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琼,赵 睿,岳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天津 300350)
2019年1月,国务院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首次提出“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按照职业教育改革方案的规划,教育部职成司通过院校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和部级遴选等程序,共遴选197所高职院校入选“双高计划”单位名单,这标志着“双高计划”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双高计划”是教育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旨在通过全国或区域内的样板学校和专业群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同类型相关院校和专业群的发展,推动中国高职教育整体的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意味着高效率和可持续增长,这也是“双高计划”区别于教育部以往建设专项重要的一点,因此如何评价项目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影响是衡量“双高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参考[1]。
本文从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中存在的不足入手,从评价原则、评价体系架构入手,探索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的合理路径,为“双高计划”的高质量实施提供依据。
“双高计划”项目的实施既传承了职业教育通过国家示范校、骨干校建设过程中积累下来的优秀文化基础,又契合了国家高质量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重在破解制约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要求高职院校破除旧有传统思维,不断深化产教融合。2020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明确各级职责,评价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发展,从传统的教育部、财政部两部验收的模式,转变为学校、省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同两部共同参与的三级评价模式,从原来的结论性评价变为过程性动态管理。这种调整既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又可以通过各项指标的考核,促使高职院校及时修正建设目标,不断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
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职业院校的使命是为国家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正是践行使命的排头兵。项目的绩效评价考核相关高职院校是否锚定了项目建设目标,坚持破立并举,通过工学结合、产教融合路径,解决了学校发展中的专业群整合、一体化课程构建、学生系统化培养等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通过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服务贡献度评价等,引导院校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分层培养机制,试点大国工匠涵养模式,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3]。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心往往放在事后评价层面,存在事前评估不全面、事后评估不到位的问题,很多部门也并未真正建立合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的意识,很多院校将绩效评估与部门年度考核混为一谈,未深刻理解绩效评估对于项目目标设定、项目过程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双高计划”的实施对高校的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高职院校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整的绩效评价流程、合理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离不开学校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制度,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按照以往传统的建设方式,错误地将“双高计划”作为一个填报材料的项目进行管理,没有健全“双高计划”建设领导管理机制,缺乏纵向的动态管理和实施,就极易造成项目评价制度与质量监督缺位,项目建设效果放任自流的问题。
两部虽然对“双高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设计了三级绩效指标体系,阐明评价要涵盖“四打造”“五提升”等方面,但并未提出更细化的指标和指导性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各地区和各院校在综合实力、专业特色等方面的差异,避免了用“一把尺子”量所有院校的不合理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绩效指标数据填报大相径庭,呈现出较强的主观性,强化了院校的行业、专业特色,忽略了基础性工作的评价,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不具备横向可比性,给“双高计划”的验收带来一定的困难[4]。
“双高计划”是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过程监督严格,因此需要全员参与,但是在目前的项目建设中,部分教职员工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于绩效评价指标的学习不充分,政策学习不透彻,且学校绩效激励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教职员工缺乏参与的渠道,难以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造成对项目的低认同感和低参与度,不利于“双高计划”绩效目标的实现。
统筹意味着要兼顾多头、破解多难,高职院校要深刻理解相关文件精神,在把握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院校自身特点,考虑院校“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学院发展现状,才有可能制订出既符合国家政策,又有针对性、导向性的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要尽可能实现科学性评价,指标确定要细化,标准化,尽量减少主观色彩。对于“双高”建设院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主动采用客观尺度,使评估指标不仅内容准确具体,同时应尽可能量化,通过量化指标打分的形式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应该以建设目标为出发点,绩效指标的设计要结合院校的办学理念,数据的采集才能具有参考性,才能更好地指导项目建设。院校要体现“双高”建设的特色,就应针对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制订不同的评价目标和评价方式,通过多样化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激发育人主体的积极性,助推优质专业群的建设。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学校、企业、社会以及教师、学生、家长等众多主体的支持,只有多主体同频共振,兼顾各方满意度才能全面考核项目实施的真实效果。学生是项目实施的根本受益人,绩效管理应重点关注学生的收获感和成长度。教师是项目实施的主要载体,应加强教师团队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以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增强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
“双高计划”是一个滚动实施、动态更新的建设项目,两部通过中期考核、末期验收和重新申报的程序,对院校进行阶段性考核,对完不成建设目标、未取得预期绩效的院校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院校应该立足于长远的发展,以打造院校层面的特色品牌为根本方向,因此绩效评价不能只停留在完成绩效目标的层面上,要避免“唯指标”的固有思维模式,将评价结果作为院校长远发展的动力,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学院的特色发展[6]。
“双高计划”是一个系统性的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难度大,因此需要举全校之力进行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制订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保障。首先,要以政策制度为导向,领会精神,围绕政策要求和建设目标,明确近期、中期及远期建设重点项目要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预期绩效。其次,要对现有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分解绩效指标,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制度。最后,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动态化管理。
高职院校要将人事绩效管理与“双高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相结合,优化绩效考核办法,融入职称评定、个人绩效奖励的元素,既要重视定性的考核评价,也要重视定量的评价,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合理性,激发教职员工的创造性。
“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建设任务多、指标涉及面广的问题,因此应当对标教育部重点工作,结合学院“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细化绩效评价指标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出学校建设的特色,强化关键指标的导向性作用,对关键指标赋予较大的权重,以提升院校教师承担重点任务的积极性。为提升院校之间的横向可比性,绩效指标应尽可能进行量化,对于无法直接量化的指标,可以通过标准化、行为化和评估法等方式将主观性指标量化。通过多样化评价指标的确立,可以更加充分地鼓励院校走特色发展的道路。
教师作为绩效评价主体中的重要一环,应将教师的个人发展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完善激励制度,突出激励制度的差异性和导向性。奖励不仅仅只局限在薪酬奖励上,还应纳入职称评定、晋升和荣誉推荐等多个方面,全方位鼓励教师。学生、家长以及行业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受益者、参与者也应加入绩效评价体系中来,将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企业的满意度等相关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将企业人才需求的供给效果纳入考核体系,通过引入多方评价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与透明度,增强绩效结果的可信度。
加强宣传报道,形成持续推进的宣传态势,有利于院校师生对项目的实施达成共识。宣传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专题会议的学习,分类进行座谈培训,将建设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装订成册进行学习,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如建设“双高计划”网站,通过专栏开展职教政策宣传,建设成果互学互鉴以及优秀人员展示等,形成正面宣传环境。
首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关键指标完成度进行过程性监测,对数据填报,材料上传实时监管,实现对数据第一时间的反馈和修订。其次,绩效平台为双高建设的学校提供客观的数据,基于对数据的评价分析不断激发院校建设中的新思路,促进院校根据绩效不断修订实施路线和方案,进一步提升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