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秀芳 周笃锋
摘要:自黨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数字中国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实现我国外贸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在此背景下,研究数字经济如何支持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作用机制来看,数字经济可通过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带来提质增效的数字要素、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等3条路径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发展。目前,新疆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已初步建立,外贸数字化转型具备了初步产业基础。但受到数字经济规模小占比低、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度低、数字要素未得到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制约,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仍面临数字经济对其驱动力弱等问题。基于此,应进一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数字化产业,提高产业数字化水平,建设数字要素市场,增强数字创新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对外贸易;数字贸易;数字化转型;外贸数字化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76(2023)03-0069-12
DOI:10.16716/j.cnki.65-1030/f.2023.03.007
Abstract: Since the repor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of a digital China, China's digital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 achieving the digital development of China's foreign trade. The report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further propose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promote digital trade to accelerate China's transformation into a trader of quality". In this context, 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study how the digital economy supports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Xinjiang's foreign trad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chanism, the digital economy promotes the digital development of Xinjiang's foreign trade through three aspects: promoting digit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industrial digitization, bringing digital elements for improving qu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improving the innovation ability of enterprises. At present, Xinjiang's digital trade service platform has been initially established, and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foreign trade has a preliminary industrial foundation. However, restricted by such factors as small scale of digital economy, low proportion of digital economy, low integration of digital industry and traditional industry, insufficient use of digital elements, and insufficient digit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capability, Xinjiang's foreign trad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is faced with such problems as low driving force of digital economy. Therefore, this paper proposes paths such as improving digital infrastructure, cultivating and guiding digital industries, improving the level of industry digitization, building a digital factor market, enhancing digit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and talent cultivation, and effectively promoting the digital development of Xinjiang's foreign trade.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foreign trade; digital trad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digitization of foreign trade
数字经济以5G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支撑,不断推动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使人类经济社会逐渐进入数字竞争时代。为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缩小与发达经济体间的差距,建立新的竞争优势,我国逐渐将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十四五”规划设立专篇对“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作出部署,《“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为数字中国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相继出台,为信息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21年的45.5万亿元,占GDP比重也由2005年的14.2%提高到2021年的39.8%。这表明近年来数字经济增长迅猛,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核心增长极之一。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贸易企业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加快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贸易数字化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新形式。
新疆深居内陆,与8个国家接壤,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在国家向西开放中居于重要地位。借助数字经济实现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时代发展要求和对国家发展战略的响应,也是规避发展劣势,补齐发展短板,缩小与东、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有力举措。2021年6月新疆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程,加快壮大数字经济”。随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推进,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正奋力打造数字丝路标杆,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逐年提高,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基于此,探讨如何通过数字经济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数字经济的内涵
