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琪 王福英
[摘 要]2020年,习近平提出了一个宏伟愿景: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个伟大目标已经受到广泛认可,由此可见,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构建完善的碳市场也成为必然。碳会计作为碳市场运转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支持因素,在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基于“双碳”背景,结合《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相关内容,对中国碳会计发展现状进行说明,通过对中国碳会计在实务中遇到的難点进行深入解析,提出相应的措施来促进中国碳会计发展。
[关键词]碳会计;双碳;碳市场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14.011
[中图分类号]F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3)14-0034-03
0 引 言
2021年3月11日,中共中央提出“双碳”目标,将碳达峰及碳中和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该目标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一目标旨在降低碳排放,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快速发展,许多企业都开始采取措施来管理自身碳排放。碳会计作为衡量碳排放的重要工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让绿色利润的空间得到进一步扩增,还能够促进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虽然财政部会计司在2019年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使碳会计在完成工作时有一定的参考依据,但碳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且现有的碳会计准则尚不完善,不能充分满足碳市场发展的需求,相关碳会计管理工作难以兼顾全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基于此,本文对中国碳会计发展现状进行介绍,分析我国碳会计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并进一步提出促进中国碳会计发展的对策,让碳市场能够在理论的引导下实现良性发展,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借鉴。
1 碳会计内涵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低碳经济快速发展,碳排放问题越来越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关注,传统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碳排放权核算的需求。因此,在国内外现有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核算的基础上,碳会计作为一个细化分支学科应运而生。从宏观角度来看,碳会计是指通过文字、图表和数字等形式描述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碳事项,以及企业碳减排目标战略和碳信息审计等内容;从微观角度来看,碳会计是指能够通过财务报表进行核算的数据和指标。结合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总结碳会计的概念如下:碳会计是以传统的环境会计理论为基础,以能源、环保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准则为依据,以实物或货币为单位计量或用文字表述的形式对一定期间内企业履行低碳责任的措施和碳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报告的一门新兴会计学科[1]。当前,碳会计正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学者们不断拓宽碳会计的领域,已拓宽的领域有碳管理会计、碳审计、碳成本会计、碳税会计、碳战略管理会计、碳金融财务等,已远远超出传统碳会计的范畴。
2 中国碳会计发展现状
我国碳会计起步较晚,国内首个碳交易试点市场——深圳碳交易市场在2011年正式开始建立,并于2013年开始正式运行。2016年,财政部对外发布了《碳会计征求意见稿》,目的是让碳排放权会计成为企业财务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碳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产生一定约束,敦促高碳排放企业完成低碳转型[2]。2019年末,财政部会计司下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因此有了较为明确的政策依据,该规定也成为我国碳会计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截至2022年底,国内碳市场配额和成交金额分别是4.55亿吨和105.5亿元,平均交易价格为每吨23.2元。
3 中国碳会计面临的现实挑战
3.1 碳会计制度规范滞后
从基本法的角度看,虽然我国多次修订了分别于1985年和1993年颁布的《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但是对于碳会计实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现存的法律条款无法及时给出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现行成文法中与“碳会计”存在关联性的法条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虽然《暂行规定》填补了部分制度方面的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实践指导,但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仍处于相对混乱且多样化的状态,准则尚未规范化,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例如,北京、广州和深圳3个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专门针对地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相关事务下发了简要指南,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北京主张用“其他资产”来定义通过外购方式得到的碳排放权,其计量方式选择历史成本计量,不确认由政府无偿发放的碳排放权资产和碳排放权负债;广州主张以目的为导向进行分类,对于企业自用的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计量方式和北京相同,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投资性的碳排放权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对碳排放负债不进行确认;深圳将碳排放权分为从政府取得的碳排放权和从市场中购买的碳排放权两种,前者的获取方式又分为两种,一是由政府进行无偿分配,二是从政府处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取,这两种均确认为“碳排放权——配额”,从市场渠道购买的碳排放权被纳入“碳排放权——配额/核证减排量”的范畴,通过这两种途径获得的碳排放权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碳排放权负债。另外,现行法律对碳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相对较小,无法有效遏制碳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这会对碳市场的运行和“双碳”目标的达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3]。
3.2 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我国上市企业虽然已经开始对碳排放进行公开披露,但是其披露水平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部分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正在向更高的水平迈进,并尽可能在信息披露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4]。如今,碳信息披露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已经逐步成为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缺乏积极性。由于市场的不对称性,各方获取的市场信息必然会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在碳排放领域的投入少于回报,会让这些企业在披露碳排放信息的过程中有所隐瞒。还有一部分企业为了塑造积极正面的形象,更改碳排放数据,或有导向性地披露碳信息,大幅降低信息公开的质量。此外,碳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制度不完善会造成3种不良后果。第一,会导致披露内容存在不充分、不完整、缺乏时效性的情况,从而出现会计信息可靠性不明确、相关会计信息不完整、企业的一些重要信息未披露、信息使用者对于披露报告的理解不充分、使用不便利等问题。第二,会导致企业的碳会计披露形式各不相同,缺乏统一标准。第三,会导致各企业披露的会计期间不同,使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上述问题表明,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制度方面存在漏洞,执行难度相对较高,且缺乏体系性监管,与国际碳会计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
