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的思路与设计

2023-03-14 16:09胡子君李佳
华章 2023年12期
关键词:课程思政

胡子君 李佳

[摘 要]“课程思政”建设正在高校专业课程中全面推进。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融入思政元素,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专业知识,更能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和制度自信。在教学过程中,应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作为教学目标,依据“挖掘-渗透-融合”的基本思路,通过精选思政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实现课程思政与专业课程教学的深度结合与法治人才培养的目的——“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德法兼修

课程思政是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教育理念[1]。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战略意义,充分发挥好专业课教师‘主力军、专业课教学‘主战场、专业课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专业课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立德树人长效机制。”由此,“课程思政”建设作为国家教育方略,在高校专业课程中开始全面推进。

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的重点在于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重要理论、基本制度,课程内容大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小到劳动管理的细节,始终贯穿着维护劳动者基本权利、提升个人职业道德、塑造劳资平等环境、构建诚实信用社会等观念,在其中融入思政元素,通过课堂讲解、案例分析、课程实践等适宜方式对学生进行多阶段、多角度的引导,不仅有利于学生对学科内容和基本理念的深入把握,而且有助于学生在专业素质过硬的基础上,整体综合能力的提升。

一、课程思政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的基本目标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多次明确提出要着力加强社会法法律部门立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良法善治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唯一入选法学专业十六门主干课程的社会法法律部门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对于保证法学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学生知识结构的全面性具有重要意义。课程思政是一种精细的浸润式的隐性教育而不是粗放的漫灌式的显性教育[2]。这意味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必须充分发掘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背后的价值追求与人性关怀,提升学生的法律认知层次、构建学生追求公平正义、良法善治的责任意识,促进教学内容深度融合课程思政元素,实现课程思政所追求的“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

(一)价值塑造

社会法法律部门从构建那一刻起,即以劳动权及其保护为制度基石,以劳动过程中人的自由、尊严、安全与健康为关注重点,构建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劳动法制度体系[3]。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天然蕴含平等、公正、法治和诚信等理念,而这些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天然的契合,是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的良好途径。以“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一章节内容为例。在最初接触时,学生发现法律对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比较宽容,限制较少;而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限制较多。表面看来,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不对等的表现,而随着课堂内容的深入,学生才会逐步意识到,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客观弱势地位的立法回应,是在通过形式上的不平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对劳动者实施保护的体现。推而广之,在维护劳动者基本权利、提升个人职业道德、塑造劳资平等环境、构建诚实信用社会等观念的引领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对社会主义劳动制度的认同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文化自信,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准,最终有效提高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能力培养

法学教学以发展学生的智慧为最终目的,其中需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其科研能力与思辨能力,增强其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力图培养满足法治国家建设需要、能够为人民所信赖、为社会所认同的应用型法治人才。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一体两面,共同构成了对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案件分析能力、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课程思政设计中,可以从守法、敬业、诚信等多种元素入手,利用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方式对学生能力进行多阶段、多角度的培养,不仅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劳动法律部门相关规定,还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这一能力的实现,才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的核心所在,也是学生未来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素質。

(三)知识传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内容繁多,包括了基础理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基准、劳动保障、法律救济、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内容,因而,对相关法学基础知识的准确传授是课堂教学的首要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合理、有效的课程思政有助于学生对于劳动法律部门知识构筑起整体架构、建立起宏观认知。教师需要通过“价值体系与规则体系的融贯传授”[4],使学生在学习劳动法规则的同时,对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独特的价值追求做到理解和接受,并将两者协调统一,促使知识的深入把握和有机升华。例如,通过讲解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立法背景、发展演变和体系构成,进行中外之间的横向对比与立法沿革的纵向对比,将思政要素与我国先进的立法理念、严谨的立法技术有机衔接,帮助学生在比较中理解我国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帮助学生有效把握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核心所在。

二、课程思政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基本思路

(一)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的有效提取

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主要讲授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制度,课程始终贯穿着维护劳动者基本权利、提升个人职业道德、塑造劳资平等环境、构建诚实信用社会等观念,蕴含着丰富的课程思政元素。因此,在课程授课内容中有效提取课程思政元素,着力挖掘法学知识中蕴含的可用资源,是完成课程思政融入的第一步。具体来说,需要教师全面梳理课程内容,从公平、守法、敬业、诚信等多种思政元素入手,再将梳理得出的思政元素全面整理,根据其所属知识点重要程度及所在章节划定重点要素及一般要素,为合理的授课安排及良好的授课效果打好基础。

