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伟 李召晨
作者单位:北京怀柔医院神经内科,北京 101400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enign paroxysmal positional vertigo,BPPV),俗称“耳石症”,指当头部处于或运动到某些特定位置时产生的阵发性眩晕,是具有一定自限性的前庭外周性疾病,其发病率在周围性眩晕中居单病种首位。BPPV 主要表现为发作性眩晕、摇晃或倾倒感,可同时伴有恶心、呕吐、腹泻、心悸、出汗等植物神经症状等,可见于各个年龄段,中老年群体发病率较高,大多数BPPV 患者发作期都会因低头、抬头或起床、卧床、翻身等动作时出现不同程度眩晕/头晕、肢体平衡障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严重者还可出现跌倒、头部外伤导致颅内出血或肢体摔伤导致骨折等情况,甚至造成更大伤害[1]。临床上可后半规管BPPV 患者最常见,与后半规管位置低垂有关,占所有BPPV 患者的60%~90%,其次为水平半规管BPPV(或外半规管BPPV),约占10%,前半规管BPPV(或上半规管BPPV)最少见,不足1%[2]。按照耳石颗粒在半规管内部的位置,可分为管石症和嵴顶结石症。目前临床上BPPV 的最佳治疗方法是手法复位的方法[3],例如后半规管BPPV 通常采用Epley法复位治疗,水平半规管BPPV 通常采用Barbecue 法(滚转法),前半规管BPPV 通常采用反Epley 法,虽在80%~90%的患者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治疗效果,但水平半规管BPPV 采用Barbecue 法复位有效率低于后半规管BPPV,一次复位有效率60%~70%[4]。水平半规管BPPV 患者个体差异较大,多数患者给与一次Babecue 法治疗后能取得较好的疗效,但仍有部分顽固性患者经过多次治疗后仍不能取得满意的疗效[5]。笔者在大量耳石复位实践过程中,对经典的滚转法复位治疗方法改进后推出了头部震动法,复位过程中通过增加头部震动的动作,可以有效地提高一次复位治疗的成功率,患者配合度更好,临床治愈率明显提高,使广大耳石患者获益。
研究对象选择2019 年1 月—2020 年12 月在北京怀柔医院神经内科就诊的380 例水平半规管BPPV 患者,患者均有发作性眩晕史,且与体位改变有密切相关性,带视频眼罩行Dix-Hallpike 试验及Supine roll 变位试验,明确为水平半规管BPPV;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两组,观察组190 例,给与头部震动法复位治疗,男62 例,女128 例;年龄32 ~82 岁,平均年龄(58.1±10.4)岁,病程1 ~40 d,平均(5.9±4.4)d。对照组190 例,均给予Barbecue 法复位治疗,共190 例,男59 例,女131 例,年龄28 ~84 岁,平均年龄(57.8±8.5)岁,病程1 ~42 d,平均(6.4±5.9)d。两组患者的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病程等一般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文章为前瞻性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京怀伦字(2020)第(005)-01 号],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制定的水平半规管BPPV 诊断标准[6]:(1)一定时间内反复出现的变位性眩晕或头晕,多在起卧动作或仰卧位翻身动作时出现。(2)持续时间通常<1 min,少数≥1 min。(3)双侧滚转试验均可诱发水平向地性眼震(可略带扭转成分),眼震有渐强渐弱的特点或成匀速状态,两侧眼震强度通常有明显差异,少数患者双侧眼震强度差异不明显。(4)患侧判定:水平向地性眼震中强度大的一侧为患侧,少数强度差异不明显患者可先按左侧复位治疗,次日复查时若头晕无缓解,可再次按照右侧治疗。(5)除外其他可能的疾病。为尽可能减少治疗操作上的差异,每个患者的诊疗过程均由笔者操作完成。纳入标准:符合上述诊断标准,能严格遵循治疗方案治疗,能按期随访。排除标准:均行头颅CT 或头颅MRI 检查,排除颅内占位性病变、急慢性脑血管病等导致的眩晕;排除梅尼埃病、前庭神经元炎等前庭外周性眩晕;排除既往有脑动脉瘤患者;排除3 个月内脑出血史和颈椎手术史,1 个月内有头部外伤史患者,急性眩晕患者血压≥180/100 mmHg;排除颈部活动受限、不能配合者。
