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午 李敏
〔摘要〕 算法使人机共存的网络世界进一步融合,搭建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新平台,助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精准化和传播形式多样化,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成效。然而,日渐强大的算法技术暗藏着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如算法黑箱阻碍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算法偏见削减主流优质内容的供给、算法沉迷干扰主流价值观念的形成等,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严峻挑战。鉴于此,应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参与、多向交流、多元治理的协同工作体系,推动算法技术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键词〕 算法;主流意识形态;机遇;挑战;协同治理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3)03-0113-05
随着数字化的深入发展,算法已成为网络空间信息统计分发的通用技术范式及各大互联网平台的核心驱动力,并催生了崭新的网络信息传播形态和话语传播格局,在给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新机遇的同时,其技术偏向和结构缺陷也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成了冲击,算法偏见、算法偏向、算法反伦理性衍生出诸多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1〕,“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2〕。面向未来,灵活有效的算法运用离不开技术、法律、伦理等多种治理手段的协同作用,只有将机器的“算法”和人类的“心法”相结合,才能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算法创新应用之间的平衡发展。
一、算法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机遇
随着算法技术的迭代更新与广泛应用,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场域已然完成技术适配。算法不仅是一种信息分发的工具,也是理想信念、价值理念、思维观念的技术表现形式,助推算法技术融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导向、传播内容、传播形式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借由社交手势和隐性行为的算法表达,可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力度、效度、厚度。认真考量算法技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形式多、传播内容深的特征表现,有效发挥算法技术的显性优势,有利于增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生命力、引领力和控制力。
(一)算法搭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新平台
第一,强化价值引领功能。面对多样化社会思潮的观念冲击和多元化价值理念的交融影响,建立健全算法价值准则的把关机制,加强算法平台推送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广度、深度、力度,增加算法空间正向思想引领、正确价值导向、正能量文化宣传信息的比重,依托算法媒介促进信息的有效传播,能够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以此凸显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功能〔3〕。第二,引导正确舆论方向。在人人手握麦克风的算法时代,每位用户都是表达观点与传播思想的主体,使网络成为多元思想的聚合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做好顶层设计工作,运用算法监测网络舆情、把控舆论倾向、收集预警信息,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力、公信力、解释力强等特点,掌握主流舆论场景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及时回应错误偏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有利于推动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第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和分析是算法推荐的前提,这些技术被运用于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可协助该领域工作者精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了解群众的最新思想动向和现实需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出准确研判,通过精准施策,化解风险和潜在威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高效开展〔4〕。
(二)算法赋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精准化
第一,精准生产内容。利用算法整合数据快、分析数据快、纠错数据快这一特点,通过用户交互行为发现并统计热点,实现内容生产和运营的更新循环。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与国家大事、民生要事、教育实事密切相关,嵌入自动化索引、撰稿、校改、去重、配图、分类等与内容生产相关的算法程序,可确保内容来源的数量与质量,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模型选择能力、深度创作能力和信息覆盖能力。第二,精准筛选内容。算法作为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工具,可通过制定算法规则打破良莠不齐的内容格局,阻断不良言论的裂变传播,防止社会思潮的自由泛滥,有效化解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重构算法权力模式、完善算法内容体系、保障算法信息安全,有利于改变网络舆论娱乐化、碎片化、空泛化等不良倾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算法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全面性、可读性、系统性,增进网络共识。第三,精准分发内容。从用户维度、数据维度、内容维度出发,算法通过收集用户数据生成用户画像,将隐性标识纳入分发标签,再通过用户行为序列的反馈向其推送定制化信息,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传播效率,使观点鲜明的信息更快、更准、更安全地抵达用户。以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占据算法传播的制高点,有利于创造舆论引导新生态、构建信息共享新形态、营造正气充盈新业态。
(三)算法助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式多样化
