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丹丹 冯锐
摘要: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与技术的变革密切相关。作为引发社会变动的赋权者,技术及其所构造的社会秩序催生了现代大学制度,引发了现代大学制度主体间关系的嬗变和制度价值多元化的趋势,同时技术的负效应也将现代大学制度带进了“制度过密”“制度失准”“工具理性”等实践误区。面向未来,在技术的世界图景中,现代大学教育制度必须建立一个“主体-客体-行动”的理性结构,从构建“制度利益人”共同体、实现制度的适度化与人文向度、在技术执行框架下提升制度执行力等方面着手进行自我优化,以实现与技术变革相融相生、与社会进步同频共振的时代使命。
关键词:技术赋权;现代大学制度;实践误区;制度建构
一、引言
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鼓励进行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的具体任务。现代大学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已成为实现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与现代化转型的关键。因此,制度建设成为各个高校办学治校中的一项基础工程,多所大学启动“制度建设年”活动,专门梳理修订出台各类运行于大学日常治理的规章制度。然而,轰轰烈烈开展的制度建设是否真正提升了大学的治理效能?什么原因限制了大学制度治理功能的发挥?这些问题是当前高等教育研究领域鲜有关注的,却具有相当重要的研究价值。
现代大学制度经历了一个错综复杂、历经百年的发展历程,以最早崇尚学术自由、科学研究的洪堡大学为源头,伴随着新式大学的崛起,大学制度开始形成并不断地创新发展,才有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面貌。从发展源动力上看,技术革命无疑是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和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因。技术的繁荣不仅造就了现代大学制度存在并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现代知识和智能观念的形成,最终实现了高深知识生产、传播的制度化。如今,随着“元技术”的数字技术革命的到来,高等教育更加处于一个技术已成为“超级权力”的时代。技术赋权深刻改变了高等教育的观念、模式和生态,技术成为人们有意识地改造和完善高等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方法论武器”[1],而人们对技术有意识地选择和加以运用又再次重构了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大学制度开始深度嵌入到高校现代治理的各个方面,并使大学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技术赋权的视角深度剖析现代大学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审视技术与现代大学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效构建适应技术时代的现代大学制度,这既是解答好如何运用现代大学制度提升现代大学治理效能关键之问的重点,也是技术时代不断探索进而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必然选择。
二、技术赋权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逻辑
自第一次技术革命以来,技术已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主体,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尔曾言:社会现代性所体现的理性特征蕴涵着技术理性的逻辑[2]。随着技术自身不断的迭代式发展和革命性变化,技术概念的内涵、意蕴和维度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已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工具与手段,成为足以改变人类所理解的“知识”与“真理”,改变根植于人类文化之中的思维习惯,帮助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超级能力。[3]尼葛洛庞帝曾在《数字化生存》中归纳人类未来数字化生存的四个特点: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4]技术对于个体或群体能力的拓展与增加,使其得以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自身主体性更加凸显,获得的社会权力空间越来越大,形成了足以影响个体或社会的某些具有重要意义事件的结构或过程的一种能力,这就是“技术赋权”。
技术赋权是一种行动性概念,广泛存在于社会建构实践的方方面面,“赋权”中的“权力”意指社会各类资源派生出的力量,如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教育资源等等,“赋权”的对象主要聚焦为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群体。[5]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过程中,技术赋权几乎贯穿始终,从莎草纸到人工智能,在技术新旧扬弃、叠加使用的发展过程中,教育主体的参与性、对话性、互动性日益充分,教育原有的权威化、一元化权力被重新解构,尤其在“元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技术的“人性化”“数字化”“智能化”更加促使教育主体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教育价值的多元化倾向越来越突出,映射到现代大学制度中,则表现为制度主体间关系的嬗变与制度价值的多元化趋势。
