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会意字选定部首的原则探索

2023-05-30 12:21刘忠华
关键词:会意字说文解字部首

摘 要:《说文解字》有44个部首是专为会意字的归部设立的,部首与部内字是互为依存的关系。许慎在对会意字进行归部处理时,要在不同的义符中选择部首。通过考察各字的归部理据及归部特点,推断会意字选择义符(部首)和归部的统一原则是“以类相从”,即把同义类或字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或者意义关系密切、一起表示某个事件或某种状况的一组字,取共同的义符(部首)来归部。

关键词:《说文解字》;会意字;部首;义符;以类相从

中图分类号:H1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9684(2023)03-0090-10

会意字的归部体例是《说文解字》(简称《说文》)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术界高度重视,如薛克谬、高一勇、彭小川、王智群等人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索。从发表的成果中看出,现代学者对段玉裁、王筠所持的会意字“义有所重”说、及“所重”条例与《说文》实际之间的矛盾虽有明确认识,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并未摆脱“所重”说的影响,表现在囿于偏旁与字义的关系,单从会意字自身孤立看待归部问题,各持己见而无确论,甚至同一字例或同类字例被不同的文章纳入不同的“条例”。《说文》会意字究竟是如何归部的問题显然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已专文论述了“所重”说在思路和方法上的片面性[1],并对一部分不合“所重”条例的会意字做了归部理据分析。本文从归部操作层面对《说文》会意字选定部首的原则进行考察,希望能为正确认识和揭示《说文》会意字的归部规律、归部条例有所裨益。

《说文》会意字的编排及分布形式总体上显得复杂零乱,给人们认识会意字归部规律带来不便。但是也不尽然。笔者发现,大徐本《说文》中有44个部类是为了会意字①的归部而着意安排的,体现在部首是由本来可以根据结构特点而归入他部的字充当的,只辖会意字;所辖会意字的另外一个义符也是《说文》部首系统(540个部首)中的成员。从中看出,部首的安排是为了会意字的归部,会意字在归部时做了部首选择,部首与部内字是互为依存的关系。以上材料及其特点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方便。下文以44个部类为对象,通过考察部首部内字之间的关系、许慎归部处理的意向和特点,进而提出许慎在归部中所持的原则。

一、为了会意字的归部而设立部首的情况

《说文》部首的设置按结构特点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构形上结为浑然的整体,不必再做内部切分的独体象形字和独体指事字。它们不能从中析出另外一个成字部件,按《说文》确定部首的通例,只能自成部首,而且无关属字的有无或多寡[2]。一类是能做内部切分、结构系联与归并的合体字或变体字。它们本属于“可以明确归部的”[3],一般作为部属字,只是为了他字的归部需求才立为部首而专门领属他字。本文涉及的只领属会意字的44个部首属于第二类,包括:

1.义符与非字符号(包括表形或指事符号)组合成字的部首。“豊(从豆)、巫(从工)、(从巾)、毋(从女)、酋(从酉)、(从人)、巢(从木)、我(从戈)、(从聿)、疋(从止)”10字都是成字义符(见字后括号中)与非字符号的组合,本来可归入成字义符作部首的各部,如可将“豊”归入豆部。设立以上部首是为了“豑、觋、敝、毐、、、兜、、、”等11个会意字的归部。

2.同形复体字作部首。“皕、灥、、秝、羴、麤、辡、、虤、茻、劦、雔、焱、孨、珏”15字是同形复体字,本来可归入单体作部首的各部。设立以上部首是为了“奭、、、兼、羼、、辩、、贙、莫莽葬、恊勰、靃、燊、孱孴、班”等24个会意字的归部。

3.变体字作部首。“司(从反后)、帀(从反之)、(从反身)、(从反永)、(到首也)”5个部首是反形或倒体字,本来可归入正体作部首的各部。设立以上部首是为了“词、師、殷、覛、”等6个会意字的归部。

4.形声字作部首。“哭、辰、放、句”4字是形声字,本来可归入形符作部首的各部。设立以上部首是为了“丧、辱、敖敫、拘笱”等7个会意字的归部。

5.会意字作部首。“瞿、号、茍、左、、癶、奞、、菐、爨”10字都是会意字,本来可取其中某个义符系联并归部,如把“瞿”归入部或隹部。设立以上部首是为了“矍、、敬、差、皣、登癹、、叡、、”等17个会意字的归部。

