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立忠
(广西桂林图书馆,广西 桂林 541100)
张建勋(1857—1921年),清代广西四状元之一。字季端,号愉谷,桂林人。光绪十五年(1889年)状元及第,授职翰林院修撰。后迁国子监司业、翰林院侍讲。历任国史馆协修、云南乡试正考官、教习庶吉士、功臣馆纂修、武英殿协修官、文渊阁校理、日讲起居注官、编书处详校官、国史馆纂修官等职。又曾官云南学政,任黑龙江提学使兼民政使。民国元年(1912年)后,客居北平。历官所至,以教化育人为己任,尤致力于边疆地区的文化教育。提督云南学政期间,爱才设教,倡地方之学,滇人称其为云南“督学最著者”,赞其“大启滇文”[1];任黑龙江提学使,正值清末黑龙江兴学之始,他不辞劳瘁,历尽艰辛,大力兴办新式学堂、推行新式教育,为近代黑龙江教育发展作出卓著贡献,名载史册——《黑龙江省志》之“人物志”设“张建勋传”载其事。对于张建勋在黑龙江兴学之事略与贡献,除《黑龙江省志》有简要之记述外,尚见有介绍专文①笔者检索查找,知见者有:李江晓《黑龙江省首任提学使张建勋》,载《黑龙江史志》1992年第5期第52页;潘茨宣《晚清状元张建勋开拓边疆教育轶事》,载2010年3月9日《西部时报》。,然仍极为简略。故而,笔者据所见奏折、档案、史志等资料文献,略作梳理而成此文,以助学界同仁了解张建勋在黑龙江办学兴学的事迹、贡献,并因此得窥清末黑龙江推行新式教育情形之一斑。
20世纪初年,清王朝内外交困、危机四起,其统治已是摇摇欲坠。为消弭、缓解其危机,延续其统治,不得不寻求“补救”之道,被迫进行改革。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始,至以后的数年间,清政府推出了所谓的“新政”,主要内容有筹措军饷,训练新兵;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废除科举,育才兴学;改革官制,整顿吏治等,史称“清末新政”。为了培养从事“新政”的各类人才,教育改革成为新政的重头戏。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月初二,清廷颁布兴学诏书,指出“兴学育才,实为当务之急”,谕令于全国范围内设立新式学堂作育人才;光绪三十年,公布并实行《奏定学堂章程》,对各级学堂的教学宗旨、课程设置、学校管理等作了规定;光绪三十一年八月,谕令立即停罢科举;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谕旨设立学部,专管全国教育,总率兴学育才之事;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学部和政务处决定裁撤学政,各省改设提学使司,并设提学使一人,负责统管全省地方学务。张建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于光绪三十二年被任命为提学使,经过在日本数月的考察学习后回国,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到职①张伯英总纂《黑龙江志稿》卷二十四“学校志·学制”中载:“光绪三十三年秋七月,简命张建勋为黑龙江省提学使,设学务公所……”。张建勋到任日期,今据:(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建勋《奏报到任日期事》(档号:03-7206-068);(2)宣统元年三月十六日周树模《学务公所需过额支等项银两作正开销片》载:“查光绪三十三年四月,江省提学使张建勋到省莅任……”见:《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上》,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87页。,就任黑龙江首任提学使。
黑龙江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行省后,次年始设提学使司,职掌全省学务。当时,各省提学使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兴办新式学堂,推行新式教育。黑龙江地处边陲,开发较晚,文化教育及经济十分落后,新学堂的创办,新式教育的推行,十分困难。宣统元年(1909年)就任黑龙江巡抚的周树模曾向清帝奏报称:“黑龙江北邻俄境,南控三蒙,地方本属边荒,风气向称闭塞。虽省东各属设置较早,而文化程度较之云、贵、广西等省,尚属不逮。至索、达各旗,语言不通,文化各异,兴学之难,视新疆尤为棘手。”[2]可以说,当时在边陲之地黑龙江兴办新学,面临着十分困难的局面。张建勋在兴学的过程中,主要破解、克服了风气未开、经费支绌、师资缺乏等困难,这将在后面的内容中加以介绍,以彰显其突出的才能与贡献。
