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红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带领村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农村产业经济,稳步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困扰村民多年的陈规陋习基本被摒弃,新时代的村规民约“规”出文明乡风新气象。值得关注的是,在党建引领的基层自治中,随着基层党组织和行政治理单元的下沉,村规民约也随之下沉,衍生出新的形式——村塆民约。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的提出,学界掀起了对村规民约的研究热潮。在乡村治理法律渊源方面,村规民约是与国家法相对应的非国家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作为民间法的组成部分,是对国家法的强化与补充,在实现基层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村规民约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法律渊源,其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功能和价值。目前学者们以理论或实证的角度对村规民约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既包括对村规民约的涵义、特征的阐释,又包括对村规民约发展动态的探讨研究[1,2,3]。虽然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规民约的理论完善和实践优化,但学界鲜有讨论村规民约下沉至村塆或村民小组的演化形式。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势下蓬勃发展的嘉鱼县村塆民约实践,试图从嘉鱼县村塆民约的概况和时代特点着眼,探讨村塆民约的积极治理效果,进一步分析村塆民约在基层治理中是如何发挥德治、法治和自治的三重功效,以及如何助推基层治理创新的。
人类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最初的部落规则演化为奴隶社会人们应当遵守的习惯,随着阶级统治的需要,有些习惯又上升为习惯法成为国家治理的工具。在“皇权不下县”的中国封建社会,在国家政权难以触及到的乡村宗法社会就产生了乡约,成文乡约最早可追溯至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陕西蓝田吕氏兄弟创制的《吕氏乡约》,又称《蓝田乡约》。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礼,新中国成立之后乡约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延续下来。回溯村规民约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村规民约不仅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对社会治理影响深远。不论政权如何更替,不论封建专制下法律作用几何,村规民约都不曾消失殆尽。从最初的“民办”到“官办”,再到如今的“官督民办”,村规民约始终彰显其特定价值和发挥治理功能,顺应时代潮流作出调整,满足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完成时代赋予的不同使命。当前对村规民约的发展现状、作用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丰,研究聚焦于要充分重视村规民约在人权保障中的积极功能[4]、反思了其存在程序违法、内容不合理、执行偏差的问题,探讨了需要提升村规民约的执行效力和合法性,为农村的发展保驾护航[5],提出了村规民约需要重塑和整合,在程序民主、内容合法、传统继承的基础上,实现现代转型[6]。
研究学界关于村规民约的代表性成果之后,我们深受启发,也尝试对村塆民约予以界定。村塆民约可定义为,在所属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授权下,村塆党支部带领村塆的村民理事会,参照村规民约法定的制定程序,就村塆内部事务制定的各种自治规范的总称。
由于村塆民约是村规民约的衍生形态,村塆民约从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村规民约的属性和特征。时代的进步性驱使村规民约不断地自我革命,如今的村规民约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又以村塆民约的新形态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推进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但村规民约的典型特征依然存在。
1.地域性
古语有云:“五里不同村,十里不同俗。”村塆民约的制定初衷就决定其地域性特征。因村塆民约是立足于本村塆、规范村民言行的自治事务,是经村民共同商议表决获得一致认可的行为准则规范。囿于风俗习惯的差异、乡村宗族势力和外部势力的干扰,其主要的核心要素有风土人情、常住人口的规模与素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村民对乡村治理的期望值等,这些因素决定了村塆民约所调整规范的内容应有所差异。可见,村塆民约的地域性决定了不能用“拿来主义”简单照搬。另外,从适用范围而言,村塆民约不同于国家法的普适性,其适用只在其所在的村塆范围内有效,其适用范围较小,不可能突破村塆范围去推广适用,这使村塆民约的地域性更为明显。
2.自发性与义务性
村塆民约是村民意思自治的表现,是全体村民共同意愿的集体表达,其制定与执行旨在保护绝大多数乃至全体村民的权益,并非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因而村塆民约具有自发性。自发性是自律性的基础,尽管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但基于维护乡村生产生活共同体的权益,村民都应遵守村塆民约以求得融入乡村小社会。我们权且把主动遵守看成村民的自律行为,把被动遵守当作自我保全行为,二者皆有利于村塆民约顺利实施。村塆民约的制定是基于保护乡村集体利益整体出发的,只有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一致时,村塆民约才保护村民个体权益,其前提是村民个体承担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由此村塆民约更多地表现出义务性的规定,而非权益性的获取。
3.内生性与传承性
