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

2022-11-23 12:15黄志豪
体育教育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教练员双减机构

黄志豪,刘 特

(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该文件对学生作业与校外学科类培训提出了明确的减负要求,同时将体育类培训划分为“非学科类培训”,这些举措都为学生增加了更多参与户外活动、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机会,学生接受体育课外培训的时间和机会也大大增加,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是指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的组织,其以青少年群体为服务对象,以体育运动项目普及和体育运动技能培训为主要业务内容,以青少年课后业余时间为服务时段[2]。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行政主导模式的体育培训机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二是文化主导模式的体育培训机构,具有文化资本优势,以特色体育项目为文化载体为青少年提供体育服务,进而为俱乐部创造多元化利益;三是市场主导模式的体育培训机构,属于私营实体组织,具有营利性质[3]。有研究表明“市场主导模式”的体育培训机构将在未来青少年体育发展过程中产生更大作用,但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当前学界对我国市场主导模式的体育培训机构的研究还相对较少[4]。鉴于此,在“双减”政策背景下,探究我国市场主导模式下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机遇、面临困境并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 “双减”政策下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机遇

1.1 系列政策的支持促进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

近年来,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制定和出台了有关文件,系列文件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提供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机会。学校是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行为的重要场所,但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焦虑驱动下,教育的功能被片面化和功利化,竞争和应试成为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主旋律,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被忽视,“学生没时间参加校内体育锻炼”的现实痛点依旧存在[5]。有研究表明,我国青少年由于学业负担重等原因,利用上学前和放学离校前参与校内身体活动的学生人数、强度和持续时间都不容乐观[6]。“双减”明确指出了“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延时服务,并将体育作为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重要内容,必要时积极引进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学校的课后体育服务工作”。“双减”政策彰显了党和国家推动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心,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为青少年松绑,为其参与校内体育活动尤其是课后体育服务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保障,学校通过引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体育服务提升了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也借此机会实现了业务的拓展,并在多个方面形成了互利共赢,良性互动的局面,实现了两者的融合发展。(2)营造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良好的发展环境。体育培训产业是我国重点扶持产业,在2020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多部门应联合营造良好的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环境,鼓励其多样化建设与发展”[7]。随后,系列政策法规文件从宏观角度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指明了发展方向。但家长传统的教育观念依旧根深蒂固,学生“有时间也只参加学科类培训”的现实问题依然突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阻。而“双减”政策的出台,则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注入了动能。其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也需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且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1]。同时,将体育学科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开展适宜的体育活动。“双减”政策给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带来了巨大冲击,但青少年体育培训被列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因学科类培训释放出来的家庭资金和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相应增加, 获得了难得的发展契机[5]。

1.2 “双减”下的经济结构转型助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产业转型升级以来,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以促进服务业发展、刺激消费来调整产业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猛,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20%左右增加到2020年的54.5%[8-9],而体育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一极,在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推动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已占到GDP总量的1%,跟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比起来,这个比例还是偏低,例如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体育产业都占到国家GDP的3%到4%,这说明我国体育产业目前的发展空间是很大的[10]。而青少年体育培训产业从属于第三产业,更是体育产业中的核心领域,其发展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潮流趋势,在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伟大征程中也必将扮演重要角色。此外,“双减”政策下的产业转型发展也将进一步催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方式,可有效拓宽其业务渠道,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创机遇。主要表现在:(1)拓宽服务时段。“双减”政策要求提高青少年的课后延时服务质量,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这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拓宽服务时段,增加利益收入创造了条件。(2)降低运营成本。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以较低租赁价格或免费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能解决其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难题,降低其组织运营成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3)稳定会员数量。项目多样化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能营造出良好的学校运动氛围,提高学生的运动积极性,促进学生全时段报名参与培训,稳定其会员数量。(4)拉动多元投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在校举办相关体育赛事,开展体育培训工作,能拉动社会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投资,进一步拓展自身的营利渠道。

1.3 “双减”下的体育需求扩容推动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发展

“双减”政策从机构审批、服务规范、运营监管三个方面明确“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其开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新格局,维护了教育的公平性,让教育回归到育人的本源,这严重影响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发展,但也助推了体育、美术、音乐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兴起[5]。在政策的驱动下,大量学科类培训机构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的变化,不得不积极转型,开始将目光转向非学科类培训尤其是体育培训。例如2021年6月,我国教育培训机构的龙头企业新东方,完成了对冰上运动培训和美育教育机构万域芳菲的千万级A轮融资[5]。“双减”政策的出台是对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一次重新布局,面对校外学科类培训和体育培训“此消彼长”的态势,更多的学生开始有时间、精力通过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促进体质健康,这将促使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主体得到进一步壮大。其次,近年来,云南省、北京市等地区对体育中考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新增了一批体育考试技能项目,体育在中考升学中的分值与日俱增,地位不断提升,并且体育在高考中的计分研究也被提上议程,加之“双减”政策明确提出学校要大力发展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要适当引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体育作为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给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带来更大的生源保障与市场需求。此外,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消费能力与教育水平的提升,诸多体育政策的出台与社会宣传的不断加强,人们的体育观念逐渐加强,尤其在经历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体育促进健康的生活理念已普遍在大众群体中达成共识,体育消费需求被进一步挖掘,体育培训市场得到了持续扩容。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显示,体育教育培训业总规模与增加值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体育市场需求旺盛,体育参与型消费内生增长动能强劲[5]。可见,在体育产业积极转型,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体育消费不断升级等因素影响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市场消费潜在需求在持续升级,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注入了强力推动剂。

