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政,江 峰
(湖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在不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语境下,“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顺应历史潮流,符合客观实际,真正体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在多维比较中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经得起各种困局的考验,是值得“坚持”、必须“坚持”的伟大政治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多维拓展的哲学视界、民主制度的辩证特质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凝聚中国制度的崇高智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突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由此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基础。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在多维拓展的哲学视界下,从立体审视和比较鉴别的结论出发提出的具有逻辑理据的新时代要求。
(一)“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在现实境域运行中的独特意义。如何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怎样才能做到人民当家作主,这实际上不仅是一个真正社会主义国家的试金石,也是在面向现实的哲学视界之下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是否合乎历史潮流的理性反思和本质追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这既有宪法的明确规定,又有机制体制的具体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色。立足于现实境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全面、广泛地代表人民利益,重在通过选举方式使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都能够得到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务实、集中地实现人民利益,重在通过程序合理、环节完善的协商体制机制,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实现。社会主义选举民主是有协商的选举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是有选举的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二者相得益彰,充分显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已从不同领域、不同界别、不同层面展示出其独特作用和治理效能。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施过程中,各协商主体以现实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凝聚共识,有效相商,协调合作,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源源不断地释放出国家治理的正能量,这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重大灾难中,尤为明显,例如,汶川地震、新冠疫情这些重大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省市紧跟中央,统一意志,众志成城,对口援助,妥善地解决了救灾防险和灾后重建等一系列难题,全面显示出协商机制体制的有序和高效。然而,立足于现实,我们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作为实践全过程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正因为此,要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优势更加实实在在地显示出来,就必然要求构架日臻完善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这就从面向现实的维度,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在跨空域比较中的独特意义。能否面向世界,充分发挥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制度比较优势,以高远的哲学视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和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也事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实现和全人类幸福。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建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等多个层面的比较优势和有效方式,促使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凝聚力量,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激发出人民群众面向世界、胸怀大局、共同奋斗的信心和斗志。正是凭借在世界范围内跨空域的这种制度比较优势,努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国人民才能从容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展现胜利前进的强大动能。事实证明,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为主线,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凝聚民心,发挥民智,增强民力,实施有效的民主协商,开展各项工作,可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普惠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人民的共同精神家园,可以把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政党认同、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团结和民主为主题,可以促进各族人民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优化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族人民共建美好家园,推动人类文化互通、文明互鉴等等,这些都可以为世界提供协商民主的制度范式、价值范式、效能范式、实践范式。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跨空域的制度比较中,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就能更好地克服西方民主的虚伪、虚假和欺骗人民的本质。这就从面向世界的维度,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三)“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在跨时域延展中的独特意义。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发出了“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之问。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必须拓展哲学视界,面向未来,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出发,从全球化治理的历史发展潮流出发,在跨时域的比较中,准确、客观、理性地认知和判断一种制度的优劣。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历经风雨,其协商民主体系日趋健全:它具有多层次,是不同层级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渠道畅通的协商民主;具有多形式,是诸如会议协商、专门协商、主题协商、个案协商等等行之有效的协商民主;具有多组织,是政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基层以及社会组织等等机构、团体、组织在不同平台上广泛、深入开展的协商民主;其协商民主程序日趋合理:是既讲民主,又讲集中,既讲原则性、科学性、稳定性,又讲灵活性、可操作性,不断融入现代化治理理念的协商民主;其协商民主环节日趋完善:是事前协商、事中协商、事后协商各个环节相贯通、全过程实施的协商民主。“实现民主政治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1]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人民性、科学性、包容性、开放性、程度的合理性、环节的完善性以及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就可以更好地展现出制度延展的强大生命力。“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接近目标,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2]只有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才能真正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满生机活力的独特制度魅力,彰显出其跨时域延展的独特优势。这就又从面向未来的维度,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在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维下,多维呈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辩证特质而提出的具有逻辑理据的新时代要求。
(一)协商与民主契合,全面增强协商民主的功能作用。就制度的功能作用而言,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求既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讲究民主的协商,也就是借助于协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要扩大人民民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3]任何时间、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商,都绝不容忽视、忘却“人民”这个历史创造主体。治国理政大政方针都必须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只有突出协商的人民性,才能真正达成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又是讲究协商的民主。“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4]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强化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全面展开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才能真正使“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新时代要求中,民主能够确保协商的正确方向,协商能够推动民主的充分实现,二者相契相合,真正达到协商与民主的辩证统一,这就在协商民主制度的功能作用发挥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二)一致性与多样性并重,强化协商民主的思想政治引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必须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广泛凝聚共识,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又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辩证关系。