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慧,乔 威,王小敏
1 江苏省中医院药学部,江苏 南京 210029
2 江苏省中医院血管外科,江苏 南京 210029
静脉血流速度降低、血液高凝状态及血管内皮细胞受损会导致下肢深静脉血栓(deep vein thrombosis,DVT)发生。异常状态下,血液会淤积于深静脉中,阻碍静脉血液正常回流,进而引发DVT。临床研究证实,下肢DVT的发生率相对较高[1]。血栓形成初期由于稳定性差,不仅极易发生脱落而引发肺动脉栓塞(pulmonary embolism,PE),还可能引发血栓后综合征(post-thrombosis syndrome,PTS),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2]。对于下肢DVT,临床多采取溶栓治疗,溶栓后使用抗凝药物的主要目的是巩固治疗效果,预防血液凝固,进而预防血栓性不良事件的发生[3]。目前,临床抗凝药物应用广泛且类型较多,传统药物包括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华法林等,均具有较好的抗凝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4]。新型抗凝药物在确保更加良好的抗凝效果的同时,提升了药物的生物利用率和使用稳定性,拓宽了治疗窗[5-6],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药物为利伐沙班,其于骨科DVT或PE临床治疗中的总体效果较好,出血发生率较低[7]。后期临床进行深入研究发现,新型抗凝药物对下肢DVT的抗凝治疗效果优于传统抗凝药物[8]。既往关于下肢DVT溶栓治疗后应用利伐沙班治疗的报道相对较少,为了进一步明确新型抗凝药物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为今后临床工作的开展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本研究分析了利伐沙班应用于下肢DVT溶栓治疗中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收集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于江苏省中医院接受治疗的下肢DVT患者的临床资料。纳入标准:(1)伴肢体肿胀不适、按压痛等症状,经超声或深静脉造影检查确诊为下肢DVT;(2)进行溶栓治疗后造影复查结果证实血管恢复正常血流;(3)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1)处于孕期及哺乳期;(2)伴精神类疾病;(3)半个月内发生活动性出血;(4)既往有血液疾病病史或凝血功能障碍;(5)合并脑血管或神经系统疾病,影响抗凝药物效果;(6)血压持续未得到有效控制;(7)存在治疗或检查禁忌。根据纳入、排除标准,最终共纳入71例下肢DVT患者,根据治疗方案的不同将患者分为对照组(n=32,接受传统抗凝药物低分子肝素桥接华法林治疗)和观察组(n=39,接受新型抗凝药物利伐沙班治疗)。观察组中,男性22例,女性17例;年龄38~91岁,平均(66.33±11.51)岁;患肢位置:右侧15例,左侧24例;疾病类型:中央型12例,混合型27例。对照组中,男性14例,女性18例;年龄35~90岁,平均(67.09±11.91)岁;患肢位置:右侧13例,左侧19例;疾病类型:中央型11例,混合型21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患肢位置和疾病类型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全部患者均予以导管接触性溶栓治疗,溶栓治疗后通过造影检查证实血管通畅。后期均给予抗凝药物治疗。对照组溶栓后次日选择低分子肝素桥接华法林进行治疗。低分子肝素100 IU/kg,每日2次,连续使用药物5 d后联合华法林进行治疗。用药治疗阶段,每周2次测定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并以INR作为华法林使用剂量的判断标准,INR维持在2.0~3.0时停止使用低分子肝素,维持服用华法林。若连续3次INR维持稳定,数据监测可变为1周或几周测定1次。观察组患者溶栓次日开始口服利伐沙班,前3周剂量标准为每次15 mg,每日2次,后期剂量调整为每日1次(每次20 mg),维持用药阶段内不需要监测凝血功能指标。两组患者均维持用药4周,并随访6个月,了解药物效果及安全性。
(1)比较两组患者的抗凝治疗效果,疗效判定标准[9]:显效,用药后,肢体不存在明显肿胀感,站立或活动时肢体不出现肿胀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结果显示血管栓塞部分完全通畅;有效,用药后,肢体肿胀及疼痛感得到良好改善,站立或进行肢体运动时偶见轻微疼痛,彩色多普勒超声复查结果显示血管栓塞部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无效,未达到有效及以上标准。(2)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下肢周径差及患肢静脉血流速度。下肢周径差由专业人员测量并记录。患肢静脉血流速度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进行测定。(3)使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并比较两组患者的血清因子水平,血清因子包括D-二聚体(D-dimer,D-D)、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计算平均值。(4)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用药阶段是否出现药物相关牙龈出血、眼底出血、皮下出血、经量增多等抗凝药物相关不良反应。
