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雨晴
摘 要:现阶段学校对学生采用分项等级评价,从客观来说摆脱了原有的评价弊端,对于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有着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分项等级评价的现实意义并遵循相应的原则,从定量分级评价、定性分级评价、实践分级评价、创新性分级评价和系统性分级评价着手,对学生进行科学而有效的激励式评价,是今后音乐教学及评价的发展趋势。文章从评价的意义、原则和内容着手,通过对学生进行分项等级评价,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关键词:小学音乐;分项等级评价;音乐素养
音乐学科对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目前存在教学效果不明显和评价方式不定性两个方面的问题。《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评价改革”的要求。而小学音乐学科教学评价的发力点在什么地方,如何在日常教学中更好地体现评价的价值,进而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是每位音乐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都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从现阶段来说,分项等级评价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出了评价的诊断、反馈、调节、激励等多重功能,可以说分项等级评价的有效运用对于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效果显著。
一、评价的意义
每种评价方式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尽管以视唱为主的评价方式有许多弊端,但这种评价方式能够多年延续下来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它能够让教师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进行肯定或者否定评价;二是学校和教师很难找到其他更科学而有效的评价方式。而分项等级评价方式的出现打破了常规评价方式,无论是对于学生发展还是学校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通俗地说,分项等级评价就是根据音乐课程教学目标把教學内容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每个部分又细化为不同的层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并不是整齐划一地开展教学,而是根据学情、学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并进行适时评价,让学生朝着个性化方向发展。对于具有表演天赋的学生,教师可以把“音乐表演”内容根据学段或者年龄分成不同的等级,让学生在分项达标的基础上逐渐综合达标。也就是说,学生在规定的学段或者年龄段渐次达到相应的美育水平,综合达标以后,学生的表现欲、求知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也会随之提高,其音乐素养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得到相应的提升。
2.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分项等级评价的过程中,教师通过对分项的内容逐项、逐条对比,分析学生在某一方面存在短板的根源,进而改进教学方式或者优化学生的学习方法,有意识地规避和纠正原来课堂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等级制既可以限制学生的学习行为,又可以发挥其激励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让学生主动去弥补原有的不足和缺陷,这样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证。把分项与等级结合起来,能够对学生的特长、个性、兴趣等进行合理的量化评价,改变了以往的笼统性评价,让教师在课堂上以更加科学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通过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挖掘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潜力,了解学生、家长及社会大众对音乐学科教学的诉求,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另外,音乐评价既有特殊之处,也与其他学科有着共性之处。如果学校在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中取得了较好的评价效果,可以把这类评价方式推广运用到其他学科,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独立而又科学的评价方式,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的原则
1. 科学性原则
分项等级评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教学评价。要让这种评价方式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教师或者学校管理者必须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公正、科学、认真进行评判,绝不能因为教师个人的好恶随意评价学生。也就是说,每一个分项、每一个等级都要用大量的事实、数据说话,不能掺有评价者主观性和随意性,更不能因为事实的偶然性对学生进行定性评价。在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还要遵循正确的科学理念和教育思想,遵循课堂的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发展规律,保证评价结果的精准性和评价过程的全面性,让评价结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科学预判学生的发展方向,从而为学校今后修改、完善评价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2. 个性化原则
分项等级评价不是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个人凭空想象出的评价方式,而是在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的前提下,从学生个性特长角度出发。它既通过评价发现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加以矫正,让学生保持原有的个性,又通过教师对学生学习行为、学习习惯加以把控,帮助学生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扬长避短,满足学生自我成长、自我发展的需求。通过丰富而有效的评价内容,有针对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让评价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遵循个性化原则不是抹杀或者摒弃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是让学生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张扬个性,发挥特长。
3. 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主要是针对学生价值观教育而言,教师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把学生的学习效果转化为社会实践成果,通过社会性实践检验学生的价值取向,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适应社会,走向社会。如果所有的音乐教育都在校内完成,没有相应的社会实践体验,学生的认识会非常片面。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各种价值理念通过信息化手段频繁出现在社交平台上,对学生进行引诱、误导、迷惑。而对学生进行实践性审美教育,能让学生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帮助他们形成团结向上、自信自强的优秀品质。