实质上,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辩证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正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5]具体到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实际工作中,也就是要求了解统一战线中的各种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其中一些思想政治的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既要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政治引领的重点难点,“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又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协商民主平台和机构,经常性地、细致入微地抓好思想政治引领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6],广泛凝聚共识;要求通过各种协商民主形式尤其是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的协商民主形式,广泛联系和动员人民群众,做好协商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协商参与主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一致性与多样性并重,不断强化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思想政治引领,既稳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又广纳人民群众的创造智慧。这就从思想政治引领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三)目的与过程统一,保证协商民主的贯彻落实。就制度贯彻实施而言,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不仅体现协商民主的目的,而且突出协商民主的过程。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7]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体现在目的上,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以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能够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而其制度贯彻落实的根本遵循和目标指向十分明确;另一方面,“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8]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在过程上,要求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在各类型、各层次的协商主体之间,实施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民主协商,能够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民主协商的每一个具体事项及细节之中,牢牢把握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目的,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因而其制度的落实是贯通全过程且实质性地展开的。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体系中,目的决定过程,过程促成目的,二者高度一致,真正实现其目的和过程的辩证统一,充分彰显其民主制度的辩证特质,这就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四) 内容与形式融洽,突出协商民主的实际成效。就制度的实际成效而言,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既注重具体内容的切实有效,又强调实现形式的丰富多样。一方面,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内容讲究切实有效。在具体内容上,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注重贴近群众,切合实际,倾听人民的呼声,回应人民的期待,所解决的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所凝聚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决定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内容,必然是最切实、最有效的内容;另一方面,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又突出形式丰富多样。“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9]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这样一个多主体、多层域、制度化、体系化,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体系,这就决定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又能适应其内容、服务于其内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内容与形式相融相合,真正能够实现其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不断提高其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彰显其民主制度的辩证特质,这也就在制度的实际成效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在唯物史观之下,高扬实践精神,始终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从而提出的具有逻辑理据的新时代要求。
(一)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根基,彰显人民至上本质。就制度的理论根基而言,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应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哲学基石。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实际上就是合乎历史逻辑地彰显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至上本质。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10]因此,“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11]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独特的民主政治形式,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维度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协调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汲取人民群众崇高的创造智慧,释放人民群众巨大的创造潜能,因而正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根基,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色和优势的一种政治实践。“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12]这是对人民至上这一根本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以落实的充分肯定。可以说,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以一种彰显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态,把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取向融到政治制度体系之中,贯彻到政治制度的实际运行之中,在政治领域创造性地呈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具有的哲学理论基础。这就从唯物史观的理论深根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二)以一以贯之的实践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引入了实践并以其实践精神而超越了以往一切哲学的哲学。事实上,实践精神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突破现状、开辟新境、影响世界、引领未来的基因密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然要求以一以贯之的实践精神,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各项方针和重大决策上,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当今,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以一以贯之的实践精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至上理念,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由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转向解决“好不好”的问题。通过各种协商形式,化解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各民族、各领域、各地区、各个界别、各项事业方方面面的平衡发展、充分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3];以一以贯之的实践精神,践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人民至上理念,就是要确保我们党拥有执政的“最大底气”。“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14]。“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必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5]。而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每一个程序和环节中,不断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有利于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6]。从而促使我们党保持生机活力,充满执政的“最大底气”。这也就从制度化的实践层面上构成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逻辑理据。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在多维拓展的哲学视界下、在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维下,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提出的新时代要求,具有有力的逻辑理据。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架构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客体、原则、程序、结果等构成要素不断契合,促成了其机制体制健全、程序合理、环节完善、真正有效的协商民主体系,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色和优势,可以说是世界政治制度史上制度化创新和实践的奇迹。在新时代,只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就一定能够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和共赢共享的目的,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