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闻先生认为:“风格问题的重要意义,是由艺术的本质所决定的。艺术作品既然是以感性具体的、具有典型性的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因而艺术作品必然要具有鲜明的个性。”
曹操极爱读书,手不释卷,有过人的才学,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与豪情万丈的人生志向。艺术风格与创作个性密切相关,它是后者的自然流露。正因为曹操的人生态度,所以其在文风上不但将诗歌从《诗经》的旧套路中解放出来,并且让五言诗在汉乐府诗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创新,使得诗歌向更为繁荣的方向发展,在曹操所作的政令,法令中,也将明快的风格以及人的价值,人的意义和理性的思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形成了慷慨多气,质朴刚健的建安风骨,《文心雕龙·风骨》称赞曰:“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
一、明快与理性并存的美学风格
西汉经济繁荣,国力强盛,疆域广阔,其最有成就的就是汉赋、散文、诗歌,西汉时期,文风较为华丽。东汉时期,散文朝着骈俪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不少语体的散文家们也追求通俗易懂,浅显明快的文章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对浮华文风有所矫正。
在内容上,东汉至建安文学,也向着更加理性的方向发展,李泽厚先生认为:“在没有过多的统制束缚、没有皇家钦定的标准下,当时文化思想领域比较自由而开放,议论争辩的风气相当盛行。正是在这种基础上,与颂功德、讲实用的两汉经学、文艺相区别,一种真正思辨的、理性的‘纯哲学诞生了。”
曹操的诗文风格正是继承这一趋势,更加发扬这种通俗易懂的浅显明快的、率性看待人生的,看待生死的独特风格,同时曹操的散文并不追求对仗的工整,并且反对骈俪化,言简意赅,直抒自己的内心,不矫情,不掩饰。徐公持先生认为:“可知曹操曾经论文、论诗、论赋,他也是一位文论者,所论问题虽多技术性的,仍可看出其基本态度是要求‘指事而语,反对‘浮华‘肤浅,反对‘无益文义。他还批评那种‘专拾掇前人文句语辞以为点缀的文风。”
比较典型的散文就如曹操的《遗令》,这篇散文性质的文章作于曹操临终前,是一篇遗嘱,不同于一般的政治家的遗嘱,曹操并没有吹嘘自己的功绩,表达自己的遗憾,对于一生的历程只是评价“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而后篇也没有交代什么政治上的善后,反而是交代自己死后葬礼一切从简,不要扰乱正常秩序,又交代,那些小妾歌女一生为我服务十分辛苦,让她们住在铜雀台上,一定要好好对待她们,让她们学着编鞋来养活自己等等。从这篇遗嘱上,看不出曹操是一个马背上的军事家或是雄才大略的政治家或是才高八斗的诗人,而更像一个普通人,一个在家里斤斤计较的男人。
曹操十分提倡节俭,这与他的生活实践有莫大的关系。《美学概论》认为,“在艺术家作为创造主体所必须具备的诸条件中,生活实践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艺术家进行创造的源泉和根据,关系到艺术家的创造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曹操征战天下,看到了天下的疾苦,百姓的不易。笔者认为,最能体现曹操提倡节俭的还当属他的散文《内戒令》,在本文里,曹操严格规定了自己的生活:“孤不好鲜饰严具,所用杂新皮韦笥……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孤有逆气病,常储水卧头……前以银做小方器,人不解,谓孤喜银物,令以木做。”他还对自己的家眷也有很高的要求“昔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香熏。后诸女配国家为其香,因此得烧香。吾不烧香,恨不遂初禁,令复禁不得烧香。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曹操规定了自己和家人应当节俭质朴地过生活,并不因为自己身高权重就贪图奢靡,使得国家的负担加重,这一点,比起同时代的割据军阀们要优秀得多,也体现出曹操喜爱简朴,爽快真挚的个性。可以说,这是曹操在生活实践,世界观和艺术修养基础上所形成的独特的生活經验、思想情感、个人气质、审美理想以及创作才能的结晶。