自数字经济的概念提出后,其内涵得到不断更新和发展。Don[1]认为数字经济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形成,是一种有关技术与智能化的系统。Kling[2]认为数字经济不等同于信息经济,数字经济还包含数字商品、数字服务以及信息技术行业。Mesenbourg[3]指出数字经济有三大特征,即将通信网络作为基础设施、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在线交易。Carlsson[4]指出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推动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李俊江[5]认为数字经济的本质是一场由数字技术主导的经济革命。逄健[6]提出数字经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数字经济包含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广义的数字经济包含娱乐业、出版发行业、军事工业等所有可以被数字化的产业和领域。根据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二)数字贸易的内涵
随着数字贸易实践的快速发展,相关机构和学界对数字贸易的内涵进行了深入探讨,数字贸易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201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其发布的《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Ⅰ》中首次正式提出数字贸易这一概念,认为数字贸易是指通过数字网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和国内商务活动,其内容包括游戏、音乐等数字产品,网站等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软件服务等四大类[7]。2014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扩大了数字贸易概念的范围,将在商品交易进行过程中运用互联网技术也包含在内[8]。李忠民[9]提出数字贸易的特征是在信息网络平台上进行,其本质是数字化信息的知识产权密集型数字商品和服务的高效率、多形式交易。2017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数字贸易内容重新编排分类并扩充为六大类,即数字贸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网络连接传感器等相关设备交付的产品和服务,其内容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及网络、云计算服务、数字内容、電子商务、工业应用、通信服务等6种类型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10]。欧盟和日本官方对数字贸易的定义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定义相似。2019年12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2019年)》指出,数字贸易是指数字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本质特征以及与传统贸易最大的区别在于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综上可知,数字贸易不仅包括数字产品和服务,还包括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的跨境贸易。
(三)数字经济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
关于数字经济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学者们通过研究普遍认为,数字经济催生了数字贸易,并在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陈超凡[11]认为数字贸易是互联网经济、数字技术与现代贸易相融合的产物,是一种新型贸易模式;孙杰[12]指出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形成的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主要目的还是服务于传统经济活动;贺少军[13]认为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全球数字贸易的跨越式发展;赵春明[14]发现数字经济通过实现贸易方式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来推动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赵新泉[15]、余淼杰[16]从“双循环”的角度出发,认为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在外循环层面的延伸与表现,数字经济对数字贸易发展具有激励作用;刘萍[17]认为国内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部分学者进一步研究了数字经济如何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如王树柏[18]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要以数字技术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吴玲霞[19]认为跨境电商作为数字经济催生的国际贸易新业态,有力推动了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姚战琪[20]通过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对数字经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提高具有积极作用,认为应提高创新效率,培育和引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不断提高数字贸易竞争力。还有部分学者研究了东南沿海地区数字经济如何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如李为[21]通过分析福建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发展状况,提出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开发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将福建打造成丝路数字贸易枢纽;吕宏芬[22]、王瑞荣[23]以浙江为例,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外贸转型升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邱丹平[24]认为广州具有丰富的数字资源和较为完善的数字经济技术基础,应在完善数字贸易法律和监管政策等方面多做努力,从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广州数字贸易中心建设;徐秋晨[25]提出要在数字经济发展变革的过程中,实现江西对外贸易的数字化转型,进而推动江西贸易高质量发展。
目前针对新疆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的相关研究较少。沈韵[26]指出新疆应把握数字经济机遇,以“数字化国际陆港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新疆外贸产业数字化转型。候杰[27]结合新疆数字经济发展背景,对新疆的数字贸易水平进行测度,发现数字化产业的出现及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了新疆数字贸易的发展,提高了新疆外贸竞争力。
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外有关机构和学界对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内涵已达成基本共识(或逐步达成共识),对于数字经济对数字贸易发展影响的研究结论也较为一致,普遍认为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产物,数字经济在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现有关于数字经济赋能外贸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的国家层面,对其作用机理的研究比较薄弱,且在中观区域层面的研究主要以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发达省市为研究对象,对西部尤其是新疆的相关研究很少。基于此,研究数字经济赋能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机制,探索加快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对新疆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理论上力求多维度深度揭示数字经济赋能外贸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机制,并以数字经济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现实为依据,探索研究数字经济赋能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制约因素及可行路径,为加快我国陆路沿边省区外贸数字化转型提供参考。
