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党章文本的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研究

2023-04-29 00:44熊代权
商洛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自我认知党章中国共产党

收稿日期:2023-06-05

项目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项目(22VSZ019)

作者简介:熊代权,男,陕西紫阳人,硕士研究生

doi:10.13440/j.slxy.1674-0033.2023.05.001

摘 要:党章是探究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的一扇窗口。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认知应时而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表征。从党章文本来看,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认知具有自我定性、自我定位、自我定标、自我定规等基本特征。描刻历史上中国共产党自身认知变化轨迹并总结经验启示,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章;自我认知;文本视角

中图分类号:D21;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33(2023)05-0001-09

引用格式:熊代权.基于党章文本的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研究[J].商洛学院学报,2023,37(5):1-9.

A Study on the Self-cogni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Based on the Party Constitution Text

XIONG Dai-quan

(Party Building Department, Party School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СРС, Guangzhou  510053, Guangdong)

Abstract: The Party Constitution is a window to explore the self-cogni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 Over the last century, the CPC's self-cognition has adapted to the times and presented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arty Constitution, the CPC's self-cognition has basic features such as self-definition, self-orientation, self-calibration and self-regulation. Summarizing the trajectory of the CPC's self-cognition changes in history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New Era of the Party's construction and its great project.

Key words: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Party Constitution; self-cognition; the perspective of text

《中共中央關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1]的重大命题,表明了我们党在自我认知问题上的深邃思考和战略考量。回顾学界已有研究发现,已有研究率先探讨了党自我认知的核心内涵与深远意义,然而未能进一步指明党的自我认知的承接载体[2]。随后,有研究立足“第三个历史决议”文本,讨论了党的自我认知[3]。实际上,党章作为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党对外诠释自我属性的“政治宣言书”,也是探究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的一扇窗口。

一、定性: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属性的整体规定

政党的性质决定一个政党的自身定位、任务目标及实践路径,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从最早的党纲、党章直至党的二十大通过的最新党章,阶级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民族性一直是党自我定性的高频词汇,能够反映党对自身属性的认知。

(一)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

阶级是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基,阶级性是现代政党的根本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集中代表着一定阶级、阶层和社会集体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与列宁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理论作为中国共产党建党的理论来源,直接决定了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的政党。百年来,“无产阶级”一直是党自我定性的关键词。

1921—1928年我们党共计通过6部党章(纲)。其中一大党纲与六大党章均明确指出了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在党的早期文献中,明确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4],是为无产阶级而奋斗和革命的政党。必须指出的是,此时党对阶级基础的认识仅限定在“现代工业无产阶级约二百万人”[5]的范围内,是力量相对弱小的社会群体。

七大和八大党章均在开篇指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党章所指的“工人阶级”略有不同。1949年4月,刘少奇在天津市视察期间指出,从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劳动者都是“劳动阶级”,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6]。1956年1月,周恩来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一文中,提出了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7]的论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党对自身阶级基础的范围认知开始延伸。八大以后,党内“左”倾思想持续蔓延,影响了党对阶级基础范围的判断,九大党章将党的阶级性由“工人阶级”转变为“无产阶级”,突出了党在阶级斗争层面的任务。

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路,十二大党章关于阶级性的认知重回七大、八大党章规定的“工人阶级”。同时,党的阶级基础范围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得以继续扩充。200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全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进入工会的权力,因此所有工资收入者都可以划入工人阶级。百年来,不管“工人阶级”的内涵如何延伸,党的无产阶级属性从未动摇。直到2022年通过的二十大党章中,党仍保持以“工人阶级”为自身定性的阶级基础。