许慎让本来可以根据结构特点而归入他部的44个字充当部首,专门领属65个会意字,与65个会意字的归部选择有密切关系。以上部首所领属的各个会意字,其另外一个义符也是《说文》部首系统(540个部首)中的成员,客观上具备“也可以归入甲部,也可以归入乙部”的结构条件[3]。假如许慎选择另外一个义符(部首)归部,44个部首则不必也不会出现。由此可见,44个部首与65个会意字的归部是互求互依的关系,是会意字的归部选择决定了部首的出现。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当是许慎的归部意向及归部原则。

二、会意字的归部处理情况

《说文》会意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字部件(义符)组合而成,会意字的基本意义建立在所有参构部件的义素之上,“如果抽掉其中任何一个部件,整字的基本意义即不复存在”[4]26,而且大量会意字的不同义符“在表义中无重无轻、无主无从,而是各占一半,平分秋色”[5]。所以,在会意字的归部问题上,必须放弃“所重”的观念和方法。我们认为,考察会意字的归部,应该抓住一起归部的一组字之间的意义关系及其特点,而非偏旁与字义的关系[6],并作为下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一)部内只辖1个会意字的各部归部处理情况分析

44个部类中有28个部首只辖1个会意字,各部呈现出来的特点是:部首字与所辖会意字同义类或字义特点相同,或者意义关系密切、一起表示某种状况或某个事件。以上各部,着重要看许慎的归部意向及着眼点为何。下面按归部特点分作三类,逐例考察。

1.部首字与所辖会意字同义类或字义特点相同的各部

(1)豊部:“豑”(从豊从弟)

“豊”(《说文》“行礼之器也”)指礼器,“豑”(《说文》“爵之次弟也”)是有次弟顺序之分的爵,段注:“爵者,行礼之器,故从豊;有次第,故从弟。”[7]208《王力古汉语字典》:“豑,古代礼器爵的次第顺序。”[8]1311“豑”与“豊”同属礼器义类。

“豊”字本來可以归入豆部,与“”(《说文》“礼器也”)类聚,从而取消豊部。但是“豑”与弟部“”(《说文》“周人谓兄曰”,按,字同“昆”,指哥哥)分属不同的义类,不能类聚。假如“豊”入豆部,“豑”就会落单而处于游离状态。可见“豊”作部首是为了给“豑”归部,让同义类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按,《说文》与“豊”同义符的“登”归入癶部,与“癹”类聚构成踩踏义类;与“豑”“”同义符的“娣”归入女部,和同属女性称谓的“媪、姁、姐、姑、威、妣、姊、妹”等类聚;与“豑”同义符的“”归入弟部,与“弟”构成次第义类。又按,“登”因为与豆部诸字意义关系疏远而不归豆部,“癹”因为与殳部诸字意义关系疏远而不归殳部,用于区别女性身份地位和姻亲关系的“娣”,因为与针对男性年龄次第的“”义类不同,而不归弟部。综上分析可见,《说文》会意字归部的着眼点是字义间的关系及特点。

(2)巫部:“觋”(从巫从见)

“巫”(《说文》“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指女巫,“觋”(《说文》“能斋肃事神明也。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指男巫。2字表示的是同类对象。

《说文》与“觋”同义符的“晛”“俔”“规”“覛”4字不入见部,都分别取另外一个义符(部首)归部,其中“晛”归日部,与同属晴朗义类的字“晵、晹、昫、晏、”等类聚;“俔”归人部,与同属人的状态特征义类的字“佀、便、任、优、僖、偆、俒、俭”等类聚;“”“覛”2字意义特征相同(斜、不正)而系联归入部;“夫”“规”2字意义关系密切(规矩由丈夫规定)而系联归入夫部。“巫”字不入工部、“觋”字不入见部,显然是因为“巫”“觋”2字同义类,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觋”不入见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字与见部诸字意义关系疏远。可以推断,“巫”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觋”归部,让同义类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从对“豊、豑”与“巫、觋”及相关联的字所做的归部分析中看出,许慎在归部中坚持了以下两点:第一,归部的着眼点是能做义符系联的一组字之间的意义关系,而非偏旁(义符)与字义之间的关系;第二,倾向于把字义关系融洽(如同义类、意义特点相同、关系密切)的一组字系联归于一部。限于篇幅,以下各例只对归部特点和归部理据作简要说明。

(3)部:敝(从攴从,亦声)

“”(《说文》“败衣也。从巾,象衣败之形”)、“敝”(《说文》“帗也。一曰败衣”),2字都指“败衣”(破衣),同义类。

“敝”作为名物字,与攴部诸字意义关系疏远,无义类关联。不难看出,“”作部首是为了给“敝”归部,而让同义类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4)皕部:奭(从大从皕,皕亦声)

