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丁蕾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山东潍坊 261000)
在儿童发育迟缓中,儿童运动发育迟缓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通常是指儿童的运动功能(如翻身、独坐、走路等方面)出现比同龄儿童相落后的状况,达不到正常发育里程碑所需的各项指标,并可能伴有语言、认知等其他方面的落后[1]。神经运动功能的发育是有一定规律的持续性发展过程,因此,儿童运动发育迟缓在早期较不容易被发现,但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显现。故针对运动发育迟缓儿童,早发现、早干预、 早治疗对于促进其动作能力的提升尤为重要。而干预治疗通常以医生准确评估儿童各运动能区的发育水平为前提,运动发育水平评估不仅是儿童运动康复工作中的重点,且对干预后疗效评估及后期干预方案的改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盖泽尔发育量表(DS)等综合评价指标来评估儿童的发育功能,但专门针对儿童运动发育迟缓的评估量表较少使用。 Peabody 运动发育量表(PDMS-2)是专门设计用于评估运动发育迟缓儿童运动能力的量表,结合其配套运动训练进行干预治疗,可有效提高治疗效果。 基于此,本研究选取潍坊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5月—2022 年5 月收治的100 例运动发育迟缓儿童为对象,通过分组研究,探讨PDMS-2 结合配套运动训练方案对其中早期的影响。 报道如下。
选取于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100 例运动发育迟缓儿童为研究对象,按照抽样检测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50 例。对照组中男25 例,女25 例;年龄2~6 岁,平均年龄(4.03±0.98)岁;病程6~24 个月,平均病程(15.89±2.45)个月。观察组中男28 例,女22 例;年龄2~6 岁,平均年龄(4.05±0.91)岁;病程7~24 个月,平均病程(15.98±2.27)个月。 比较两组患儿的各项一般资料,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纳入标准:符合Oberklaid 等[3]提出的运动发育迟缓早期诊断标准,并经常规检查后确诊;年龄2~6 岁;获得儿童及家属的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伴有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等需支具固定者;依从性较差无法完成既定干预方案者;伴有慢性代谢障碍疾病及传染病者。
1.2.1 对照组
进行常规运动训练。以Bobath 疗法为主,并辅以Vojta 疗法,在遵循儿童运动发育规律的前提下,抑制其异常姿势,促进正常姿势的发育和恢复,30 min/次,3 次/周,持续训练3 个月。 (1)Bobath 疗法:基本技术包括关键点的控制、促通手法、发射抑制模式等;训练内容包括头部控制训练、翻身训练、爬行训练等。 (2)Vojta 法:医生要求儿童保持特定的姿势,然后对身体的某些部位进行挤压刺激,从而引起全身性、协调性的反射移动运动, 包括反射性翻身和反射性腹爬,最终达到改善儿童运动的目的。
1.2.2 观察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PDMS-2 评估结合配套运动训练方案。 评估方法:在安静、舒适的环境下,由两名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医生对患儿进行PDMS-2 评估,需监护人员配合检查者使其能够完全适应评估项目,整个评估过程需耗时45~60 min。该量表适用于0~72个月存在运动发育迟缓的儿童,由2 个相对独立的粗大运动评估量表和精细运动评估量表组成。针对患儿粗大运动功能的评估测试分为4 个能区, 即反射(8个项目)、固定(30 个项目)、移动(89 个项目)、物体控制(24 个项目),其中小于12 个月的患儿需测反射、固定及移动;12~72 个月的患儿需测固定、移动及物体控制;针对患儿精细运动功能的评估测试分为2个能区,即抓握(26 个项目)及视觉运动统合(72 个项目)。各个项目均分为3 个等级:没有完成动作的意识为0 分;有明确的意愿去做,但未完成动作为1 分;能全部完成动作为2 分。每例患儿测试一个能区的总得分称为原始分,根据相应的评分,可得出粗大运动商(GMQ)、精细运动商(FMQ)及总体运动商(TMQ),作为评估结果。 该结果不仅可作为疗效评估标准,评估儿童的运动功能状态,同时也可用于评价儿童粗大运动及精细运动是否存在差异。每组患儿均需在干预前后进行两次评估。医生在第一次PDMS-2 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为患儿制定相应的PDMS-2 训练方案,该训练方案与PDMS-2 评估项目有直接关系,每个训练项目与评估项目呈对应关系,且每个训练项目都包含5种训练方法。强化训练30 min/次,3 次/周。同时,也可指导患儿家属在家对其进行训练。 持续训练3 个月。
(1)运动发育情况:干预前后,采用PDMS -2 对患儿进行评估, 量表包括GMQ、FMQ 及TMQ3 个方面,每方面评分均为0~100 分,评分与发育水平呈正相关。 (2)平衡功能:干预前后,采用Berg 平衡量表(BBS)对患儿进行评估,量表包括坐位起立、无支持站立等14 个项目, 每项目评分0~4 分, 总分0~56分,评分与平衡功能呈正相关。