第一,生成合成类算法是指利用深度学习与虚拟现实制成文本、图像、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如GhatGPT人工智能、元宇宙、央视AI合成主播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展现的数智化模型有其内在的生命力、创造力、吸引力,使用户的社会关系、社会道德和社会价值观在网络空间被重塑,主流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被重构,有利于激发用户培育科技素养、数据素养、人文素养的主动性,实现更高质量和更高层面的人机互动。第二,排序精选类算法是指资讯平台以信息内容的热度、深度、精度为标准进行排序呈现,优先展示符合用户需求的内容,优化了用户获取信息的渠道与形式。强化主流意识形态信息置顶原则,推动形成主流媒体建设内容型与平台型相互联动的算法格局,构建搜索引擎与推荐引擎相互结合的算法布局,发挥官媒、官博、官微的融合优势,激活优质存量内容,可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权威的信任背书,使其在算法的加持下获得长久的曝光率和传播力〔3〕。第三,调度决策类算法是指系统依据合法、全面、实时的调度场景数据,通过高效、准确、合理的逻辑运算,给予用户最优解决方案与资源配置的算法技术。主流意识形态与调度决策类算法存在逻辑上的耦合,即寻求个人利益与公共价值的互嵌方案,提供具有科学性、稳定性、规范性的辅助决策,形成算法与用户联合发声、共同决策的良好局面,能促使用戶的思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算法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社交媒体平台,凭借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算法推荐而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平台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作为一种工具存在的技术,算法在向用户精准推送最具个性化需求信息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潜藏着技术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和传播观念,因而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的协同治理策略加以应对,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整合力,弱化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感染力,冲击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引领力,对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算法黑箱与“数字鸿沟”:阻碍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
受众用户由于算法迭代的技术壁垒,只能在表面看到数据的输入与输出,难以知悉算法训练数据和架构模型的具体流程,无法洞悉数据处理和执行决策的算法黑幕,即算法推荐作为一种复杂性技术和一门专业性知识,在用户眼中是一个难以窥探和无法了解的黑箱。算法在自动化决策过程中形成算法黑箱,不断吸纳和分析数据,肆意访问用户私密空间获取在线行为数据,加大了“数字鸿沟”的裂痕。而且算法技术在企业看来是核心资产,其知识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对算法原理讳莫如深,加深了算法技术的黑箱属性。
主流意识形态即在一定社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是被社会接受和广泛认可的一种思想和价值。而“算法黑箱”将信息把关权让渡于冰冷的算法,使增强政治认同、坚守理想信念、维护公平正义等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得不到及时推送,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辐射广度和内化深度,使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受到挑战,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衍生出诸多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长此以往将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系统性和权威性〔5〕。人文在技术的宰制下无法嵌入“道德标准”,会致使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被弱化、淡化、虚化的风险,难以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算法偏见与“信息霸权”:削减主流优质内容的供给
在资本风向标的牵引下,商业逻辑和流量思维成为平台运作的主要价值取向,用户变成可被量化的个体,与算法形成互栖共生的关系,追随其喜好推送内容。平台推送方基于这样的标尺去推荐,内容提供方基于这样的价值去生产,造成主流优质内容的传递面临诸多困境。算法的初衷是为了节省用户找寻信息的时间成本,但在技术的反噬下,算法通过数据不断地建模用户,使其成为增强用户粘性的工具,时间在用户每一次点赞和收藏中消失殆尽。同时,平台通过算法强化受众用户的互动目标和成长目标以实现资本变现,其推送仅对热度负责,使具有科学性和开放性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推送,离散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整合力,引发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技术工具危机〔6〕。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主流优质内容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是传统媒体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算法推荐具有标签化和多样化等特点,其需求应时而变,富有哲理和叙事宏大的主流优质内容因为识别门槛高,往往不在其生产和推荐的范围之内,由此导致感官刺激内容的分发空间不断扩大,而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受众空间则日益受到挤压。受限于算法自身的技术逻辑及“流量至上”原则驱使,网络空间中充斥着大量的消极低俗内容,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在算法的推波助澜下影响范围愈发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政治辨别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极大的挑战。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不时出现,网络舆论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人们思想和社会舆论环境。”〔7〕
(三)算法沉迷与“过滤气泡”:干扰主流价值观念的形成
算法的技术理路是通过快准狠地抓取信息,向用户进行量体裁衣的推送,使其陷入被同质“过滤气泡”裹挟的“信息回音室”。主流价值观的传递因“千人千面”的偏好被算法降低优先级,用户沉浸在符合自己偏好的信息世界中,算法凭借个性化信息的掌控程度不断地固化人们的思维方式,继而改变其生活方式,甚至操控其行为方式,极易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和价值失衡。算法本身虽然不带有价值和道德立场,但算法推荐者的价值逻辑决定了其以市场效应和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一味地迎合用户的兴趣和偏好需求很容易造成各类负面信息、低俗内容充斥网络,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3〕。
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需要主流价值观的感召和引领。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念的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三個层面,发挥着引领社会风尚和凝心聚力的作用。但算法为用户打造了一个“技术乌托邦”,在其规则和规范内接受信息,使用户难以预见事物的全貌,无法辩证地思考问题。因为自身的偏见与偏好,许多用户在网络交往中趋向于与持相同观点的人进行交流,因为爱好形成群体,对同质化信息全盘接收,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助长舆论的发酵,主流价值观念的回应力在群体极化的施压下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价值观念认同,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功能因此受限〔6〕。
三、算法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协同治理