(二)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属性,是党的使命所系、力量所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有特定的内涵指向:一是相较于其他阶级政党有先进的指导思想,二是党员始终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从党的指导思想来看,党章文本在“指导思想”的表述上有“指针” “行动的指南” “指导思想” “行动指南”等多种表达形式,具体所指仍是相同。党自诞生之日起,一直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并用其指导实践。七大上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明了马克思主义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同时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作为党“一切工作的指针”。十五大党章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后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全新发展成果——邓小平理论,并将其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十六大党章的突出贡献是明确了“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地位。十八大党章将科学发展观列入指导思想。十九大党章则是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党章。百年来,党的指导思想在继承中发展,始终有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引领全党。从党员视角来看,党向来重视党员的先进性。一大的党纲要求党员必须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8]61彻底地断绝关系,为保障党的先进性做了具体规定。七大党章规定党员要“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8]114,将先进理论武装党员作为保证党先进性的手段。十二大党章首次就党员的先进性作了明确界定,指出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8]331十六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是其所属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十七大党章将先进性摆在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位置。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征程中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质的纯洁性内涵。其一,整体来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其二,个人视角是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三,组织维度是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国共党自成立以来,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党必须时刻保持纯洁性,并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做了一定的探索。七大党章最先在党章中对保证党的纯洁性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党的队伍内部不允许机会主义存在,坚决“将其中坚持错误的人清除出党”,要求党员“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8]113。八大党章增加了党在执政条件下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内容,坚决防止和抵制来自“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侵蚀。十二大党章规定了全党在政治生活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十六大党章在各级纪律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中增写了“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十八大党章指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二十大党章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需要始终自觉保持,同步或落后于本阶级或其他社会成分,都不能够再认为这个政党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与时俱进发展与完善党的指导思想并以此武装党员,及时开展自我革命,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奥秘。

(三)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性

党的民族性认知并非与生俱来。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成立,后者认为我们党的成立让“共产国际远东局增加了一个东方支部,俄共(布)增加了一个东方战友。”[9]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开启了党是“共产国际的支部”认知的进程。二大党章在党员规程部分规定“已经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各国共产党者,均得为本党党员。”[8]64此后三次党章修订都基本延续了“共产国际承认的各国共产党者”可以成为“本党党员”的表述,直至六大党章正式确立党是“共产国际之一部分”。由此可见,党在七大之前更强调自身的国际性。

党的七大实现了从国际性到民族性认知的转向。在这一点上,毛泽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认为共产国际对党在初创时确有帮助,同时强调“中国工人阶級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党——中国共产党。”[10]七大党章总纲首次阐明了党的民族性,指出党代表的是“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8]111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际形势极为复杂,八大党章在制定时一定程度上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去掉了党章中的“毛泽东思想”[11],同时对党的民族性进行了淡化处理。到党的九大召开时,国内外局势已然发生巨大变化,九大党章却未能将“无产阶级”与“中华民族”有效地结合于党的性质之中,后来的十大、十一大党章同样如此。

十二大党章指出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8]326这一表述在党的民族性认知发展史上极具进步性。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民族性作了全新诠释,将过去“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发展成“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8]441十九大、二十大党章将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摆在重要位置,是党在民族性认知趋于成熟的展现。

二、定位:“革命党”“领导党”与“执政党”的身份认知

学术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身份的讨论方兴未艾,一些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前党的定位是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夺取政权后就向着执政党“转变”或“转型”[12],也有学者将“革命党”与“执政党”的分水岭推迟到改革开放前后[13]。针对党的政治身份的模糊认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人说,我们党现在已经从‘革命党转变成了‘执政党。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14]还有研究者着眼于党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领导地位,认为“领导党”是党更为科学的政治定位[15]。本研究认为,“革命党” “领导党”和“执政党”是党在不同条件下的身份呈现。百余年来,党章视角下党的自我定位是“革命党” “领导党” “执政党”的辩证统一。

(一)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党”定位

“革命党”是党对自身的第一个政治定位。一大党纲便指明了“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8]60以明晰政治目的的方式揭示了自身的“革命党”身份。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在回顾了党在过去24年的革命历史的基础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完全熟练了领导革命战争艺术的党”[16],并在七大党章中进一步明确了党的革命性质、革命同盟军和革命任務。党进行革命的目的,不是简单意义上“改朝换代”式夺取执政权,“革命党”身份并不随着执政地位的来临而结束。

马克思认为革命的真谛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推动力”[17]。因此,执掌国家政权后的无产阶级政党仍需保持自身革命性。八大党章对此率先展开探索,要求全党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后仍要提高革命的警惕性。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作出重要论述,将党的“自我革命”置于“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18]的高度加以概括,二十大党章指明了新征程上党的革命方向是“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19],言明了永葆“革命党”底色的重要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定位