还有《让县自明本志令》,在这篇自传性质的散文中,曹操也是用精练直白的语句,向他的政敌直截了当地摊牌:
今孤言此,若为自大,欲人言尽,故无讳耳。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
《让县自明本志令》是曹操辞去三县封邑的一篇令,是具有官方性质的声明,但是本文并没有令、诰这种文体一贯的严肃与呆板,曹操放下了自己魏王和丞相的架子,用精练直白的语言来剖析自己的人生经历与政治主张,不弄虚作假,真心实意。《美学概论》指出:“然而真正的风格,并不是艺术家的主观任意性的表现,而是艺术家个人的主观特征与作品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相结合。这就是说,真正的风格,是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的主观性与他的作品对现实的客观性两者的统一”。《让县自明本志令》作于东汉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刘备,孙权等政敌称曹操即将篡汉称帝,号召天下诸侯讨伐曹操,曹操在见到天下舆论逐渐不利于自身后,发此政文,一方面举例: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仍侍奉殷商,胡亥欲杀蒙恬,而蒙恬说:“自吾先人及至子孙,积信于秦三世矣。”从而印证,“孤每读此二人书,未尝不怆然流涕也。孤祖、父以至孤身,皆当亲重之任,可谓见信者矣,以及子桓兄弟,过于三世矣。”以此来直白地告诉天下人他虽然位高权重,但还忠于汉朝,只是有人嫉妒他而已。一方面抒发自己的真实情感,另一方面又对政敌的言论进行抨击,可以看出他的主观性与对于现实客观性的统一而形成明快与理性的风格。颇有战国时期名家的名辩之术的风格。
另外具有理性与名辩风格的还有《明罚令》,其中的:“云为介子推。子胥沉江,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于子推独为寒食,岂不悖乎!”曹操在这里借用伍子胥跳江而死,但吴地人也没有因此而杜绝一切和水有关的事情为例,来反驳为了纪念介子推而强逼百姓五日寒食。
还有《精列》一诗,也从“造化之陶物,莫不有终期。”的感叹中发现曹操对于生死的理性看法,他没有像一般帝王一样,追求缥缈而不可求的长生不老,也没有像秦始皇一样,妄想死后也享受荣华富贵,大修骊山阿房宫,曹操是一个极力提倡薄葬的君王。
《鹖鸡赋序》也体现曹操了对生死的理性看法:“鹖鸡猛气,其斗终无负,期于必死。今人以鹖为冠,象此也。”曹操说明了鹖鸡的力气很大,与其他的鸟争斗从来没有输过,但到了时间也肯定会死,随后也感叹道,人就算有很大的能力,到了时间也会自然死去。可见曹操抓住了意象与自身情感的结合,理性的抒发了自己的生死观。
综上所述,也印证了刘勰对于风骨的评价:“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生焉。”
中年时期的曹操由于事业蒸蒸日上,平定了中国北方,文风中主要表现的是积极向上的人生志向(《步出夏门行》《短歌行》),而晚年却更加注重运用慷慨悲凉的意识以及考虑人生和生死(《精列》)。但是,曹操的所有散文作品不管体现什么样的美学意蕴,表现出什么样的美感,其最基础的美学风格就是浅显明快,不拘音律,直抒胸怀,而内容以理性和人文情怀的思辨为主。正如毛泽东评价曹操作品:“曹操的文章、诗,极为本色,直抒胸臆,豁达通脱,应当学习。”而从理性思辨生死的角度来说,又有一种现实主义的美学风格。
二、现实主义美学风格
两汉时期诗歌的最大成就,就是以乐府诗歌与五言诗歌为代表的类型。到了东汉时期,完整的七言诗也逐渐出现了。可以说,东汉末年诗歌的发展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期,上承先秦《诗经》《楚辞》,以及两汉诗歌的发展,下启唐宋诗词的盛世。
建安时期的文人们将社会现实题材加入到文学创作中,可以称为一种现实美,《美学概论》指出:“现实美包括社会生活、社会事物的美和自然事物的美。”建安文人们也将上述三者加入到自己的文学作品中。作为感受和认识社会事物作为审美对象具有某种审美性质。
