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的一个假期,我打篮球时把小腿肌肉拉伤了。运动常识告诉我:48小时内冷敷,48小时后热敷。但是,考虑到已年过半百,第二天,我还是到某医院看了。医生听完病诉后,当即训了我一通:“你来干什么!这是肌肉拉伤,又没伤到筋骨,回去养吧。”假期之后,我就正常上班了,一瘸一拐。又過了几天,伤情却没有什么好转。一个医生朋友告诉我,最好到无锡骨科医院进一步检查一下。检查后,医生又是一顿训斥:“你这是小腿腓肠肌自发性断裂,在家养一年也没有用,抓紧住院!”
躺在病床上,不免容易“胡思乱想”,我比较了医疗与教育的一些方面:
“同×异×。”同样的病人,同样的病情,不同的医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治疗方案,导致病情的发展天壤之别。教学中的同课异构不也是这样吗?同样的学生,同样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效果千差万别。
短期与长期。医疗拖不得,教育快不得。如果说不同的治疗方案导致的效果是急性的,近期就可以明显看出,那么,不同的教学设计导致的结果是慢性的,经历很长时间后才有所体现。也就是说,差的治疗方案带来的伤害马上就会出现在患者面前,而低水平的教学设计带给学生的伤害是长久的——没有获得“带得走”的核心素养。
病历与教案。病历是记录病情的治疗与变化的,其主体是病人。教案是教师教学的实施方案,是教师设计自己的行为的。教案相对于病历,主体意识就发生了偏差,最起码要从学生的角度进行教学设计,即儿童观照,而不是教师主体下的教学方案,于是出现了教学案、导学案、学历案等等。
证据与评价。听病诉、做B超、做CT、验血、验尿等以及中医的望闻问切,都是医生在采集证据,然后基于证据给出治疗方案或作出效果评价。同样地,教师也不能仅凭自我经验进行教学与评价,而要尽可能基于证据,实施精准教学与科学评价。关于评价,要注意主体的多元、视角的多维、方法的多样,以及对象的全员、内容的全面、过程的全程。首先,要有科学的评价观。评价不仅是对学习的评价,更是为了学习的评价、促进学习的评价,评价结果的运用也不限于教师、家长等评价者,还有学生本身——学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自行调整后续学习。其次,教学目标的表达要以学生为主体,利用可测量、可观察的外显行为动词来描述学生学习的发展变化,而不是内隐的心理动词,这样更加便于搜集学习的证据。再次,评价方案要先于教学设计,即“以终为始”逆向进行教学设计,从预期的结果(目标)开始,确定能够证明到达结果的证据(表现),进行教学活动设计。此外,要整体考虑获取评价证据的基本方法,评价证据可以是数理证据,也可以是表现性、叙事性、案例型等证据。
(吴宝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教师发展中心,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