中国共产党对自身“领导党”定位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探索。1922年1月,共产国际执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关系的决议》致使部分党员在认识上出现了模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党的领导地位。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然成为“全国抗日救国的重心”[21],因此七大党章关于党的领导的表述有了本质性变化,指出党应该“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8]113,这是党章中最早反映“领导党”定位的内容。毛泽东在党的八大开幕词中指出,党已经是“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22]八大政治报告将党的定位明确表述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政党”[23],可以看出党在八大前后关于自身“领导党”身份已经有了较为完整的认识。这种认识在党章中也得到彰显,八大党章明确了“党是阶级的最高组织,它必须努力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它的正确的领导作用和核心作用”[8]234,对一切党组织与党员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既要做到“维护党的团结”,又要“巩固党的统一”,还要敢于同一切削弱党的领导地位的现象进行斗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尽管党内政治生态不同,但这一时期的党章对“领导党”的认知却是比较稳固的,仍坚持党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8]302。

十二大党章将“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表述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置于党章的总纲位置,并在文中具体指明党的领导方式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随着邓小平对“领导党”身份认识的不断深入,他进一步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24]358。十四大党章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写入党章,自此党章关于党的“领导党”定位基本成型。十九大党章在改革开放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阐明了党的领导范围,涵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人民军队与其他武装力量等多个领域。总之,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二十大党章对党的“领导党”身份作出定论,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19]

(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定位

在党的历史上习惯将1931年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称为“局部执政”时期。先后尝试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以及新民主主义政权,横跨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三个历史阶段,但此时党的重要会议和领导人的著述中,尚未发现有“执政党”的提法。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党内主要领导人方才讨论将“执政党”作为党的政治定位[25]。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在私下与公开场合都已频繁使用“执政党”这一政治概念。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26]的政治判断,并首次在党章中呈现自身的“执政党”身份。

改革开放以后,坚持“执政党”理念的邓小平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24]276等党建命题。十六大党章紧紧围绕“执政党”这一政治定位,要求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党的十六大报告还提出了“长期执政的党”的议题,是对“执政党”认知深入的表现。十九大党章将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一环,以建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8]11为导向,进一步夯实“执政党”政治定位,为执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定标:共产主义与追求发展的同频共振

从政党的概念构成来看,目标是一个政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定性与定位明确以后,还应有对目标的认知,这是构成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体的标识之一。从中国共产党的视角来看,就是搞清楚“要干什么”这个问题。一方面,党的最高理想是要实现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的描绘的光明前景——共产主义。另一方面,列宁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共产党必须“以大力提高全国生产力”[27]作为巩固政权的主要任务,言明了追求发展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以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全面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认识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28]此段论述阐明了实现共产主义并非一蹴而就,须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思维。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便将共产主义写入自身的纲领之中。一大党纲实际上既包含了党的长远目标,也涵盖了党的阶段目标,只是两者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党的二大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局势的基础上,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区分了党的长远目标与阶段任务。在七大党章中,指出了党的任务是在内外两个方向同时发力,以实现“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和“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为目的,长远目标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制度。长远目标在七大党章中得以明晰后不再有触及原意的调整,处于变化状态的是党的阶段目标。如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了胜利的条件下,八大党章中党的阶段性目标主要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展开。

改革开放时期,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阶段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8]328。此后,历次党章在此基础上作细微调整。譬如,党的十四大关于党的阶段目标的表述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8]37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的道路上,党章对党的阶段目标进行适时补充,包括十七大党章将党的奋斗目标调整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會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8]490,将构建和谐社会列入其中。十九大党章又将党的目标调整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8]6,将建设美丽中国和现代化强国作为党的阶段目标列入党章中。

(二)以发展推动现代化进程

谋求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不能回避的任务。建国时期毛泽东曾谈到:“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29]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能够“破坏一个旧世界”,也同样擅长建立一个“新世界”。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党章中便有了彰显追求发展的内容,即“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8]231初步奠定了“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基本格局。

九大、十大党章都将“生产斗争”作为“三大革命运动”之一。早在1963年毛泽东便已经提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30]在曲折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背景下,追求发展的目标具有很深的时代印记,体现在现代化事业被赋予“运动”的标签。值得注意的是,十一大党章尽管在“革命运动”层面有所延续,但在八大党章的基础上,重构了以“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

党的十二大彻底克服了现代化的“运动”倾向,指出实现现代化必须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8]328为主要手段,并在党章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命题。十四大党章将改革开放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十六大党章明确了建国一百年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节点。十九大党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8]6的论述。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使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兼具“可行性和可预见性的特征”[31]。二十大党章将改革开放以来探索的现代化道路,概括为“中国式现代化”[19],进一步坚定了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信心。