3.3 高端复合型碳会计人才缺乏
碳会计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较高,具备良好的学科背景和强大的实务能力是碳会计行业高端复合型人才的必备要求。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碳会计作为一种新兴产物应运而生,它不仅涉及财务,还涉及环境、管理、金融、技术等多个领域,这就要求财务从业者不但能够充分了解并应用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同时要储备环境、资源等领域的知识。此外,因为碳会计领域处于发展初期,碳会计人员培养框架缺乏指导依据,没有形成系统的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内容,且国家会计学院等培训机构未将碳会计专业知识列入学习和考核的重点,阻碍了高端碳会计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从事碳会计的人数较少且胜任能力有限,不利于碳市场的良性发展。
3.4 会计制度与工具怎样才能匹配“双碳”时代的发展需求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碳会计如何在企业内部发挥职能作用,使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得到有效助力,是“双碳”目标下企业管理会计面临的现实挑战。在企业创新与转型的过程中,会计工具具备统筹发展的特征,综合特性和创新特性必不可少,企业既要利用会计工具来帮助实现转型目标,也要创新发展自身,将绿色的新理念、新方法灌输其中。
在企业管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时代背景的改变,会计工作的职能也要随之改变。而现如今大部分企业针对碳会计工具的职能运用并没有与“双碳”目标相互匹配,还偏离时代背景,会计仅发挥其原有的职能作用,与碳会计工具分离,导致会计与碳会计工具的互相作用力不足,偏离了其互补的特性。同时,由于两者钩稽管理的疏离,一些职能互不相关,一些职能又有所重叠,进一步阻碍了企业转型的进程,无法满足“双碳”时代企业的发展需求。
4 促进中国碳会计发展的对策
4.1 完善碳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相关部门要依法完成碳会计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构建,要结合最新的碳会计相关内容,对落后于时代的法律进行修正,或者对不再适用的法律进行废止。这就需要政府、企业、高校都参与到碳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智库的作用,在合理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建议后,对碳会计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和优化。此外,我国在不断推进“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要让《会计法》具备更强的时代适用性,厘清权责界限,明确碳会计法律关系与责任、碳会计机构与从业人员、碳会计监督等内容,同时制定完善的处罚标准,并建立追责制度,为监管部门提供制度层面的支持。通过对碳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优化,从而打造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5]。
4.2 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要加快碳信息披露在立法领域的研究,为碳交易管理制度的构建和优化提供帮助。相关部门还应该尽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规,将碳信息披露确定为法律义务,强化针对违规碳排放行为的处罚措施,让企业为其违规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并且,我国要充分利用2017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报告结构,该结构建立在四项运营核心元素的基础上,即治理、策略、风险管理及指标、目标[6]。在此基础上,我国应立足于国内现状,完成碳信息统一披露标准的构建,规范披露碳信息的方式、时限、时间等,并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让碳信息的披露形式和内容向着更加标准、规范的方向发展,为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奠定基础。
4.3 重视复合型碳会计人才队伍的培养
我国应该进一步优化“碳会计处理”职业能力考核制度和考试大纲,且需要在国内所有地区推进普及,加大对相关教育机构的管控力度,将碳会计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的范畴,从碳会计的相关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实操训练等多角度开展继续教育。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保继续教育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科学设置相应的培训课,并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会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可以实现碳会计能力的提升。各高校要在充分贴合“双碳”目标的同时推动应用型高层次碳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在课程设置中加入碳会计案例研究和教学。高校及政府部门以《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基础培养复合型碳会计人才,要确保培养方案兼具较高的质量和高端引领作用,逐步实现建设国际碳会计高端人才队伍的战略规划。促进“双碳”时代会计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4.4 科学利用管理会计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管理会计可以结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恰当运用平衡计分卡、绩效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商业模式规划等管理会计工具,帮助企业协调长期战略规划与短期经营决策,推进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企业进行“双碳”转型,必然会导致产品成本上升,企业的管理会计充分利用战略成本管理、作业成本管理等方法,分别从结构性成本动因和执行性成本动因的视角,科学制定结构性成本动因规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产品成本上升对企业的影响,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帮助企业完成“双碳”转型。
5 结束语
在低碳经济时代,传统会计准则体系受到诸多方面的挑战,中国的碳会计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在我国推进“双碳”目标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碳会计在经济管理领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为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了技术支持。基于中国碳会计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大方向出发,我国应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重视复合型碳会计人才队伍的培养,从而形成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碳会计理论和制度体系,实现我国成为会计强国的奋斗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家鑫.我国发电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研究:以华电国际为例[D].吉林:东北电力大学,2022:9-10.
[2]闫华红,石佳,巩晓薇.对构建与完善碳排放权会计体系的思考[J].财会月刊,2018(13):61-68.
[3]崔也光,周畅.碳排放权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J].财会月刊,2020(9):53-54.
[4]叶丰滢,黄世忠,郭绪琴,等.碳排放权会计的历史沿革与发展展望[J].财会月刊,2021(21):154-160.
[5]穆培林.浅谈我国企业会计法规制度改革与发展[J].财务与会计,2020(17):80.
[6]殷红.碳中和背景下环境信息披露实践与建议[J].金融经济,2022(2):3-11.
[收稿日期]202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