二、数字经济赋能外贸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机制
在全球新冠疫情前景不明的背景下,相较于传统经济,具有融合、开放、创新等比较优势的数字经济将对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高数字贸易份额和竞争力,通过数字要素及其优化配置变革生产要素体系,通过贸易对象和贸易方式数字化等作用机制赋能外贸数字化转型。
(一)数字经济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高数字贸易份额和竞争力,驱动外贸数字化转型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运用,围绕数字经济的新产业应运而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五大类。其中,前四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和发展基础,第五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
1.数字产业化通过提高数字贸易份额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首先,数字产业对外贸的主动介入可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价值链条中处于中上游环节。数字经济的发展将驱动价值链条的调整,改变地区间的收益分配,进而推动世界经济和贸易格局变化。因此,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数字产业会本能地加入国际贸易中。一些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也会因数字经济所拥有的高附加值属性主动将数字产业纳入其所在的产业体系。这意味着外贸的产品类型、服务范围、贸易实现方式等都会发生变化,数字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进而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其次,数字产业的发展会加剧外贸企业的市场竞争,促使外贸企业加入数字产业体系,提供数字贸易产品,发展数字贸易服务,以增强国际竞争力。市场对数字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加无疑是对传统外贸企业的新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会选择提供数字贸易产品,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进而提高数字贸易的比重。
2.产业数字化通过提高数字贸易竞争力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当数字产业的数字技术、产品、服务等扩散到该产业的前后向和旁侧产业时,产业数字化便发生了。数字化效率提升业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的产业,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各传统产业数字化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无疑会通过降低数字贸易成本、提升数字贸易效率而极大地提高数字贸易竞争力,进而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在农业方面,运用数字技术可以促进传统农业进一步向现代数字农业发展。以棉花产业为例,加强数字技术在选种、育种、种植、采摘、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运用,有利于提高棉花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工业方面,运用数字技术可以促进工业生产效率提高,并逐步实现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在服务业方面,运用数字技术可以使传统服务业升级为数字服务业,凭借物联网、大数据、5G传输等数字技术实现服务的智能化、高效化、网络化。当国内智能化服务行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时,数字服务贸易就成为该行业外贸的一大亮点。此外,数字服务业的发展还会赋能农业和工业发展。数字物流、数字金融、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可为工农业生产效率提高、资金融通周转、信息高效处理等提供有力支撑。数字农业、数字工业、数字服务业的发展及各产业数字化相互作用所带来的产出增加与效率提升,为外贸数字化转型奠定了产业数字化基础,不仅推动了贸易方式数字化,还提供了日益丰富的数字贸易产品。数字贸易通过提升贸易效率、优化贸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进而增强数字贸易竞争力,在催生国际贸易新模式新业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数字经济通过数字要素及其优化配置变革生产要素体系,驱动外贸数字化转型
现代社会对数字技术的依赖性不断增强,数字信息则以指数级的增长速度形成海量数字资源。数字资源经过甄别、采集、存储、输出后,便成为对用户和组织有用的信息、见解、知识[28],成为能够优化要素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数字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生产要素体系,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动能,进而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
1.数字要素通过增强外贸发展动力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一是数字要素所具有的边际报酬递增优势将推动外贸企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最大程度发揮规模经济效应。在国际贸易中,形成规模经济的企业更易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但企业规模过大则会因管理效率降低等原因使得长期平均成本上升,从而形成规模不经济。数字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其边际成本并不会超过一定范围就出现递增。外贸企业大量投入数字要素进行生产经营,其实现规模经济的规模范围就会扩大。如果外贸企业依靠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数字要素,则其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将会成为一条初始较高但最终无限趋近于坐标轴的曲线。因此,数字要素有助于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动力,实现规模持续扩大,最终增强国际竞争力。二是数字要素作为一种高级生产要素,能有效推动初级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迈克尔·波特的钻石理论,企业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在要素禀赋方面必须大力发展高级要素。初级要素能提供初始优势,但这种优势的增强和扩大依赖于高级要素的投入[29]。相较于其他高级要素,数字要素除资金投入多和价值创造大等特征外,本身还具有协同性高、关联性强等特点,能更好地强化初始优势。一方面,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在数字要素的作用下可实现最大化利用,减少资源闲置,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力的最佳资源利用状态;另一方面,数字要素可以与初级要素进行关联,如土地可用于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劳动力可学习数字技术,资本可进行数字化运作等,从而提高初级要素能效,推动其向高级要素转化。对外贸企业而言,加大数字要素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2.数字要素通过优化外贸要素配置结构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数字要素的出现与使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打破地区对生产资源的垄断,助力外贸企业实现生产中的帕累托最优。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分析、使用,外贸企业可以加强对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掌控,实现要素配置结构优化,充分发挥要素能效。一是运用数字要素可使外贸企业找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方式,借助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减少要素错配带来的生产效率低下。阻碍企业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原因之一是企业对生产要素信息的了解不充分,仅对生产要素进行堆砌式运用,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高昂。借助数字技术,企业可以分析获得生产某种产品的最佳要素配置,全程掌握生产信息,避免资源浪费,最终达到精细化高效生产。二是运用数字要素可以拓宽外贸企业获得生产要素的地域范围。当部分生产要素资源被某些企业垄断后,外贸企业为维持生产,不得不支付高于市场的价格以获得资源。运用数字要素有利于打破垄断,运用数字要素的企业越多,各地区间的信息交流就越顺畅频繁,企业就可在更大范围寻找合适的生产要素资源。三是运用数字要素可强化技术外溢效应。在传统经济发展背景下,部分企业率先取得技术进步后可获得超额利润,为维持利润,企业会避免该技术外流,使得技术外溢效应受到抑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共享的便捷性大大提高,数字要素的流动联通了一个个“信息孤岛”,技术外溢效应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数字经济通过贸易对象和贸易方式数字化驱动外贸数字化转型