四、定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党亦是如此。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能够取得伟大成就,一方面是对自身的性质、地位、目标有着清醒的认知,另一方面是有着一套适用于自身的政治规矩,作为不断前进的政治保障。就党章文本而言,政治规矩有两个向度:一是面向党员立规矩,二是面向党组织立规矩。

(一)以严明的纪律规范党员行为

通过严明纪律约束党员向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优势。一大党纲便已对纪律管党做了一定的探索,主要从党员身份鉴别、保守组织秘密,以及党员政治活动等方面约束党员的个人行为。党的二大党章正式将党纪列入其中。总的来看,二大党章共29条内容,纪律一章独占9条,将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围绕纪律展开,严格划定了党员同其他政治党派、资产阶级政府之间的界限,列举了开除党员的条件。诚然,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法机构是纪律管党的重要一环。正因如此,五大党章增加监察委员会,并规定“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须经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或监察委员会,依合法手续审查之。”[8]94监察委员会的出现,填补了纪律执行机构的空白,有效提升了纪律管党的效能。七大党章首次在总纲中言说了纪律管党的意义,并对纪律监察机关、纪律治党的特征做了详细阐述。

新中国成立后,纪律在党章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八大党章规定:“党是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8]233-234,将党的纪律看作是党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决定性因素。此外,还明晰了党的检察机关在检查和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决定和取消党员的纪律处分,以及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等方面的内容,使纪律更加制度化、体系化和具体化。

十二大党章将党的纪律与党的纪律检察机关重新写入党章,并区分了党内纪律处分的种类,拓展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这一时期纪律管党重新发挥作用,与邓小平提出的“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22]147的论断密切关联。随着党内政治生态的不断改善,纪律管党相应完善。十四大党章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8]394-395十五大党章强调严明的纪律是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力量之源。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监察机关的任务做了补充,延伸了其在党风建设和协调反腐领域的职权。十七大党章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内巡视制度。党的十八大将纪律管党摆在突出位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32]。十八大党章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安排上强化纪律管党,尤其是对干部选拔的制度约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九大党章明确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其中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8]31此外,十九大党章还提出了执行党纪的“四种形态”,补充了纪律管党的实现形式。二十大党章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要求之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以民主集中制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同样是面向各级党组织的根本政治规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集中制是凝结全党革命力量的核心纽带。一大党纲强调了“中央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拥有绝对的监督权力,奠定了全党服从中央的总基调。二大党章规定了党的最高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党必须绝对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8]67。五大党章在党的建设部分首次阐明“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进一步指出全党遵照这一指导原则在一定区域内建立和管理党组织。六大党章将共产国际作为最高机关,相应增加了服从共产国际决议的内容。七大党章对党的组织原则认知更加完整,在总纲中明确指出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战斗组织,阐释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8]118。

八大党章在总结1935年以来民主集中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探索了党在执政条件下民主集中制的前进方向。在内涵上将“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转化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内容上增加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制度上划分了“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职权范围,赋予了党内组织工作一定的民主性,既保障了党的集中统一,又鼓励各级党组织和个人发挥应有作用。毛泽东将这一组织原则总结为“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33]。

改革开放后,党章重新确立民主集中制的“名”与“实”。十二大党章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之一,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8]336。在内容上增加了上下级党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 “互相监督”和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在制度上健全党内选举程序;在原则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营造集中与民主共存的党内政治生态。十四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进行调整,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8]378,并阐明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同时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十六大党章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补充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8]454-455。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章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十九大党章增加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等内容,对全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更高标准。二十大党章将“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要求之一,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五、中国共产党百年自我认知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内部变质、变色、变味,丧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背离党的宗旨而失去最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34]认真总结归纳百年来党对自我不同维度认知的“变”与“常”,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化解党对自身认知“错位”的风险具有重要启示。

(一)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认知体系须系统把握

党在百年历史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结构完整、逻辑清晰的自我认知体系。其作为一种主体意识,不仅能够明确党在不同阶段的价值取向,同时兼具纠偏功能。

