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红高粱》夺得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一时间,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及他本人成了热议的话题。《红高粱家族》表现出了宏大战争叙事的不同倾向,对历史战争中激荡着野性、自由、舒展的人性人情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莫言笔下,高密东北乡的激情与狂放、魔幻与诡奇,得以在文本中栩栩如生地复活。而红高粱儿女们不断追溯人的生命潜能,弘扬了顽强拼搏的民族魂。本文通过文本细读,依次探析小说极具感官刺激的语言艺术,摘取颇具生命力的具体意象进行解读,并分析莫言特有的随性跳跃的叙事时空。试图找寻莫言对故土矛盾而复杂的创作心理,追溯“红高粱精神”中子一辈无法继承的强悍生命意志。
一、叙事语言:“狂欢化”与“陌生化”
(一)“狂欢化”:语言的荒诞浪漫
“狂欢化”作为一种表现手法,起源于欧洲的狂欢节。在这一天,人们尽情释放内心的原始本能,因而具有无等级性、宣泄性、颠覆性与大众性等特征。莫言在小说开头就用“美丽与丑陋”“超脱与世俗”“圣洁与龌龊”“英雄好汉与王八蛋”这样四组矛盾对立的词汇形容高密东北乡,呈现出这片土地上两种极端的价值取向,模糊了常规道德伦理的边界。因此,《红高粱家族》中的人物对白成了一大特色,其中常常出现粗鄙的民间俚语、粗话,甚至脏话,充满匪气。如“我奶奶”临终前肆意对天呐喊,喊出了她野蛮而热烈的一生,令人惊叹。作品以怪诞的大众俚语解构了崇高话语,一方面,能够体现普通人正直豪爽的性格,另一方面,也令读者听到了他们的真实呼声。
莫言常用“狂欢化”的词汇描绘事物,将腐朽的事物谱写出惊心动魄的美感,并辅以悲壮诗意的景色。莫言不仅用荒诞浪漫的笔法令罗汉大爷的尸体失踪,使之成为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高粱的茎叶还可以在雾中嗞嗞乱叫,毛驴驮着“我奶奶”回婆家时,竟也通了人性,“毛驴被我奶奶的话感动了,它哦噢一叫,仰起头,向前飞跑,拖得奶奶脚不点地,衣裾翻卷,如红云飘动。”[1]在莫言創造的奇幻世界里,狐狸、黄鼠狼、狗等动物的一言一行都颇具灵性,它们聪慧敏捷、知恩图报、颇具血性,与人的思想相通。单家高粱酒之所以独具特色,荒诞的是因为余占鳌往酒篓里加了一泡尿,这一举动竟造就了香飘千里的名酒“十八里红”。可这野蛮的“工艺”不可能存在于当下任何一个酿酒工厂里。在民间俗语中,戏谑性的称呼承载着人们对于文明秩序的反思,如莫言将排泄物与食物两种相悖的意象并置,“马骡驴粪像干萎的苹果,牛粪像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2]莫言塑造了一个颠倒文明秩序的混沌世界,在这里,秩序被还原为了最原始的自然秩序。
(二)“陌生化”:感官的变异夸张
莫言擅长以感觉的变异夸张组织故事的文本形式,如余占鳌的队伍拐进高粱地后的一段景色描写,“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更大,流动感少……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3]于是,雾气有了质量,仿佛能看到它流动的轨迹;高粱发出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水珠触感冰凉清爽,味道鲜美可口;随后跳跃到视觉上,高粱晃动着沉甸甸的头颅,它们正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在这一段景物描写中,出现了雾气、高粱秸秆、水珠、父亲四个主体,植物被赋予了人的情感,视觉、听觉、触觉及嗅觉等一切人体幻觉都进行着无比自由的迁移互换。不难看出,莫言对景物、情绪的描写常常制造出一种全方位感知的通感艺术,这种通感能够容纳漫无边际的荒诞联想,在荒谬中夹杂着真实。