创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动力。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数字信息技术得以快速发展并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进而催生数字贸易新业态,带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
1.数字经济促进贸易对象数字化。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与运用,传统贸易对象出现了创新性变化即贸易对象数字化,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要素和服务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交易对象,如服务外包和数字数据贸易。服务外包主要包括信息技术、业务流程、知识流程外包等。数字数据贸易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衍生的数字产品和数据服务、在线服务和数字平台服务等。一是既有贸易对象在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升级中成为数字贸易产品。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一些传统贸易产品呈现越来越多的数字化特征,成为数字贸易的重要对象,如自动驾驶汽车、智能家居电器等制造业产品。二是部分未加入国际贸易的产品和服务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成为贸易标的物。尤其在服务贸易领域,数字服务贸易能够突破时空限制,使得如医疗诊断、教育辅导等相关行业通过互联网等数字信息技术得以进行国际贸易。
2.数字经济促进贸易方式数字化。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催生了国际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一是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平台经济迅速崛起,并成为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中的主流形式。如亚马逊、阿里巴巴、天猫国际、京东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其对实现贸易数字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数字支付成为新贸易结算方式。这既包括支付货币本身的数字化,如使用比特币、狗狗币等数字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又包括支付过程的数字化,即线上支付代替线下支付。三是在支持跨境交易过程中相关配套设施实现数字化升级。此外,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兴起的智慧监管(数字海关)、智慧物流、在线广告、线上展会等也促进了数字贸易的发展。
3.数字经济促进贸易规则和贸易制度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贸实践创新可倒逼贸易规则和贸易制度创新,贸易规则和贸易制度创新又会进一步规范数字贸易发展。一是数字贸易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贸易规则和贸易制度,以保证其健康科学发展。政府需做好制度设计,尤其在涉及多国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方面,要同国际接轨,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二是数字贸易的制度和规则创新需要数字技术提供支持。政府应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对内实现政务数据资源融通共享,打破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对外迅速获取市场变动信息,确保决策科学有效。
三、数字经济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现状
数字经济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数字经济推动下,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已初见成效,主要表现为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外贸数字化转型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跨境电商新模式全面快速发展等。
(一)数字化基础设施升级,助推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发展
近年来,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新疆大力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如规模化开展5G网络部署,逐步提高千兆光网覆盖率,有序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等。2021年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正式施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县城以上区域及发达乡镇5G网络覆盖率为85%,建成基站11946个,城市、乡镇、农村的家庭住宅光网覆盖率分别为86.2%、91.2%、89.1%1。
在数据中心建设方面,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市场需求等制约,新疆的数据中心、云计算产业起步较晚。近年来,新疆积极推动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展,华为、中国移動、中国电信分别在克拉玛依、石河子、乌鲁木齐、昌吉等地建设了多个数据中心。同时,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积极向西开放,深度参与并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2015年12月,国家信息中心、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亿赞普集团共同发起成立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主中心设在克拉玛依;霍尔果斯位于第二亚欧大陆咽喉要道,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支点城市和重要口岸,近年来积极建设国家大数据(云计算)中心,2022年3月底,霍尔果斯天翼云国际大数据中心项目正式动工,未来国际、国内数据将在此汇集、联通、加工,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数字支撑。
在数字基建的支持下,新疆不断发展平台经济,有力推动了以跨境电商平台为代表的数字贸易服务平台的发展。《新疆平台经济发展调研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37家平台企业注册单位用户390.78万家,个人用户1749.00万人,交易(服务)2609.55万笔(次),交易(服务)金额2663.62亿元。与2020年相比,平台数量、平台单位数量、个人用户数量增速依次为48.00%、70.65%、231.99% ,单位用户数增加主要由行业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数增加所致,且在六大平台经济类别中,与数字贸易密切相关的3类平台发展都较快。
一是行业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该类平台2021年单位和个人用户数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6类平台中均排名第一,交易(服务)次数和金额均排名第二,是新疆平台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该类平台下的新疆电子认证服务平台自2005年正式上线以来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已实现全疆法人机构行业数字证书全覆盖和一证通用,累计发放数字证书1300余万张。此外,海天环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农业全程遥感监测及社会化服务平台、APINDATA数字农业产业链云平台等对优化新疆生态环境、推动新疆传统农业数字化发展进而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都发挥了作用。