应用SPSS 20.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的抗凝治疗有效率为97.44%(38/39),高于对照组患者的78.13%(25/3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67,P<0.05)。(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抗凝治疗效果[n(%)]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下肢周径差和患肢静脉血流速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下肢周径差均低于本组治疗前,患肢静脉血流速度均高于本组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下肢周径差低于对照组患者,患肢静脉血流速度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3.332、2.051,P<0.05)。(表2)
表2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下肢周径差、患肢静脉血流速度的比较()
表2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下肢周径差、患肢静脉血流速度的比较()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指标 时间 观察组(n=39)对照组(n=32)下肢周径差(cm)治疗前 2.75±0.30 2.81±0.32治疗后 1.09±0.42a b 1.40±0.35a血流速度(cm/s) 治疗前121.59±12.42 120.94±12.23治疗后134.27±22.01a b125.14±13.48a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D-D水平、PT、APTT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D-D水平低于对照组患者,PT、APTT均短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5.075、2.098、2.031,P<0.05)。(表3)
表3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血清因子水平的比较 ()
表3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血清因子水平的比较 ()
指标 时间 观察组(n=39) 对照组(n=32)D-D(mg/L) 治疗前 3.51±0.80 3.55±0.78治疗后 0.32±0.11 0.51±0.20 PT(s) 治疗前 12.11±0.78 12.18±0.92治疗后 12.49±0.83 12.89±0.76 APTT(s) 治疗前 27.01±3.30 27.52±3.47治疗后 29.29±3.07 30.79±3.13
观察组患者未发生抗凝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对照组中,牙龈出血患者2例,眼底出血、皮下出血、经量增加患者各1例。观察组患者抗凝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86,P<0.05)。
DVT相关的影响因素较多,包括先天或后天因素,深静脉系统中的血液状态发生异常而导致血栓形成,不仅会阻碍静脉血液回流,还会引发静脉壁炎症,导致肢体肿胀和疼痛[10]。相关研究结果证实,下肢DVT的发生率相对较高,一旦血栓脱落,会明显增加不良事件的发生风险,需加以重视[11-12]。若下肢DVT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还会因PTS降低患者的远期生活质量[13]。下肢DVT确诊后,可选择多种方法进行治疗,主要为手术及非手术方案,手术通常借助导管完成溶栓和取栓,非手术治疗措施多以抗凝治疗为主[14-15]。相比之下,手术效果更佳,但后期仍需要重视加强抗凝治疗,虽然抗凝药物无法溶解血栓,但能够预防血栓加重;另外,抗凝药物可刺激机体纤溶系统强化血栓溶解能力,不仅能够改善临床症状,还能够降低远期并发症的发生率,早期抗凝治疗价值显著[16-17]。
本研究结果证实,相比于传统抗凝药物,溶栓后使用利伐沙班治疗可提升整体抗凝治疗效果,改善血清因子水平,并提升静脉血流速度,缓解患肢肿胀程度。分析原因为临床广泛使用的抗凝药物为普通肝素和低分子肝素,与普通肝素相比,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的安全性更高,药物半衰期更长,药物的生物利用度更高,属于临床广泛应用的抗凝药物。然而,长期使用低分子肝素不但会影响血小板水平,而且注射时需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应用便利性较差,影响患者的用药依从性,进而影响治疗效果[18]。华法林是维生素K拮抗类药物,口服抗凝效果较好,但缺陷为药物发挥效果的速度较慢,不同患者的用药剂量存在较高的差异性,且相关影响因素较多,需要监测INR以确保药物效果及安全性。药物费用相对较低,但治疗窗不宽泛,需要通过频繁抽血监测指标,从而指导治疗[19]。利伐沙班是一种高选择性、高竞争性、直接抑制Xa因子活性的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可有效抑制呈游离或结合状态的Xa因子,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在确保抗凝治疗效果的同时安全性较高。利伐沙班能够使血栓溶解,并积极改善患者的血液高凝状态,促进凝血功能恢复正常。临床应用结果亦证实了新型抗凝药物利伐沙班的抗凝效果较好。本研究发现,观察组无患者发生抗凝药物相关不良反应,证实了利伐沙班在下肢DVT溶栓治疗中的安全性更高,这是由于利伐沙班不会对凝血功能造成较大的影响。另外,与传统抗凝药物不同的是,利伐沙班的运用优势包括用药灵活性较好,药物起效迅速,安全性较高,使用便利,不需要监测凝血功能,具有使用优势[20]。
综上所述,新型抗凝药物利伐沙班在下肢DVT溶栓治疗中的抗凝效果良好,能够确保下肢DVT尽快得到缓解,安全性高,可降低出血风险,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