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导引】传统节日,承载着神话、传说、天文、地理、术数、历法等人文与自然文化内容,更与国家的统治和社会秩序息息相关。所谓“化民成俗”,传统节日不是民间的学问,而是上千年前就有的顶层设计。这种设计,是基于对天象的观测、对人文地理的勘察,实际上是一种科学的行为,是为了在天地、时间和空间中给人们建立一个坐标,并以仪式化的环节加深人们的记忆和敬畏心,让人们得以更好地生活。这种仪式感被老百姓接受了,一年又一年重复,就成了民俗。
在四季和环境的变化中,人的感官认知、身体状况也会伴随一年之中的节日而变化。《兰亭序》的开篇就有这样的记载:“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流传,禊即其一。春日乃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之时,我国古代民俗于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三国魏以后始固定为三月初三)到水边嬉戏,以祓除不祥,称为修禊(xiūxì),这是古已有之的消灾祈福仪式,后来演变成中国古代诗人雅聚的经典范式。先秦时期,普遍认为五月是个毒月,五日是恶日,相传这天邪佞当道、五毒并出。“五月五日午,天师骑艾虎。赤口上青天,百虫归地府。”这段俗谚生动地描绘了道教天师道在端午节为百姓驱魔求安的形象。汉代人认为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端午期间,时近夏至,正是寒气暑气交互转换之时,从饮食到穿衣、行动都得注意。这样,在此日插菖蒲、艾叶以驱鬼,薰苍术、白芷和喝雄黄酒以“避疫”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作者简介】何华湘,梧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梧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附文】
节日是秩序的产物,也是秩序的载体
何华湘
节日是秩序的产物,也是秩序的载体。
从乾隆初年开始,每逢节令,如中秋、重阳、颁朔、冬至、腊日、祀灶、除夕等,清代宫廷都会上演月令承应戏。一方面,反映节日习俗,娱神娱人,烘托节日氛围;另一方面,配合政令实施,教化臣民,体现国家意志。
不过,一成不变地按节令行事,难免会陷入旧秩序与新环境的冲突中。
贞元年间,唐德宗有次深秋打猎,不胜寒意,想把《月令》规定的换衫时间提前,就同随驾大臣商量:“九月衣衫,二月衣袍,与时候不相称,欲递迁一月,何如?”左右感同身受,个个点赞谢恩。第二天,德宗便命翰林拟诏改令,“以圣人能上顺天时,下尽物理”。未料,学士李相程一票否决,并上奏坚称:“臣谨按《月令》,十月始裘。《月令》是玄宗皇帝删定,不可改易。”祖宗之制不可变,素来“深尚礼法”的德宗只好作罢。
自天宝年间起,气候有转冷的迹象,这对农业生产与社会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天宝四年,“秋八月……河南睢阳、淮阳、谯等八郡大水”;天宝十二年“,八月京城霖雨,米贵”;天宝十三年,“是秋,霖雨积六十余日,京城垣屋颓坏殆尽,物价暴贵,人多乏食”。
这一时期,关中地区发生水灾28次、旱灾42次、蝗灾10次。风不调、雨不顺带来的饥寒交迫、民不聊生,再加上安史之乱带来的战争重创,最终将大唐王朝拖向衰败的命运。
对秩序的敬畏和尊重,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刚需。这不等于墨守成规、食古不化。在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中偏执任何一端,都会陷入系统失衡的危境。孔子说,道不远人。天道和人伦,本就不该是“二选一”的选择题。
宋人陈元靓在《岁时广记》中记录了一个今人罕知的节日:“祥符四年正月,诏以六月六日天书再降日为天贶节。在京禁屠宰九日,诏诸路并禁。”这样一个由皇帝下诏、国家背书、官方建构而横空出世的节日,出身不可谓不高贵,却很快没入尘世。
与之对照,民间的六月六节俗却逐渐热闹生动起来,衍生出服豨莶(一种药用草本植物)、收瓜蒂、造神面、煎楮实、酿谷醋、回娘家、祭祀祖先、解暑宴游、晒衣晒书等,成为一个烟火气十足的传统节日。
正如基因的表达和遗传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有生命力的节日在内容和形式上也会有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特点。六月六这天,苏浙一带流行采食田间地头野生的马齿苋,认为可以禳解疫气。胶东半岛麦子成熟,人们用刚收获的新麦做成各种面食,是谓尝新;乳山等地的习俗则是家家户户蒸面兔,为兔子过生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遭遇的野兔之患及由此形成的兔神信仰。
在人口迁徙、民族交流融合、文化传承创新中,各地、各民族的节俗逐渐形成了共性突出、个性分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特点,端出了一锅风味独特、包罗万象的中华文化“九宫格”盛宴。
“上顺天时,下尽物理”,还可以从晒衣、晒书的习俗变迁中窥见一斑。
《世说新语》记载,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贫居南阮的阮咸无物可晒,“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旁人问他,为何把一条上不了台面的粗布短裤晾出来碍眼?阮咸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同样有趣的是,东晋名士郝隆因不得重用,乃于“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七月七,魏晋名士晒出了自己的风度,也晒出了晒物习俗源自七月七的“身世”真相。
直到明清之際,六月六晒衣、晒物的习俗才见诸文字。明代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载:“六月六日,晒銮驾,民间亦晒其衣物,老儒破书,贫女敝缊,反覆勤日光,晡乃收。”清朝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载:“京师于六月六日抖晾衣服书籍,谓可不生虫蠹。”清代学者潘弈隽也作有《六月六晒书》诗:“三伏乘朝爽,闲庭散旧编。”
晒衣、晒书习俗被剥离出来后,七月七旋即“瘦身”为乞巧节,晒物节则“漂移”至六月六那天生根落户,遂有“六月六,晒红绿”之俗。
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唐朝开始的气候变冷,引起夏季高温日前移;直至明清时期,六月六比七月七明显变得更适合晒衣物、书籍等。
把晒物节从七月七嫁接到六月六,又在这天充分采借天时地利之便,将六月六对生产生活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把这个节日按照人民的需要过得热火朝天、生机蓬勃,是真正的“上顺天时,下尽物理”。正所谓,道不远人,理在其中。
有了秩序的加持,节日习俗便有了主心骨,能抵御日月变迁、朝代更迭带来的冲击;有了仪式化的习俗传承与演变,节日所承载的秩序——特别是伦理纲常——也就有所附丽,社会结构遂得以保持强固稳定。
(来源:2023年10月03日《解放日报》假日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