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艳 何得锦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队伍建设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从幼有所育朝着幼有优育的目标前进,而幼有优育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幼儿园保教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保育员的素质与专业地位必须得到重视,其必然成为关系到保教整体质量能否提升以及可以提升到何种水平的重要因素。
新时代保育员职业重新定位的必要性
保育员角色重新定位是实现幼有优育目标的重要保障。近些年,对幼儿教师的学历、培训以及资格认定等要求在逐渐提高,相较而言,对保育员的要求却是滞后的,无法适应改革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对“保育员”的职业定义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不难发现,对保育员的职业定位是专任教师的辅助者,虽然也强调了需要对婴幼儿进行教育,但强调的力度还不够,比重还应继续加大。要把保育员职责的再认定作为加强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来看待,不断促进保育员转变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复合型”专业工作者。这不仅是保育员成长的必经之路,还是打破传统保育观念刻板印象,提升保育员专业地位,明晰我国保育人员职业定位的有效途径。
保育员角色重新定位是贯彻幼儿教育先进理念的必然要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可见,幼儿园的保教关系强调幼儿园保、教是一个有机整体,保育与教育是促进幼儿发展过程的一体两面,凸显了对儿童身体健康、生活愉悦、心智发展的同等重视。当下,“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的理念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可。幼儿园的活动是生活化的,生活化强调参与者的共同经历、共同生活,也就是通过日常的互动促进彼此的成长。保育员和教师作用同等重要,都是幼儿成长与发展路上的呵护者和引导者。保育员和教师是否具备高度统一的保育理念、工作配合是否默契,是影响幼儿园保育质量的重要因素。未来幼儿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就是要具备一支素质过硬的保教人员队伍,而这取决于教师和保育员的职责的整合,共同以幼儿每日的生活为基础,开展有质量的活动。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幼儿园保育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内涵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保育员角色的改革要求被推到了前台。
保育员的专业素养亟须明确
幼儿是在各种关系中学习的。他们需要爱他们的成人来保护他们、培育他们、帮助他们学习,幼儿通过成人与儿童之间、儿童与儿童之间发生的长期的、稳定的、良性的互动,实现着全人的发展,而无论是教师还是保育员在这种积极的关系的建立中都十分重要,不可或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保育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其行为同样对幼儿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见,保育员也应该是教师,要融入教师角色,发挥教师的作用,以教师的角色来应对一日工作中的教育情境。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高质量教育的追求,保育员的角色也应该向更高层次发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保育员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和专门任职资格鉴定,在职前要接受规定课时的培训与学习,并到国家制定的任职资格鉴定处通过考试取得证书,这是最基础的要求。此外,新时代对保育员专业素养的规定还应该重点强调两大方面:
一是保育员需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德立身,立德树人。保育员应树立职业理想,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具体来讲,保育员要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名幼儿,关注幼儿的成长,保护幼儿的安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乐于为幼儿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遵纪守法,在教育实践中能履行应尽的义务,自觉维护幼儿与自身的合法权益;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钻研,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此外,保育员还应该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自我控制能力和积极的应变能力等。
二是保育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和持续学习的意识与动力。保育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价值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对幼儿的生活照料和安全防护上,而是必须要将保育工作视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根本手段。为此,保育员除了需要具备有关传染病特征与预防、幼儿心理发展、幼儿身体发育、幼儿营养学等诸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卫生管理、幼儿的生活管理以及参与教学活动方面的技能之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机智,对班级的活动要十分熟悉,在一日生活中融入教育因素,渗透教育理念,并能够通过观察,留心幼儿在活动中的状况,引导幼儿参与活动,并对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再有,保育员还应该具有持续学习、终身发展的理念,要有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在教学中实现不断更新和完善。
保育员转型面临的关键挑战需要直面
保教原则要实现从“结合”“并重”到“融合”“一体化”的转变。在我国,有关幼儿教育发展的多个文件中都强调了“保教结合”“保教并重”的原则,例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该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的发展。”《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提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并重”指不分主次,平等对待,其实质是对两个独立主体的关系的一种描述,两者的相互关系如何并不明确。“结合”指人或事物间密切联系,保教结合是指教学活动中结合保育,一日常规中又结合教育,重在强调过程的融合,但在实践中,结合的度和结合的质量难以把握。“并重”和“结合”的原则实质是在“保”与“教”分割的前提下讨论的,本身就是把保育与教育分开来的,归根结底是对教育概念的窄化。“融合”和“一体化”是对保教关系更为准确的表述,具有明显的系统论特征。所谓系统论就是以系统为对象,从整体出发来研究系统整体和组成系统整体各要素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说明其结构、功能、行为和动态,以把握系统整体,达到最优目标。“一体化”的、“融合”的保教不是将保育和教育内容进行机械合并式缝补,而是有机渗透式的整合,教保相通、有机结合。
将保育员素质、准入标准、待遇和社会地位的提升进行一体化设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新一轮的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行动中,保育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已经成为学前教育师资保障的短板和瓶颈。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儿童的发展特点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价值和意义,而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理论表述中,保育员是区别于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人员,他们往往不被视为教师,从而导致了幼儿园保育工作出现了现实的价值迷失,并由此引发了实践中保育员队伍建设迟滞和保育质量亟待提高等问题。绝大部分幼儿园都是自主招聘保育员,其招聘的具体标准虽然不尽相同,但其核心都只是简单要求有带孩子的经验、熟悉孩子的生活环节、掌握照顾孩子生活的技能等,可谓极其笼统、模糊,既无学历方面的门槛,也无业务能力上的具体要求。这种低门槛的准入方式决定了当前幼儿园保育员的素质普遍偏低,在话语权、职称评定、发展空间等方面都远远弱于幼儿园教师。
我国诸多政策法规中就幼儿园专任教师的职业进行了明晰规划,对其要求、任务、工作目标等均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然而对保育员这一群体的职业定位、作用、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界定,使得保育员处于“地位重要而无地位、作用重要而难发挥、权利应有而无权、义务都有难躬行”的尴尬境地。从长远来看,应改变对保育员的看法,政府应该出台专门化的政策对保育员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等进行明确,重新认识和肯定幼儿园保育的本体价值,发挥政策的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在此基础上加强幼儿园保育员队伍建设,提高保育员的专业素养与专业地位。短期来看,应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员的职业素养现状与生存状况的关注,研究保育员培养模式,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保育员的专业成长,整体提升保育员的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