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安琪 谭庆 胡洪武 杜颖 肖怡
[摘要]本文以Z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扶贫审计中的困境分析为例,在总结归纳科技帮扶特点的基础上,梳理脱贫攻坚背景下科技扶贫审计的困境,剖析其原因,提出有效的破解对策和建议,以期为当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相关专项审计提供参考建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
[关键词]科技扶贫审计 困境分析 对策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
在产业帮扶的过程中,为确保帮扶资金安全、帮扶效益最大,审计监督责无旁贷,应贯穿始终,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国内对于产业帮扶的审计主要集中在扶贫经费审计、绩效审计等方面,或是关注扶贫领域里的审计方式方法等,对通过科技进行产业帮扶存在的审计风险和破解对策的研究分析较少。本文将以武汉市Z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扶贫审计为例,剖析脱贫攻坚背景下产业帮扶审计在实践中面临的多重问题与困境,并提出相关对策,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监督职能,通过内部审计推动农村发展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一、Z农业科研单位产业帮扶实施情况
A村地处武汉市新洲区,2015年前属省级重点贫困村。Z农业科研单位于2015年入驻,并成立了驻村工作队和帮扶专家团,针对A村的产业发展需求为切入点,先后以甘蔗和籽莲种植、名特水产和土鸡养殖、经济林改造和园林色块苗培育等6个帮扶项目为依托,以A村专业合作社为承担主体,通过提供科研技术、种子种苗、农资化肥、专业培训等帮扶手段,为A村产业帮扶提供全过程立体化的技术帮扶。
经过连续6年的科技帮扶,2020年A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为确保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精准落地,Z农业科研单位内审处对A村的科技帮扶实施了审计,审计内容为科技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及项目收支、效果及效益。
二、Z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扶贫审计面临的困境
(一)科技帮扶双方可能成为利益共同体导致监督失效
在开展科技帮扶项目、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和开展帮扶服务的具体过程中,Z农业科研单位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各科研帮扶项目的负责人要向帮扶村开展送种苗化肥等物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和活动,与村委会、村民和村合作社等存在大量经济往来,双方关系密切。在这种情形下,担负内部监督责任的村委会往往难以公平、公正地行使独立的监督职能,反而可能成为利益共同体,使得内部审计难以取得真实有效信息。
比如,针对A村的扶贫实施要求,该科研帮扶项目需承担“新增果桑、无花果、蓝莓、杨梅、樱桃等各3亩,共18亩(每亩200株)”,但通过核查项目帮扶资料,未见提供上述优质鲜果苗木的会计凭证或村签收证明。但是在后期整改过程中,帮扶项目负责人请A村村委提供了情况说明和签收证明,证明在当时产业帮扶中已经帮扶到位,仅仅因为疏忽而手续不到位。此类情况在审计过程中较多且反复出现,从审计实施过程、整改流程和程序上来看,其并未违反规定,但是也涉嫌存在配合包庇的情况,存在较高的审计风险。
(二)專业背景和监督管理双缺失导致审计深度不够
科技扶贫审计中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背景主要以审计、会计、经济等为主,普遍缺乏农业技术知识,而与之相对应的科技帮扶领域呈现出农业新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专业知识匮乏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科技扶贫审计的过程中,难以形成独立的审计评价和审计判断。与此同时,科技帮扶项目调整较多且时间跨度长,帮扶审计往往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不能有效获取及时、真实的全程信息。
比如,在Z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扶贫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在翻阅科技帮扶项目的验收资料,核查某帮扶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是否全部完成时,由于匮乏农业专业知识,难以对涉及畜禽养殖、林木种植、土壤监测技术等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形成判断,仅能依赖由帮扶项目组提供的专家意见作为审计证据。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在实地勘探某农田,核查往年的项目完成情况时,由于农时更替、项目任务变更等原因,无法获取该农田往年的种植情况和数据,仅能依赖于村干部和帮扶科研人员提供的信息。
(三)物资帮扶监督失效导致审计盲区
在落实科技帮扶政策和开展帮扶服务的过程中,驻村工作队和各科研帮扶团队,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要向扶贫村、合作社、农户等赠送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鸡鸭鱼苗、农机设备等各类物资,并由接受方开具签收单后返回单位进行财务报销。在此过程中,由于利益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向帮扶对象赠送物资的数量、金额、规模可能存在差异甚至出现虚假赠送的情况。从审计视角来看,在上述行为的各个环节节点,合同、签收单、发票等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报销附件俱全,无法在会计报销环节或者单笔列支中发现问题,容易形成审计盲区。