张建勋在黑龙江提学使任上,不畏艰难,锐意开拓,努力兴办各级各类学堂,推行、发展新式教育,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张建勋与当时的黑龙江最高长官——黑龙江将军程德全②黑龙江将军,全称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清代黑龙江地区最高官员,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设黑龙江行省,裁撤黑龙江将军,最后一任黑龙江将军程德全改署黑龙江巡抚。认为,“江省边荒僻处,教育甫在萌芽,创办之初,自以多立小学为基础”,因此“注重小学,以端始基”[3],想方没法开办新式小学堂。张建勋到任不数月,黑龙江各府、厅、州、县在开办新式小学堂上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程德全上奏清廷:“自本年提学使张建勋抵任后,规划全省学务……现据报称,呼兰府、绥化府、巴彦州三处筹设四乡小学,均已成立。其余庆、木兰、青冈等县,上年均各于绥化、巴彦、海伦等处附设学堂,本年均经自立两等初等小学……至省北瑷珲、墨尔根两城各设初等小学一处……西布特哈创设初等小学一处。省南肇州厅创办公立初等小学十处,多耐站委官创办公立小学一处,大赉厅添半日学堂一处,塔子城分防设初等小学一处。省西呼伦贝尔城创办满蒙文官学一处……此近日各属推广学务实在情形也。”[4]不仅相对发达的地方,如省城齐齐哈尔,如呼兰府③呼兰府治所在呼兰城(即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镇)。等,开办了新式学校,在地广人稀的、以狩猎为生的少数民族地区,如东、西布特哈④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布特哈总管衙门(又叫打牲总管衙门。“布特哈”即满语“打牲部落”之意),统辖嫩江两岸的索伦、达斡尔、鄂伦春诸部落。光绪二十年(1894年)升为副都统,三十二年(1906年)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划分为东、西布特哈,仍各设总管,分驻今内蒙莫力达瓦达翰尔自治旗与黑龙江讷河县。,也设有官办小学堂。并且,全省还有下一步的发展计划:“至来年扩充办法,现据各属呈报,计:黑水厅议绅呈请,就省城十区初等小学旧日用品移作厅属四乡小学并分划十区;呼兰府议绅呈请,就呼兰四乡小学四区之外再添十四区,合为十八区……绥化府四乡小学原有五处,拟再拓充五处……此明年各属推广学务情形也”。[5]
资料表明,张建勋担任提学使后,数年间,黑龙江新式小学堂及在校学生数量急剧增长。以呼兰府为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仅有学堂7所,学生220人。张建勋就任后,三十三年,学堂有23所,学生696人;三十四年,学堂有54所,学生1767人;宣统元年(1909年),已有学堂57所,学生2569人①据黄维翰编《呼兰府志》卷七“学务略”之“府属历年学堂教员学生名额表”统计。。资料表明,至宣统元年,黑龙江省各地普遍设有学堂。巡抚周树模在奏折中即称,边远之地也设有学校,其奏云:“……地处边远及新经设治地方,如黑河府、汤原县、大通县、铁山包等处两等小学,现均陆续设立”[6]。在少数民族居住的东布特哈,宣统元年时,已添设初等小学三所,另设“布泽小学堂”,官府下令释放的“家奴”②清朝前期,鄂温克和达斡尔人开始使用家庭奴隶,由此逐渐形成家庭奴隶制。奴隶从事放牧、农业生产和家务。晚清以后,清朝统治者仿效西方,推行社会改良,决定用行政命令废除家庭奴隶制。光绪九年,首先在布特哈东路试行废奴政策;东北改为行省后,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奏准仿照东路成案,将布特哈西路家奴尽行释放。亦得入学读书③周树模《推广省城暨各属学堂办理情形折》:“东布特哈初等小学,业经添设三区,并设布泽小学堂,令释放家奴一体就学。”见:《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上》第1251页。。