算法为宣传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创新思路,也提出了挑战。如何破除算法霸权,对其进行科学引导和合理监管,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需要建立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多方参与、多向交流、多元治理的协同工作体系,用制度性规范规制算法权力,有效防范算法技术应用所引发的意识形态风险〔8〕。
(一)政府层面:研判并监督算法乱象
一是建立算法公开制。推动企业向用户提供算法知情权和算法选择权以增强用户的信任度,提升算法模型和算法规则的透明度。这里的透明包括两种途径,即程序代码的透明和算法原理的透明。自2021年以来,包括美团、微博、滴滴等在内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已经陆续公开算法运行的原理,并且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如微博不仅公开了热搜排序机制,还优化了算法推荐机制,在强化正向内容宣推力度的同时,加大了对负面话题和娱乐事件出现频度的有效调控。二是健全算法监管机制。算法服务提供者应落实算法主体责任,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坚持行业操守,承担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展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建立算法伦理监管机制,推动算法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伦理规约,即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遵守客观事实、保护个人隐私、尊重知识产权。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算法伦理教育体系,对在技术道德方面存在缺陷或越界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持续完善监管评估和治理机制。三是严格算法问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问责约束机制增进算法的可靠性、可控性、可解释性,确保算法推荐的内容始终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方向。对违规应用算法技术的企业应进行处罚和约谈,督促互联网行业建立实践层面的操作规范,着意防范因算法导致的偏见和垄断等现象,从开发到设计环节追求算法正义,实现技术创新与伦理之间的平衡,推进算法开发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9〕。我国首个算法推荐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0〕,将对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行稳致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企业层面:改进并优化算法技术
一是重构推荐权重配比。在内容生产方面,平台应引导创作者生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内容,营造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在内容推送方面,通过算法关键词筛选出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将承载正念正知正行正能量的议题充盈推荐池并提高其推送比重,以“党媒算法”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引导受众用户向上向善。如央视频APP推出的“總台算法”,将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相结合,根据用户浏览习惯,在直播和视频中运用混合推荐算法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实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式的传媒创新,形成了自生产和自传播的良性循环生态。二是强化算法把关机制。算法把信息取舍的权利交给了冰冷的技术,即通过点赞、评论、收藏等交互行为来判断信息的存活率及推荐率,这样的把关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社会共识的形成,有些内容甚至背离主流理念,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对此,应实施“算法+人工”双审核的把关机制,不仅要提升算法的识别能力,还要加强对算法技术人员的价值培养,将正面内容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内容纳入判断程式,将负面内容如“标题党”“擦边球”“丧文化”等剔出分发程式,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介力度和水平,保障积极向上的内容始终占居主流地位。三是实现内容精准推送。利用算法分析并梳理用户信息在各个维度的特征,主动了解用户的意向和目标,拒绝亦步亦趋的追随用户喜好,建构“用户画像”生成个人动态图谱,采取定制化的方式向其推送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关的内容,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11〕。此外,还要结合世情和国情的变化,将一手资讯通过新闻联播、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国家媒体平台及抖音、微博、Bilibili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及时传播,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确舆论导向和政治引领作用〔12〕。
(三)个体层面:培育并提升算法素养
一是培育用户算法素养。算法作为一种捕获信息的技术工具,仅仅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之一,并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特定“传道师”和“授业师”,我们应学会运用多元路径,主动搜索多元信息。在此基础之上树立正确的技术观念,将全盘接受改为有效甄选,学习算法基础知识,参与算法科普活动,掌握算法模型的分类以及现实场景的应用,着力培育算法素养与人文素养的联合架构,持续探求算法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融合方式,引导用户形成独立的意志和情感,在实践过程中利用算法思维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3〕。二是增强平台算法素养。算法是连接编程人员和受众用户的精神纽带,而算法的价值观则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应强化对算法技术人员的价值引领,加强主流价值观在行业内的传播,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引入行业价值体系,适时开展有关算法伦理的讨论,从自律的角度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算法场景的可解释性标准〔14〕。算法具有成长性和灵活性,其发展趋势难以预估,但无论算法如何发展,只要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确方向,那么技术所带来的问题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三是提升公众法律素养。通过主流平台、官方教育、科普揭秘等方式增强公众的法律素养,提高其对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判别与防范能力,划定行为准则的“法律红线”,使算法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受众用户真正联结的“黏合剂”。同时,用户要不断提升审美趣味,主动生产、关注、评论、转发优质信息,杜绝发布谣传信息、诋毁信息、负面信息,有关部门和广大媒体有责任引导用户自觉遵守网络空间行为规范,自觉屏蔽和抵制各种极端观点和非理性言论,不断提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觉认同。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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