一方面,现代大学制度主体间关系的嬗变体现了技术的“赋权”。在古典大学时期,世界秩序的基础是宗教与神学,一切权力来自于上帝,但随着技术的颠覆式革新,民族国家成为新世界运行的基础,古典大学逐渐转变为具有“国家意义”的现代大学,民族国家的执行机构——政府开始成为决定现代大学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主体。为了实现服务国家核心竞争力提升以及提高公民素养的目的,更加有效地与现代大学进行互动,政府普遍重视建立以科层制为代表的现代大学权力体系,以制度明确各自的职权边界,在保障一定学术自由的基础上,促使大学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能。但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资本不断蔓延,作为资源消耗型组织的现代大学日益受到外部社会尤其是市场的影响,拥有更广泛资源的市场成为政府以外影响现代大学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现代大学制度也开始响应和体现市场的“主体性”要求,例如在高等教育市场化最为典型的国家——美国,其现代大学制度架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行政团队、教授会三者分工治理,充分遵循了市场主体的运行准则。除了政府与市场,在现代大学制度中技术给予大学和个体的“赋权”更是显而易见的。从农耕时代、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真正塑造教育形态和管理模式的正是不同时代的技术[6],从古登堡印刷机推动形成的班级授课制到信息技术催生的在线教育、智慧校园,技术不断打破学校的物理时空界限,同时也为学校自治提供新动能。传统的大学治理中,大学要么受制于政府或市场的“远程操控”或“长臂管辖”,要么受限于信息壁垒的分散式决策,缺乏一种平等对话和系统思考,而信息技术创造的数字化环境为大学整体掌握并处理各类重大决策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基于网络塑造的大学网络结构使传统的科层体系更加扁平化、高效化,现代大学在技术的加持下更加成长为智慧自治的专业组织。对于个体而言,在传统大学中,个体作为教育的对象,只能按照国家的要求接受特定的教育,成为国家所要求的社会公民[7],高等教育是一种“威权式”统治;而现代大学中,个体由于技术发展带来的信息获取主动权的不断增强,不仅对“什么是高等教育”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更提升了在高等教育中独立思考和审慎判断的能力,平等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愿望更加强烈,高等教育也从“威权式”统治开始走向“协商式”治理,比如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授委员会等,对大学的各类重大决策共同协商决定。技术为现代大学制度主体提供了多元赋权的渠道,在科层制展开治理的基础上,运用技术的手段增加了互动式治理的参与渠道,突破了地域空間限制和信息不对称的阻碍,增强了现代大学制度主体间的互动,实现了制度主体的多元参与。
另一方面,现代大学制度价值多元化趋势体现了技术的“赋权”。现代大学制度有三个重要维度:民主、开放与效能,都与技术赋权息息相关。首先,技术赋权提升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民主性。杜威把教育民主分为两个层次:公民培育与公民参与[8],技术催动下的社会大生产的发展以及对技术人才的渴求,使高等教育从最初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现代大学的招生制度、就业制度不断发生变革,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培养。与此同时,现代大学的民主管理也在数字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得以不断优化,人们通过互联网等技术工具参与教育事务的渠道变得更加多样和便捷,教育信息公开透明、决策民主等成为新的技术条件下大学治理的必然选择。其次,技术赋权突出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开放性。现代大学制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其适应时代特征,不断与时俱进。传统大学因信息壁垒而形成知识的“象牙塔”,使知识拥有者与知识匮乏者之间的差异发展成为阶级差异。但随着技术发展对知识传播壁垒的突破,尤其是印刷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更迭,知识传播的时空界限和组织机构的制度性约束被不断打破,特别是蓬勃兴起的网络教育使知识的自由流动和扩散更加便利,为了适应这一颠覆性变化,现代大学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变革,建立和不断完善在线教育管理制度、教育资源共享制度和学分互认制度等,使作为生产、传播高深知识的主要场所的大学从开放的“红利”中获得巨大的发展能量。再次,技术赋权彰显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效能性。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的博弈规则[9],它的生长和发展与社会环境相适应,一种制度一旦形成,就会产生惯性与路径依赖,现代大学制度同样如此。大学因其自身的封闭性为组织生长带来了一定的稳定性,但同时也带来了“锁定”与僵化,现代大学制度的变革空间越来越狭窄,管理形式的陈旧、沟通的低效也隨之而来。数字技术、分析技术以及交互方式的变革打破了现代大学制度关于时空、资源、权力等的重重限制,简化了学校日常管理的运作程序,提高了制度执行的效率,使现代大学制度得以在智能化技术的支撑下实现功能的突破性延伸,甚至创造出新功能,大大提升了制度效能。
