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堃
[摘 要]我国高校教育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教育部门对于高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当前我国还存在偷税漏税等现象,因此高校开设“税法”课程并加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十分必要和重要。本文首先对“三全育人”和课程思政的概念进行理论性分析,然后进行“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现状分析,接着提出“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改革和辅助实践措施,最后做出“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教学思政改革设计及评估,旨在为“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提供借鉴。
[關键词]三全育人;税法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23.13.06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23)13-0209-04
0 引 言
如今,我国教育部门对于思政课程教育和“税法”课程教育的重视度增加,研究实现“税法”课程教学和思政教育相结合的渠道,进而增强大学生按法律法规纳税的意识变得越来越重要。“税法”其实属于我国会计专业课程的一大基础,其自身政策性是非常明显的,且具备较强的时效性和专业度,所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了解社会热点新闻,合理借鉴“三全育人”理念和教学原则,使得学生在学习基础税法知识,掌握基础纳税技能的基础上,让学生有正确的三观,并提升大学生诚信运营的专业素质,培养大学生高尚的爱国情怀[1]。
1 “三全育人”与课程思政概念分析
1.1 “三全育人”
“三全育人”,是指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2]。第一,全员育人,是指全员应当主动参与立德树人教育活动,且要密切合作,形成强大的育人合力。第二,全方位育人,是指建设出多元德育平台,开展多样化的思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全过程育人,是指德育教育要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涯相融合,针对不同时期和阶段的大学生开展教育工作,掌握大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心理特点。
1.2 课程思政
课程思政,是指实现思政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课程理论知识的有效结合,在专业知识教育过程中强调思政知识分析和讲解,将最初的“孤军作战”教育模式转变为“团队协作”教育模式,协同彰显专业理论教学和思政课程教学的育人作用[3]。在当前的高校大学生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往往融入了多元化的德育思想元素,如果教师可以将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结合在一起教学,就可以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2 “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现状分析
如今,很多高校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也进行了教学创新与改革,但针对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还不够充分。通过税法课程专业教学,不但可以为大学生传授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可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国学者沈玉琼(2020)、张丽亚(2020)等从高校专业教学的角度入手,研究了税法理论知识讲授和税法实务课程思政的有效结合,以及相应的育人渠道。结合如今我国高校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来说,必须合理运用“三全育人”的教学模式,确保“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有效融合,明确高校思政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我国高校经管类专业课程当中,税法是基础课程,具体实施教学时,要和时政相联系,但是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必须深入挖掘和运用思政元素,优化和创新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多元设计教学方式方法,实现专业理论教学和思政教学的协同共进,实现全面育人的根本目标。
3 “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改革和实践辅助措施
3.1 “全课程”育人
3.1.1 将“思政要求”融入税法课程教学全过程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我们要想强化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和体系建设,必须从掌握课程整体入手,优化教学设计,明晰课程教学主干,设定思政主题,并以此为主线,全面贯穿税法课程思政教学,进而延伸到教学内容、理论知识和技能要点上,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核心是教学设计创新,实现税法课程教学目标和大学生“思政要求”的全面结合,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和职业精神,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使得他们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职业岗位工作,形成良好的职业人格。
3.1.2 将“思政思想”融入税法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当中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在税法课程知识教学中,教师必须将思政引领和道德追求融入到课堂内容当中,了解税收的根本目标、价值、原则,以及所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等,确定最终的课程思政融入点,遵循深入浅出的原则,实现“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教学思政的创新改革[4]。
3.1.3 将“课程思政”内容结合到税法教学体系当中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当中,课程是核心载体,课堂是主要的教育平台,教师传授给大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品质,三者都会影响大学生的认知。作为税法课程教学人员,要积极组织和参与“课程思政”教学研讨,且要谨言慎行,成为教学模范,基于自身立德来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
3.2 “超星学习通”育人
3.2.1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可以大力建设超星学习通平台,创新和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将思政教育内容融入税法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例如,教师在为大学生讲授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和规定时,可以基于超星学习通平台线上发布相关的“明星偷漏税事件”,让大学生讨论分析明星偷漏税的原因,进而激励他们自主思考[5]。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为大学生讲解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法和流程,帮助他们分析偷漏税原因。在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还可以及时在超星学习通平台上布置课后任务,也可以让大学生为自己的父母、亲戚计算个人所得税,最终做出汇总。这样,大学生不仅能获得成就感,还能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6]。所以,教师可以在合理联系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对教学进行设计,实现学生德育和专业知识教育的有效结合。