(二)渗透:课程思政对专业内容的升华

作为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经济发展背景下,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平衡个体劳动者与集体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平衡劳动管理制度与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面向的重点内容。这种平衡需求,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准确掌握法律规定,更要求他们具备中国问题意识,能够根据具体的案情、背景对其中的法益进行评判并得出合法、合理、合乎社会需求的结论。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需要教师高度认识课程思政的价值引领作用,在教学中通过课程思政提升学生学习的深度、高度、厚度,树立学生的中国问题意识,帮助学生摆脱机械理解法条的境地,实现课程思想性与前沿性的统一。

(三)融合: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问题提出具体路径和明确要求,强调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这一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中国的法治人才培养从来不仅仅是法学知识的传授,更应当着眼于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提升。而这一点的实现,就依赖于具体的專业课程授课中、基础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对课程思政与专业内容的融合传授。因此,在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活动中,需要通过课堂讲解、案例分析、课程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多阶段、多角度的引导,深入系统讲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让学生深刻把握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内在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做到有机结合、深入人心。

当然,以上课程思政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相融合的基本思路,关键在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教师的道德品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会通过多种方式,润物细无声地对学生产生影响,引导学生的思想发展。因此,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推进的核心,就在于法学专业教师思政素质和授课能力的提升。专业课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对课程思政的认知水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真真正正将“立德树人”贯穿教学全过程及对学生的指导中,做到让学生发自内心的信服、接受。

三、课程思政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课程设计

课程思政效果的发挥,需要课前周密、合理的课程设计,将思政内容与专业知识融为一体,以引发学生共鸣。整体而言,需要兼顾以下两点:

(一)教学内容设计

在将课程思政有效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的过程中,内容设计是最为重要的环节。要注意整体规划,找准课程要点,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在此基础上,强调课程思政要素的“融入”而非生硬结合,所选思政要素需与专业内容贴合,结合方式合理而不生硬。在此过程中,选用恰当的社会热点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和学习热情,是较为有效的方法。

例如,在大学生兼职中的法律问题,将“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受伤单位推诿责任”这一新闻作为导入,用以帮助学生区分不同类型兼职的法律性质、权利义务及风险处理,从内心深处树立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在集体劳动合同法律问题部分中,选择“沈阳肯德基签订集体合同”这一热点问题,通过沈阳市总工会与肯德基沈阳公司长达半年的博弈,不仅帮助学生熟悉集体合同的签订流程,更要通过集体合同保障弱势劳动群体的功能,让学生树立劳动权利保障观念和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在产假制度部分,选择“李某因产假遭用人单位歧视”这一讨论度较高的事件,通过用人单位不平等入职协议、单方调岗等一系列行为的性质及合法性的讨论,让学生深入了解我国产假制度的核心所在,体会我国劳动法平等原则及其背后的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优势。

(二)教学方法设计

除了教学内容的精心选择与设置外,教师还应注重教学方法的更新与选择。传统的讲授法对于基础知识的传授而言效果突出,但针对课程思政内容,单方面讲授则未必是最合适的途径。课程思政所要求的“立德树人”本质上需要将“德”内化于学生思想中,从这个意义上讲,主动式、参与式的教学环境更能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促使其主动接受价值塑造。具体而言,可以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讨论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通过多元教学方法的融会贯通达到提升课堂效果的目的。以“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部分的课程思政设计为例。课程组精心选取了“女化验员怀孕被调整工作岗位为保洁”案例,以其为出发点,延伸出劳动领域女性因为生育问题所遭受的各种显性、隐形不公平待遇,将其提升至劳动法“男女平等”基本原则层次,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现场辩论等方式让学生将 “男女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法基本原则内化于心。除此之外,还应合理利用法律诊所等专业实践活动,让学生有机会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将思政教育润物细无声地内化于学生内心深处,帮助学生深化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和制度自信。

结束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强调公平正义、诚实信用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权益平衡,内容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通过思政元素的融入,能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多阶段、多角度的引导,不仅有利于学生对学科内容和基本理念的深入把握,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和制度自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中,如何进一步推动课程思政与专业内容的深度融合,仍然需要不断研究与探索。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还需要通过优化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训练、丰富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努力,强化课程思政对专业内容的价值引领作用,才能最终实现法治人才培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EB/OL].(2018-8-22)[2023-10-01].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809/t20180903_347079.html.

[2]丁义浩.课程思政建设须打破三个误区[N].光明日报,2020-01-13(2).

[3]刘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3.

[4]马怀德.法学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教育,2022(6):7-9+34.

作者简介:胡子君(1980— ),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李佳(1982— ),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基金项目:河北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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