莫言还喜欢对物体的运动轨迹做大量夸张的特写。如奶奶回娘家后怨恨父母用她的婚事交换单家的骡子,愤怒地摔了吃饭的碗,“风卷残云一般扒下去,然后,把一个碗向着空中抛起,碗在空中侧着身滴滴溜溜旋转,闪烁着混浊的瓷光。碗飞过房梁,沾着两条陈年的灰挂,缓慢地落下来,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又转了半个圈,扣在地上,碗底儿朝着天。”[4]描写了碗在空中旋转、飞过房梁、落地、在地上打滚、转了半个圈才停下。“我奶奶摔碗之后,放声大哭起来,哭声婉转,感情饱满,水分充沛,屋里盛不下,溢到屋外边,飞散到田野里去,与夏末的已经受精的高粱的綷縩声响融洽在一起。”[5]莫言的感官艺术灵活多变,在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之下,奶奶的哭声也不可思议地变成了运动着的实体。如张清华所说,莫言在写作中擅长运用“加法”甚至“乘法”,往往将潜意识活动发散到极致,不厌其烦地延伸其中感性与细节的部分,这种喧闹的复调手法令其小说颇具戏剧化。[6]诚然,这种奇异夸张的艺术感觉固然令人眼前一亮,但若不加以节制,容易流入冗长泛滥的境地,失去叙事重点,这正是莫言小说与众不同的书写特色。
二、叙事意象:生命力的象征
(一)红高粱
廖增湖在其博士论文中认为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7]红高粱地是高密东北乡数代农民们的现实生活空间,具有双重象征意义:一方面,他们在此地种植赖以生存的粮食,获得必要的物质支持;另一方面,那些始终伫立着的红高粱,也悄无声息地成了顽强个人意志的精神符号,给予他们灵魂的滋养和抚慰。小说开头,高粱地仅是作为故事背景,随着这一意象的不断出现,“红高粱”的野性与顽强特征成为农民生存状态的象征。《红高粱家族》第一章首次提到这一意象时就充满了生机:“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8]正是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里,父老乡亲们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悲壮又野性、辉煌又璀璨的赞歌;侵略者撤走后,这时的高粱地又演化为极悲凉又极壮烈的意象,“多灾多难的高粱们在月光中肃立不语,间或有一些高粱米坠落在黑土上,好像高粱们晶莹的泪珠”。[9]它们在月光中屹立,又像是在哭,带着腥甜浓烈的气息,与先前以蓬勃生命力示人的面目形成巨大反差;战争过后,高粱被折断、浸透,“鲜嫩的高粱在铁蹄下断裂、倒伏……各色的碌碡和磙子都变成了深绿色,高粱的汁液把它们湿透了。一股浓烈的青苗子味道笼罩着工地”。[10]这里的“高粱”再一次隐喻了高密东北乡大地上痛苦的乡亲与生灵,被践踏与被损害的命运不仅仅发生在高粱身上,也在罗汉大爷、“我奶奶”等人身上上演;高粱跟随人物命运与情绪而变化,到了罗汉大爷受刑的场面时,高粱则是“压断揉烂的高粱流出的青苗味道,被夜雾浸淫,在清晨更加浓烈。遍野的高粱都在痛哭”。[11]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不幸中弹而亡,在她弥留之际,“红高粱”意象再一次登场,“父亲从奶奶的鲜血里,依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12]可见浓烈的红高粱精神渗进血液,融入身体,深深印刻在了高密东北乡儿女们宁死不屈的骨髓里。
(二)脚
“我奶奶”出嫁那天,出现了两次脚部特写。第一次是坐在花轿上的“我奶奶”意识到难逃苦海,又遭到轿夫们的戏弄,哭得昏昏沉沉,不小心将一只脚露到了轿外。余占鳌这时弯下腰,像握着一只羽毛未丰的鸟雏般,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了轿内。奶奶的哭声唤起了余占鳌心底的怜爱之心,也正是因为握了一下我奶奶的这只脚,唤醒了二人花轿内外暗自涌动的欲望,改变了彼此一生的命运;第二次是花轿前行途中,“我奶奶”在心如死灰之时遇上了劫路的土匪,土匪心生歹念,直奔着她的脚而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身体被认为是只能遮蔽,不能顯现的,因此,偷窥和抚摸女性脚部这一动作也被赋予了欲望意味。在小说里,奶奶靠着这双玲珑的脚吸引了单廷秀,随后又在出嫁途中靠着这双脚引来劫匪,唤起了轿夫余占鳌的情感。
(三)骡子
骡子在中国语境中原本象征着朴实辛劳的百姓们,为了不让东家的骡子落入侵略者手里,罗汉大爷听到黑骡那声嘶哑的叫声,在原本逃跑的路上又绕回去救骡子,结果酿成一出壮烈的悲剧。面对不领情,反而踢自己胯骨的不再受驯服的骡子,罗汉大爷彻底被激怒,对骡子直呼畜生,并开始谩骂这个“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这里的骡子发生了一个转变,由昔日东家忠厚勤恳的帮手变为了不受驯服的牲口,正隐喻那些屈服在淫威之下的人。一生以隐忍温良面目示人的罗汉大爷,在挨打受辱时,他甚至只发出几声痛苦的哀吟,却在面对自家骡子的麻木冷漠时彻底爆发,成为全文罗汉大爷情感流露最激烈的一幕。