“皕”(《说文》“二百也”),表示数量多,段注:“即形为义”。“奭”(《说文》“盛也”) 表盛貌,段注:“皕与大皆盛意也。”2字意义特点相同。

表示盛况的“奭”与大部诸字意义特点迥别。“皕”作部首显然是为了给“奭”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5)瞿部:“矍”(从又从瞿)

“瞿”(《说文》“鹰隼之视也”)表示警视貌,“矍”(《说文》“隹欲逸走也”)表示惊慌貌。2字共同的意义特点是惊恐。

“瞿”可以归入(《说文》“左右视也”)部,但是“矍”与又部诸字意义特点迥别。“瞿”作部首无疑是为了给“矍”归部,而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6)号部:“”(从号从虎)

“号”(《说文》“痛声也”)表示大声哭叫,“”(《说文》“呼也”)表示大声呼叫。2字共同的意义特点是大声呼叫。

“号”可以与口部“嗁”(《说文》“号也”)或“唬”(《说文》“嗁声也”)同义类聚,但是“”与虎部字义类不同,如虎部字中“虓”(《说文》“虎鸣也”)、“”(《说文》“虎声也”)只针对老虎,属于虎鸣义类。可见,“号”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而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7)帀部:“師”(从帀从)

“帀”(《说文》“周也”)表示环围、周绕。“師”(《说文》“二千五百人为師”)指众人、“師”众,两千五百人围在一起为“師”。2字共同的意义特征是聚集、众。

“師”,《汉语大字典》:“甲、金多以、帀为師。”孔广居《说文疑疑》:“,俗作堆,集聚也。聚则众,散则寡,故有众意。帀,俗作匝,周徧也,寡则不周,故匝亦有众意。众必有长以率之教之,故又为師长字。”[9]740可见“”“帀”与“師”意义相通。《说文·部》“官”下释:“犹众也,此与師同意”,也表明“官”“師”2字造意相同。但是,它们的字面意义及意义特点明显不同,许慎根据字义特点将“官”“師”2字分归两部。

“官”(《说文》“史,事君也”)指官吏。“”(《说文》“危高也”)表示高而险。官吏作为事君者,因为位高而与“”具有相同的意义特征,故“官”“”2字取共同的义符“”归于一部。“師”与部首字“”(《说文》“小也”,指小土山)及部字“官”“”意义特点迥别,只好另行归部。

分析表明,“帀”作部首是为了给“師”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8)司部:“词”(从司从言)

“司”(《说文》“臣司事于外者”)表示主管,特点是臣子在外主事,“词”(《说文》“意内而言外也”)表示言词,特点是“意内而言外”。2字共同的意义特点是在外主管、掌控。

“司”是“后”(《说文》“继体君也”)的反形,但与“后”没有意义关联。从《说文》对“词”的释义看,该字与言部诸字关系疏远,如言部表言说义的“话、语、谈、谓”等,字义特点及义类都与“词”不同。可见,“司”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词”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9)部:“”(从系从)

“”(《说文》“到首也”)指断首倒悬,“”(《说文》“繋也”)指悬挂、倒悬。2字共同的意义特点是倒悬。

如果把“”归入首部而与“”(《说文》“下首也”)、“”(《说文》“戳也”)类聚,则“”字倒悬的特征就会隐匿不显;如果把“”归入系部而与“系”(《说文》“繋也”)类聚,就会改变义类(转为联属、连接义类),与“”的字义特点不符。可见,“”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0)茍部:“敬”(从攴从茍)

“茍”(《说文》“自急敕也”)是警诫自己,“敬”(《说文》“肃也”)是严肃、警戒义,《尔雅·释名·释言语》:“敬,警也,恒自肃警也。”在自我警戒的意义上,“茍”与“敬”意义特点相同。

“茍”与羊部、包部、口部字均没有字义联系,“敬”与攴部诸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②。可见,“茍”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敬”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1)毋部:“毐”(从士从毋)

“毋”(《说文》“止之也”)表示禁止性意义,作副词,“毐”(《说文》“人无行也”)表示受禁止的行为。2字共同的意义特点是禁止。

“毋”与女部字没有字义联系。“毐”与士部诸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毋”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毐”归部,让意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部首字与所辖会意字一起表示某种状况的各部

(12)酋部:“”(从酋从廾)

