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甜甜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农村地区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为解决“三农”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振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实现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的初步健全。其中乡村生态振兴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乡村生态振兴是促进乡村生态宜居的关键,能够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响应乡村生态振兴战略,探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学者们对乡村生态振兴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探讨。姚瑶[1]认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面临诸多困境,在治理主体、权责划分、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着重大问题,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必须先解决这些问题。温暖[2]提出了多元共治的观点,把生态系统方法引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要从主体要素、空间布局、治理手段3个方面对农村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汪蕾等[3]从产权分配的视角分析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王芳等[4]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进行解读,提出对农村生态环境进行参与式治理。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进行了饶有价值的研究,这些研究分析了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成因以及治理措施等,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村的生态环境状况会发生变化,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由最初政府包办的“一元治理”模式,转变为众人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到如今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转变,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也需要与时俱进,要结合农村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新的研究。
面对我国农村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迫在眉睫,只有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步伐,才能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科学的指导。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拥有“绿水青山”才能换来“金山银山”,这一点在农村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农村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场所,是“山水林田湖草”的统一体,农村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依靠农村山水而生存发展的农民将失去所有经济来源,甚至危及生命健康,只有打造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才能稳住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大后方,才能造福子孙后代。
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生态振兴,只有对农村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才能形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下牢固的基础,实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坚持新发展理念,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一基础做起,才能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我国农村的粗放式、掠夺式的发展,使得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不堪一击,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不足,治理混乱无序。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问题。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划,地方政府也纷纷响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努力将中央的有关规划付诸实践。但我国地域辽阔,村落众多且较为分散,污染源面积广,而有关乡村振兴战略,虽然具有指导意义,但并不具有针对性,只是大致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规划,没有针对每个村落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划。此外,有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规划具有落后性,且更新较慢,不能与时俱进,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缺乏科学有效的指导。
作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政府、企业、农民,为追求经济利益,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够重视,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难以在思想上形成统一体。对部分地方政府来说,片面追求经济的发展,对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仅仅口头应允,做做表面功夫,却不付诸实践。部分企业同样也是如此,对大自然缺乏敬畏之心,对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问题态度消极。部分农民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不清楚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后果。
农村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所有人都有使用权,但一部分人倾向于过度使用,明知道农村生态环境不加以保护会持续恶化,但是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究其原因就是农村生态环境的“产权”未界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不够清晰。由于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每个环境治理主体的责任,各个环境治理主体倾向于享受个人特殊利益,享受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带来的好处,而选择性忽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个共同目标,互相推诿各自的责任。
有效的协商沟通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拥有多个治理主体,是一个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诉求。在治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环境治理主体面对问题时缺乏协商,彼此之间无法表达各自的观点,无法在协商讨论之下形成一致的治理方案,只能各自为战,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无序,效率低下。
目前,针对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我国出台了众多法规规章,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制监督,部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依旧我行我素,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视而不见。一方面,环境治理信息不透明,群众无法得知环境治理的实际情况,无法对环境治理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激励政策,环境治理主体缺乏监督的积极性,多数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面对破坏环境的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科技投入,形成强大的生产力,才能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方面,受城乡二元结构因素的影响,城乡发展失衡,农村地区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科技发展缺乏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无法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农村缺乏专业的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人才,科研机构力量弱小,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无法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科技和人力支持。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状况在多方的努力之下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为形成更高效便捷的治理方式,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就必须齐心协力,集中力量办大事,联合起来共同治理环境。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治理规划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行动指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制定需要“三思而后行”。在规划制定之前,首先,要坚持党中央的领导,深度研读国家政策,弄清弄懂治理政策的前因后果;其次,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下基层,深入考察当地村落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的发展规划,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最后,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农村发展的实时情况,借鉴本国和其他国家的治理经验,及时完善自己的治理规划。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个共同的目标,才能共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首先,政府部门要转变“唯GDP至上”的观念,积极应对农村环境污染,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呼吁大家一起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其次,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意识,自觉按照国家各类标准,处理各种垃圾废弃物;最后,农民要理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促进长久的发展,盲目地依靠化学物品带来的收益并不能长久。
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进行角色分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分工的基础上更好地合作,才能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率。首先,党委要强化领导力量,深入实际调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其次,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由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以整体性环境治理思维取代碎片化思维方式;再次,企业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参入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改进生产技术,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最后,农民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态文明素养,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之中,要协同配合其他环境治理主体的各项工作,对其他环境治理主体进行监督,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仅需要环境治理主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需要彼此间的协商与沟通。加强环境治理主体间的协商沟通,一方面,要彼此信任,信任是沟通的前提,只有彼此信任才能团结一致;另一方面,要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构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打破区域壁垒,实现不同区域、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环境治理主体可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构建网上沟通交流的平台,随时随地进行交流,方便快捷。
环境治理主体彼此间进行监督,可以促进治理任务更加高效地完成。首先,要加强立法监督,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监察力度,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高环境治理主体的道德水平;其次,要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制度,治理的信息应全程保持公开,在有关环境治理的重大事项开展之前,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优化决策,实施过程中,环境治理主体要彼此监督,实施之后,要评估、检验环境治理的效果;最后,法律的实施需要配以适当的激励政策,要鼓励环境治理主体自觉地对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的个体或者组织进行奖励和表彰。
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资金和科学技术的外力推动作用。首先,要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农村的科技发展提供发展动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促进企业节能减耗,农业增产增收;其次,要促进农村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强有关农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农民群众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指导;最后,要将科学技术融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在生态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运用科学技术,例如利用科技促进宣传,搭建生态环境治理平台等。
美好的生活环境是人们共同的生活追求,实现天蓝水绿花香的目标需要环境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要改变“事不关己”的观念,提高生态文明保护意识,明确自己的权责,加强彼此之间的协商沟通与监督,集中力量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多元共治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转变,为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美好家园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