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该类平台主要通过PC网站提供服务,体量较小,但促进贸易提质增效作用显著,发展潜力巨大。具体而言,以“西大门go世界”跨境新零售平台、一路通跨境电商在线贸易平台、亚欧国际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乌鲁木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平台发展态势良好,有力推动了新疆对外贸易的发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西大门go世界”平台是集跨境新零售、保税展示、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交易和服务平台,是新疆首家真正实现跨境O2O线下自提的综合性商贸服务平台和西北地区最大的跨境贸易平台企业。
三是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该类平台主要通过PC网站和微信小程序提供服务,单位用户交易(服务)金额和总额在6类平台中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大渊博棉花交易中心,该中心成立于2014年2月,是全国首家棉花产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现拥有轧花厂用户900余家,纺织厂用户3000余家,行业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新疆平台经济发展调研报告(2022)》显示,目前新疆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主要集中在棉花等个别行业,无论从现有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各项指标的增长情况来看,还是从各行业数字化发展的需求来看,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的发展潜力都很大,对于拥有优势资源的各领域龙头企业来说是巨大的发展机遇。
(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建设,为外贸数字化转型奠定产业基础
一是实施“疆企上云”行动。“疆企上云”是新疆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简称“两化”)的具体表现。为推动企业“上云”,新疆先后出台《新疆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疆企上云”(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等,2018年9月“疆企上云”行动正式启动。2021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自治区2020年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其中,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牛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的12个项目获选,充分说明新疆“两化”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新疆重点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42.8%,已有2万家企业实现了“上云”。同时,为搭建高质量云平台,提供优质云服务,包括新疆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在内的云应用服务商共同构建数字服务产业链条,助推新疆数字产业化发展。随着新疆传统制造业、工业的智能化和数字化以及相关数字产业的发展,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产业基础逐步加强。
二是加快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为加快推进能源化工、纺织服装、机械装备、采掘业等重点行业“两化”深度融合,新疆在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上接连取得突破,为“两化”发展及深度融合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2021年8月,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疆软件园有限公司、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等6家园区入选新疆首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2022年10月,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行业应用的大数据治理平台和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三)跨境电商全面发展,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增长极
虽然新疆的跨境电商较其他省份起步晚,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发展环境正在逐步改善,生态体系逐渐建立,发展水平稳步提升[30]。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2021年12月,《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为新疆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政策引领与保障。二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量逐渐增加,已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综合试验区为引领、各口岸跨境电商错位发展的雁阵模式。乌鲁木齐市、阿拉山口市和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先后于2020年4月、2022年1月、202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4个试验区为引领及各口岸雁阵式配合,形成了南北疆协同推进的电商发展格局,为新疆跨境电商的创业创新和外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平台条件和有力支持。三是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发展完备。新疆已实现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一般出口、网购保税进口、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出口海外仓5种业务模式全落地。四是中欧班列为跨境电商货物运输提供保障。2021年10月31日,首列“乌鲁木齐-布达佩斯”跨境电商数字班列成功开行。截至2022年6月,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已开行5列跨境电商“数字班列”,目的地包括莫斯科、布达佩斯、阿拉木图、塔什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1。五是口岸仓、海外仓建设持续推进。政府支持企业在阿拉山口、喀什等地建立口岸仓,引导企业以周边国家为重点共建共享优化海外仓布局,支持企业在匈牙利、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13家海外仓。2022年4月20日,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区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打造“中国邮政中亚-中欧海外仓枢纽站”。2021年新疆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0.7亿元,较上年增长152.4%2。新疆商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新疆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为85.2亿元,同比增长311.6%3。这表明跨境电商已成为新疆对外贸易发展新的增长极。
四、数字经济推动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困境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由于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均衡,数字经济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力度也不尽相同。相对来说,西部地区数字经济推动当地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力度要小于东、中部地区。新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作用较弱,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面临数字经济规模小占比低、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度低、数字要素未被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对外贸驱动力不足等发展困境。