至宣统三年(1911年),全省已有初等、高等小学堂295所,学生9982人④此数据宣统三年上学期《黑龙江省各学堂一览简表》统计,见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黑龙江省志·45·教育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02页。。省内一些地方,只有几十户的民屯村寨也办有小学⑤林传甲《送张学使序》中有:“即如齐昂铁路所经,若船套,若四嘉,若梅楞,若五福,民屯数十户者皆有小学。”见:齐齐哈尔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龙沙教育史料》,1995年,第1页。。
张建勋等人,十分重视发展师范教育,宣统元年(1909年),巡抚周树模据提学使张建勋呈报的情况,向清廷奏报黑龙江办学事宜时即言:“学务伸缩之机端在师范,自应首先讲求。”[7]今据《东三省政略》等资料,可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高等小学附设速成师范班,第二年(该年张建勋到任)又设两个简易师范班,并于“客籍学堂”(为各省旅黑龙江官绅子弟而设的小学堂)附设师范传习所,此为“省城师范之始基”⑥见徐世昌等编纂《东三省政略》“卷九·学务”之“黑龙江省·纪师范”。。至光绪三十四年,“初级简易师范生毕业升办优级师范选科,师范传习所毕业改为初级师范”;在省属呼兰、绥化、海伦等府,设初级师范,其中绥化、海伦二府合设一校,名“绥海初级师范学堂”;在大通、瑷珲、肇州等府,则设师范传习所⑦清末黑龙江师范学堂的创办及发展情况,见《东三省政略》,以及程德全《江省创办中学及改定两级师范学堂并推广女学情形》、周树模《推广省城暨各属学堂办理情形折》,《黑龙江省志·第45卷·教育志》第412-413页之《清末的师范学堂和师范传习所》,等等。。为了培植民族与女子教育的师资,张建勋还分别创办了“满蒙师范学堂”与“黑龙江女子师范学堂”——这将在下面的内容中介绍。
张建勋重视满蒙等少数民族的教育。光绪三十三年程德全奏报办学事宜,提及张建勋办理“满蒙文”官学时言:“自本年提学使张建勋抵任后,规划全省学务……现据报称,省西呼伦贝尔城创办满蒙文官学一处。惟各处满蒙汉言语不同,未能强以定章,现拟各城均先办一处,俟有成效,再行徐图推广。”[8]为了培养民族教育的师资,以扩充、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又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省城创设“满蒙师范学堂”,招收瑷珲、呼伦、嫩江、布特哈等地满蒙子弟入读。这些学生毕业后,各回本籍,充任教员⑧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周树模《推广省城暨各属学堂办理情形折》:“其西北各城旗暨省南各蒙部,汉语汉文均不通晓,若不设法教导,开化既属无望,外向尤为堪虞。上年设有满蒙师范学堂,今年年底毕业,即令各回本籍,分充初等简易教员。明年仍由瑷珲、呼伦、嫩江、布特哈各学堂将满蒙聪颖子弟考试升学,以便赓续办理。”周树模奏折见《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上》,第1250-1252页。。“从此各旗相继兴学,黑龙江初等民族教育开始发展”⑨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黑龙江省志·第76卷·人物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7页。另,林传甲《送张学使序》中言:“已酉岁,满蒙师范生毕业,各旗相继兴学。”。满蒙师范学堂是黑龙江最早的民族师范学校[9]。
张建勋在提学使任上,致力于开办新式学堂,推广、普及新式教育,以开通民智,培养造就人才。但因财力的制约,所办新学堂数量有限。而与此同时,在民间,尤其是乡村,私塾大量存在。私塾虽满足了民间对教育的需求,但其教学方法、内容大多落后,不符合培养新学人才的要求。如在呼兰府“塾师强半山东产,然不尽读书人也……科举废止,仍有以制艺试帖相授受者。修身、历史、舆地、算学皆付阙如,体操一门,尤乡俗所骇怪。”[10]因此,发展、振兴黑龙江教育的另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整顿改良私塾。
