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模式研究

2023-02-07 18:55龚丽珍
当代家庭教育 2023年19期
关键词: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家园合作

龚丽珍

摘 要:音乐既是一种艺术形式,也是幼儿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够提高幼儿的音乐素养,而且还能够陶冶他们的情操。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音乐教育逐渐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然而,在现实教学中,受应试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儿童音乐启蒙教育的效果始终难以令人满意。家园合作作为一种全新的育人模式,在提高育人效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改变当前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的问题,本文接下来将试着从家园合作视角来探索问题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家园合作;儿童音乐;启蒙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539(2023)19-0108-04

在学前教育阶段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既要重视幼儿的智育工作,又要重视包括音乐在内的素质教育工作。然而,在以往的幼儿教育中,幼师和家长都更为重视幼儿的智育,而对于音乐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为了能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在幼儿教学中培养幼儿的音乐素养,不仅需要幼师的专业培养,也需要幼儿家长的密切培养,仅凭幼儿园教学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当下的儿童音乐启蒙教育中,应该积极强化家园之间的互动合作,这样才能够确保儿童启蒙教育的有效性。

一、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概述

家园合作是教育发展改革的时代产物,它的出现是社会、幼儿园、家庭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园合作最初是被应用于文化课教学中,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模式也逐渐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相较于文化课教学,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从价值角度而言,虽然音乐教育是幼儿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人们始终认为其与文化课无法相提并论,其价值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认为是儿童智育的一种补充,这种观念从出现伊始一直延续至今。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也愈发严格。从宏观上来讲,智育一家独大的局面已成为过去,人们逐渐开始重视人才的综合素养问题[1]。在这种背景下,音乐教育逐渐被重视起来,现已发展成为和文化课并驾齐驱之势。与此同时,传统单一的学校教育模式也逐渐开展转变,取而代之的家园合作模式逐渐兴起。家园合作在文化课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也收获了可喜的成绩。相信在学习借鉴以往的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将其运用到儿童音乐启蒙教育中,可以有效地推动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创新发展以及幼儿音乐素养的提升。

二、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的意义

(一)能够创新音乐教学模式

传统的儿童音乐启蒙教育通常都局限在教室内,无论教学时间还是空间都比较固定僵化,这就导致音乐教学效果大打折扣。而家园合作式的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则不同,这种教学模式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更为灵活。从空间上来讲,突破了教室这种狭小空间的局限;从时间上来讲,突破了有限课堂教学时间的桎梏。同时,在教学主体上,也从以往幼师为主体的单一主体转变为幼师与家长多主体的教学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可以促进幼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而且也可以辅助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能够创新音乐教学模式。

(二)能够提高音乐教学效果

幼儿音乐素养的提升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仅凭幼师在课堂上的讲解是不够的,再加之音乐学科的独特性,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才能够取得理想效果。然而,在实际教学中,通常都是一个幼师面对一群幼儿,这样在教学过程中难以兼顾到每一个幼儿,从而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2]。而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则不同,可以发挥幼师和家长的教育合力,相互配合、彼此互补。幼师可以给家长提供专业的音乐指导,家长可以给幼师反馈幼儿在家里的学习情况,双方合理弥补现有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提高音乐启蒙教育的质量。

三、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的现状

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是一种较为新颖的幼儿音乐教学模式,虽然将其运用到幼儿音乐教学中具有重要价值,但想要发挥其应有价值并非易事。总体而言,目前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的实施现状还难以令人满意,具体表现如下:

(一)合作意识淡薄

虽然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是一种全新的育人模式,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合作意识淡薄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具体而言,合作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不少幼儿家长合作意识薄弱,参与性不高。在现实教学中,大部分家长都认为专业的音樂幼师在辅导幼儿音乐时更加有效,认为让专业的幼师负责幼儿的音乐素养提升更有保障,而家长只需要负责好幼儿的日常生活所需即可,对幼儿在音乐教育中的指导可谓少之又少。显然,家长的这种意识和做法不利于家园合作的有效开展,忽视了家园合作对于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重要价值[3]。二是一些音乐幼师合作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幼师认为音乐教学是一种较为专业的工作,而幼儿家长在这方面比较欠缺,所以,幼师在音乐教学中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开展工作,很少去听取家长的意见,合作意识淡薄。

(二)合作边界模糊

在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中,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健康成长以及音乐素养形成的关键场所,两者是教育幼儿的不同主体,侧重点各不相同。幼儿园和幼师作为主体,侧重于给幼儿传授基本的音乐知识技能;而家庭作为主体,则侧重于音乐观、艺术观的培养。既然它们所侧重的点不同,那么就需要明确两者的边界,以确保相互之间的独立性。然而,在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开展过程中,家园双方经常混淆责任边界,这主要体现在幼儿园过度干预,家长盲目附和或不配合[4]。幼师对家园合作中家、园各自的责任缺乏正确理解,有意无意地给家长布置大量教学任务。家园合作是一种全新的育人模式,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家园之间逐渐开始将重心从“应该合作”转移到“如何合作”。幼儿音乐教师是受过专业教育培训的教育人员,在家园合作中应该肩负起出谋划策、规划指导的责任,指导家长更好地完成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而不应该过度影响干预。而作为家长,所有能够促进家园合作有序进行的行为都应该执行,而不应该随声附和、盲目顺从,更不能在家园合作中和幼师站在对立面。