现代大学制度主体间关系的嬗变与制度价值多元化趋势,体现了技术赋权下现代大学制度已成为技术规则影响下,形塑高校组织系统中行动者行为模式和价值追求的一种“信念结构”[10],它是技术时代对现代大学治理手段和方式智能化要求的回应,更是技术加持下多元主体充分参与大学治理的制度显现。马尔库塞曾说:技术不仅是一种人对自然的支配关系,它还总是一种社会的和历史的设计,其中包含着统治的既定目的和利益,实现着人与人之间的支配、控制、利用和交往关系。[11]福柯也说:技术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的设计和安排,它包括了法律制度、行政管理、行为规范、知识体系、物质生产、人际关系等所有的维度。[12]因此,技术赋权下的现代大学治理中技术与制度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融合,现代大学治理过程中的规范已逐渐转变为技术规则之治,技术正逐步成为塑造行为和规范秩序的关键。
三、技术赋权视阈下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误区
诚然,技术赋权给现代大学制度带来了主体间关系和价值取向的重要变革,技术增加了各主体的权力,同时也超越了权力的限度,使权力更加分散化,赋权的过程不断推动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变革与创新。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技术赋权带来的社会关系的极速变动、治理过程的过度精密量化、工具理性的思维导向等等,使现代大学治理陷入了“科学城邦”的桎梏之中,越来越倾向于推崇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的现代大学制度产生了一些实践误区。
首先,现代大学制度陷入“制度过密”的迷障。“制度过密”亦可称为“制度内卷”,即投入和运行于大学治理中的制度增长超过了大学治理的实际制度需求,表现出大学治理的制度过剩和制度绩效降低等特征,最终对大学治理形成制度化障碍的奇特现象。[13]这在当前的高校中几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以某省Y大学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这一年,该校党委收文系统就收到来自中央、省委、市委三个层级的各类“红头文件”621份,行政收文系统共收到来自国务院、省政府、教育厅等各层级的“红头文件”1023份,其中还不包括其他行业或系统印发的各类文件。2019年是该校“制度建设年”,全校共梳理、修订、出台学校层面的各类规章制度就多达375个,而实际上相当部分的规章制度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学校治理的实际绩效并没有因为制度的大量累积而获得较大程度地提升,或者说至少没有保持与制度增长同步的发展态势。从技术赋权的视角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卷化”或“过密化”与赋权之后大学治理的“权力过密化”有着相当重要的联系。由于技术发展带来的主体权力分散和治理边界扩大,大学治理的组织结构体系日益复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组织交叉、职权叠加,如我国大学内部不仅有相对统一的党组织系统、行政系统、学术系统,而且有一些多元杂糅、交错纵横的各类领导小组和委员会,几乎事无巨细又叠矩重规地管理着大学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组织架构的运行和职权的履行都各有自己的“规则”,现代大学为了追求更加严密的治理体系和操作规则,在层层加码之后往往就会出现大量繁复甚至无效的制度。这些不断叠加的制度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大学治理的真实需求,执行这些制度无疑会增加治理成本和时间,这使得原本在技术简化作用下可以提升效能的大学治理反而变得低效。“制度过密”是技术赋权时代现代大学治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慎重思考如何避免大学治理中无序的制度嵌入,消除“制度增长与制度边际效益递减同时存在”[14]的怪象,增强制度供给的实际价值,实现制度的“适度化”。
其次,现代大学制度存在“制度失准”的现象。“制度失准”是指在权力结构失衡的情况下维护公共利益的规范存在缺失或滞后的问题,其本质乃是治理结构中行动者间的社会关系矛盾。[15]技术赋权从覆盖面上看,几乎是一种普惠性的赋权,任何主体都可以通过技术对自身进行增权赋能,但从赋权的程度与内容上看,技术对各主体的赋权并不是平等的。[16]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来看,技术赋予政府、市场的教育权力远大于学校和个体,政府、市场通过数据驱动、技术嵌入等方式,可以从更宽领域、更精细度、更长时段对大学治理进行掌控,其掌握和分配教育资源的权力边界从物理世界拓展到了数字世界,反而形成了一种压倒性的“技术集权”[17]。而技术对于学校和个体的赋权,尤其是对个体的赋权往往是一种“象征性权力”,个体对教育信息和资源的掌握是碎片化的,应用信息技术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也是相当局限的。在此基础之上,现代大学制度很可能成为“集权者”用以维持大规模智能化教育管理机构日常运作的操作守则,尤其在一些“压力型”体制的教育系统内部,制度可能成为协助上级对下级进行精密控制的工具。在我国的大学制度中,“失准”现象亦可见端倪。