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三全育人”路径研究*

2023-01-08 22:45莫新均余俊丽
智库时代 2022年3期
关键词:三全育人民办高校纪检监察

莫新均 余俊丽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民办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对党委的监督职责,党建和纪检监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是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虽然民办高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办学的根本任务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社会主义培养人才,都应该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民办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董事会、校务会的支持和配合下,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的现象和行为,紧密融合“三全育人”,为立德树人保驾护航。

一、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因此,民办高校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既要深刻认识到“三全育人”工作的重要价值,同时也要着眼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的全面、系统、有效融合,大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和发展,努力使其实现更大突破,进而在推动“三全育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纪检监察有效参与,是学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在增长知识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学习时光 ,心无旁骛求知问学。”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秉承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育人理念,才能更好地夯实立德树人的基础。民办高校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将“三全育人”融入其中,为促进“三全育人”工作的科学、健康、有效开展提供重要的保障。民办高校更加要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作用,对学生上课情况及考试过程加强监督与检查,督促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

(二)纪检监察有效参与,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民办高校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更加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三全育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将师德师风建设与“三全育人”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大力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最大限度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不断强化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养以及职业道德,进而为促进“三全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定期查询制度,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民办高校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教育、引导、感染广大教职员工。

(三)纪检监察有效参与,是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保障

民办高校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的过程中,推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诸多职能,只有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的有效结合,才能使管理效率更高。民办高校要更加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特色化,特别是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最大限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党建等诸多方面都具有很强的专业化水平,进而不断提高“三全育人”工作管理效率。

二、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在“三全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缺乏创新

通过对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在“三全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比较突出的就是个别民办高校不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作用,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还没有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性建设。此外,有的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还没有对如何推动“三全育人”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缺乏对“三全育人”工作的深入研究,在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促进“三全育人”工作向纵深开展等方面仍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对“三全育人”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相对较少,尽管也组织了一些活动,但却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缺乏创新

从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在“三全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看,除了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缺乏创新之外,也包括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缺乏创新,至关重要的就是尽管已经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但缺乏科学设计和系统安排,整体工作思路不清晰的问题仍然存在。例如,有的民办高校不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推动作用,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目标导向,重点工作内容不突出,关键少数抓不牢,针对“三全育人”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不够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

(三)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缺乏拓展

深入分析民办高校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发现,尽管一些民办高校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机制,而且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创新,但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缺乏创新的问题,与“三全育人”的融合性、互动性、渗透性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例如,有的民办高校不注重将纪检监察工作成效转化成“三全育人”的政治成果,在协助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依法治校、育人育才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缺乏拓展,也表现为尽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制订了“三全育人”工作方案,但在落实方面仍然缺乏有效性。

(四)纪检监察工作载体相对较少

对于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来说,要想更有效地融入到“三全育人”工作当中,还要持续打造“三全育人”载体,但有的民办高校在这方面不注重深入研究、实践和创新,“三全育人”工作载体相对较少。例如,有的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不注重打造“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载体,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还没有带着任务、带着爱心、带着使命深入教师、深入学生中,深入分析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载体相对较少的原因,最根本的就是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方面缺乏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推动“三全育人”工作创新方面仍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五)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比较传统

要想使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取得实效,还要在推动纪检监察“三全育人”模式创新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但一些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这方面同样比较薄弱,“三全育人”模式仍然比较传统。例如,有的民办高校不注重将“人才建设”纳入到“三全育人”工作当中,在建立“全员”纪检监察体系、开展“全过程”督查、构建“全方位”推拉效应等方面仍然缺乏有效的措施。此外,有的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注重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三全育人”工作当中,“互联网+”模式的运用相对较少。

三、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三全育人”的实现路径

(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想使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三全育人”当中,首先要在创新纪检监察理念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纪检监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三全育人”工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对“三全育人”工作的学习、研究与落实,认真学习和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的结合点,努力使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实现更大突破。例如,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监督制度与“三全育人”的融合,对后勤管理、科研经费、物资设备采购、教育收费、考试管理、招生、校务公开等进行规范,并构建“前置”监督制度,做好“风险点”监测,强化制度约束力。

(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为了能够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的融合实现更大突破,还要在完善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明确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既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也要做好明察暗访,既要注重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性也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既要善于发现问题,也要善于破解难题。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协助校党委大力推动“三全育人”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办高校“三全育人”专项监督的实施意见》,使“三全育人”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更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保驾护航,为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三)拓展纪检监察工作领域

“三全育人”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个领域的能力协作与配合。对此,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体系,进而才能使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实现更大突破。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纪检监察要紧紧围绕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出的“十大育人”体系建设,针对条件保障、经验推广、推进举措、清单制定、责任主体等进行“关廉问效”,特别是要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推介经验做法、培育示范典型、打造特色品牌等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活动。在拓展纪检监察领域的过程中,也需要积极探索“破窗”理论的科学应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所谓“身正为范”,学生才会学习和模仿,“立德树人”首先要立“师德”,教师的言行符合师德要求,有育人功效;反之,无育人之效,会受道德谴责、纪律处分乃至相应的法律制裁,这是民办高校纪检监察最基本的功能,是其师德建设功能的具体化。

(四)打造纪检监察工作载体

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引导他们打造多元化、系统化、效能化的“三全育人”载体,特别是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深化,努力提升“三全育人”工作的吸引力、影响力。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指导”“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更加重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三全育人”当中,更加重视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推动“三全育人”的深入实施。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推动阶段性育人与长期性育人相结合、生活帮扶与习惯养成相结合、学习指导与思想引导相结合、育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方面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突出育人导向,强化政治纪律巡察,着眼于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五)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模式

为了能够使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更有效地融入到“三全育人”工作当中,还要在优化和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构建具有较强系统性、效能性的“三全育人”工作模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学习,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师生组织生活、课堂教学、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当中,不断扩大理想信念教育阵地。着眼于建立“全员”纪检监察体系,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工作主体,使广大师生都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强大合力;着眼有效开展“全过程”督查,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的全程性,特别是要将“全生命周期理论”应用于督查工作当中,努力形成“闭环”系统;着眼于构建“全方位”推拉效应,通过良好“师德”的建立形成对学生“德育”的拉力,要通过“廉洁文化”的熏陶形成对学生“德育”的推力。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要着眼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和发展,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进行有效融合,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路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确民办高校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与“三全育人”工作融合存在的问题,重点在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拓展纪检监察工作领域、打造纪检监察工作载体、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模式等诸多方面加大力度,努力使民办高校纪检监察“三全育人”工作实现更大突破,更好地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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