(三)合作内容狭隘

在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家园合作是一种利用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相互合作的方式去提升幼儿音乐知识、音乐技能、音乐素养的育人模式。家园合作既可以促进家园之间的良性互动,又可以为家长参与幼儿教育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全方位提升幼儿的音乐素养。因此,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内容不能仅限于提高幼儿的音乐知识技能。然而,在现实教学中,不管是幼师还是家长,都比较重视幼儿音乐知识技能方面的培养[5]。尤其是在当下教育教学不断改革的大背景下,包括音乐教学在内的素质教育逐渐被重视起来,不仅在课时量上增多,而且不少幼儿园在教学内容上有所扩展,音乐教学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在这种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将重心放在音乐知识技能的提升上,因此家园合作下的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重心也放在这上面。不可否认,音乐知识技能是家园合作的重要内容,但绝不能成为合作的全部内容,过分注重音乐知识技能的培训,不仅提高不了幼儿的音乐素养,而且会适得其反,最终会严重影响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的效果。

四、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实施路径

(一)强化家园合作意识

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家长和幼师双方要有强烈的合作意识,如果双方不愿意相互合作,那么家园合作式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就难以开展落实下去,因此,应该积极强化双方的合作意识。具体而言,强化合作意识需要从幼师和家长两方面着手。作为幼师,在家园合作之前要充分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合作不仅可以丰富音乐教学形式、提高音乐启蒙教育质量,而且还能够促进幼师各方面能力素养的提升,可以说对于自身、幼师以及家长各方都有积极的意义。这样,幼师会在音乐启蒙教育中自然而然地树立起合作意识。而家长也应该意识到开展家园合作的必要性,例如,家园合作可以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这样可以方便家长自己在家庭教育中更好地辅导幼儿[6]。同时,家园合作形式较为新颖,能够提升幼儿音乐启蒙的效果,有利于幼儿音乐素养的提升。基于此,家长也应该树立强烈的合作意识。同时,幼师和家长作为不同的主体,他们的优势劣势各不相同,很多情况下家长和幼师在优缺点上是相互弥补的。因此,在幼儿教育中,将他们的优缺点融合在一起才能够发挥更强的教育合力。基于这一点,幼师和家长之间也应该强化合作意识,在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积极开展家园合作。

(二)构建家园合作体系

任何活动想要长久地开展下去,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它是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十分重要。在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想要合作顺利长久地开展下去,就需要构建合理的合作机制,为家园音乐启蒙教育有序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对此,幼师和家长可以结合目前家园合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通过分析现状为构建家园合作机制做好铺垫工作,同时也为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需要强调的是,在具体合作过程中,不管是幼师、家长甚至幼儿园管理者,都应该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如幼儿的音乐基础、幼儿园的师资配备情况、家长的综合素养以及家长条件、国家有关幼儿音乐教育的相关文件资料等,只有对各方面的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之后,才能够为构建完善的家园合作机制做好铺垫。需要强调的是,最喜爱构建家园合作机制过程中,应该邀请一些专业人士进行专业的指导,确保制度构建过程更加专业高效[7]。同时,还可以学习借鉴其他地区优秀的做法,学习它们在家园合作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做法,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将好的做法加以运用。总之,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该构建科学合理的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机制,通过机制来确保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三)丰富家园沟通方式

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就是家园之间的有效沟通,只有确保双方的有效沟通,才可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幼儿园和家庭之间应该努力构建多样化的沟通方式,确保家园之间可以及时沟通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高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有效性。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幼儿教育工作经验,总结出了以下几种有效的家园沟通方式:一是定期召开家长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可以让幼师和家长之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种沟通方式相较于电话或者微信交流更加有效,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还可以给家长传授一些专业的音乐知识技能,方便他们在家里辅导帮助幼儿提升音乐素养。二是以档案书面的方式进行沟通。幼儿音乐幼师还可以根据幼儿的音乐素养以及在校的表现情况建立相关的档案,然后在利用档案这样的书面形式与家长开展沟通,这样可以让家长对幼儿在幼儿园的表现情况有更详细的了解,并提出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通过举办这种亲子活动能够让家园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同时也能够让家长体会到和孩子们一起参加音乐亲子活动的乐趣,提高他们参与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积极性。四是借助网络评价进行沟通。在当今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很大程度上都是借助网络平台进行的,因此,在家园合作过程中,幼师和家长之间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这样可以让双方及时了解幼儿在家或者在幼儿园的表现情况。同时,借助互联网,家长可以向幼师请教一些有关音乐教育的的专业知识技能,让幼师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家庭音乐教育中出现的问题,让家园之间的沟通更加及时高效。