以教育评估制度为例,多年来我国高校的教育评估制度只在技术上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涉及教育评价的本质还未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如今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进入教育评估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政府、社会和学校三者在监测与被监测、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反而可能将某些权力无限扩大,在执行过程中产生更多机构、调配更多人员进行技术性操作,以应对更加精细化的监测与管理。“制度失准”容易导致行政权力与其他权力的合流,并通过制度红利转化为一种集权的控制,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必须警惕在技术影响下的这种教育制度的氛围里,一些看似理性的制度安排可能已丧失其理性,越来越成为某种社会支配力量手中的工具;一项看似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构架,其实却隐含着、维护着甚至强化着社会的不平等。[18]
再次,现代大学制度出现“工具理性”的异化。“工具理性”又称为“技术理性”,是指人们对技术模式在目的性活动中的效率优势的察觉。[19]在技术化的社会里,手段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成为社会自觉建构的一种重要理念,在工业文明中甚至一度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悬浮”于人的主体性与价值之上。工具理性通过对力量、效率、计算、增长等伦理表征的强化[20],使技术的规则逐渐成为规约人们实践活动的伦理规则,引导人们追逐极限与最大化,从而忽视行为本身所能代表的价值。在现代大学制度中,以效率为先的工具理性已经影响到大学制度的成像方向,造成了制度设计与运行中伦理与实践之间的焦虑。比如某些现行的科研绩效考核制度信守功利主义、效率为先,秉持行为主义与操作主义,即便是进行各种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的创新与完善,却很少追问制度本身的价值本质。一方面,由于技术赋权带来的“技术集权”使大学更加陷入遵从上级部门的思维惯习,制度发展的逻辑变成上级部门要求怎么做,学校就依葫芦画瓢,不论制度有效与否,先解决有与无的问题,完全忽视了“对知识和学术的立场与态度才是大学制度的渊源与价值标准”[21];另一方面,技术赋权的操作属性使大学在追求最小化的投入和最大化的产出上越来越急功近利,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机制也在不断强化着这种工具思维,比如一些重点高校建设政策及制度为了快速达到建设目标,逐渐淡化了大学“立德树人”的根本价值追求,一切以技术性的指标为中心,将维护和保障现代大学功能发挥、使命实现的制度价值与伦理搁置,现代大学本身应当拥有的责任和担当逐渐流失,一些教育价值失衡的现象如过度的科研价值取向、利益化的行政权力僭越等在大学中泛滥。大学治理的核心任务在于探寻科学合理高效的制度安排,保证高等教育在合乎教育规律的轨道上运行,因此教育规律才应是现代大学制度遵循的根本规则,虽然技术已经不可避免地融入进了高等教育,但是必须警惕技术赋权使现代大学制度从技术融入变为“技术宰制”[22]。
四、技术赋权视阈下现代大学制度的未来走向
在技术构造人类社会秩序的图景中,技术赋权与现代大学制度已形成相互形塑的逻辑关系,技术赋权改变了现代大学制度主体间的权力约定与基本规训,现代大学制度则成为技术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释放权能的治理场域和中介力量。技术赋权能否增进现代大学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而提升现代大学的治理效能,从本质上取决于技术与现代大学制度之间的适配与協调。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误区正是因为技术嵌入大学治理的程度和方式产生偏差,造成了愈发复杂的治理情境与制度安排。因此,在未来的大学制度改革与创新中必须重新审视技术与现代大学制度之间关系的多重维度,明晰技术在现代大学制度改革中的作用,从构建“制度利益人”共同体、实现制度的适度化与人文向度、在技术执行框架下提升制度执行力等方面,构建一个“主体—客体—行动”的三维理性结构,引导并生成技术时代现代大学制度的行动机制,重塑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合理路径。
(一)构建“制度利益人”共同体
“制度利益人”是学者周湘林依据“利益人”假设和“制度人”假设整合提出的新的更加具体的假设,该假设认为人在制度中的利益需求是多元的,可以根据制度情境进行权衡,进而采取具有可行性的行为,制度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制度对利益的触动性是制度与行为互动并产生不同结果的重要因素。[23]从本质上来说,利益驱动确实是个体从事相关社会活动的本质因素。马克思也说:“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24]而制度从实质上看正是协调利益分配以达到需求均衡的一些规则,制度的革新正是因为利益分配失衡导致了利益冲突,亟待新的制度安排以促进利益主体间的再度平衡,因此制度的改进就是利益协调的最终结果。