“酋”(《说文》“绎酒也”)表示久酿之酒,“”(《说文》“酒器也”)同“尊”,指酒器。2字意义关系密切,酒只能存放在酒器中。

按说可以把“酋”归入酉部而与酒类字如“醴”(《说文》“酒一宿孰也”)、“酤”(《说文》“一宿酒也”)类聚,从而减少一个部首,但是“”是名物字,与部诸字(表示与双手有关的动作)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酋”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3)灥部:“”(从灥从厂)

“灥”(《说文》“三泉也”)指众水流,“”(《说文》“水泉夲也”)同“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2字意义关系密切,流与源不能断然分开。

表示水源义的“”与厂部诸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灥”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4)部:“殷”(从从殳)

“”(《说文》“归也”)是“身”的反形,表示还归的意思,“殷”(《说文》“作乐之盛称殷”)表示乐舞盛况。2字意义关系密切,乐舞表演中伴随着身体反转。

“殷”与殳部诸字意义迥别。可见,“”作部首是为了给“殷”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5)部:(从从廾,宀)

“”(《说文》“极巧视之也”)同“展”,表示展放,陈列,“”(《说文》“窒也”)表示填塞,整齐摆放,段注:“竦手举物填屋中也,从三字会意。”“”“”2字意义关系密切,整齐摆放的状态特征伴随着展放的动作而来。

假如把“”归入宀部而与意义相近的“写”(《说文》“置物也”)类聚,或者把“”归入廾部而与意义相近的“具”(《说文》“共置也”)类聚,“”字整齐摆放的特征就会隐匿不显。可见,“”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6)左部:“差”(从左从)

“左”(《说文》“手相左助也”)表示辅助,“差”(《说文》“贰也,差不相值也”)表示错、失当。2字意义关系密切,错、失当是伴随着辅佐不力的情况而来的。

“左”与部首字“”同义,倒是可以归入部,但是“差”与部“”(《说文》“木華叶”)无意义关联。可见,“左”作部首是为了给“差”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7)部:“皣”(从从白)

“”(《说文》“荣也”)表示草木开花,也指花朵,“皣”(《说文》“木白华也”)指草木白花貌。2字意义关联,呈现草木花开的状况。

部“”(《说文》“木华也”),段注:“与音义皆同”[7]274。“”本来可以归入部,从而减省一个部首,但是“皣”入白部就显得牵强,因为白部诸字的字义特点都是白色,与草木开花义无关③。可见,“”作部首是为了给“皣”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8)巢部:“”(从寸从臼,从巢省)

“巢”(《说文》“鸟在木上曰巢”)指鸟巢,“”(《说文》“倾覆也”)指翻覆、倾覆。2字意义关联,一起呈现鸟巢翻覆的状态。

按说“巢”可以归入木部,但是“”与寸部、臼部字的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巢”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19)秝部:“兼”(从又从秝)

“秝”(《说文》“稀疏适也”)表示稀疏均匀貌,“兼”(《说文》“并也”)指并持、并联。2字意义关系密切,稀疏均匀的状态特征伴随并持的动作而来。

“秝”与禾部字意义差别较大,“兼”与又部字意义特点不同。又部诸字只表示与手有关的动作,与“兼”之并持、并联义没有关联,这也是“兼”与又部“秉”(《说文》“束禾也”)分处两部的原因[10]。可见,“秝”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兼”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0)羴部:“羼”(从羴从尸)

“羴”(《说文》“羊臭也”)指羊的膻气,“羼”(《说文》“羊相厠也”)指羊的集聚。2字意义关系密切,膻气伴随着群羊聚集而来。

“羴”与羊部诸字、“羼”与尸部诸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说文》羊部字不表示气味,尸部字与集聚义无关。可见,“羴”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羼”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1)麤部:“”(从麤从土)

“麤”(《说文》“行超远也”)指群鹿雀跃而行,“”(《说文》“鹿行扬土也”)指鹿行中扬起的尘土,段注:“群行则尘土甚,引申为凡扬土之称。”[7]472“麤”“”2字意义关系密切,尘土伴随着群鹿雀跃行进而来。

“麤”与鹿部诸字意义差别较大。“”倒是可以归入土部,与“坱”“塺”“塿”“坋”“”“埃”“”7字(属尘土义类)类聚,但是,偏离了“”的造意。可见,“麤”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2)我部:“”(从我从羊)

“我”(《说文》“施身自谓也”)表示第一人称,“”(《说文》“己之威仪也”)同“仪”,表示人的仪容。2字意义关系密切,仪容、仪态不会脱离人身而独立存在。

表自称的“我”与戈部诸字意义无关,表仪容的“”与羊部诸字意义迥别。可见,“我”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3)部:“兜”(从,从皃省)

