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晓丽
音乐学科作为义务教育课程的必修学科,是学校美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充分肯定了美育的育人价值,更是赋予了学校美育在新时代背景下新的历史使命,学校美育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环境,学校美育发展迈上了新征程。《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 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研制出版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展开的。它的研制体现了《意见》的指导思想,为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课程标准》中音乐学科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求在开好音乐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课程内容及课程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着音乐课程课型的转变。以往的音乐课程课型界定基本为唱歌课、欣赏课或综合活动课。“美育中考”背景下中小学音乐课堂的转型要由以往的“单一课型”转变为“多种课型”或“综合课型”。在当下的课程改革浪潮中,如何准确解读《课程标准》,优化教材,准确界定课型,培养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落实音乐学科育人目标是值得一线教师深入研究的课题。
21 世纪学校教育的目标要指向“21 世纪型能力”,这种能力也叫作“关键能力”“核心素养”或“通用能力”。因此,基于落实核心素养的课堂转型成了当前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改革的必然方向[1]。课堂转型怎么转?观念决定行动。基于核心素养的学校教育必须从传统的“知识本位”转向新时期的“素养本位”。核心素养的培养最终要立足于课堂教学,而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必须从传统的“被动学习”转向新型的“能动学习”。综合起来表述,即课堂教学要从“知识本位”的“被动学习”转向“素养本位”的“能动学习”。那么,如何才能承担起新时代学校教育的这一使命?这就要求一线教师要做到通过实践探究的课堂使学生展开积极能动的学习。教师不仅是知识的讲解者,更是课堂教学情境的设计者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引领者。要将学生从被动的学习者转变为“能动的”学习者,对于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丰富学生的探究体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向同伴学习,培养学生求真、向善、向美的品格,落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功能[2]。
例如,在湘教版音乐八年级《外婆的澎湖湾》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设计简单的手语动作,作为歌曲《外婆的澎湖湾》的律动,点燃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会瞬间化身为主体性极强的探究者,积极主动地学唱歌曲。同时,学生还能基于自身实践经验,仿照前一首歌曲的律动,配合歌曲做出肢体动作。这样的课堂不但教会了学生学唱歌曲,而且在编创舞蹈、歌舞表演的过程中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落实,教会了学生关注音乐要素,抓住节奏特点表现音乐作品。一节音乐课学会演唱歌曲不是最终目的,通过感知歌曲中的各种音乐要素并作出相应反应,具备这样的表现能力,才是学生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的音乐表现力和音乐创造力。
《课程标准》最大的亮点是分学段设置不同的学习任务,将音乐学科课程内容分学段梳理凝练为:1~2年级开设唱游·音乐,造型·美术;3~7 年级开设音乐、美术,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8~9 年级开设艺术选项,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并将这些学习内容嵌入欣赏、表现、创造、联系四类艺术实践中,聚焦核心素养,整合相关内容,将音乐学习的基本内容融入具体的学习任务中[3]。这样的学习任务设置高度凸显了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目标。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音乐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建立核心素养和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需要教师在课堂转型过程中高度重视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落实。素养导向的音乐课堂教学需要从“教作品”向“育素养”转型,改变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做、学生模仿”等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各种手段调动学生参与音乐学习的积极性,使单一的学习过程变得生动有趣[4]。