(一)数字经济规模小占比低,对外贸数字化转型的支撑力度有限
近年来,新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虽有较大提升,但受到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产业基础薄弱、技术支撑不足等制约,数字经济不仅总量规模较小,占GDP比重也低于全国水平,且占比差距逐年扩大,对外贸数字化转型的支撑力度有限。表1为2016—2021年新疆与全国数字经济规模。由表1可以看出:新疆数字经济规模虽稳步扩大,由2016年的2048.68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255.70亿元,但规模总量仍然相对偏小,占全国数字经济规模的比重很低,在0.91%~1.00%之间徘徊;新疆数字经济产值占新疆GDP的比重虽稳步提高,由2016年的21.23%提高到2021年的27.36%,但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以上,且占比差距由2016年的约9个百分点扩大到2021年的约12个百分点。这使得数字经济赋能新疆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数字经济促进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驱动力相对不足。
(二)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度低,外贸数字化转型产业基础薄弱
在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背景下,新疆数字经济在各产业中的参与度较低,数字产业化水平不高,加之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刚进入起步阶段,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度较低,致使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因产业基础薄弱而发展缓慢。
一是缺乏影响力大、引领作用强的数字龙头企业和平台。据同花顺财经网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新疆共有58家上市公司,其中涉及计算机、信息通讯行业的仅有两家。平台方面,新疆建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用户规模、交易规模方面相较于疆内其他类型平台均较小,平台辐射范围有限,影响力小,虽有代表性平台但缺乏强有力的龙头平台。整体上看,新疆尚未形成稳固的数字产业链条,不同地区数字产业未实现协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核心领域的创新能力不足。二是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仍面临较大困难。从东部地区及疆内企业的转型实践来看,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存在马太效應。大企业的数字化规模与质量远超中小企业,并且这种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31]。在政府推动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大企业凭借自身拥有的资金、管理、人才等优势可以更好地利用政策快速发展,而中小企业因缺乏资金与人才,往往处于被动适应的境地。此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研发与创新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固定资本,成本回收周期长、损失风险大,使得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马太效应愈加明显。因此,新疆中小企业要实现数字化转型,除自身努力外,还需借助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的力量。然而,目前新疆不论是政府方面提供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还是民间资本组成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都还停留在示范性改造和小范围改造阶段,尚不能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个性化改造和一站式服务等需求。
(三)数字要素未得到充分利用,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有限
数字要素是维持数字经济形态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实现数字经济赋能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新疆已积累了大量的数字资源,然而其并未得到充分整合与利用。
一是政府对数字资源的开放程度不够。政府是进行数据统计工作的主体,也是掌握最多数字资源的机构,在构建数字要素市场中发挥着引领作用。但目前新疆很多统计数据都未得到有效整合与公开,以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为例,相关数据在新疆各政府网站几乎找寻不到,有限的部分数据资源也仅分布于各个部门网站,数据资源碎片化现象严重。二是多数企业和平台将自己的数据资源视作私产,“数据孤岛”现象严重。由于政府对数据产权的界定不明晰以及对信息安全的立法不到位,很多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不轻易公开相关数据。三是民众数字意识淡薄。虽然部分人群已享受到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但多数民众并未意识到数字要素的存在及其具有的巨大价值,很多中小企业对数据资源并未进行主动开发。数据资源的浪费和数字要素的欠缺阻碍了新疆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严重制约了新疆数字贸易的发展。
(四)数字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对外贸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力较弱
一是核心数字技术供给不足。整体上我国数字产业存在多项关键技术短板,数字技术应用软件、5G芯片等核心工具和数字产品大部分依靠进口[32]。新疆数字经济发展起步晚,数字技术积累不足,数字基础能力薄弱,数字产业发展落后,创新能力欠缺,核心技术供给主要依赖央企和内地企业,数字经济对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力明显不足。二是创新型数字贸易人才匮乏。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新疆对数字贸易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新疆的高端人力资源有限,数字贸易人才缺口逐渐扩大。同时,东部地区发达城市存在较强的虹吸效应,一些具有平台运营、技术开发等创新能力的数字贸易人才大都选择去发达城市就业,进一步加剧了新疆创新型数字贸易人才的匮乏。三是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善。政府层面针对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所欠缺,不够细化,社会层面未形成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五、数字经济赋能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
在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打造向西开放新高地、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背景下,借助数字经济发展和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推动实现新疆外贸高质量发展。本文从利用好数字经济的赋能作用出发,结合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及特点,从以下几方面探索新疆外贸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
(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外贸数字化转型基础
一是加强以5G网络、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物联网、云平台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快开展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推动新疆数字网络建设,尤其要建设好专门的贸易网络通道,为畅通国际数字贸易提供保障;加快推动数据中心产业集群发展,稳步推进以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为核心的“两核多星”云计算产业布局,發挥网络集群效应,在提升现有大数据中心建设水平的基础上,推动国家级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疆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建设,以此推动新疆智能制造业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助力数字贸易发展。重点打造自治区级云平台,利用云端网络为新疆外贸发展提供动力。