“”(《说文》“象左右皆蔽形”)表示壅蔽,“兜”(《说文》“兜鍪,首铠也”)指兜鍪。“兜”属蔽头之物,“”表示以兜蔽头的状态。2字意义关联,一起呈现兜鍪蔽头的状况。

“”字从人,但与人部诸字没有字义联系。假如把“兜”归入皃部而与“覍”(《说文》“冕也”)类聚,就会改变“兜”的字义类属(按,“覍”属于冠冕类,用于絭发而非蔽头)。“”作部首显然是为了通过给“兜”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3.部首字与所辖会意字一起表示某个事件的各部

(24)辡部:“辩”(从言从辡)

“辡”(《说文》“辠人相与讼也”)表示辩解,争辩,“辩”(《说文》“治也”)表示治、治理。2字意义关联,一起表示一个治狱事件,治狱要根据辩解的情况。

“辡”可以归入辛部,与“辞”(《说文》“讼也”)类聚,但是“辩”与言部诸字意义特点及义类迥别。可见,“辡”作部首是为了给“辩”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5)部:“”(从从水)

“”(《说文》“二鱼也”)是捕鱼这个动作的对象,“”(《说文》“捕鱼也”)表示捕鱼的动作。2字意义关联,共同表示一个捕鱼事件。

“”倒是可以归入鱼部,但是,“”与水部表示动作义类的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作部首是为了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6)部:“”(从省,从日)

“”(《说文》“界也”)表示划界,“”(《说文》“日之出入,与夜为界”)表示白天,是为了与“夜”相区别而划分出来的完整时段。“”“夜”与“”意义关联,表示一个昼夜划分的事件。其中“夜”是形声字,只能归入夕部,“”是会意字,要做归部选择。

依《说文》的解释,划界义的“”与聿部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与“夜”相对的“”,与日部表示太阳出没的早晚意义的字(如“晚、昏、曫”等)并非同一个意义小类;与日部表示日光明暗意义的字(如“昒、昧、暏、晢、昭、晤、旳、晄、旷”等)不属同一意义范畴;与日部其它义类的字关系更远。

可见,“”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27)辰部:“辱”(从寸从辰)

“辰”(《说文》“辰,震也。三月,阳气动,靁电振,民农时也”)表农耕时节。“辱”(《说文》耻也。从寸在辰下。失耕时,于封畺上戮之也。辰者,农之时也” )表示对错失农时者的处置和惩戒。“辰”“辱”2字意义上构成条件关系,是惩戒事件的构成要素。

依《说文》的解释,“辰”字是形声字,其成字义符是“二”(古文上),但该字与上部字没有意义关系。“辱”从“寸”,但是与寸部诸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可见,“辰”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辱”归部,让意义关系紧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辰”作义符的字另有“”(《说文》“早昧爽也”)、“”(《说文》“日月合宿”)2字。其中“”作部首,统辖形声字“”;“”因为与“会”的字义特点一致,而归入会部。这也是辰部只有“辱”字1字的原因。

(28)哭部:“丧”(从哭从亾,亾亦声)

“哭”(《说文》“哀声也”)指大声哭,“丧”(《说文》“亾也”)指丧亡。2字在意义上构成因果关联,共同表示一个哭丧事件。

“哭”与《说文》吅部字意义差别大,关系疏远。假如将“丧”与亡部“望”(《说文》“出亡在外,望其还也”)、“无”(《说文》“亡也”)类聚,则“丧”字表示丧亡义的字义特点会隐匿不显,同时“哭”就会随着丧事这一事件的解散而处于游离状态。可见,“哭”作部首是为了通过给“丧”归部,让意义关系緊密的一组字处于同一部类。

通过对部内只辖1个会意字的各部所做的分析看,部首与所辖会意字同义类,或者字义特点相同,或者意义关系密切而一起表示某一事件或某种状况,是许慎按照“以类相从”(或“以义相贯”)的归部思路,通过分立部首,而让单个会意字与部首成为一个独立的部类所致。在这种情况下,归部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也是会意字与其偏旁的关系特点,但是不能由此产生误会,以为许慎是按“为主”“为重”的原则给会意字归部的。实际上许慎在归部处理时,按照统一的归部思路对会意字做过权衡,只有当该会意字不能或不宜归入另外一个部类之中,才会增列部首让会意字单独归部,其选定部首的着眼点并非偏旁与字义间的关系。石定果先生针对会意字的部首指出,《说文》出于归类和编排的需要,必须选择会意字的某个义符进行归部,“但这并不是说该意符(本文按,等同“义符”)在造字时起主导作用”[4]32,乃是灼见。