(四)明确家园双方职责

在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家长和幼师之间应该结合幼儿的能力、音乐素养以及学科特点等要素明确双方的责任,通过明确双方责任,才能够更好地激发幼儿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推进家园合作式音乐启蒙教育。需要强调的是,明确双方的责任并不是随意的,而应该结合幼儿的具体情况以及教学内容等多方因素而科学划分的,这种责任划分应该有计划、有目的。换句话说,就是幼师和家长在共同开展家园合作式音乐启蒙教育时,应该分清楚自己的主客场。在家长的主场时,幼师就应该有意识地进行放权或者让步,应该将启蒙幼儿音乐的重任交给家长;而在幼儿园主场时,家長也需要有意识地让步,应该积极地配合幼儿的各种音乐启蒙教学活动,以便提高家园合作的质量,为幼儿音乐素养的提升提供支持。例如,当幼师在幼儿园教幼儿学习一些乐器时,为了能够确保幼儿在家里也可以进行练习,家长就应该为孩子准备相应的乐器,以便还在放学之余在家练习,拓展音乐启蒙教育的空间。同时,作业布置作为教育教学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幼师在布置作业时,可以将作业的详细要求发布到班级管理群中,并且指导监督家长,让他们在家里监督幼儿按时保质地完成作业。总之,无论是家长还是幼师,在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教育中,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这样家园合作才会更加高效有序,幼儿的音乐素养才能够得到显著提升。

(五)多方了解幼儿情况

想要有效地开展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其中一个关键的前提是要对幼儿进行深入的了解,只有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才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因此,开展家园合作式音乐教学之前必须了解掌握一些基本情况,为后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启蒙教学打下坚实基础。首先,幼师应该对幼儿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包括家长的音乐喜好、对音乐的理解和看法等,了解家长对幼儿音乐素养的认识情况,并不单纯地局限于音乐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更多的在于对音乐的理解、对音乐的感受等情况,了解家长是否定期去观看一些音乐节目或者参加一些音乐活动。通过了解这些情况,既可以帮助幼师更详细地掌握每个孩子的家庭情况,找到家园合作的切入点,又可以了解幼儿的音乐基本素养,包括他们是否对音乐有一种天生的喜爱、音乐天赋以及悟性等情况,为幼师后期开展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提供必要的准备。此外,通过和幼儿家长沟通交流,幼师可以向家长传授一些专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提升家长的音乐素养以及辅导幼儿的能力,同时还应该构建一个定期交流的机制,为家园合作式音乐启蒙教学提供必要支撑。其次,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幼师要密切关注幼儿在课堂上的表现,不管是组织的音乐小游戏还是实际的音乐技能训练,都应该密切关注孩子们的表现并详细记录,让孩子们的优劣势充分地暴露出来,从而更好地发挥优势,弥补劣势。比如,有些孩子歌唱能力非常棒,音乐灵感也比较强,但音乐理论知识较差,乐器操作能力较弱。针对这种情况,幼师应该首先分析幼儿在音乐上的优势和劣势,通过设置有针对性的音乐活动来提升幼儿在理论知识以及乐器操作能力上的不足,在这一过程中,幼师要多帮助指导,充分肯定幼儿的点滴进步,这样可以鼓励他们更有动力地去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

(六)创新音乐教学形式

相同的教学内容,如果采用不同的教学形式,那么教学效果会产生明显的差异,可以说,音乐教学活动的形式会对教学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有效性,在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幼儿园可以联合家长共同举办音乐文化节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去传播音乐知识,让幼儿多了解一些音乐常识,提高他们音乐素养的全面性。需要强调的是,在普及音乐文化知识过程中,幼儿园要强化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因为通过家园合作,一方面可以丰富音乐文化活动的参与主体,扩大音乐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家长在参与过程中学习一些音乐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为他们以后更好地去辅导幼儿学习音乐奠定基础。例如,现在欧美流行音乐在国内非常流行,很多中小学生甚至幼儿都比较沉迷于国外的流行音乐,而对于我国传统的音乐嗤之以鼻,认为我国的传统音乐缺乏时代感,导致他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很少聆听这些音乐。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很可能会对我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在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中,幼师可以组织传统音乐知识宣讲活动,并邀请幼儿和家长共同参加,通过组织这种活动,一方面让幼儿学习了解我国传统音乐的博大精深,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家长在这一过程中学习一些传统音乐常识,为他们以后在家庭教育中引导幼儿学习欣赏我国优秀的传统音乐奠定基础。

六、结语

综上所述,家园合作是实施幼儿音乐启蒙教育的重要路径。在幼儿音乐教学中,幼师要明确家园合作的重要价值,同时也应该和家长密切配合,将家园合作式幼儿音乐启蒙教育落到实处。不管是开展任何形式的幼儿音乐启蒙教育,幼师都应该和幼儿家长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合力完成。同时,在和家长合作过程中,幼师应该将一些先进的音乐教育理念传授给家长,让他们意识到幼儿音乐启蒙教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更多的是能提升幼儿音乐的综合素养,让家长对音乐教育有一个更全面深刻的认识,这样家长和幼师在家园合作中才能够保持同频共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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