二是加大政府对数字平台的政策支持力度。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目前影响平台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人才缺乏、前期成本投入高,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有产业配套不足。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利用其独有的优势条件做好宣传推荐服务,帮助上下游企业对接。
(二)培育引导数字化产业,打造数字贸易新业态
一是依托现有数字园区,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数字经济园区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加快数字园区建设,有利于形成数据共享互通、服务资源集聚开放、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创新、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数字经济新生态。因此,应加快推动现有数字园区、智慧园区等工程建设,优化数字贸易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龙头企业入驻数字园区,聚集和培育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企业。以园区为基础,逐步完善数字经济产业链,做大做强数字贸易产业,扩大数字贸易相关产业规模。二是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发挥平台经济作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务院为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而设立的先行先试区域,具有较强的政策优势和有利的创新条件。新疆应充分利用已经获批的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和创新条件,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和龙头平台培养。通过制定平台发展规划、评选示范性企业、设立平台发展专用资金等多种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培训、调研、交流等多种方式,借鉴其他试验区的建设经验,切实提升现有4个试验区的发展水平。
(三)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贸易新格局
一是推动外贸龙头企业的产业数字化转型,增强前后向辐射带动作用。以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三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野马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生产和服务型企业为代表,结合各自产业优势,提升企业产业数字化水平,借助数字技术提质增效降低成本,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数字竞争力的新疆企业。同时,要以龙头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为推手,推动其前后向及侧向关联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实现“先数”带“后数”,最终推动新疆外贸实现数字化高质量发展。二是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助力中小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新疆中小外贸企业仅依靠自身很难实现数字化转型,应着重培育或引进能够向中小企业提供系统、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生产、运营、销售等环节提供精准化数字技术支持。同时,借助“疆企上云”行动增加中小企业上云数量,引导和帮助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未来,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将是推动新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主要力量。
(四)加快建设数字要素市场,充分挖掘数字资源价值
一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加快建立数字要素市场化机制。要率先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的融通共享,破除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高信息共享质量;整合与公开政府掌握的巨大数字资源,使其成为可为外贸企业有效利用的数字要素。同时,在数字政府的引领下,逐步完善数字要素交易规则体系,建立数据要素交易平台,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推动数字要素自由流通,建设有序、高效的开放性数字要素市场。二是完善数字治理制度,保障数字要素安全流通共享。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界定好数据产权,保护好数据安全和隐私,确保数据使用安全合法;建立和完善数字信用评估体系,为企业数字资源共享和数字贸易合作提供信用保障。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推动新疆数字治理制度同国际接轨,实现数字要素的跨国流动。三是引导民众增强数字意识,鼓励中小企业开发数字资源。数字教育的普及不能局限于高等教育,而应面向社会,要引导民众进行数字贸易生产和数字贸易消费,丰富数字要素资源。要鼓励更多企业积极运用跨境电商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中小企业逐步在生产和经营中挖掘和积累相关数据,开拓自身数字资源。
(五)提高数字创新能力,增强数字贸易竞争力
一是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企业。积极推动基础性核心数字技术的创新工作,加强对关键数字技术的攻坚,逐步解决“卡脖子”问题。政府可通过补贴、减税等优惠政策支持数字贸易企业进行数字技术研发,培育一批具有数字核心竞争力的贸易企业。同时,与国内外先进的数字企业加强在数字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紧跟数字技术发展前沿。二是鼓励企业家创新。保护企业家的合法创新收益,对在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领域作出突出创新贡献的企业家予以嘉奖,从而鼓励和带动更多企业家进行创新,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同时,营造良好的市场创新环境,加强对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企业家创新做好服务保障。三是政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数字贸易人才培养和数字经济贸易研究。专业人才是新疆数字经济发展与外贸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支撑,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提供和培养数字经济人才的主要阵地。因此,应以政府和企业的数字化需求为导向,以高校培养为基础,以科研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的前沿指导为支撑,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快培养能够满足新疆需求的合格的数字经济和贸易专业人才。同时,推动并重点支持新疆高校数字经济专业建设,加快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政府、高校、科研机构要重点支持新疆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方面的政策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新疆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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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春晖)
收稿日期:2022-12-11
基金项目:新疆财经大学重大资政调研项目“新形势下新疆对外贸易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出路”(2021XZZ001);新疆财经大学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智库调研重点项目“美西方贸易打压下新疆棉花产业发展对策研究”(ZKZB2202)
作者简介:段秀芳(1963—),女,经济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新疆)与中亚经济贸易与投资、新疆外经贸;周笃锋(1997—),男,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