改良私塾工作的起步措施,是组织旧塾师参加新式师范传习。张建勋就任提学使的当年,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年底,“兰西县设立师范传习所,改良私塾七十处;呼兰府城亦设师范传习所,改良私塾四十处。”[11]至宣统元年(1909年),又规定对私塾教师予以甄别后进行培训。其具体做法是:对私塾教师进行考试,凡文理不通者,即行解散;其文理清顺者,令其入“师范传习所”学习,传习所由教育会办理,有如教员讲习会,“与简易师范毕业无异”[12]。还从入传习所学习的塾师中,遴选出优秀者,聘为官立小学教师。
改良私塾由各地方负责实施,提学使对其进行督导考核。因“改良私塾,为普及教育之捷径”①宣统元年(1909年)《宾州府政书》,转引自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黑龙江省志·第45卷·教育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03页。,故各地积极加以推进。至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张建勋呈报全省教育情况称:“全省共有改良私塾三百二十四所、学生四千九百十一人,连同官立各学堂学塾共有入学识字学生一万五千零六十六人。占江省上年人口一百五十余万的百分之一”。[13]
张建勋主张“女学为家庭教育之基”[14],对女子教育极为重视,积极创设、兴办女子学堂。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林传甲在程德全的支持下,在省城齐齐哈尔创办黑龙江第一幼女学校,这是黑省第一所女子学校。第二年,张建勋“接奉学部奏定女学堂章程,遵即照章办理”“各属闻风兴起,皆申送女生入省肆业”。[15]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据张建勋呈报,又设有三所幼女学校——“呼兰府设立第二幼女学校一区,巴彦州设立第三幼女学校一区,兰西县设立第四幼女学校一区”“均经饬令第一幼女学校发给章程教科书,以资训迪。”并且,还准备“于呼兰、巴彦、兰西等处就地筹款,添办女学,尤为造就师资,预培家庭教育起见。”[16]经过一番筹办,至宣统元年(1909年),女学堂数量大增:“各属幼女学校,上年仅止四区,本年增至十六区”,并且,还在计划添设——“仍饬设法扩充,以重女学”[17]。全省的女学,统一命名——按成立之先后为序,分别命名为“第X幼女学校”②维翰编《呼兰府志》卷七“学务略”:“江省女学合全省计,以成立之先后为序,非专就一州一邑言也。”。
为培养女子教育师资,张建勋于宣统三年(1911年)创办了黑龙江女子师范学堂,该师范学堂由省第一幼女学堂升办。幼女学堂学生学习五年期满后,升入师范学堂。
张建勋与上司程德全、周树模等,认识到要想增强国力,抵御外侮,发展地方经济,必须振兴实业教育。因此,在筹划黑龙江地方教育时,十分重视地方实业教育的发展,积极兴办农、工、商等实业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程德全奏报清廷称:“教育造端于初等,民生莫重于实业”,黑龙江省物产丰富,地广土肥,“而农、工、商各实业学堂,俱以款绌未能创兴”,只得考虑在小学堂中开展实业教育,以图未来全省实业的发达、进步。现准备率先在省城的初等小学“添购仪器标本,加课实业”,以作为全省各府州县的示范。不同小学在开办实业(职业)教育的方向上各有侧重,其中在北路小学打算以工业为重点,专业有制碱造纸以及仿制学校用品等,为日后的工艺打基础;南路小学多宜于种植的土地,准备开辟为农业试验场、林业试验场,作为农学实验基地;西路小学则拟注重商业,为日后的商船和各项商业发展打基础。这些措施、计划,是“据提学使张建勋呈报前来”[18]。
认识到教育应当从初等开始,民生中实业最为重要,当时小学堂在全省各地全面开办,已“粗具规模”,而由于地方财力之限,实业学堂暂不得兴创,张建勋因此考虑在初等教育中增加实业内容,小学堂也开设工业、农业、林业、商业等课程,注意对手工、技艺等操作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以造就实业人才。并准备于省城先行实验,作为全省实业教育的示范。他这种因地制宜、规划周详的设想和安排,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反映了他务实的作风。