(二)部内辖一组会意字的各部归部处理情况分析

44个部类中,辖两个或两个以上会意字的部首16个,共辖37个会意字。许慎根据一组会意字的意义关系特点,选择共同的义符(部首)归部。

1.一组会意字具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选择共同的义符(部首)归部

(1)虤部:“”(从虤从曰);“贙”(从虤从贝)

“”(《说文》“两虎争声”)、“贙”(《说文》“分别也,从虤对争贝”)2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分争。许慎着意用“从虤对争贝”强调了“贙”的字义特征。可见,选择“虤”作部首,是因为“”“贙”2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退一步看,如果不是为了按字义的共同点系联归部,完全可以将“”归曰部、“贙”归贝部、“虤”归虎部,虤部就不必也不会出现。

(2)部:“”(从从血);“覛”(从从见)

“”(《说文》“血理分衺行体者”)、“覛”(《说文》“衺视也”)2字的共同的字义特点是斜。可见,选择“”作部首,是因为“”“覛”2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否则,可以撇开字义关系特点而把“”归血部、“覛”归见部,部就不必也不会出现。

(3)劦部:“恊”(从劦从心);“勰”(从劦从思);“”(从劦从十)

“恊”(《说文》“同心之和”)、“勰”(《说文》“同思之和”)、“”(《说文》“众之同和也”)3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同、和谐。心部、思部、十部字都与“同、和谐”的意义没有关联。可见,选择“劦”作部首,是因为“恊”“勰”“”3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4)句部:“拘”(从句从手,句亦声);“笱”(从竹从句,句亦声);“”(从金从句,句亦声)

“拘”(《说文》“止也”)、“笱”(《说文》“曲竹捕鱼笱也”)、“”(《说文》“曲也”)3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曲。选择“句”作部首,是因为“拘”“笱”“钩”3字具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退一步看,如果不是要把字义特点相同的一组字选择共同的义符归部,“拘”“笱”“”3字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归部选择,“拘”和手部表示手的动作的字类聚,“笱”和竹部表竹器义的字类聚,“”和金部表金属物件的字类聚,不过它们所共有的“曲”的属性特点也就随之隐匿不显了。至于“句”作兼声义符的“雊”(《说文》“雄雉鸣也”),不与“拘”“笱”“”类列,是因为“雊”的字义特点是鸣叫而非“曲”,而且“雊”所表示的动作为“雉”所专有,故与隹部“雉”类列。

(5)放部:“敖”(从出从放);“敫”(从白从放)

“敖”(《说文》“出游也”)、“敫”(《说文》“光景流也”)2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流动。

“敖”在《说文》出部重出,与“卖”(《说文》“出物货也”)、“粜”(《说文》“出谷也”)类聚,这是因为“敖”还有“出”这一意义特点,也表明“敖”字歸部两可。但是,“敫”与白部诸字意义特点迥别,只能与“敖”字类聚。可见,选择“放”作部首,是因为“敖”“敫”2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6)癶部:“登”(从癶从豆);“癹”(从癶从殳)

“登”(《说文》“上车也”)、“癹”(《说文》“以足蹋夷”)2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登、踩踏。

“登”与豆部字意义无关,“癹”与殳部字意义特点及义类迥别。可见,选择“癶”作部首,是因为“登”“癹”2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7)奞部:“”(从又从奞);“”(从奞从田)

“”(《说文》“手持隹失之也”)表示鸟飞逝,“”(《说文》“翬也”)表示鸟高飞,2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鸟飞翔。

“”与又部字意义特点迥别,“”与田部字意义特点迥别。可见,选择“奞”作部首,是因为“”“”2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8)茻部:“莫”(从日从茻);“莽”(从犬从茻,茻亦声);“葬”(从死从茻)

“莫”(《说文》“日且冥也”)、“莽”(《说文》“南昌谓犬善逐菟中为莽”)、“葬”(《说文》“藏也”)3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草丛遮盖。

“莫”倒是可以归入日部,与“晚”(《说文》“莫也”)、“昏”(《说文》“日冥也”)类聚,但是,“莽”与犬部字意义无关,“葬”与死部字意义特点迥别。选择“茻”作部首,是因为“莫”“莽”“葬”3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9)部:“”(从从谷);“”(从从贝);“”(从从井,井亦声);“叡”(从从目,从谷省)