村塆民约溯源于古代乡村社会的宗法族规,旨在维系宗法关系和乡村社会秩序,并非外来继受,其内生性与生俱来,由此看出村塆民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乃至被乡民世代遵守,并能得到有效维护。虽然村规民约在历史发展中曾经此起彼伏,但对乡村社会的规范作用从未中断。此外,村塆民约还具有较强的历史传承性。纵观其演变历程,从口耳相传的宗法族规,到不成文的乡风民俗,最后以《吕氏乡约》为代表,它标志着村规民约的成文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定型。这既是村规民约外在形式与内在规范的不断演变,也是村规民约历史传承的表现,其历史传承性主要表现在传承儒家思想的内在价值理念和外在的内容规范形式。即使当下典型的村塆民约与《吕氏乡约》相比,已大相径庭,但维系其中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直在薪火相传。
村规民约历经时代变迁但社会治理属性传习至今,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能适应时代发展并与时俱进。然而,随着空心村的大量出现,村规民约就出现一些非人为所能控制之处。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但实际上有些乡村的村民会议已难以召开,即使召开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但是这种原则性的条款在适用时会发生不确定的情况,如在较大的行政村出现几名村干部管理几千人的状况,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制定和施行,从而造成基层自治难以实现。因此,湖北省嘉鱼县在乡村治理中及时根据情势的变化推出村塆民约制度,为村规民约的发展提供新思路。
湖北省嘉鱼县是湖北省党建引领村塆治理试点之一。它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有着“一山三水四分田,两分道路与庄园”的地貌格局。其国土面积1019.53平方公里,辖区8个乡镇、79个行政村和22个社区居委会,其中9个城市社区、13个农村社区、3个生产队(国有农场改制的生产队),520个村民小组、795个村塆,总人口36.54万①嘉鱼县党建引领村塆治理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内部印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嘉鱼县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紧跟时代主旋律,着力加强村组党组织体系建设,探索推行党建引领“345”村塆治理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主体下沉,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百米,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345”村塆治理模式中,“3”是指建立村塆党支部、村民理事会和志愿服务队三方联动机制;“4”是指争创“强队伍,党员作用发挥好”“强活动,联动治理成效好”“强发展,共同富裕实现好”“强保障,基层堡垒夯实好”的“四强四好”工作目标;“5”是指实行村民说事、村塆民约、定岗联户、志愿服务、定期评比五项基本制度,村塆民约制度就是五项制度之一。
随着嘉鱼县乡村治理主体下沉到村塆,在村塆党支部引领下成立村民理事会自治组织,村塆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民理事会会长,既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又能带领和激活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了村塆治理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性。
《嘉鱼县党建引领村塆治理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聚居村民人数100人以上、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塆,探索实行“345”新模式。由此,100人以上的村塆都已制定和实施村塆民约制度。比如潘家塆镇潘家塆村S塆的村塆民约制定程序规范,结构相对完整,内容涵盖村民基本的生产生活,全文共有十一条。官桥镇白湖寺村Z塆的村塆民约,程序规范,内容健全,全文共有十二条。新街镇港东村L塆的村塆民约具有较高概括性,即“明礼孝德、大爱互助、共治共享、勤俭发展”十六字,以牌坊形式立在村塆入口处,提醒村民谨记并自觉遵守执行;在L塆党支部实践活动基地,又分别对十六字村塆民约所包含的具体指向予以明确规范。
通过对嘉鱼县域内多个村塆民约文本调查和实地走访,课题组发现村塆民约在充分发挥德治和法治功能基础上有效促进了村民自治。它不仅是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自治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也是基层治理主体下沉的探索与尝试。嘉鱼县村塆民约的试点与全面推行,有助于挖掘村规民约的功能,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通过梳理村塆民约的规范内容,我们发现新出台的村塆民约与传统村规民约相比,更突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烙印。
1.全面贯彻党建引领方针
首先,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帮助群众树立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理念。如白湖寺村Z塆村塆民约规定,“全体村民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树立爱党、爱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理念”。党领导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胜利,人民在共建共享中理应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感恩党领导人民走进了国泰民安的新时代。其次,在基层组织建设层面,嘉鱼县党委号召在村党委领导下积极组建功能型村塆党支部,主导村塆治理的各项工作,其中就包括村塆民约的制定执行工作。如S塆村塆民约篇首强调,“经全体村塆党员干部、部分村民代表讨论,结合本村塆实际,特制定此村塆民约”,可见在村塆民约的制定中突出了党建引领,党员干部亲力亲为,为村塆民约的顺利制定奠定了良好基础。最后,在实施和执行层面,强调党员的带头和示范作用。S塆村塆民约规定,“本村塆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塆民约,村塆干部、党员要带头遵守本村塆民约”。
2.明确村塆民约的制定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应是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其适用范围是所在的行政村。而村塆民约制度是随着基层党组织和行政主体双重下沉,在持续深入推进基层自治中所推行的制度之一。村塆是基层自治末端,其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仅限于一个自然村塆。《实施方案》既弥补了法律的不足,又赋予了村塆民约制定主体的资格,为实现“一塆一约”制度创造了条件。