1.2.1 观察组 采用头部震动法治疗,具体操作如下:(1)患者侧卧于诊疗床上,患侧朝下,头部紧贴于诊疗床,操作者位于患者头部前方。(2)操作者扶住患者头部,轻轻抬起30°~45°,快速向下撞击床面,力度要适中,不要太重或太轻,重复5 ~10 次,每次间隔数秒钟,同时观察患者眼震情况。(3)头部及身体同时向健侧方向缓慢转90°至平卧位,停留约30 s。(4)头部及身体同时再向健侧转90°至健侧卧位,头部紧贴于床面,操作者再次扶住患者头部,轻轻抬起30°~45°,快速向下撞击床面,力度要适中,不能太重或太轻,重复5 ~10 次,每次间隔数秒钟,同时观察患者眼震情况,震动10 次后仍有向地性眼震,可适当延长数次,待眼震消失后停止震动操作。(5)头部再向健侧方向转45°,身体保持不动,保持该动作5 min 左右,最后坐起观察有无眼震,并询问有无眩晕情况。
1.2.2 对照组 采用Barbecue 法[7]复位治疗,操作如下:(1)初始位置为患侧卧位,身体垂直于床面。(2)头及身体同步向健侧转90°至平卧位,停留至少30 s,待眼震消失。(3)头及身体同步向健侧转90°至健侧卧位,停留至少30 s,待眼震消失。(4)头及身体继续同步向健侧转90°至俯卧位,同时微微低头,停留至少30 s。(5)头部及身体继续向健侧转90°至患侧卧位,不停留再转90°回到平卧位。整个过程共转动450°,完成上述动作后缓慢坐起。
两组患者复位治疗后均要求家属看护好患者,防止突然出现倾倒、摔伤情况,复位后48 h 内应避免患侧卧位。两组患者均服用甲磺酸倍他司汀辅助治疗(卫材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0130,6 mg/片)2 片/次,3 次/d,连续服药2 周。复位后第2 天、第3 天和第4 天分别复诊行Dix-hallpike 试验和Supine-roll 试验,如均未见水平向地性眼震,且患者眩晕症状消失,表示复位治疗成功;继续给予其所在组采用的方法治疗。
1.3.1 疗效判定 依据2017 年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制定的《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断和治疗指南》[6],分为痊愈、显效、无效。(1)痊愈:眩晕症状完全缓解,行Dix-Hallpike 试验或Supine roll 试验均未无眼震。(2)显效:眩晕和(或)眼震有所减轻,但未完全消失。(3)无效:眩晕和(或)眼震未减轻,甚至加剧。总有效率=(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8]。复位治疗后第2 天、第3 天 及第4 天患者复诊时均需评估总有效率。
1.3.2 前庭症状指数评分 前庭症状指数评分(vestibular symptom index,VSI)[9]对于头晕、相关前庭功能以及伴随症状可以有效地评估,包括头晕、头痛、恶心、眩晕、平衡障碍、视觉敏感6 项,每项分值范围0 ~10 分,总分共60 分,得分越低提示症状越轻,疾病影响越小[10]。患者共需填写3 次该量表,分别为治疗前、治疗后1 周、治疗后1 月,患者评分有困难的,由医生询问情况后代填写。
1.3.3 眩晕障碍评定量表 眩晕障碍评定量表(dizziness handicap inventory,DHI)[11]临床上常用该量表评估BPPV 患者治疗前后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是前庭系统疾病患者对眩晕残障影响的自我感知评价量表,可准确地反映眩晕程度的变化,有较高的可信度。该量表包含情感(emotional,E)、躯体(physical,P)、功能(functional,F)3 个方面,共有25 个项目,每个项目均有“是、有时、无”3 个答案,分别计为“4、2、0”分,总分0 ~100分,评分越低说明疾病的影响越小,患者生活质量越好。患者同样需填写3 次该量表,分别为治疗前、治疗后1 周、治疗后1 个月,患者不能评分的,由医生询问后代其填写。
1.3.4 复发情况 统计患者治疗后1 个月内的复发情况,若非复诊时间出现复发情况,可随时来院复诊。
采用SPSS 23.0 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治疗前DHI 总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1 周及1 个月两组患者评分较治疗前均有显著降低,但观察组DHI 评分下降幅度更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DHI 评分比较(分, ±s)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DHI 评分比较(分, ±s)