“”(《说文》“沟也”)、“”(《说文》“深坚意也”)、“”(《说文》“坑也”)、“叡”(《说文》“深明也”)4字共同的字义特点是深穿、通。

“”“叡”2字也可以归入谷部,与“豂”(《说文》“空谷也”)或“”(《说文》“深通川也”)类聚;“”也可以归入井部,与“”(《说文》“深池也”)、“阱”(《说文》“陷也”)类聚。但是“”与贝部诸字意义特点迥别。可见,选择“”作部首,是因为“”“”“”“叡”4字有共同的字义特点,需要系联纳入同一部类。

2.一组会意字一起表示某种状况,选择共同的义符(部首)归部

(10)疋部:“”(从囱从从疋,疋亦声);“”(从爻从疋,疋亦声)

“”(《说文》“门户疏也”)指门上雕刻的窗格,“”(《说文》“通也”)表示通达,也作“疏”,段注:“此与部疏音义皆同”,“爻者,刻文相交也。”[7]85“”“”2字的意义构成事物与其状态的关系,一起表现窗格通畅这一状态。选择“疋”作部首,是因为“”“”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王筠对“”“”2字一起归部的情况发疑,在《说文释例》中言:“余于此部多窒碍,当问之。”认为“以入囱部、入爻部可矣”[11]391-392,显然不明许慎的归部旨趣。

(11)雔部:“靃”(从雨从雔);“”(从雔从又)

“靃”(《说文》“飞声也,雨而双飞者,其声靃然”)意指群鸟冒雨而飞中之霍霍声,“”(《说文》“隹二枚也”)与“雔”(《说文》“双鸟也”)同义。“”“靃”2字一起呈现双鸟疾飞中伴随着飞声的状况。

“”与又部字意义特点迥别,“靃”与雨部字意义特点迥别。选择“雔”作部首,是因为“靃”“”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12)焱部:“”(从焱从冂);“燊”(从焱从木)

“”(《说文》“屋下镫烛之光”)、“燊”(《说文》“盛皃”)2字的意义构成火光与其状态的关系,表示火光明亮的状态。

“”与“冂”及冂部字意义迥别。如果把“燊”与木部“枖”(《说文》“木少盛皃”)或“”(《说文》“眾盛也”)类聚,“燊”的炽热义也就隐匿不显了。选择“焱”作部首,是因为“”“燊”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13)孨部:“孱”(从孨从尸);“孴”(从孨从曰)

“孱”(《说文》“迮也,一曰呻吟也”)、“孴”(《说文》“盛皃”)2字一起表示多子分娩的事件中出现的不同状态。

“孱”,《汉语大字典》:“字从尸从孨,尸代表人体,以产子众多会意,当训‘弱,引申为迮(窄)、谨诸意。”[9]1017《字源》:“一胎三子,产道则相对拥塞,故又有窄义。”“一胎三子,产妇必倍受苦楚,故又有呻吟义。”[12]1282“孱”的不同意义都体现了多子分娩时所出现的状态。“孴”,《字源》:“本义为双胞胎啼哭时声音洪亮,引申为盛大。”[12]1282可见,“孴”体现的也是多子分娩时所出现的状态。

“孱”与尸部字、“孴”与曰部字意义迥别。可见,选择“孨”作部首,是因为“孱”“孴”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3.一组会意字一起表示某个事件,选择共同的义符(部首)归部

(14)菐部:“”(从人从菐,菐亦声);“”(从菐从八,八亦声)

“”(《说文》“给事者”)指受役使的人,即承担事务者,“”(《说文》“赋事也”)指分配工作。2字在意义上是动作与承受者的关系,共同表示一个赋事事件。

“”倒是可以归入人部,王筠《说文释例》:“菐部仆苟入人部,……于文甚顺。”[11]392但是“”在接受、承担工作安排的意义上与八部字没有关系。选择“菐”作部首,是因为“”“”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15)珏部:“班”(从珏从刀);“”(从车从珏)

“珏”(《说文》“二玉相合爲一珏”)指二玉相并之形。在出使活动中作为信物凭证的玉是“珏”中分取的一块,由信使携带。“班”(《说文》“分瑞玉”)和“”(《说文》“车笭间皮箧。古者使奉玉以藏之”)是受命出使的事件中两个密切关联的要素——分“珏”的行为和携带的工具。

“班”倒是可以和刀部表示分割义的字如“判”(《说文》“分也”)、“列”(《说文》“分解也”)、“劈”(《说文》“破也”)等类聚,但是“”仅是放置在车上的皮箧,不能与车部表车具义的字类聚。选择“珏”作部首,是因为“班”“”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16)爨部:“”(从爨省,鬲省);“”(从爨省,从酉从分,分亦声)