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利益主体主要是政府、社会、高校和受教育者,现有的制度模式之下各利益主体几乎各自为政,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追求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我国政府作为最权威的高等教育资源占有者和开发者,它追求的是行政利益的最大化;社会作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以及高等教育服务产品的输出场域,它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高校作为高等教育资源生产、转化的基础阵地,履行着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重要职能,它追求的是教育利益的最大化;而受教育者作为接受教育服务而获得对教育投资的回报者,通过教育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本质上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利益差别的主体之间必然存在着冲突和博弈,技术作为塑造主体间关系的重要力量,在高等教育制度场景中的展开改变着制度利益主体的地位和权势,既可以形成教育资源和利益的集权,也可以通过技术的发展对抗和消解主宰性的权威,释放民主潜能。实现制度利益的平衡关键就在于如何使用技术的伟力使“制度利益人”群体就共同利益和目标达成共识。
这就需要以技术之力促进“制度利益人”共同体构建。“共同体”的概念在不同的研究领域有不同的阐释,但无论是哲学、社会学还是教育学,都有一个相似的共性描述,即基于一致的利益、共同的目标、彼此的认同而自发建立起来的能够让成员体会到归属感、认同感和安全感的社会组织[25],其本质就是一个共同利益和目标达成共识,培育公共权威,构建话语权,并通过协议和协调推动目标实现的过程。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利益人”共同体就是在一定教育价值共识基础上,通过政策协商、机制建立、资源整合建构起来具有共同利益目标的制度主体群体。在技术时代,“制度利益人”共同体可以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拓宽主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打破原有的组织边界和利益局限,从全局角度设计完整统一的治理体系,使全员参与现代大学制度设计、运行、反馈成为更加广泛、真实、有效的民主合作模式,在此情形下,现代大学制度中的行政利益、经济利益、教育利益和个人利益也可以融合成为实现全体人全面发展的共同利益目标。“制度利益人”共同体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现代大学制度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还可以通过利益格局的重置寻找到现代大学制度的利益平衡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有效供给,并通过制度利益驱动引导制度执行行为,提升制度的治理效能。
(二)实现制度供给的适度化与人文向度
作为形塑高等教育治理中主体之间关系、认知和行动的规则,现代大学制度既要为高等教育现代化治理提供规范性与秩序性的保障,又要为技术时代高等教育治理現代化转型构建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发展蓝图。只有重视并回归制度供给的规范和建设,才能在充分挖掘技术赋权现代大学治理效能的同时避免走进实践的误区。制度供给是大学治理最为重要的质料,一定时间框架和空间范围内大学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必定源自于制度供给的合理性和先进性。供给缺位、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等都会造成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不科学,限制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对大学治理起到阻滞的消极作用。
现代大学制度供给建设必须考虑制度供给的适度化,促进制度供给从职能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增强制度供给的实际效用和价值。现阶段运行于我国大学治理中的大量制度设计主要来源于外生性制度,即由统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力机构自上而下地设计、强加于社会并付诸实施的制度规范。它们被清晰地制订在法规和条例之中,并由一个诸如政府那样的、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影响。[26]来自于政党、国家、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大量外生性制度对大学治理的嵌入与影响,以及技术赋权带来的管理边界的扩张与模糊,使行政职能上的制度设计超过了实际需求,不仅造成制度过剩,同时挤压了大学自主自治的内生性制度的成长与发展空间。我们可以通过采用信息技术的方式简化由于政府职能过重、行政权力延伸带来的治理情境的复杂性,提升大学治理的精准性与智能化,一方面通过制度性约束勘定技术在大学治理中的使用边界,避免权力过密导致的机构膨胀与重叠,另一方面通过简化后的“技术资料”快速了解大学治理的现实需求,高效率分配教育资源并形成规则框架以解决治理的现实问题,真正实现“技术+制度”运作逻辑下的“适度制度化”。
同时,现代大学制度供给建设还要考虑增强制度的人文向度。在现代大学管理中,重科学轻人文的倾向导致管理越来越“效益化”“功利化”,为了追求各种指标成果的显著性导致大学“类企业化”管理越来越显著,而大学管理中应有的育人本位的“人文化”“价值感”逐渐变淡。但从本质上说,大学制度与人文精神是不可分割的,大学制度应是人文精神和价值的一种物化[27],人文精神应如罗尔斯所说的“正义”“真理”一样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首要德性,“某些法律和制度,不论它们如何有效率和安排有序,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8]。现代大学制度“人本”色彩明显不足,对学生个性发展关注不够,技术时代管理的精细化、规程化又使师生处于毫无隐私的生活中,忽视了对师生的人文关怀与呵护,制度中应有的人文精神被外部规范所遮蔽。在技术赋权的新背景下,必须更多地将人文精神融入现代大学制度,做到对制度的刚性与人文的柔性的正确认识,明确现代大学制度育人的根本指向,而在制度设计中应更多关注内生性制度的成长与发展,提升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让制度更加符合学校与师生的实际需求,也让师生在柔性的关怀下更加认可和拥护制度。