定性是党自我认知的缘起,这一点同其他阶级性质的政党并无二致。不同之处则在于党的自我定性兼具阶级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民族性等显性关键词。阶级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必須具备的政治属性与政治品质,只有具备这样的基本政治属性和品质,党带领的中国革命与建设事业才能算是世界共产主义事业的一员。换言之,也只有如此,中国共产党也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性质政党的显著标志。民族性是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孕育而生的政党所带有的特殊性质,这一性质直接决定党的政党文明、历史使命与实践边界,是区别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的标志。

定位是党自我认知的第二步骤,发迹于性质认知以后。大体看来,党章视阈下党的自我定位由革命党、领导党、执政党组合而成。“革命”一词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具有不同的含义,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革命”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浪潮一致,旨在推翻非无产阶级统治地位,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新中国成立后,“革命”二字对外表现在引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革命,对内表现在党的自我革命。领导党身份贯穿党的历史始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领导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执政党是伴随无产阶级专政而来的政治身份,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内涵与西方体制下的政党相去甚远,相较于他们“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执政形式,党的奥秘则在于“长期执政”。

定标是党自我认知的第三环节,属于“要干什么”的范畴。第一,党的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党最崇高的目标追求。共产主义的实现需要经历相当漫长的探索与积累,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将共产党的行动划分为最近目的和最终目标一样,通过阶段性目标的累积逐步靠近共产主义,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普遍的方法论。第二,实现国家现代化目标,是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邓小平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述,既讲明了现代化之于中国的重要性,也言明了共产主义与追求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定规是党自我认知的最后一环,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第一,面向党员立规矩。从创立之初的58名党员,到拥有9 800多万名党员的第一大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严明的纪律约束党员是党长期以来的政治规矩。第二,面向党组织立规矩。长期以来,党迸发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执行力的核心关键,在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充分运用。党的各级组织在这一原则下开展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党中央领导权威和保障党的意志贯彻执行。

总的来看,党的自我认知的四个环节是环环相扣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对其进行系统性把握,党对自身的认知才能更加全面,自我认知机制发挥的效果也更显著。

(二)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的内涵须辩证看待

自我认知作为一种能动的意识,并非一成不变。党对自身的认知在百年历史征程中呈现出“变”与“常”的共存状态,实质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的守正与创新。

党章视角下党的自我认知的“变”是一个丰富的范畴,既包括表层的条款内容增减,还包括深层的条款内涵调适。譬如,在定位方面,革命党身份在十二大到十九大党章中鲜有提及,这是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改革开放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实要求。同时,淡化革命意识也造成了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组织宽松软状态等想解决却未能解决的难题显现出来。因此,革命党身份在新时代被赋予新的内涵,用以保证党的组织肌体处于健康水准。

党章视角下党的自我认知的“常”则是指一以贯之的部分,从党章看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属性、政治目标和政治规矩都有其始终贯穿的主线。具体而言,党的阶级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民族性均大体趋于稳定。这说明,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共产主义的长远目标不会动摇。

实际上,意识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之间存在矛盾,就党的自我认知而言,某些要素长期不变可能有助于产生良好的结果,也可能会导致认识的僵化,从而跟不上时代的进步。马克思主义强调要辩证看待事物的发展,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在认识自身的时候,也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妥善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守正和创新。

(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自我认知的价值旨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35]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线。具体而言,这一根本政治立场是党自我定性、自我定位、自我定标、自我定标的根本遵循,是党自我认知调试的唯一标准。

第一,人民至上是党自我定性的基本依据。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19]这一规定郑重阐明了党的阶级性与人民至上的人民性高度契合,完全一致,不可分割。同时,“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更是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民族性提出了遵循依据。

第二,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党自我定位的力量之源。党之所以能够以革命党、执政党、领导党自居,主要是因为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竭力支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通过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进行社会革命并取得最终胜利。全面执政以后,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行自我革命,从而跳出历史周期律。事实证明,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党领导的各项事业方才能够推进,领导党的地位方才稳固。

第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自我定标的衡量标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自我定标的衡量标尺,是党始终坚守的初心与使命。中国人民自古就有对“大同社会”的遐想,而几千年来只有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将理想照进现实,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身长远的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实现社会主义是具体的、现实的,是有步驟的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

第四,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党自我定规的必然要求。在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的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提出:“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36]重申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强调党的各项工作的评判标准来自人民群众。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党以严格的纪律塑造党员行为风范,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先进群体,以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的各项政治决策的科学性,是党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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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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