3.2.2 “第二课堂”教学
税法课程的实践操作性比较强,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教师可以引导大学生参与企业虚拟运营仿真大赛、创业经营模拟大赛等,让大学生在竞赛参与当中增强自信心,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7]。基于这种技能竞赛,不但能够增强大学生的团队协作技能和操作能力,还能培养大学生的工匠精神。此外,教师还要激励大学生参与税法课程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增强大学生的专业素养。
3.3 实践辅助措施
3.3.1 着重培養专业教师的思想政治道德素养,增强课程思政意识
教学实践表明,教师要想通过课堂教学,将大学生培养成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高尚的情操和思想,以及有仁爱之心的现代化人才,其自身不但要有较高的理论知识素养,还要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这和“三全育人”理念中的“全员育人”要求相契合。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必须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四个统一,一是实现理论教书和实践育人的有效结合与统一,二是实现言传与身教的有效结合与统一,三是实现问道和社会要闻分析的有效结合与统一,四是实现学术研究随意和规范的有效结合与统一[8]。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真正发挥其作为学生引路人的作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品格,发展学生的创新性思维。
3.3.2 优化教学顶层设计,实现专业教学和课程思政的有效结合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教师要想实现全过程育人,就要参与修订“税法”课程大纲和教材,优化顶层教学内容,并结合实际教学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思政育人效果评估标准和要求,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树立、综合素质培养和理论知识教学结合在一起,形成三位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并明确一体化的教学目标,找到思政教学的融入要点和有效载体,科学评估德育教学效果,实现思政学科教学和专业课程教学的密切结合[6]。
3.3.3 创新和优化教学方式方法,采取多元教学手段
基于“三全育人”教学要求,教师要想实现全方位育人,就要转变以往那种以自我教学为中心,学生被动学习的模式,将自己当作引导者,激励学生自主思考,强调自己和学生合作、交流和共同发展,并采取多元化网络教学技术,如“超星学习通”教学技术,形成课前、课中、课后一体化教学体系,以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和学生展开探讨,结合最新案例,采取多种现代化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多方面增强学生的学习技能和综合素养[7]。例如,教师在为学生讲解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知识和规定时,可以鼓励和帮助学生查找和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公司发展以及疫情抗击等方面的新闻热点和案例研究,也可以让他们观看相关视频,最后通过课中小组讨论和汇报展示学习效果,课后也可以让学生写心得体会,巩固和强化学习[8]。
4 “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设计及评估分析
4.1 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合理引入思政元素
在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为学生讲解国家最新的税法法律法规,其中不但包含对依法纳税的规定和对诚信运营的一些要求,还包含人们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最终要求学生养成诚信的品质,具备高尚的家国情怀。所以,教师在实际讲解税法课程理论知识的时候,可以融入爱国主义精神和诚实守信价值观念。教师可采取案例分析方法,帮助学生养成依法合理纳税的意识和观念。那些财务管理专业的大学生更要如此,他们未来的就业方向不仅包括税务会计和税务服务方向,还包括税收筹划等方向,这些都要求他们必须具有敬业精神,有正确的价值观念,所以教师必须注重培养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作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另外,教师在开展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时候,还要结合国家治税的现况、相关立法、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和新闻等,不断扩大教育范畴和空间,挖掘和运用课程教学内容中隐含的思政教学资源,优化税法课程思政教学大纲、课件和讲义等,优化设计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堂作为育人主战场的作用,优化育人效果。
4.2 开展“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设计的综合评估
要想强化“三全育人”视域下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就要不断完善综合课程考核与评估体系,不仅要制定和优化有关于教学成果评估的刚性指标,还要优化一些评估思政教育效果的柔性指标,综合分析二者融合的育人成果,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融入课程评估体系当中,实现全方位教学效果评估。
大学生课程思政育人效果评估离不开健全的评估机制。评估者需要合理设计和不断优化税法课程思政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彰显税法课程思政育人的价值和优势。具体来说,教师要增强学生的诚信纳税观念,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反向评估税法课程思政教育效果。同时,教师通过对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有效评估,还可以发现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优化课程思政教学。此外,在进行税法课程教学和课程思政教学评估时,要实现柔性指标和刚性指标的综合设计与评估,不仅要刚性评估税法课程思政育人效果,还要强化“三全育人”视域下的以人为核心的柔性管理,并实现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的结合运用。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大学生“税法”课程思政教学和发展,
必须以理解课程自身体系建设和优化原则为基础,确保课程理论知识有效传授,重视大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彰显课程教学价值引领作用,增强课程育德的功能,实现时政热点分析和税法知识学习的融合,使当代大学生明确自身的历史使命,将社会发展、个人进步和理想实现有机结合在一起,将自身职业道德培养与正确价值观树立融合起来,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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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凤翠,邬志辉.“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22(4):265-270.
[4]荀振芳,房方.新时代高校推进“三全育人”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J].高等教育评论,2021,9(2):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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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翊,范存辉,刘向君.“三全育人”理念下高校理工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以地学学科为例[J].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6(2):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