以湘教版音乐八年级(下册)《客家之歌》欣赏课的教学为例,本课设计意图是使学生通过聆听、赏析交响诗《土楼回想》第五乐章——《客家之歌》,了解客家山歌的音乐特色,了解客家文化。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以赏析为主,引领学生听赏乐曲,教师会重点讲解乐曲的两段主题音乐,即主题A 客家山歌《不怕山高水又深》和主题B 劳动号子《新打梭标》,让学生了解这两段主题音乐取材于客家山歌,以此激发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热情。但在这样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活动以听为主,对音乐的学习只是停留在浅层次的欣赏、认知水平上,缺失了自身作为学习主体的参与、体验、感悟的重要学习历程。
在《课程标准》引领下,教师将本课设计为以整体欣赏为主,以重点演唱、律动结合为辅的综合课型,目的就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课堂教学的目标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上。在课堂教学中做到“重视艺术体验”,让学生参与实践,才是让学科核心素养落地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对主题A 乐段的教学活动以演唱为主,让学生学会用客家方言演唱歌曲《不怕山高水又深》。同时,教师重点对其中个别方言的发音进行训练,让学生感悟到客家方言的与众不同。教师引导学生注意歌曲演唱中对力度由弱到强的变化处理及对乐句的气口的恰当处理,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体验客家歌曲的旋律特色之美,更重要的是将学生的唱歌技能训练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提高了学生的歌曲演唱水平。对主题B 乐段的教学设计以图形谱的形式展现乐曲旋律线发展走向,并要求学生随音乐律动,用肢体感受劳动号子整齐划一的节奏感。教师从音乐学科教学角度关注学生的音乐感知,让学生感受歌曲的主题、旋律特点及固定节奏力度变化带来的不同体验;从情感教育角度关注对学生家国情怀的培养,使学生在活动中化身为勤劳勇敢的客家人,在律动活动中体会到客家人团结一致、不怕困难、热爱生活、热爱家园的高尚情怀。当歌曲演唱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学生就会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能力素养,并能运用这种能力进行创新发展。学生的能力迁移会表现在不同歌曲的演唱中,这种经验的获得和体验的感受是教师不能替代的,这才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有效途径。这样的一堂音乐课,目标指向明确,既体现了学习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的知识性学科教学目标,又体现了对学生文化自信的培育,达到了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的统一。
教材的一般界定是“旨在达成一定的教学目标而选择的具体素材”。在音乐学科教学中,教科书就是典型的教材,是依据学科本身各学段教学目标,从人类已有的优秀艺术成果中选择相关知识、技能、概念等内容加以组织、系统化编制的[5]。教材内容的编制既出自课程计划,又遵循《课程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权威性,但更关注教师怎么教,而不是学生怎么学。也就是说,教材是遵循“教”的逻辑而产生的[6]。“美育中考”背景下,新时代音乐课堂教学要实现转型必须重新审视课堂“教”与“学”的关系。课堂教学的任务不是让学生接受教材中现成的知识,也不是将教材中梳理出的某种价值标准强加于学生,而是要聚焦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通过对教材的精心梳理,优化设计,创设适合学生学习的课堂情境,将预设的教材转化为生成的教材,把关注教师“教”的教材转化成关注学生“学”的教材,让学生通过真实参与,与教材形成对话,并积极提问、适时反思。学生只有通过真实有效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核心素养的提升。
例如,创作于1950 年的歌曲《歌唱祖国》,是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必修教材中的一首作品,同一首音乐作品出现在不同学段必然有着不同的学习要求。湘教版音乐四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中出现的这首歌曲按课程编制为听赏内容;湘教版音乐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中出现的这首歌曲按课程编制为演唱内容。在具体授课时,教师要依据教材,从学生的学习能力出发,将适合教师教的“教材”变为适合学生学的“学材”,在课型设计上具体体现为:四年级学生年龄较小,音域发展较窄,而这首歌曲音域跨度较大,跳跃的上行旋律需要演唱者具有较宽广的音域支撑。
因此,四年级对这首歌曲的教学可以设计为“听赏+演唱”模式。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了解歌曲创作背景,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时人们的兴奋、喜悦、激动的心情,同时辅以场景的展示,让学生看到天安门广场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种由内而发的爱国主义情感教育,很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在学生有了情感上的认同后,教师可以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验感受,学唱歌曲的第一部分。坚定有力的旋律更能激发学生对祖国富强文明、繁荣昌盛的自豪感。八年级对这首歌曲的教学可以设计为“演唱+鉴赏”模式。八年级学生的音域发展接近于成年人,有能力演唱好这首歌曲。