3.内容与时俱进
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破坏,我国的疫情能得到有效控制也受益于国家及时出台了防疫法规和相关政策。在空间相对开放的乡村,采用封闭防控撒网式排查,难度较大,加之疫情的破坏使得村民抗压能力减弱,遵规守纪意识减弱,而疫情防范要求在以往的村规民约中没有涉及,因此防疫初期村民不服从、不配合防疫管理要求的现象较为普遍。为了更好地团结村民共同应对突发疫情,维护乡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村塆民约进行了及时修改和增补,如S塆村塆民约规定,“在大疫大灾面前,应自觉服从并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防疫防汛和减灾工作”。Z塆村塆民约规定,“在大疫大灾面前,自觉遵守和服从上级决定,服从指挥,自告奋勇参加防疫抗灾”。疫情后修订的村塆民约不仅满足乡村应急管理的情势变化需要,还能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从而保护乡村稳定的自治秩序。
村塆民约除了及时将防疫抗灾纳入其中,还将落实生态宜居、保护环境和建设美丽乡村予以规范。如S塆村塆民约规定,“倡导保护环境。村民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严禁违规建房,乱搭乱建,村民共同参与,营造宜居新村环境”;Z塆村塆民约规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户户保持常年室内外卫生整洁,不乱扔垃圾,死禽及时深埋”等。在村塆民约规范下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的生活质量也大幅提升,打造了一个个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新型村塆。
4.话语通俗易懂
由于村塆民约是村塆理事会聚集本塆村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采用口语化表述,语言简洁明了。如S塆村塆民约规定,“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不无理取闹,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D塆村塆民约规定,“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传统美德记心上,提供信息、意见要真实”“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等。村塆民约语言通俗易懂,表意明确,贴近生活,有立体具象感,通过口耳相传,村民记于心践于行。
嘉鱼县村塆民约通过村塆的牌坊、文明实践活动站的宣传墙、宣传橱窗以及村塆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广而告之,除了醒目简洁的文字,寓意深刻的彩图和让人忍俊不禁的村塆晚会小品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寓教于乐,使得村塆民约老少皆识、妇孺皆知。村塆民约的制定和推广普及,增添了乡村文化气息,促进了村塆乡风文明建设。
5.村塆说事形式多样
村塆说事是村民议事的主要形式,参与主体有村塆党支部、村塆理事会和积极参与议事的本塆热心村民,偶尔会邀请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两委一代表”参加;议事的范围是村民反映的本塆生产生活问题以及本塆与外部关联的治理难题。村塆说事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直接召开村塆说事会议,商讨村民反映问题和相关解决办法;二是村塆理事会成员代表在村塆实践活动基地的说事室接待村民来访,对村民诉求进行登记和反馈;三是利用生产生活的便利条件,通过拉家常式的闲谈了解民意;四是在了解本塆民意基础上,及时向“两委一代表”汇报交流,对村塆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寻求上级组织的支援。村塆说事所涉及的议题,基本也是村塆民约指向的相关问题,可能涉及严重违反村塆民约的行为如何处置或处置程序不当等问题。该制度不仅及时排除了乡村治理的隐患,也提高了村塆民约的适用效果。村塆民约可看作是一种静态的要约,而村塆说事制度可当作是对村塆民约内容的动态的承诺与履行,村塆民约和村塆说事旨在共同促进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在基层党建引领下嘉鱼县赋权乡村制定和实施村塆民约,其治理成效显著,特别是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经济建设和乡风文明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首先,党建引领促进了村塆民约的制定和实施,而村塆民约的有效施行又巩固了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加强了党的建设,有效推进乡村治理。通过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党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党将“以人民中心”的思想和群众路线落实到基层自治末端,凝心聚力,使得村塆民约得到村民的普遍认可和遵守,成为约束村民生产生活的行为规范。
其次,在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由于村塆民约的约束和严格执行,各村塆的森林植被、沼泽、江河湖泊和耕地等自然资源得到了合理保护和充分利用,人居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村塆危房纳入安居工程整修、村塆民居外在风格统一,房前屋后的美化绿化、道路硬化亮化、村中池塘花园式的改造等,这些举措不仅使得乡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很大改善,而且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塆公共服务和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村民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也得到了纠正,比如改变了过去随意散养家禽、乱丢乱倒垃圾、房前屋后脏乱差的坏习惯,自觉形成保护乡村环境卫生的好习惯,村容旧貌换新颜。
再次,在产业兴旺方面,在村塆党支部的带领下,各村塆依据地域特色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成功培育特色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例如,港东村L塆依靠天然优势,发展蔬菜种植、水果采摘、水产养殖等产业,实现了农业产业兴旺。村塆理事会充分发挥新乡贤的带头作用,积极联络村塆外出人员,争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建设蔬菜和种子生产基地、成立农家乐旅游公司等经济合作组织,将闲置的民居统一改装为民宿和农家乐餐馆,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