比如,在Z农业科研单位实施科技扶贫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核对赠送物资信息时发现,会计凭证后附签收单数量信息与科研项目验收材料中三农服务记录信息存在差异,如某帮扶科研项目会计凭证显示报销赠送的种苗、化肥等物资款合计为102,537元,而该项目的项目验收报告中记录同一天赠送的物资记录仅为75,000元,两者相差共计27,537元。此外,内部审计人员发现,某帮扶科研项目向村水产养殖业赠送增氧机和温室柜等物资,费用为38,601元,但未见签收单和固定资产登记表等使用记录。由于监管缺失,该类现象存在国资损失风险。
(四)事后审计导致监督滞后
目前,国内扶贫或帮扶审计多为事后审计的监督机制,缺乏对事前风险的把控,也缺少事中对扶贫政策的落实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扶贫工作往往持续数年,产业发展效益变化较大,这就导致扶贫审计往往重经费审计,而难以在扶贫效益方面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随查随改,更不能及时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加以解决,难以发挥内部审计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监督全覆盖的作用。
比如,在Z农业科研单位内审处实施科技扶贫审计中发现,2018年某科技帮扶项目承担了为A村“新增水生观赏植物种植面积20亩、建设湿地观赏区”的帮扶内容。2020年内部审计人员前往A村实地盘点,未见水生观赏植物种植区。经询问,驻村工作队表示2018年组织实施了该帮扶内容,但由于水生观赏植物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水生观赏植物生长无序、逐年干死。此类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也较为常见,由于内部审计未能实时跟进,内部审计人员无法确定上述帮扶内容在2018年是否实施或者实施后是否确实由于未能有效管护而干死,仅能通过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的口述进行取证,很难对真实性进行有效核实。
三、科技扶贫审计对策初探
(一)加强监督,建立内外联动监督机制
建立科技帮扶内外联动监督机制是有效开展科技扶贫审计的必然要求。一是及时沟通,在长期产业扶贫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帮扶村村委会等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帮扶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跟进,双方保持有效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前期审计资料;二是仔细甄别,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对被审计方提供的第三方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的可靠性与完备性,保持必要的审计敏感性,紧盯审计资料中不合情理、不合常态的异常帮扶情况和物资赠送情况,向帮扶村其他经营主体、村民了解情况,选择性地采用其提供的资料;三是绩效挂钩,将扶贫绩效审计与主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驻村干部工作绩效挂钩,从而形成多方联动、责权对等的机制,有效提高其工作担当,促进其主动真实地配合审计开展工作。
(二)整合资源,提高帮扶领域审计的水平
整合各类审计力量,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一是整合人力资源,根据审计对象,通过组建包含科研、基建等人员在内的复合型审计小组,引进相关行业专家指导等方式提高科技扶贫审计小组的审计力量;同时针对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帮扶政策、基础农业方面的培训学习,提升审计能力。二是整合信息资源,审计資料的获取不应局限于帮扶村内部和帮扶单位内部,应适当参考如项目年度结题的社会审计、舆论监督等其他信息。
(三)全程跟踪,提升帮扶领域审计精度
传统的事后监督审计模式,很难获得真实、精确的审计资料,从而限制了审计质量,因此,要强化审计的全程跟踪和长期参与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审计的作用。无论是前期的脱贫攻坚还是现在的乡村振兴,都是长期持久的工作,需要科研单位的内审部门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主动融入长期的全过程的帮扶审计之中。内审部门要结合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性地制订长期审计计划,形成审计工程,让内部审计与科技帮扶工作同排工期、全程跟踪、每年小结、长期参与。二是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在开展科技帮扶工作的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应主动融入科技帮扶的体系和队伍之中,在项目主管部门建立驻村帮扶机制、弥补内控缺陷等环节,对后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在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帮扶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时通过与村委会、科研人员、村企业、村民等多主体沟通交流,并定期和不定期前往帮扶村调查取证,从而为后期审计积累审计证据。通过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全面开展跟踪审计,才能真正实现科技扶贫领域的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
(作者单位:武汉市农业科学院,邮政编码:430070,电子邮箱:546242394@qq.com)
主要参考文献
[1]邓淑红.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精准扶贫审计优化策略[J].山西农经, 2021(21)
[2]李兆东,巫心培,李鹏,等.乡村振兴战略下扶贫审计研究[J].财会月刊, 2020(21)
[3]乔雅婷.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农村审计监督路径研究[J].市场周刊,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