥。为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为广东省“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性支撑,近年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持续谋划推进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2022年8月至10月,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开展专项巡视过程中发现,在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中,2018年以来部分地方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异位重建后未拆除原有桥梁,于是要求对全省农村公路“尽快摸清危桥改造新建项目中未拆除旧桥的底数,督促地方主管部门及时消除旧桥安全隐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党委高度重视,随即紧锣密鼓作出一系列部署,组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展开全面梳理,扩展排查出2016年以来各地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改线)后未同步拆除的原有桥梁共计121座,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部提前处置完成。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东省政府党组将“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列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随即列入省厅主题教育问题清单。省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对标省政府党组和省厅党组,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引领促整改落实,将“全省部分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处置不彻底”纳入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限期抓好整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期完成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中未拆除原有桥梁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3〕94号),压实地方行业单位主体责任,不少地方由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锚定时间节点,全力协调推进。在省、市、县通力合作下,121座农村公路桥梁在8个多月内全面完成处置。
针对本次处置任务涉及地方多、影响面广,部分桥梁面临管线迁移、紧邻民用房屋、涉文物保护及乡村民俗,沟通协调、拆除技术难度大、耗时长等困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事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思广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推进处置。
一方面,采用“一桥一策”对121座原有桥梁进行分类处置,各级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按照管养职责,逐桥拟定整改方案,按照“优先拆除”的原则,对摸查出来的桥梁能拆尽拆,部分确有一定历史意义或文化价值,或因当地居民强烈要求而保留的原农村公路桥梁,为确保后续安全,要求原管养单位必须移交给具备一定管养水平和经费保障能力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直单位接收,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拟订的移交协议范本签订协议。同时,要求结合移交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采取合法、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全面更新、布设桥梁及其周边的标示、标牌等,辅以严格的日常养护跟踪管理,确保移交桥梁结构性能安全。
另一方面,全程跟踪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广东省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平台”新增相应功能模块,逐桥建档,相关管养单位实时填报基础数据信息、现场照片等处置进展,省级同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加强督导。6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视频调度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听取韶关等11个地级市交通运输局的处置进展,对已处置的部分原有桥梁远程抽查,并逐项倒排工期研判部署。5月至7月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和省公路事务中心相关领导多次带队到全省未拆除原有桥梁处置任务最重的河源、惠州和茂名等地方进行深入调研,就处置方案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和讨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未拆除桥梁的处置。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多次派专员前往河源、惠州和肇庆等地,协调解决地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任务按期落地,消除出行隐患,切实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5月23日至2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林飞鸣率队到梅州实地察看农村公路旧桥拆除和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省公路事务中心党委书记王少勇等同志陪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处置“后半篇文章”,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制定了《2016年以来全省部分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改线)后原有桥梁处置不彻底问题整改明细手册》,按照“一桥一档”的标准,逐项登记好2016年以来全省部分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改线)后原有桥梁的桥梁信息、整改情况、县级交通运输行业监督单位信息,加强管理。
从7月开始,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对采用移交方式的原有桥梁进行全覆盖“回头看”,现场核查了移交桥梁重新签订移交协议和现场交通管制措施等情况,深入研究论证,对确不适宜继续使用的桥梁进行拆除处置,从7月1日至8月15日,在6月30日已拆除49座,移交72座的基础上,又有12座已移交的原农村公路桥梁经研究论证后完成了拆除,到目前共计拆除61座,移交60座,未来一段时间,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将继续做好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督促管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养责任,确保“桥有所养、桥有所管”,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接下来,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将继续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继续实施全覆盖“回头看”再核查,完善相关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地方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辖普通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在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将原有桥梁处置措施同步纳入工程设计、竣(交)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予以完善。研究建立“一桥一档”长效机制,依托《广东省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完善全省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改线)完成后原有桥梁处置模块信息,常态化实行“一桥一档”管理,确保全省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改线)时同步处置原有桥梁,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众出行安全,让公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公路安全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