最后,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村塆民约传承了淳朴敦厚的乡风民俗,摒弃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亲友睦邻、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和勤俭节约等优秀传统均在村塆民约里得以体现,同时还增加了爱党爱国、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贫济困、崇尚科学等新思想新理念,潜移默化地提升了村民的素养,使得新时代的乡风民俗得到了质的提升,邻里纠纷大为减少,乡邻乡亲一团和气,许多村塆呈现出其乐融融的景象。
村塆民约不仅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载体,而且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路径。随着人们市场经济意识的逐渐增强,逐利化倾向明显,生活节奏加快,无形中加大了自身生存和生活的压力。许多村民远离故土,原来紧密的人际交往相对疏远,故土情怀下的熟人关系也逐渐淡化,人们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等不良倾向凸显。村塆民约作为德治的载体,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
1.传承传统美德功能
古代宗法族规是建立在宗法伦理之上的礼治传统,维护了乡村家族秩序和社会秩序。如今的村塆民约虽然历经时代变迁,但是以仁爱、孝悌、睦邻为核心的传统美德得以传承,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村塆民约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如S塆村塆民约规定,“关爱老人,无论是儿子、媳妇、女儿、女婿都必须善待双方老人,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使老人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要勤劳致富,不懒惰守贫,积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害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Z塆村塆民约规定,“热爱集体,不损坏公私财物,不侵占损害他人利益,损害公私财物自觉照价赔偿,对盗窃行为严厉打击”。作为新时代的村塆民约,既有规范约束的“硬度”,更有保护人伦亲情的“温度”,使得村塆民约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德治功能得以彰显和传承。
2.引导教化功能
村塆民约在规范和引导村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极为重要,起着导民向善的作用。村塆民约既是村民的道德评价标准,也是村民自我道德修养的风向标。村塆民约通过正面引导,防患于未然,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比如Z塆村塆民约规定,“严禁打架斗殴骂人,不诽谤他人,不侮辱他人人格。尊老爱幼,扶贫帮弱,积极开展‘好村民、好婆媳、好邻居’的评选活动”。为落实村塆民约的具体规定,嘉鱼县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党员中心户、平安家庭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和最美家庭等居户评选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好党员、好乡贤、好青年、最美公婆、最美媳妇和最美儿女等个人评选活动。每个类别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代表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努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①嘉鱼县党建引领村塆治理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内部印行。。村塆民约以教化民、以礼成俗、以罚止恶,增强其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实践中逐渐成为村民广泛认同的共约、共信、共行的乡村社会公共行为规范。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整体性等特点[7]。相对于国家大法而言,村规民约作为一种“软法”[8],也必须体现或者重新加入法治新元素,以期对国家法起到补充作用。因此,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制定的准绳,村塆民约理应具备法治的应然属性,承担起法治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功能。
1.行为规制功能
村塆民约作为乡村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规则,其目的就是规范言行、解决纠纷、维护乡村秩序。规制功能是村塆民约基本的价值属性,起着约束村民言行、强制去除陈规陋习的作用,促使村民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从而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村塆民约还通过公开奖惩制度表扬先进、提醒后进,起到规劝的作用。Z塆村塆民约规定,“实行奖惩制度,季度村民评比,对做得好的公民,在公示栏中予以表扬,对拒不守约的村民提出批评”。
2.拾遗补缺功能
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法可依。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我国相继修订和颁布了《农业法》等10多部涉农法律和100多部涉农行政法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不断健全,但仍存在诸多问题[9]。法律条文繁多复杂,对于受教育水平不高的村民来说理解困难;再加上在乡村社会快速发展中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而国家制定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内容的抽象性,使得国家成文法难以及时解决基层治理新情况。相较而言,形式多样、实施灵活的村塆民约成为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工具,弥补国家成文法的不足。比如,涉及乡村公共卫生维护、承包到户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下乡资源的公正分配等诸多问题,法律不可能做出细致规定,只能通过村塆民约进行调整。此外,城中村公益事业问题,如适龄儿童入学资格、福利性住房分配、集体经济的红利分配等,都只能通过村塆民约进行规范。因此,村塆民约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3.普法宣传和化解纠纷的功能