1.4 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将实现互利共赢

新时代下,学校体育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力量进校园逐渐成为可能。尤其在“双减”政策的推动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将成为一种趋势,也将形成双方互利共赢的新局面。以往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创盈的时间、空间都较为局限,普遍造血能力不足,难以拓宽市场做大做强。而“双减”政策明确提出,学校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这便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参与课后体育服务工作提供了现实路径,进而拓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业务渠道,实现业务创收的增益。同时,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反哺学校体育也为其树立良好社会声誉创造契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参与学校体育治理,树立良好社会声誉,巩固壮大自身发展。

学校体育是立德树人,全面育人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体育强国意愿的重要基础[11]。但季浏教授曾指出我国学校体育领域存在“学生喜欢体育活动却不喜欢体育课”“学生学了12年的体育课却未能掌握一项运动”“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水平30多年持续下降”三大难题[12]。除此之外,我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体育师资力量也较为薄弱。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能有效解决学校师资力量匮乏,场地器材设施不足等现实难题,并且因其形式多样、课程多元且对标学生需求,可以为学校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开展高质量课后体育服务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是破解“教育焦虑”、教育功能片面化、功利化,推动教育回归育人本源,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具体措施,也对学生体育兴趣的培养、运动技能的学习与强化、体育锻炼行为习惯的形成起到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其次,体育培训机构肩负着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是提高体育人才质量,夯实体育人力资源基础,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13]。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为实现体教融合要求的“教会、勤练、常赛”目标注入活力,完善了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了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与量的双向提升。

2 “双减”政策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困境

2.1 资本涌入下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价值目标出现偏离

自“双减”政策发布以来,体育运动类与艺术类培训相关企业新增3.3万家,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9%[14]。体育培训机构具备典型的“经济人”特征,主要追求经济、资源和品牌利益,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15]。因此,过度资本化可能致使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其应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导致其价值目标出现偏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双减”下体育培训市场火热,体育培训机构无规则收费突出。“双减”政策落地后的第一个寒假,伴随着多地中考体育分数的增加,体育培训机构学费水涨船高,场地费也上浮了30%[16]。根据央视财经报道,一位体育学院毕业的学生在一家俱乐部做羽毛球教练,一天工作6个小时,一个月都拿到2~3万的工资,有些教练甚至年薪可达60万左右[17]。教练员的高薪反映出当前我国体育培训市场专业教练员的稀缺性,也间接反映出体育培训机构学费课时高昂。(2)在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驱动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交费前有名师,交费后人消失”以及超容量安排教学的现象屡屡出现,师资水平良莠不齐以及师生比超标等现象层出不穷[18],体育培训教学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体育培训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当前体育培训行业正处于行业风口,体育服务市场已然成为各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逐利场,但体育培训机构狂热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将诱导其漠视应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背离其改善青少年体质健康,提升青少年运动技能水平的价值目标。

2.2 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且外部监管力量缺失

行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但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亟待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政府行政部门对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处于“多头交叉、无人负责”的尴尬窘况[19]。虽然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个政府行政部门均能对体育培训机构执行监管,但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与权限却并未明确地划分,导致相关监管部门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上束手束脚[15]。(2)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受多方利益相关主体的影响,其有效监管需充分激发各方潜力,形成合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从属于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但目前我国尚未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督主体及其职责进行清晰界定,相关监督制度偏于宏观,缺乏实施细则。(3)学校目前也并未形成相应的监管方略,监管机制的缺位将导致教练员对待课后延时体育服务工作存在消极怠慢的现象,从而阻碍课后延时体育服务的发展[20]。由此可见,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政府监管主体以及主体间的责权划分还不明确,外部监管力量也严重缺失,落实“双减”政策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的要求必将受到严峻挑战。

2.3 青少年体育培训产业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

“双减”政策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参与课后体育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融合发展的潜力巨大。但在此背景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与学校融合发展仍面领着重重阻碍,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缺乏准入的配套政策。我国虽颁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学校体育,但具体的准入配套政策依旧匮乏,导致两者无法进一步深度融合开展学校体育工作[20]。(2)校园安全保障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还不够健全。学校体育中的安全问责机制、运动风险防范机制、运动伤害保险制度等均未有效建立健全,学生出现运动损伤事件时,责任主体无法明确,掣肘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学校体育的阻碍因素尚未消除[21]。(3)职权分配不清晰。“双减”政策明确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可聘请有资质的体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体育服务,但目前中小学课后延时体育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引进的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职权责任又并未划分[22],导致课后延时体育服务容易出现“一件事两套管理班子”的窘境。此外,校外培训机构的自主性和选择性与校内管理体制不同,存在着沟通不畅的情况,无法形成需求与供给的稳定平衡[22]。(4)家庭、学校、社会上“重智轻体”的错误观念仍旧存在。小学、高中阶段体育考试的缺位,会造成学校领导及家长对于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支持意愿不强。