4. 整体性原则
分项等级评价的过程在于“分项”,但评价的结果却在于“统一”。从评价内容来看,要求评价的内容要细之又细。分项越多,评价结果越真实;等级越多,评价结果越科学。但是,所有的分项和等级都必须限定在“音乐素养”这一前提下,教师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今后的发展,所以所有的分项之间必须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所有等级从下而上呈螺旋式上升状态,让“音乐素养”这个大系统处于完整、平衡之中,而不能有意地进行割裂。
三、评价的内容
分项等级评价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可变性,如何分项,如何确定等级,不同地域的学校评价的内容不尽相同。即使同一地域,乡村学校和城镇学校评价的内容也不相同。对于同一所学校,不同学段的学生,评价的内容既可以相互依附,又可以完全独立,这样有助于形成美好教育背景下的评价新样态。从总体上来说,评价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定量分级评价
同其他学科一样,音乐评价也有基础性评价。教师可以把这些基础性评价内容作为定量分级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学生进行量化评价,如课堂出勤率、发言次数、艺术表演参与度等,这些内容完全可以量化。通过这些量化评价,不仅可以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让学生在制度的约束下由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还可以根据数据对学生进行定量评价。出勤率高的学生评价等级高,出勤率低的学生评价等级低。对于发言次数、表演参与度可以使用同样的等级评价。当然,这种定量评价不是绝对的,要考虑到教学的实际情况。例如,以发言次数作为定量评价时,往往会发现教师提问的次数没有学生数量多,全班共有40名学生,教师一学期下来却只提出35个问题,这就导致部分学生无题可答。还有一种情况是个别学生尽管每次都积极发言,但是回答的正确率极低,这时教师要对“发言次数”量化评价附加其他限制性条件,如附加“正确次数”或者“错误次数”这一项目作为定量分级的条件,有效限制部分学生仅仅为了获得“发言次数”这一量化评价的高等级而进行无效发言。
2. 定性分级评价
对音乐常识性内容和基本功评价进行分级量化显然不合适,这时教师可以采用定性分级评价。以视唱这一音乐教学最为常见的教学方式为例,视唱最能体现学生的基本功。但是,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往往是“一唱了之”,教师通过对学生音准的評价代替了对学生视唱的评价,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部分学生可能在音准上存在瑕疵,但却有很好的肢体动作;部分学生在音调、声调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却出现怯场、畏缩情绪。对于这两类学生,如果教师因为学生唱得好而评价高,对唱得不好却有创造性肢体动作的学生来说显然不公平。教师可以把视唱分为四个等级。A等级:音准、节奏、歌词没有明显错误,并且具有配套的肢体语言和丰富的面部表情;B等级:阳光自信,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丰富,但在音准或者节奏方面存在部分问题;C等级:缺乏自信心,忘词,跑调,但有肢体语言;D等级:没有肢体语言,在节奏、音准方面都存在明显错误。通过定性分级,教师可以对音乐教学中视唱内容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学校实际情况细化分级内容。
3. 实践分级评价
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是音乐课程的基本性质。从体现形式上来看,音乐与其他语言学科相比具有特殊性。音乐学科以“视听”和“表演”为主,更侧重于生活实践。因此,生活化是音乐教育不可或缺的,也是教育评价不可或缺的。只有让音乐走进现实生活,才能体现出音乐的课程属性和存在价值。除了正常的课堂教学,教师可以开展“校园表演”“班级巡演”“社区助演”等形式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性活动关注学生的个人表现、文明参与程度和表演形式,再与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对比后进行评价。以“校园表演”为例,部分学生在排练时动作规范、节奏稳定,但在正式上台之后却容易出现动作超前或者滞后,甚至忘词等影响表演效果的行为;还有部分学生表演前后出现乱扔垃圾、与同学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评价可以规定乱扔一次垃圾由A等级降为B等级,把这些在音乐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琐事纳入评价之中,让实践性评价更具体、更细化,体现出评价的公平性。
4. 创新性分级评价
评价既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衡量,又是对学生学习行为的约束,但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激励学生主动探索、主动学习、积极参与。音乐教育重在创新,学生学会和会学很容易,但创新极其困难。相对而言,音乐教育更容易调动学生的内在情绪,他们在音乐旋律中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舞动起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天赋或者音乐细胞会充分地体现出来,会下意识地表现出一些创新性的肢体语言。教师要根据学生对音乐的理解而出现的创新性动作进行分级评价。部分学生根据生活需要和学习实际创作出原创歌曲,或者对原有歌曲进行改编,这些都属于创新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当然,创新性评价的另外一层含义是教师在评价方式上要有创新。例如,在制订分级评价内容或者形式时,可能并没有考虑到学生创新或者自编自排的因素,但发现通过学生的动作创新有助于其他学生理解原有的教学内容,教师要主动适应学生的变化而改变、拓展原有的评价方式。也就是说,教师要善于评价,积极评价,主动评价,发现一切可能影响学生发展的因素,拓展分级评价的外延。
5. 系统性分级评价
分级评价是把评价的内容分成不同的等级。对于小学生而言,由于年龄特点和认识程度的限制,这些评价的分级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只是评价自己的一些具体化条款和等级,他们只是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适应。但对教师来说,这种分级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因此,在制订分级内容时,教师要综合考虑识读谱曲、听辨演唱、音乐节奏、艺术表现、情感体验和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不能因为侧重一方面而偏废另一方面。对学生评价的结果最终还是体现在定性等级上,要对学生有一个总结性、导向性和清晰性评价,要坚决摒弃看似清楚、实则模糊的评价结果。因为分级评价的内容多,程序复杂,并且有些学生和家长只注重实际结果,不注重过程性评价。他们更关注“到底是什么?”而不是“为什么是这样?”,他们只看评价的结果是A等级还是B等级,而不分析造成A等级或者B等级的原因。因此,分级评价要注重系统性,把各门类的评价结果再进行分级整合,形成终结性评价。
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加之地域教学不均衡等因素的限制,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一直是困扰教师的难题。分项等级评价既包括了教学内容,又考虑了学生发展,并且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使评价更符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因此,积极而主动开展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陈丽,施燕. 学科分项等级评价的实践探索:以浙江省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为例[J]. 教学月刊小学版(综合),2022(7 / 8).
[2]高峰. 音乐学科分项等级评价的区校联动模式研究[J]. 中小学音乐教育,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