注: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1 周与治疗前比较,t=25.522、27.395,P 均<0.001;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1 个月与治疗前比较,t=26.610、26.967,P 均<0.001。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1 周 治疗后1 个月对照组(n=190) 72.26±10.86 21.79±11.77 10.84±5.62观察组(n=190) 72.32±11.85 16.42±8.26 7.51±3.84 t 值 0.045 5.146 6.763 P 值 0.964 <0.001 <0.001
观察组第2 天总有效率为94.74%、第3 天总有效率98.42%、第4 天总有效率99.47%;均高于对照组的73.68%、86.84%、94.7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第2、3、4 天有效率比较[例(%)]
治疗前两组VSI 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1 周及1 个月两组患者评分较治疗前均有显著降低,但观察组下降幅度更为显著,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VSI 评分比较(分, ±s)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VSI 评分比较(分, ±s)
注: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1 周与治疗前比较,t=33.657、27.587,P 均<0.001;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1 个月与治疗前比较,t=34.219、27.296,P 均<0.001。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1 周 治疗后1 个月对照组(n=190) 43.97±6.03 22.04±9.03 10.92±4.39观察组(n=190) 43.41±5.96 12.94±6.46 7.89±3.99 t 值 0.915 11.299 7.026 P 值 0.361 <0.001 <0.001
治疗后1 月观察组复发率为13.16%,略低于对照组的15.79%,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复发情况比较[例(%)]
自1921 年Barany 报道首例BPPV 患者以来已有百年余,人们对BPPV 的认识也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12]。目前广泛认为是由内耳椭圆囊囊斑上脱落的耳石颗粒(碳酸钙结晶)进入到不同的半规管内,自由漂浮于半规管内或黏附于壶腹嵴胶顶,当头部改变位置时(在重力方向上),耳石移动后推动半规管内的淋巴液产生异常流动,异常淋巴液流动或是壶腹嵴胶顶异常的密度改变(由于耳石颗粒直接黏附)导致双侧的壶腹嵴胶顶的毛细胞动、静纤毛偏转产生非对称性兴奋或抑制刺激,从而引起变位性眼震和眩晕症状[13]。BPPV 手法复位的根据便是耳石学说,根据耳石颗粒进入不同的半规管,及三对共轭半规管所处的空间位置关系,及不同半规管耳石所产生的眼震区别,设计演化出针对不同半规管耳石症的复位方法,目前已被广泛接受认可,临床上得到大规模应用。
BPPV 按发病原因可分为原发性BPPV 和继发性BPPV。原发性BPPV 的发病机制目前的尚不清楚,大多认为是退行性变导致[14]。继发性BPPV 可由后循环缺血、前庭神经炎、突发性耳聋、头部外伤等引起。目前BPPV 治疗首推耳石手法复位治疗,是最为有效、安全、经济的治疗方案[15]。耳石手法复位是根据半规管耳石假说,通过某种头部转动方法,使游离的耳石颗粒按照预期的运动路线,重新回到椭圆囊内,并由椭圆囊内的黑暗细胞吸收清除,正常的内淋巴液的流动没有了耳石颗粒的干扰,因此头晕症状就会缓解。但仍有部分患者由于半规管内存在狭窄、结构上的缺陷等情况,或是内耳淋巴液密度异常改变等原因,耳石颗粒出现嵌顿、粘连于管壁或聚集成团块现象,不容易复位,或经过数次复位治疗后仍残留有忽悠感、晃动感、头部不清醒感等残余症状。对于水平半规管BPPV,情况相对复杂一些,由于水平半规管呈2/3 圆形管道,两端都与椭圆囊相通,可分为长臂、近单脚端、短臂几个部分,长臂与椭圆囊连接处呈漏斗结构,壶腹嵴位于前臂近椭圆囊侧。耳石颗粒处于半规管内的不同位置,引起的眼震亦不同,例如耳石颗粒自由漂浮于半规管淋巴液时,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滚转试验(roll-test)可诱发出向地性眼震,当耳石颗粒黏附于壶腹嵴胶顶或靠近壶腹嵴时,产生离地性眼震。在治疗过程中,两种眼震形式会相互转化,这是导致水平半规管BPPV 手法治效较差的主要原因。