一年以后,也就是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巡抚周树模根据张建勋上报的办学情况奏报清帝:“江省地广物丰,利源未辟,实业亟待振兴”“从前省城各路小学兼课实业,均系预科程级。上年始授农工商本科,本年南路学堂附设试验场,实行演习。北路工业学堂,试造纸碱各品,颇有成绩。至各属初等工业学堂,呼兰、绥化两府,上年各设一区,巴彦、兰西各州县,今年各设一区。又于海伦府、瑷珲厅、青冈县、拜泉县等处,分立初等农业学堂,各就地方所宜,择要举办,渐次扩张,于实业前途,不无裨益。此办理实业学堂之情形也。”[19]
至宣统三年(1911年),张建勋又将初等农、工学堂升为中等农、工学堂。并于该年,设立了农业教员讲习所、工业教员讲习所,以培养实业教育的师资。他为这些学堂的发展,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及实施计划。如宣统二年(1910年),在初等农业学堂基础上,拟改办中等农业学堂。该年二月初他报告提出:“本省明年开办中等各实业学堂,其中农业以南路初等(学堂)改办,……即以各该学堂学生升入,并仿照奉天办法以各属高等小学毕业生五分之一改升径入本科,三年毕业,按年添班,……本省中等农业学堂第一年设农业科,第二年设林业科,第三年设蚕业科……”①《二品衔黑龙江提学使司为详请事业案奉》,转引自:樊期曾编《东北农业教育史(1906—1985)》,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35页。。还制定了《中等农业学堂开办简章》,规定该校以初等农业学堂改升,不另修校舍,对学校分科、规模、学制、学生来源、编制、经费等均作详细规定。至宣统三年六月,“南路中等农业学堂”正式开办,校址仍在初等农业学堂院内。
为发展、振兴教育,培养造就人才,根据黑龙江的人才需求、财力状况等实际,张建勋还主持筹办了其他学堂。
其一,“简易识字学塾”。宣统元年(1909年)十一月,清政府学部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饬令全国各地开办简易识字学塾。该学塾专为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而设,其课程专教部颁《简易识字课本》与《国民必读课本》,并酌授浅易算术(珠算或笔算),教授二书完毕即准作为毕业。当年十二月,张建勋即据学部之令,设办“简易识字学塾”。先在省城所在的龙江府设20所,再于省属各地陆续筹设。要求由官府购备课本,每户分发一本,以做到“人尽识字”[20]。之后不久,龙江、呼兰、巴彦等地,即设立数目不少的简易识字学塾。只是因为当时学部尚未颁发标准课本,而“暂用字课图说先行教授”,到次年正月,学部将各种简易识字课本样本颁发后,提学司即按全省人口的二十分之一的数量翻印下发各地,饬令各属广设简易识字学塾②据周树模《胪报第二年下届筹备宪政成绩并本年办理情形折》,见《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上》第1269页。。据统计,至宣统二年,黑龙江“全省简易识字学塾现已设335所,学生9500人”[21]。
其二,“黑龙江全省中学堂”。在全省的小学堂全面兴办,初等教育有所发展后,张建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创办该中学堂。当年,考送齐齐哈尔、呼兰、绥化、巴彦高等小学二年级学生提前毕业,一律升学,连同黑水中学堂预科班学生入学,借用南路农业学堂就读。又于宣统元年(1909年)建成新校舍,规模为全省最大。设有礼堂、讲堂、教习室、自习室、寝室及可容纳500人的室内体操场。当年招收学生8个班201人,开设修身、读经、文学、外语、历史、物理、算学、博物、图画、法制及财政、体操等12门课程。该中学堂的设立,为全省接受初等教育的学生开辟了继续深造的途径。
其三,“黑龙江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程德全将军因五司八旗各局处人员不熟悉法政,在将军衙门特设法政肄习所。光绪三十三年,提学使张建勋将其改为法政学堂,另招新生。后因故解散。宣统二年(1910年)巡抚周树模委张建勋为总办,在省城齐齐哈尔复办黑龙江法政学堂,“以造就官绅、养成行政司法暨地方自治人才为宗旨”,在校学生100人,有教职员20人。这是齐齐哈尔高等教育之始[22]。法政学堂为黑龙江省培养输送了一批警务司法人才。
