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迪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在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等多重力量的冲击下,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受到全面冲击。村民流动性大大增强,村庄传统的团结纽带失灵,社会内部的封闭性不断被打破,村落同质性和自给性不断降低,乡村共同体基础日益瓦解[1]。
针对共同体萎缩、乡村衰败和农村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党和国家顺应乡村生活实际和整体社会发展要求,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强乡村环境治理,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分析乡村环境治理的影响因素,探索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构建路径,对实现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仍面临诸多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和水土污染等。在城乡二元环境管理体制下长期实施的“城市中心主义”政策,致使城市污染转移至乡村地区,加上乡村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制约以及过于追求经济增长的错误观念,使得城市与乡村的环保政策难以统一。
在环保投入方面,农村远不及城市,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难以取得成效。城乡二元体制塑造了异化的“政治—经济”生态关系,地方政府的环境自治能力对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具有影响。
具体来说,基层环境治理能力较弱,我国乡村治理绝大部分属于自主治理性质。但乡村环境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尚未理顺基层环境治理机构,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化环境制度设计与乡村环境治理部门自下而上的社会动员存在一定冲突,导致在面对环境问题时缺乏与之对应的激励补偿机制和惩罚措施,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构建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基础产业。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不合理开发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土地资源,已大大超出了土地的承载力,引发了耕地面积锐减、土壤酸化、水土流失和农业污染等问题,阻碍了农业生产发展,加剧了农村人地关系的矛盾。人地关系的矛盾锐化增加了乡村环境治理的难度,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促使人们认识到环境治理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阶层的流动频率、广度和深度与日俱增,农村青壮年大规模流入城市,加剧了农村“空心化”问题。另外,许多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存在弱化趋势,农村留守民众得不到有力领导,以往良好的乡风乡俗逐渐消失,村庄秩序形同虚设,最终导致村庄形态外扩内空、乡村人才流失、村民组织涣散、社区认同感下降以及乡村文化衰落[2]。因而,乡村社会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乡村环境治理的难度。
相较于城市地区,乡镇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村民的环保意识和观念相对薄弱,缺乏正确积极的环保态度,阻碍了环境的改善与发展,不利于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3]。
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农村环境资源属于纯公共物品或半公共物品,环境问题具有外部性效应,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需基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构筑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保格局,进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4]。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农村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激化,环境治理共同体构建面临诸多困境。
农村污染源复杂多样,既有农业工业生产污染和村民生活污染,还有城市和郊区的转移垃圾污染。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方式大多以传统粗放型为主,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3 个方面。
第一,种植业存在滥用化肥的现象,一部分残留于农作物的化学农药经过风吹日晒等自然力作用渗入土壤,流进河流,造成水土污染,另一部分通过大气循环变为水蒸气,形成“酸雨”。
第二,偏远地区的农村缺乏现代化农田灌溉技术,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加之水质原因,导致盐碱地、土地荒漠化等现象时有发生。
第三,农业生产活动和农民生活产生大量垃圾,塑料工艺的普及和一次性用品的广泛使用,导致农村地区的“白色污染”较为严重,严重超出乡村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
目前,我国乡村环境治理方式主要有3 种。
第一,以行政机关为主导的国家治理方式,即基层政府部门安排专职机构治理本地区污染。
第二,社会环保组织自发形成的社会治理方式,即通过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树立环保意识。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建立污染治理经营性实体,向各排污主体提供专业有偿的污染治理及管理服务。
乡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由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治理成本高,乡村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难以保证,因此乡村环境治理效绩不佳。
2014 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乡村环境治理问题成为热门话题。
乡(镇)政府仅关注经济高速增长而忽视自然生态环境的现象有所缓解。但部分政府官员仍存在“经济效益至上”的思想,加之政绩考核的需要,仍以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有甚者采取行政干涉手段为污染企业放行,充作污染企业的保护伞。个别环保部门形同虚设,对于企业的监管作用仅止步于表面,阻碍了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乡村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是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又一困境。部分地区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仅靠基层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目的是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与创建或者评比相关的环境保护任务,工作方式大多是利用环境保护部门或城管部门对污染企业实行惩罚,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组织间缺乏协同。
一方面,乡村环保机构不健全。另一方面,乡村环保机构监管受限,地方政府缺乏治理污染企业的主动权。
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政策,是实现乡村环境治理的有效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治理方略[5]。
乡村的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各自优势,构建各主体间协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立体化伙伴关系,提高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协同共治的组织性。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明确政府、企业、社会3 个基本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是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基层主体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乡(镇)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应扮演领导者、监督者、服务者等角色。
第一,政府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完善基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重视乡村环境治理工作和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激发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基层政府需构建权责分明的责任体系,有效避免越位、缺位、不作为等问题,助推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降低基层环境治理成本。
第三,政府需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和环保执法力度,监督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督促乡(镇)企业等披露环境信息,力图实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化,推动政府和企业在环境问题上从对立转向合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整体要求是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要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贫困农民脱贫找出路,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劳动力供给。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是乡村。应基于城乡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乡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融合乡村各特色产业、加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相互交流,实现“特色产业兴旺、生态环境适宜居住、乡村风气文明淳朴、治理方法有效、村民生活富裕充实”的目标。生态环境是特殊的公共产品,比其他任何公共产品都重要,但仍有小集体只顾自己的局部利益,常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纵观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无数事实都在印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农村的发展必须平衡工业、农业与乡村社区三者间的关系,坚持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农村工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促进农业、文创和乡村旅游业三者之间融合发展;加强乡村基层宣传教育,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完善乡村环境治理框架,筑牢乡村生态安全屏障。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步深化社会治理理念,为社会治理描绘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蓝图。乡村环境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政府、企业、农民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相互合作,共同协商,以共赢为目标指向,凝聚共识,推进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
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着力提高绿色生产水平,保护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及持续发展。
“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
一方面,应优化乡村治理环境,吸引企业与环境公益组织主动参与共同体构建,帮助企业营造良好形象,从而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共同推进乡村环境治理与社会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环保宣传教育提升乡村民主意识和组织化程度,以增进农民福祉为导向,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倡导多元主体协商合作,共建乡村共享发展成果。
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必须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提升乡村环境治理水平,需善于发现乡村振兴与农业绿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需万众一心,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解决乡村受损生态修复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突出问题;需结合各地的乡土文化元素,筑牢乡土意识,构建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
以环境治理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治理,保障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需求。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乡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将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要彻底改变乡村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需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为此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