(三)在技术执行框架下提升制度执行力
有了科学合理的现代大学制度,还需要有效的执行,因为制度执行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某种意义上说制度的生命就在于执行。技术时代的巨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使现代大学制度的执行成为了“人多手杂”的复杂问题,在缺乏先例、目标冲突等挑战之下,制度执行效果不佳进而影响了大学治理效能的提升。技术时代的问题可以运用技术的方式去解决。“技术执行”是简·芳汀提出的关于技术与组织之间内嵌关系的新概念,他不认可传统技术决定论所持的“技术自动地作用于个人、制度以及社会安排”[29]以及“现行的社会关系和制度安排已沦落为听从自动化技术命令的俘虏或是技术的外生变量”[30]的观点,认为技术与组织安排、制度安排之间是相互内嵌、相互修正的关系,“技术执行是认知、文化、结构和政治嵌入的结果”[31],而制度则是与技术、行动相互赋能的既富有弹性又非常稳定的“再生机制”。芳汀的“技术执行”分析框架不仅为我们剖析技术、制度与行动之间的互生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也佐证了技术构建社会互动、塑造制度选择的可能性。在这个分析框架下,我们可以研究现代大学制度行动层面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制度执行即制度的操作层面,新制度主义认为任何正式制度都可以分为从宏观的法律制度框架到明确的组织细则再到具体的组织运行,丹尼尔·布罗姆利将此概括为正式制度的三个层次,即政策层次、组织层次和操作层次。[32]制度执行是制度的生命力所在,是制度潜在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可行性的关键。在“技术执行”的分析框架下,现代大学制度要运行得更加科学、合理、高效,首要因素在于人以一种客观方式对技术和制度的运用,只有当理性智力结构开始使用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真正产生实际作用。因此在现代大学制度执行中,需要适度调整个人理性增强执行主体的多元性和公共性,例如利用技术手段为多元执行主体、大规模意见交互提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同时搭建起政府、社会、高校、个人“四位一体”的制度执行合作框架,激发制度执行主体的能动性,克服可能存在的某类主体“缺位”或不够成熟而造成制度执行有失公允的弊端。
制度执行与技术执行是相互影响的。制度以认知、文化、规范和社会的内嵌形式进入技术执行框架,但同时技术对于时效、开放、变动的追求同样影响着制度执行。因此,在技术的裹挟下现代大学制度执行要更加强化高效有力的执行机制,加强对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现代核心技术的运用和把握,推进技术与制度执行各个环节的融合,打造智慧化的制度执行环境,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可以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大数据分析,破解产生制度阻滞和对抗的原因,协调制度体系中不同类型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变迁革新,使现代大学制度整体更加和谐统一。
最后,技术和制度的执行都在社会管理中扮演了基础设施的角色,除了发挥效用以外,严密规范的监督反馈亦不可少。因此,在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执行中同样离不开内外部的监督和干预,尤其在教育价值理性与技术工具理性的平衡中需要更多的调和与融洽。一旦制度监管失位,就容易滋生“教育乱象”“教育危机”,近些年屡屡发生的高等教育腐败案件足以说明问题。现代信息技术是实化教育民主管理和教育权力监督的有力手段,可以利用技术媒介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高等教育制度执行的监督,通过加快对信息数据的开放共享,真正建立井然有序、高效协作的制度执行生态。
五、结语
技术赋权是现代大学制度不可回避的现实,更是未来大学制度创新发展的主要趋势。现代大学制度要在技术逻辑与制度逻辑相互建构和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将高等教育的普遍经验和发展规律同技术场景有效融合,真正形成立足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和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现代大学制度,这才是高等教育领域技术赋权的本质归依。当然,任何制度体系都是在长期实践中,历经历史的变动,经过不断调试改革才逐渐形成并巩固下来的。现代大学制度所经历的技术带来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模糊性的困境既是危机,也是一种转机,它促使现代大学制度在技术的融合下不断激发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潜能,在前所未有的场域与图景中探索如何巩固落实、发展完善,将制度之力转化为治理之力,实现大学的规范有序与科学合理运行,让大学充满生机与活力,真正实现与技术变革相融相生、与社会进步同频共振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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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