在创办新式学堂、发展黑龙江地方教育的过程中,张建勋面对诸多困难,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东北是清朝的发祥地,又是满、汉、赫哲、锡伯、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等多民族聚居的边疆重地,清政府把东北地区视为“龙兴”之地,长期加以封禁,禁止汉民移入,限制了经济、文化的发展,形成地广人稀、文化落后的局面。再有,清政府一向视此地为边疆,为抵御沙俄入侵加强边防军事力量,只注重培养旗人子弟练习骑射,而忽视兴办文化教育事业,重武轻文,故而教育发展缓慢。“清末新政”之时,全国“废科举、兴学堂”,黑龙江近代教育亦由此开始兴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省城齐齐哈尔始设学务处,这是黑龙江省第一个教育行政机构。在此之前,仅在副都统衙门设旗籍官学教员(后改为学正)一人。汉人子弟每遇科举考期,均赴吉林应试,且从未有过及第者。黑龙江文风不振、教育落后,由此可见一斑。
当时创办学堂、发展教育面临的一大困难,就是文化闭塞、风气未开。面对如此情形,张建勋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部奏定各省劝学所章程》,在全省大力建立劝学、宣讲机构,饬督各劝学所、宣讲所之员劝导宣传,推广新学。全省各地都制定“劝学所章程”,规定了劝学员之责。如呼兰府规定:“劝学员有演说之责任:对于绅耆,宜演说时局之艰难,非教育不能自存,以激励其血诚为宗旨;对于乡愚民,宜演说科举既停,舍学堂无由出身,以转移其志趣为宗旨。”又规定:“劝学员不能尽其职务者,总董有申诉或禀明撤退之权。”[23]各地劝学员下乡入户,宣传劝导,一番努力之后,风气大开,兴学氛围及民间向学之心日盛。如在呼兰府,新式学堂初设之时,众人皆存怀疑之心,以为是借招生之名募兵,不愿也不敢报名入学,故光绪三十二年只有学生60名,学堂的教授法与私塾也没什么差异。至光绪三十四年,张建勋就任黑省提学使的第二年,当地为扩充学堂教育,派出官员与乡绅宣传劝导,并定立章程,规定劝学员须给学生的父兄立下保证书,或是须有信用的商户予以保证,保证学生是真入学,而非为预备募兵。如此,开学数月,大家改变了对学堂的看法,风气大变,“以子弟得入学为幸”,当年学堂招生人数即达1100以上,而且纷纷捐助学堂——《呼兰府志》卷七“学务略”记云:“舍田宅、助资财者相望甚矣!风气转移之速也。”[24]
黑龙江开发较晚,生产力水平低下,财力有限。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巡抚程德全于一份奏折中,提到江省财力之艰,其奏云:“江省幅员寥廓,物产丰饶,百废待兴……惟是江省土广人稀,天寒地僻,自哈尔滨以北,荒凉满目,有亘数十百里不见居民者。至一省所入,岁不及五十万……至其难处,又不独无行政之费,且恐无以养官,此种艰难,无论内地行省,迥然不同,即揆诸奉吉两省,亦觉较难措手。”[25]在如此境况下,办学兴学之难,可想而知。
一方面,张建勋与巡抚以及各府厅州县的地方官员,想方设法开辟财源,筹措办学经费。例如,鼓励民众垦荒,从垦荒获利中征取款费,用于办学兴学,并且设法增加学田,扩充经费。巡抚程德全《划留学田片》中即有:“此次勘放郭旗沿江荒地,前经臣德全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间奏明,每垧加收经费银三两,以一两五钱分给蒙旗,以一两五钱专充学堂经费。并声明于讷漠尔河北岸划留学田十万垧……将来学田尚须广为划留,拟于他处放荒随时再行添拨,以惠学界而宏教育。至此次加收学堂经费银两,即责成提学使张建勋派员先在甘、讷两段现留学田招户垦辟,撙节动支,务期款不虚糜,地皆成熟,庶于兴学、劝农交有裨益”[26]。再如,鼓励民间捐助办学兴学。此项工作也卓有成效——其地史志中即云:“江省提倡教育,各县既有规定之学田,而地方捐款,亦极踊跃。故兴学虽迟,而进步甚速。”[27]即认为兴学取得成效,民间捐助是重要助力因素之一。民间捐助兴学的事迹,在该省各地方志书有很多的记载,限于篇幅,不在此例举。
另一方面,在财力拮据,经费困难的局面下办学兴学,张建勋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如在前面已介绍,他兴办实业教育,采取逐步发展的方式:最初时,“农、工、商各实业学堂,俱以款绌未能创兴”,而全省小学堂已全面兴办,他即在小学堂中开展实业教育,并先从省城各路小学堂“兼课实业”作为实验、示范;后来,省属各地设立初等农工学堂;再后来,设立开办中等农工学堂。正如在周树模于奏报中谈及黑龙江实业学堂情况时所说的那样:“各就地方所宜,择要举办,渐次扩张。”[28]再有,在一些时候,张建勋以“将就”却务实之举措,兴学办学。如前面内容中介绍的,创办“黑龙江全省中学堂”时,先借用南路农业学堂就读,之后再新修校舍;创办“南路中等农业学堂”,他决定“以初等农业学堂改升,不另修校舍”。此等“凑合”的做法,可说是“因陋就简”解决了问题,满足了当时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之急需。