乐府诗最大的风格特点就是运用娴熟巧妙的手法来对人进行描写,继承了《诗经》中对于反映平民百姓疾苦的风格,例如《东门行》《妇病行》《孤儿行》都体现出一种对于下层平民的同情。东汉文人诗的代表人物中,也有不少的诗人见证了汉王朝由盛转衰后的感情落差,例如郦炎,赵壹,蔡邑的衰世文学,他们借用史料、自然界的事物来抒发自己对于社会现实的看法,抒发自己的志向,例如赵壹的《疾邪诗》和蔡邑的《翠鸟诗》。都抒发了自己诗歌中现实主义的风格。
从诗歌的风格来看,曹操的诗歌也传承了这种现实主义的风格,他的诗歌主要以表现自己的志向(《龟虽寿》),感悟生死哲理(《精列》),描绘社会现实(《蒿里行》)为主,但仔细赏析后就会发现,有一些诗歌的题材是游仙诗,《秋胡行》两首中,其一就是以表面上游仙不遇来表现诗人内心的失落,实际上在诗的最后是表现自己“经传所过,西来所传”的西征张鲁的决心。其二又写了求仙不切实际,再一次抒发自己对于自然的敬畏,以及“贵者独人”的人文主义精神,抒发志向的现实主义精神。
曹操是一个具有文人情怀的现实主义者,他的作品有广义上的现实主义,他的思考不是热衷于神明,而是热衷于自然,热衷于人性,是符合现实主义关于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的要求的,同时他又和现实主义者一样看到了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但是和现实主义者不同的是,他又看到人性中有价值的有意义的一方面,正是因为这种复杂的心里状态,造就了他既崇尚“刑名之术”但又无时无刻不在以“唯才是用”的方式来选拔人才,而又时常关心将士冷暖,百姓安危。也就是这样,才造就了他多疑的性格。
从文学上说,曹操在继承了汉乐府的音乐与文学传统的同时,又以现实创作的实际为出发点,将诗歌的题材从普通民众扩大为整个汉末的重大事件(《蒿里行》),对乐府诗歌进行了很大的创新,其求实精神与与豁达的气量表现得淋漓尽致。
另外,曹操时常用乐府的旧题来抒发情感、表达志向,例如《秋胡行》就是一首古乐府题,是写鲁国男子秋胡戏妻的故事,是夸奖秋胡的妻子忠贞的情操。但曹操仅仅只是利用《秋胡行》的乐调,内容却是写的是与原题一点都没有关系的游仙。而“游仙”,也是乐府中诗歌中常见的题材。但曹操这两首诗,不是一首真正的游仙诗,而是借了游仙的虚幻,来表达现实中人生失落的情绪。
《蒿里行》也是一首古乐府旧题,是当时人们在出殡送葬时唱的一首挽歌,曹操同样也只是借用了《蒿里行》的乐调,来抒发自己对于反董卓联军失败的看法,和对于普通百姓在乱世中悲惨遭遇的同情。这样借用旧题而创新内容的诗歌还有很多,例如《陌上桑》等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曹操务实的精神,他不拘于诗歌的音律规定,可能只是觉得这个曲调符合我所想要表达的情感,就拿来直接套用,是在创造一种文学本身的美学价值。表明了文学已经以愉悦人的情性为旨归了,这正是文学自觉的核心精神。
三、结语
曹操戎马一生,平定北方,在中国古代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同时,作为建安文学的领袖,曹操在乱世中庇护了大量文人,使得建安文学在诗、赋、文的创作上都有了新的突破;他本人也在诗歌、散文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在诗歌中,他极为重视乐府诗歌的创作,并以直率、豁达的情怀,来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在散文中,他关注社会民生,写出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高扬的政治理想、人生的白驹过隙、民生的艰苦险恶、战争的冷血残酷。曹操尚实、尚尽、重实录、反浮夸的文学思想,形成了其诗文独特的古直悲凉之美与现实之美,这表现出他卓越的文学创作才能和独特的文学、美学思想,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程上留下了苍劲有力的一笔,并对建安风骨的形成和建安文学创作群体的出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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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谢林,男,硕士研究生在讀,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