三、叙事时空:穿梭与跳跃
莫言独具匠心地选取第三代继承人“我”作为叙事主人公,“我”是先辈故事的局外人,却知晓“我爷爷”“我奶奶”和“我父亲”的全部事迹。“我”在各个时空场景之间自由地来回移动,甚至能够追逐不同人物的内心情感。例如,这个致敬冤魂、为家族树碑立传的叙事者“我”在讲述先辈历史的过程中,也在不断重构自我归属感。逃离家乡十年,“我”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一边迷失方向,一边找寻自我。某种程度上,“我”饱含深情,承担了文本的寻根使命。
《红高粱家族》有意突破传统的线性时间叙事,小说时间的随意变换带来了空间结构的自由性。文本以伏击为主线,穿插其他人物的回忆作为支线。前一段还在描述毛驴驮着奶奶回娘家的场景,下一段的叙述就跳转到奶奶中弹奄奄一息的画面,在弥留之际,她不禁回忆起自己生前最幸福的时刻:她骑着小毛驴悠闲地行走在那条回娘家的路上,绿油油的田地,四周点缀着白色小花。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突然在高粱地的深处出现,他顿喉高歌,声越高粱。高粱地风平浪静,二人的内心却暗流涌动。正是在这条小路上,奶奶被余占鳌骑着毛驴劫走,心爱的男子救她于苦难之中,二人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爱。在《红高粱家族》之前的小说创作中,莫言的叙述语言都较为规范克制,冷静地控制着书写情感,大多采取传统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线性叙事时间,总体秉持前人先在的叙事经验和模式:一种克制、内敛的叙事美学。
到了《红高粱家族》,莫言“理直气壮”地面对那又爱又恨的故土,迫不及待地将“高密东北乡”的神秘传说倾泻而出。他采取令人眼花缭乱的跳跃性叙事,不断插入倒叙和插叙,体现了时空转换的随意性。学者顾江冰谈到这一现象时认为:“对历史的‘重写成为了八十年代一个突出的文学现象。新历史小说并不力求通过艰苦的事实研究来‘恢复历史真相,也不试图消化叙事主题,以使历史叙事看起来客观和可信,它呈现个人经验,感知,最重要的是历史的想象,所以他们的记录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13]
四、结语
作为从乡村走向城市的作家,莫言的骨髓里融入了与农民们血脉相连的浓厚情感,拥有书写农民形象和农村生活复杂性的天然优势。莫言注定成为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无法绕开的作家,他那狂放肆意的文笔、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对土地的熟稔和热爱,成了中国当代文学对应世界文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呼应。他用颠覆性的叙事方式、野火般原始混沌又惊心动魄的语言,塑造了一个个极具生命力的英雄儿女群像。这些野蛮而蓬勃的“红高粱”,它们在月光中肃立,深深印刻在高密东北乡儿女们宁死不屈的骨髓里。可见“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承载了当时人们在苦闷中寻找的民族品格。
参考文献:
[1][2][3][4][5][8][9][10][11][12]莫言.红高粱家族[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
[6]张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J].当代作家评论,2003(02):59-74.
[7]廖增湖.沸腾的土地——莫言论[D].华东师范大学,2004.
[13]顾江冰.寻根、重述历史和“经典”——从域外博士学位论文对莫言研究现状谈起[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7,19(04):39-43+46+44-45.
(作者简介:聂雯,女,硕士研究生在读,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责任编辑 王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