初中生正处在“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歌曲的情感内涵又是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素材,因此对这首歌曲的学习要求层级就更高,即要在“会唱歌、唱会歌、唱好歌”的基础要求上,分析歌曲中音乐要素在音乐作品表现中的作用,欣赏歌曲创作手法对音乐情感的表达。教师要通过引导学生对特定时期艺术作品内涵进行感悟、领会、理解,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文化观、民族观、国家观,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不同学段、同一内容的两节课的课型设计理念是一致的,即一切教学活动都要“以生为本”,保障学生的“学习权”,让学生在多样化的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活动中积累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落实音乐学科的育人功能。
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在于课堂教学的创造,学习不是教师单向的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教师在与学生的交互中引导学生探究有效知识的活动[7]。教师只有在引导学生不断实践的基础上,让学生全员参与,才能使每个学生都成为学习的主体。如何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呢?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思考一个问题:“在教学中,学生与教材如何相遇?”教材内容对于课堂教学而言,不仅仅是知识、概念、技能的传递媒介,也是师生互动交流的载体[8]。在传递知识、概念、技能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眼神的交流、肢体语言的互动,都是一种隐性的教学行为。因此,教学活动是一种基于行为的对话活动,是一种文化实践的参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充当“教材的搬运工”,而是要准确判断学生在智力、能力、态度、情感等方面基于自身经验对教材的理解程度,对教材进行优化设计,创设学习情境,展开师生与生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帮助学生去发现、理解、认识教材内容的知识框架及意义。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教师要勇于打破原教材中呈现的课型,将其转变成最适合学生学习的课型。这是课堂改革中教师必备的基本能力。
例如湘教版音乐七年级(下册)第七单元梨园百花中的《唱脸谱》,教材以欣赏课的形式呈现,但是教师如果只单纯讲授我国京剧及京剧脸谱的艺术文化,无疑就弱化了学生对京剧艺术唱腔的感受与体验。所以,这节课教师可以改变课型,变单一欣赏课为综合课,除了欣赏歌曲外还要将重点放在学唱歌曲的实践体验表现方面,在培养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兴趣的同时,传承和发扬京剧艺术。由此可见,教材仅仅是教学资源,教师不能陷入“唯教材”论,而是要将《课程标准》中规定的“文本的教材”转变为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使之成为适合儿童体验的课程内容。因此,教师要根据实际的教学需要和学生需要,适当变化课型,关注学生的学习,让学习情境真实发生。
《课程标准》提出要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明确提出要突出课程综合的课程理念,以各艺术学科为主体,加强与其他艺术的融合;重视艺术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协同育人功能。跨学科学习不仅强调学科内部知识的整合,还强调学科间知识与方法的联结,强化课程的协同育人功能。音乐学科教学最基本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及文化理解等学科核心素养。这些素养的培养更多是在跨学科教学的学科融合中完成的。因此,落实跨学科学习,加强音乐学科与其他艺术学科的关联性,打破学科壁垒以实现融会贯通,是提升学生思维迁移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例如,湘教版音乐七年级(上册)第六单元《图画展览会》是表现绘画的音乐作品。在用音乐手法来描绘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景物方面,这部作品堪称范例。在教学中,教师要巧妙运用艺术的“通感”效应,抓住音区、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在刻画音乐形象方面的作用,引领学生体验、感受音乐作品表现的内容及意境,感悟理解音乐与绘画之间的联系。在教学中,教师既要突出音乐学科的本体特点,又要关注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引领学生在听赏音乐的同时放飞思想、展开想象,以小组合作形式探究如何用图画的形式来表现音乐主题思想。这样的设计画龙点睛,点出了作品的本质特点——交响音画。教会学生用音乐的方式来表现绘画,亦可以说是用绘画的方式来表现音乐,既丰富了学生的课堂学习体验,又拓展了学生的美育实践,使学生既获得听觉上的美感,又有视觉上的直观认知。
“美育中考”是国家深化美育改革、推进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美育就是一场润物无声的持久教育。音乐教师要回归学科教学特点,做到四心:静心研读《课程标准》,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尽心组织实践活动,静心修炼提升素养,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教会他们发现美、感悟美、体验美、创造美,真正做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