在村塆民约的推广普及和施行中,为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推行“共产党员户”挂牌亮身份,制定村塆党员公约,督促党员带头遵守村塆民约。在无公职党员中推选出政策法规宣传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他们既宣讲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村塆民约,又将其适用为民间纠纷调解的依据,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塆,大事不出村”。村塆民约的制定、宣传、遵守与执行,使得村民领会国家法律和村塆民约的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意识。
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德治和法治还可看作是自治的手段和方式。与他治相比,自治强调村民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性,村民既是治理主体,也是治理客体,村民理事会通过自治的方式获取了村塆民约的制定权,因地制宜地将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村塆的实际相结合,以村塆民约的方式约束村民的行为规范,强化实施细则。自治使得国家法律通过村塆民约的方式得到强化与细化,村塆民约的治理成效又促成乡村自治目的的实现。
1.兼顾程序和实体的自治功能
在制定程序方面,如S塆村塆民约篇首规定,“为了推进我村塆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乡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村塆经济发展,经全体村塆党员干部、部分村民代表讨论,结合本村塆实际,特制定此村塆民约”;在村塆民约的生效执行方面,白湖寺村Z塆村塆民约规定,“本规约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从2021年9月18日起开始施行”,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村塆民约程序的自治性。村塆民约的实体内容,有崇尚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助力良好家风家教,实现家庭自治,如L塆村塆民约规定,“明礼孝德: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立人达人。坚守正道,见义勇为,敢于担当。以诚待人,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忠于职守,敬业奉献,虔诚勤勉。倾心侍奉,敬老爱亲,知恩图报”;还有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红白喜事新办简办等规定,如S塆村塆民约规定,“理事会协助村民处理村内婚嫁和丧葬事宜,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原则,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无事酒’,营造文明新风尚”“严禁黄、赌、毒,严禁参加法轮功以及一切形式的邪教组织,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和睦相处,营造和谐氛围”。这些村塆民约的规定促进了村民融入到乡村自治之中。
2.强化村民参与自治的主体作用
为实现共同富裕,村塆提出强大村塆集体经济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村民出谋划策和积极参与。Z塆村塆民约规定,“自觉保护合理使用好耕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在村塆民约的约束下,村塆党支部带领村民理事会加强村塆集体“三资”清理、管理和使用,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发包,增加集体收益;积极参与镇、村在村塆内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村塆集体经济的底盘;加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力度,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管理、资金运用、对外合作和产业培育上发挥积极作用;培育和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积极协调经济组织与农户合作,引导建立“基层党组织+经济组织+集体+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自治
村塆民约制度与志愿服务制度良性互动,既促进了村塆民约的顺利实行,又有效地实现了村塆自治。村塆党支部为落实村塆民约中的“尊老爱幼,扶贫帮弱”,广泛发动和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推行“村民点单、组织派单、党员群众接单”模式,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效能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帮助弱势群体,从而实现乡村自治的目的。
村塆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德治、法治和自治功能的再现,不仅维护了井然的乡村秩序,而且发展壮大了乡村集体经济,助力了共同富裕的愿景实现。虽然村塆民约脱胎于村规民约,二者在性质和特征上具有相同的基因,但它们在制定主体资格、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效力等方面略有差异,这也突显了村塆民约是乡村治理的新事物、新形式。村塆民约的制定和实行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而且促进了村规民约的多样化,有利于乡风文明建设。因此,村塆民约是“三治”理论与乡村治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既能抓住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能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美好生活与共同缔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