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PDMS-2 评分等计量资料用()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 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 检验;性别等计数资料用n 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干预前,两组的PDMS-2 中GMQ、FMQ、TMQ 评分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的各项PDMS-2 评分均较干预前升高,且观察组的PDMS-2 中GMQ、FMQ、TMQ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1。
表1 两组早期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干预前后PDMS-2 评分比较[(),分]
表1 两组早期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干预前后PDMS-2 评分比较[(),分]
注:与同组干预前比较,aP<0.05。
组别GMQ干预前干预后images/BZ_77_1079_1002_1114_1022.pngFMQ干预前干预后images/BZ_77_1675_1007_1709_1027.pngTMQ干预前干预后观察组(n=50)对照组(n=50)t 值P 值73.82±12.35 74.52±3.61 0.385 0.701 87.95±11.52a 76.25±1.43a 7.127 0.000 78.45±10.62 77.81±9.23 0.322 0.748 90.52±10.23a 80.31±8.15a 5.520 0.000 70.41±15.62 71.92±17.15 0.460 0.646 86.45±19.18a 74.95±18.32a 3.066 0.003
干预前,两组的BBS 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的BBS 评分均较干预前升高, 且观察组评分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2 两组早期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干预前后BBS 评分比较[(),分]
表2 两组早期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干预前后BBS 评分比较[(),分]
组别BBS 评分干预前干预后t 值P 值观察组(n=50)对照组(n=50)t 值P 值26.45±4.12 26.52±4.88 0.078 0.938 35.03±5.03a 30.47±4.87a 4.606 0.000 9.331 4.051 0.000 0.000
儿童运动发育迟缓的发病因素较多,主要与宫内缺氧、窒息引发的脑损伤等有关,可导致儿童在年幼时期就出现动作迟缓、无力的症状,同时,儿童发育迟缓也会牵连其语言、认知等多种能区出现异常,对患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目前,临床针对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的治疗,通常以基于运动学、生物力学及神经发育学理论的常规运动训练疗法为主,尚无针对性的药物治疗[4]。
常规运动训练有助于提高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的运动发育能力,通过指导患儿进行运动训练,可提高其运动功能,同时也可缓解机体语言、认知等其他能区异常症状,对于减缓患儿进一步的运动发育迟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每例患儿运动发育迟缓的病因及表现各不相同,因此针对每个儿童的训练方案也不能完全相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运动训练方案。 但常规运动训练疗法仅针对粗大运动进行训练,而忽视精细运动[5]。因此,对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的迟缓发生能区及迟缓程度进行精确评估,对后期针对性地给予其干预十分重要。 本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干预后的PDMS-2 中GMQ、FMQ、TMQ 评分及BBS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这提示采用PDMS-2 量表及配套运动训练方案干预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可有效改善患儿的运动发育迟缓,提高其平衡能力。 分析原因:相较于其他运动量表,PDMS-2是一种较为全面的将定量和定性标准相结合的评价量表,可分别用于评估儿童粗大运动及精细运动发育水平[6]。医生可通过量表的评估结果,确定患儿的发生运动障碍的具体能区及严重程度,制定出与评估结果相对应的运动训练方案。之后指导患儿进行针对性训练,从而达到改善其运动功能的效果[7]。与其他临床常用的评估量表相比较,PDMS-2 可对运动发育迟缓儿童进行更全面、更细致的运动功能评估,且国内外已有多篇文献证实了PDMS-2 用于评估儿童在各种疾病状态下运动能力的可靠性及有效性[8-10]。 PDMS-2可通过对儿童的运动能力进行有效评估,反映其在各个测试项目上的运动能力,进而制定并采取与测试项目相匹配的运动训练方案,弥补了传统早期运动训练忽视精细运动的不足,方案更加详细客观,临床应用价值较高。
综上所述,采用Peabody 运动发育量表结合配套运动训练方案,能有效改善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的发育水平,提高其平衡能力,值得临床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