2.4 课后体育服务中教练员评价机制与职业素养双重缺位

“双减”政策提出:“要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提升支撑保障能力,要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从而促进在校教师更加积极参与到学校的课后服务当中。”[1]但对于同样提供课后服务的校外人员,其保障机制仅为按照劳务合同进行统一额度地发放课后服务补助,缺乏针对校外人员课后延时服务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尺以及相应的奖励惩处机制,使得教练员在课后服务的薪酬上无法体现出个体差异,学校也无法营造出奖罚分明的课后体育服务良性竞争工作环境,容易导致参与课后体育服务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人员形成“不作为”的思想观念,刻意在工作中“保存实力”,养成得过且过,安于一隅的工作作风,严重影响其自身参与课后延时体育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双减”政策指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这对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体育服务而言,教练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是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关键。但现阶段,体育培训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行业标准仍不健全,职业认证制度仍有待完善,导致教练员水平良莠不齐,无证执教等市场乱象频频发生[23]。可见,上述情况对于落实“双减”政策下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带来了挑战。

3 “双减”政策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治理策略

3.1 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并加强行业自律

目标的匡正离不开正确的价值取向与行业自律。首先,加强体育行政部门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思想价值引领。体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不定期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匡正价值定位的系列宣讲活动,引导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达到厘清自身价值定位的目的。此外,外部力量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行思想价值引领的同时,还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自身内部匡正价值取向的能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需以个体为单位,严格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内外兼修、双管齐下”,从而进一步助力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定位,促使其更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成为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作出更大贡献。其次,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行业自律是抵制其目标价值偏离的制胜法宝。任何政策和法律真正的成效都是目标群体的自觉遵守,而不仅是外在强制力[24]。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恪守行业准则,不断加强自身的自觉意识,以法律之刚性约束与道德之柔性规范落实体育培训服务工作。

3.2 明确政府主体监管职责,构建多元协同监管模式

“双减”政策下,非学科类培训加速发展,体育培训作为其重要的一极,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繁荣景象之下却有着“野蛮生长”之势头。因此,科学有效的监管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政府的主体监管职责要明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责,合理调整和划分各个部门责任范围,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分工明晰,权责清晰的监管秩序,形成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宏观调控与监管[15]。其次,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构建多元协同监管模式。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发展与外部环境监管密不可分,在以政府为监管主体的前提下,以政策为导向,赋予社会体育组织相应的监管职权,让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可通过评价来促进监管。学员与家长的反馈信息能真实、有效反映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与效果,对于监管和促进其高质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须加快拓宽受众的反馈路径并制定评价反馈体系,以线上发放问卷,线下访谈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科学收集并分析受众的评价反馈信息,及时反馈给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为其精准整改、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支撑。

3.3 加强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体育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构建具体的配套政策。第一,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校园准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与学校协同合作共同制定体育培训机构准入校园的具体政策机制,明晰学校购买社会体育服务的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监管机制细则,解决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怎么进”的问题。其次,明晰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具体准入标准,建立学校审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流程,解决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谁能进”的问题;以及明确进入校园之后对机构的管理、评价、监督工作,从而使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二,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园安全保障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学校、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需加快商讨并制定出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制定处置程序与措施,维护学校体育安全。第三,制定奖励优惠政策,激发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活力。新时代体教融合要提升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持续性,关键在于制定相应的激励保障制度[20]。国家行政部门应发挥体育、教育、工商、财政、国土资源等多部门协调机制作用,从国家到地方给予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在税收、水电能耗、土地、场馆使用、借贷等方面的硬核政策扶持,提升其参与学校体育治理的积极性[25]。

3.4 健全教练员评价机制并提升教练员专业素养与能力

建立完善的教练员评价机制是激发体育培训机构教练员进入校园,助力其积极参与课后体育服务,推动课后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应将学校、家长、学生以及社会组织等纳入课后服务的评价体系当中,促进多元主体参与评价,对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实际效益、学生、家长满意度,以及带来的实际成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并通过评估、测试、观察等方式检验课后服务开展的效果[22]。对于表现突出的教练员,可以增加其个人酬金或学校与其签约长期聘请合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其次,教练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是提升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的核心要素。因此,提高教练员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刻不容缓。第一,完善教练员的资质认证制度。“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证明,体育管理部门和单项体育协会需共同负责教练员专业资格认定与审查,坚决抵制教练员无证、乱证上岗等不当行为[15]。第二,建立教练员的职后培训机制。体育管理部门、单项体育协会要加强培训机构教练员的职后培训,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会,如到高校学术科研机构进修或参加单项体育协会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不断提升教练员的职业能力与专业素养[15]。另外,体育管理部门要加快建立体育教师与体育教练员的互帮互助机制,定期举办交流研讨会,促进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在各自领域的深度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各取所需,达到双方共同发展进步的目的,为两者高质量开展课后体育服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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