由于本研究只关注水平向地性眼震的水平半规管BPPV,故背地性眼震的水平半规管BPPV 不在本研究讨论范围,不做过多阐述。由于患者内淋巴液密度、半规管结构上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脱落的耳石颗粒于半规管内可能有卡顿、黏附、聚集等现象,而且传统的复位治疗方法(如Barbecue 法)动作较为轻柔,导致黏附的耳石颗粒不易剥离,所以不能按照预期的耳石运动路线将其复位至椭圆囊中。例如有些水平半规管BPPV 患者在行roll-test 时一侧可见水平向地性眼震,而另一侧向地性眼震不明显或消失,按照水平半规管BPPV 诊断原则,此时往往会认为眼震强度大的一侧为患侧,导致侧别判断错误,按照此治疗时往往复位不成功。在给与头部震动法治疗后,耳石颗粒剥离下来,最初向地性眼震弱或消失的一侧往往会出现很强的眼震出现,可以纠正最初的判断方向相反的问题,提高复位疗效。还有部分患者,水平向地性眼震的时间很长,无明显渐强渐弱的特点,往往为匀速缓慢递减型,持续时间往往超过1 min 甚至更久,此类患者认为与淋巴液的密度改变有关[16],可能合并耳石黏附、聚集,这类患者采用传统的Barbecue 法效果较为逊色。Barbecue 法身体和头部需要转动4 次,共450°,对于高龄患者,腰部外伤、近期腰部手术及聋哑、剧烈呕吐、前庭系统过于敏感者往往不能耐受,配合有些困难,导致复位治疗效果欠佳。头部震动法很好地弥补了Barbecue 复位方法的不足,整个治疗过程患者只需翻身一次,头部转动225°,身体转动180°即可,相对比较容易配合,在给与头部震动治疗的过程中,黏附在半规管壁或壶腹嵴附近的耳石颗粒能够尽可能剥离下来,成为自由漂浮的颗粒,使耳石复位治疗成功率大大提高。此研究中观察组经治疗后第2 天总有效率达到94.74%,第3 天总有效率98.42%,第4 天总有效率99.47%,明显高于对照组(73.68%、86.84%、94.7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在DHI 评分、前庭指数评分(VSI)下降幅度上也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治疗后患者在头晕缓解、生活质量的改善上更有优势。本研究头部震动法的1 次治疗有效率大大优于传统的滚转复位方法,意味着患者能更快而有效地缓解,减少患者不断就医、复诊的频率和过度医疗的情况。临床上相当一部分BPPV 患者,尤其难治性BPPV 患者,虽然明确诊断为BPPV,但是即使多次采用常规的复位治疗方法治疗,患者仍然不能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患者仍然痛苦不堪,无法正常的生活,因此导致患者不断就医,甚至辗转于多家医院,往往出现过度检查及过度治疗情况(如各种头颅MRI 及颈椎MRI 检查增强颅脑血管检查及大量无关输液治疗及口服大量无关药物),严重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在复发率方面,观察组为13.16%,略低于对照组的15.79%,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耳石的复发情况与采取何种复位治疗方案并无明显相关性。
综上所述,头部震动法可以明显缩短病程,提高治愈率,快速有效的改善患者的头晕状况,且患者更容易配合医生的操作步骤,复位治疗的医生操作起来更简单,只需要一名医师操作即可完成,且不需要太大运动幅度与力度,对于女性医师实施治疗操作更有实用性,有一定的临床推广价值,对今后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断和治疗指南可提供一定借鉴。但头部震动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那些高龄患者不能配合、近期有颈部手术、颈部僵硬活动受限、1 月内有头部外伤或合并脑动脉瘤、大面积脑梗死及颈动脉多发不稳定斑块等情况的患者,为安全起见,最好不要采用头部震动法治疗,以免导致不良后果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