创办学堂、发展教育的另一大困难,就是人才匮乏,师资不足。张建勋与巡抚及地方官员等,采取措施吸引人才。按当时规定,“凡京师及内地人员,派往新疆、云南、贵州、广西四省及附近蒙、藏各处学堂充当教员者,三年届满,如果成绩优著,即照异常劳绩请奖”。张建勋等人上奏提出:黑龙江“边方寒苦,民智锢塞,谙习学务人员,往往为畏途。是非优于奖励,不足以策将来”,因此奏请凡京师和内地人员派往黑龙江充当教员者,准予同云贵等省一样的奖励——“所有奖励、年限准与云、贵等省一律办理。”[29]这样的鼓励政策,对充实和稳定师资起了一定的作用。再有,张建勋知人善任,对卓有才干的林传甲、苏成林、胡斗衡等人,分别委以重任。其最著者,为学者、教育家林传甲(1877~1922年)。林氏早年就读于西湖书院,博览群书,尤长经史、地理、文学。后在湖北先后创办数所学堂,教授子弟,作育人才,得湖广总督张之洞器重。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乡试第一。两年后,被聘为京师大学堂文科教授。光绪三十一年,经署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调,与其夫人同赴黑龙江省从事教育。光绪三十三年,张建勋就任提学使后,颇为器重,任命他为学务公所总务科科长,协助办理全省教育。至宣统三年(1911年),张建勋因其办学成绩卓著,报请免补直隶知州,以知府留省补用。林传甲致力于兴学育才,为发展黑龙江教育贡献颇巨,有学者誉其为“黑龙江近代教育的奠基人”[30]。
在风气未开、经费支绌、师资缺乏的状况下,张建勋为兴办新式学堂、推行新式教育,可谓不畏艰难,锐意开拓,谋事成事。对此,他辅佐的两任上司——前后担任巡抚的程德全、周树模,均给予充分肯定。其任职当年,程德全即在给清帝的奏报中称:“自本年提学使张建勋抵任后,规划全省学务,因势利导,力任艰难。”继任巡抚周树模奏称:“自提学使张建勋到任以来,苦心经营,勿论民旗、蒙部,均经一律设学,渐臻进步……”。对张建勋发展、振兴全省教育之功,清廷亦予以充分肯定: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令赏加张建勋二品衔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日黑龙江提学使张建勋《奏为赏加二品衔谢恩事》(档号03-5498-040)。。按规定,提学使三年一任,各省提学使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就任履职,故至宣统二年(1910年),清廷重新任命各省提学使,张建勋继续留任黑龙江提学使②《宣统政纪》卷39载:宣统二年七月甲子命黑龙江提学使张建勋留任。。进入民国后,短暂留任至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底,政府新任命了提学使,张建勋卸任③《东方杂志》1913年第9卷第7号之“中国大事记”有:“十二月初七日,任命涂凤书为黑龙江提学使。”,其在黑龙江提学使任上,将近5年。
总的看来,黑龙江地区兴学虽迟,而进步甚速。诚然,清末黑龙江教育的崛起、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废科举,兴学堂”的大趋势、大环境,离不开巡抚程德全、周树模等官吏的支持,离不开林传甲等一批专心于教育的有识之士的贡献。提学使张建勋主持一省学务,直接筹划、领导清末黑龙江的兴学活动与教育改革,其兴学兴教之功,更是不可否认。程德全曾说:“内地兴学,不难于创始而难于程功,江省兴学既难于程功,尤难于创始。然虽知其难,究不能不力为其难。”[31]在创设学堂,推行新学上,张建勋即是这样,虽知其难而不畏其难,勉力为之。他为清末黑龙江新式教育的艰难开拓,为近代黑龙江教育发展的卓著贡献,已载于史册——《黑龙江省志》“人物志”设有“张建勋”之条目,载记其在提学使任上兴学兴教之功,并高度评价曰:“张建勋在黑龙江五年间,共建官办学堂320所,为教育事业呕心沥血,不辞劳瘁,使各级各类教育有很大发展,使边塞黑龙江的学风大开,堪称黑龙江近代教育的开拓者”。[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