“”(《说文》“所以枝鬲者”)是支鬲的支架,“”(《说文》“血祭也,象祭灶也”)是涂抹牲血,2字的意义构成动作与关联对象的关系,一起表示一个祭祀事件。

“”与鬲部字、“”与酉部字义类不同。选择“爨”作部首,是因为“”“”2字意义关系密切,需要纳入同一部类。

从对部内辖2个或多个会意字的各部的分析看,《说文》把字义特点相同、或者把意义关系密切而能表示某一事件或某种状况的一组会意字,取共同的义符作部首而归入一部,与只辖1个会意字的各部归部思路和特点一致,都是“以类相从”(或“以义相贯”)。

三、会意字选定部首的原则

总的看来,《说文》出现“本来可以根据结构特点而归入他部”的字作部首,而统辖某个或一组会意字的情况,是许慎按“以类相从”的原则对会意字进行部首选择的结果。

辖一个会意字的各部,表面上是按会意字与部首的意义关系归部,其实是因为该会意字只能单独归部;辖两个或数个会意字的各部,直接根据一组会意字之间的意义关系及特点归部。因为归部的着眼点都是“以类相从”,因而表现出共同的归部特点,都是把同义类或字义特点相同、或者意义关系密切而能表示一个事件或某种状况的一组字据形系联而归于一部。

从会意字系联归部的角度看,系联时所取用的义符(部首)不同,归部的结果也就不同,而在实际归部中只能选择其一,其中起决定性的因素是许慎归部处理的原则。把部首的取舍与许慎的归部意图、归部的着眼点以及归部所出现的结果(特点)联系起来,可以判断《说文》会意字选择部首的原则是“以类相从”。

把握会意字选定部首的原则,对认识会意字在《说文》中的编排规律(归部条例)具有重要作用。我们看到,同义符的会意字根据“以类相从”的要求,往往被纳入不同的部类而处于不同的编排序列;某些“本来可以根据结构特点而归入他部”的部首字,在意义上与“他部”字并不融洽,如前文“茍、秝、羴、麤、毋、司、我、、畫、辰、哭”,当它们为了满足某个会意字的归部要求而充当部首的时候,便与会意字一起纳入“以类相从”的编排序列之中。由此受到启发,在考察《说文》会意字的编排规律的过程中,面对的情况复杂——尤其是会意字零散分布于不同部类、穿插编排在非会意字(以形声字居多)之间的情况,可以把会意字与相比邻的字联系起来,考察它们是否具有“以类相从”的特点。只有结合会意字的编排环境进行归部理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才是坚实可靠的。

[责任编辑:蒋玉斌]

注释:

① 由不同义符组合而成的合体表意字(包括义符兼声的亦声字)都按会意字对待。但是,只有一个义符是《说文》部首的会意字(如垚部“尧”义符“兀”不是部首),因为不涉及归部选择的问题而不在本文统计和讨论的范围之列。

② “敬”与攴部“敕”似有意义关联,实则关系疏远。“敕”在于告诫他人,而“敬”在于自我警戒,2字不能类聚。至于攴部其他字,与“敬”意义特点及义类迥别。

③ “皣”與白部“皅”的意义看似接近,但意义的侧重点和范围的大小不同,“皣”偏重于花开,泛指草木,“皅”偏重于色泽之白,限于草。

参考文献:

[1] 刘忠华.《说文》会意字“义有所重”归部条例检讨[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133-139.

[2] 李恩江.说文部首的成因及构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20-24.

[3] 薛克谬.论非形声字的归部及《说文解字》部首的形成[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3):84-91.

[4] 石定果.说文会意字研究[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5] 薛克谬.再论《说文》非形声字的归部[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4):18-24.

[6] 刘忠华,李艳辉.《说文解字》立部与归部的问题[J].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12-16.

[7]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8] 王力.王力古汉语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01.

[9]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90.

[10] 刘忠华.关于《说文》“彤”“”秉”“兼”“隻”“雙”的归部[J].汉字文化,2019(13):64-66.

[11] 王筠.说文释例(影印)[M].武汉: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

[12] 李学勤.字源[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

Abstract:There are 44 radicals in Shuowen which are specially set up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radicals from different ideograph when Xu Shen classified the associative characters.Investigating the classification rational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character,the author infers that the unifying principle for the selection of ideograph (radicals) and the classification of associative characters is “arranging characters by category”,that is,a group of characters with the synonymous class and the same semantic characteristics,or a group of words with close meaning to express a certain event or a certain situation together,take the common ideograph (radicals) to classify.

Key words:Shuowen Jiezi;associative characters;radicals;ideograph;arranging characters by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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