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敏,孙宏伟,吴延江
(1.朝阳市第二医院整形美容科 辽宁 朝阳 122000;2.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骨外科 辽宁 葫芦岛 122001)
上睑下垂一般是因提上睑肌和Müller's平滑肌的功能发育不全、丧失,导致上睑部分或全部下垂[1],据提上睑肌肌力的不同可分为轻、中、重度。患者发生上睑下垂时视力与面部美观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若是先天性上睑下垂则有造成弱视的极大可能[2]。临床主要以手术方式治疗重度上睑下垂,其手术多数通过缩短提上睑肌、增强提上睑肌肌力以及借助额肌肌力等手段来改善患者症状,但由于额肌属于非生理性肌肉,术后可能产生上睑迟滞、外形不佳等问题,因而不同术式各具优劣[3]。目前筋膜悬吊术、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折叠术、睑板联合提上睑肌切除术均有良好的应用[4-5],本研究采取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治疗,并观察其临床效果,以期为重度上睑下垂的临床治疗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选取2017年5月-2020年6月笔者医院收治的98例重度上睑下垂患者,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n=49)。观察组男22例,女27例;年龄7~65岁,平均(22.67±7.31)岁;单侧下垂30例、双侧下垂19例。对照组男24例,女25例;年龄6~65岁,平均(23.04±8.25)岁;单侧下垂28例,双侧下垂21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征得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纳入标准:①均接受提上睑肌、额肌肌力、上睑下垂程度评估;提上睑肌肌力<4 mm;②符合临床上睑下垂诊断标准[6];③对本研究知情并接受本治疗方案。
1.3 排除标准:①既往有手术矫正史;②合并重症肌无力[7]、腱膜性上睑下垂;③合并角膜病变及其他影响上睑活动的系统性疾病;④妊娠期、孕期妇女;⑤合并Horner综合征[8]、咬合瞬目综合征;⑥手术禁忌证。
1.4 方法:两组患者术前进行上睑肌肌力、眼睑闭合程度、Bell征检查,术前2 d禁止眼部化妆、滴抗生素类眼药水,同时禁止服用扩血管类药物。
对照组行额肌瓣悬吊术治疗。患者取仰卧位,2%利多卡因(20 ml,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1021071)配以0.1%的肾上腺素(1 ml,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1601)进行局部浸润麻醉,设计手术标记线,沿标记线切开皮肤,剪除眼轮匝肌,暴露睑板,切开患侧眉下辅助切口至皮下,于皮下、骨膜分离额肌瓣,再将额肌瓣经重睑切口处向下牵拉,缝合睑板前筋膜上缘,形成重睑,再缝合皮肤,眉下切口置入胶片引流,缝合处涂红霉素眼膏,加压包扎。
观察组行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治疗。患者取仰卧位,麻醉方式同对照组,设计重睑线切口并预估切除松弛皮肤宽度,沿上睑切口线切开皮肤,剪除预估切除的松弛皮肤,同时于睑板上缘剪除睑部轮匝肌,暴露筋膜,沿睑板上缘剪开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直至结膜处,分离结膜下层,见联合筋膜鞘,将其向 下牵拉并缝合于睑板上缘,使睁眼正视前方时上睑缘位于瞳孔上方3 mm,两侧基本对称,睑板上缘、切口皮下依次缝合,令粘连形成重睑,切口缝合处涂抹红霉素眼膏,加压包扎,术后隔日换药,术后1周拆除皮肤缝线。
1.5 观察指标:所有患者均进行术后随访,以门诊形式随访,随访时间为半年,频率分别为术后1个月1次,3个月1次,半年1次,所有测量均由同一位医师完成。
1.5.1 对两组患者的角膜直径进行测定,调取患者术前及术后(1、3、6个月)的标准正位睁眼、闭眼照片,对患者瞳孔中央反光点与上睑缘的高度(Margin reflex distance 1,MRD1)进行测定。
1.5.2 上睑上提量:用拇指摁压额肌,叮嘱患者闭眼,然后平视,上睑此时的移动距离即为上睑上提量,分别于术前、术后及随访时进行测量。
1.5.3 眼睑闭合不全量:患者正常闭眼,测量两组患者上睑缘至下睑缘之间未闭合的距离。
1.5.4 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常见并发症主要有内翻倒睫、眼睑血肿、睑缘弧度不良、结膜脱垂等。
1.5.5 临床疗效:术后对两组临床疗效进行评估,正矫为上睑位于角膜上缘下1~2 mm;过矫为上睑位于角膜上缘以上;欠矫为上睑位于角膜上缘下2 mm以上;复发为上睑位于术前水平。
1.6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用χ2检验,MRD1值、上睑上提量、眼睑闭合不全量均采用重复测量方差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的矫正率为91.84%,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5.5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典型病例见图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图1 观察组典型病例手术前后
2.2 两组不同时间MRD1比较:矫正术式和时间存在交互效应,矫正后随着时间延长,两组MRD1值均有上升,与术前相比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矫正后组内各时间点数值两两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矫正后各时间点MRD1值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不同时间MRD1比较 (±s,mm)
表2 两组不同时间MRD1比较 (±s,mm)
2.3 两组不同时间上睑上提量比较:矫正后观察组的上睑上提量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矫正术式和时间存在交互效应,随着时间延长,两组上睑上提量逐渐增加,且观察组上提量较对照组更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不同时间上睑上提量比较 (±s,mm)
表3 两组不同时间上睑上提量比较 (±s,mm)
2.4 两组患者不同时间闭合不全量比较:矫正后观察组的闭合不全量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矫正术式和时间存在交互效应,随着时间延长,两组患者的闭合不全量均逐渐减少,且观察组较对照组减少程度更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不同时间闭合不全量比较 (±s,mm)
表4 两组不同时间闭合不全量比较 (±s,mm)
2.5 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4.08%,低于对照组的20.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例(%)]
重度上睑下垂患者,因提上睑肌肌力较弱,治疗效果欠佳,因而成为临床治疗的一大难点[9]。传统的矫正术式大多采用额肌瓣悬吊术,虽有不错的效果,但对眼睑解剖有较大损害,并发症多,临床应用受限。相比之下,联合筋膜悬吊术符合眼睑生理特点,能弥补传统术式的不足,同时兼具创伤小、重复性强、安全性高的优势[10]。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较新术式,在联合筋膜悬吊术基础上改良而成。保留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的同时减少术后上睑回缩,加强上提睑板的力量。同时Müller肌与提上睑肌作为复合体折叠,与筋膜鞘形成粘连,增强筋膜鞘的厚度与稳定,共同发挥提升上睑的作用。目前关于联合筋膜悬吊术的改良术报道较多,但本研究对比传统术式与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的近、远期疗效,分析矫治效果,此为创新之处。
传统观点认为提上睑肌肌力弱,下垂量较大,而提上睑肌缩短术需切除所有提上睑肌方可矫正下垂,故提上睑肌缩短术无法应用于重度上睑下垂[11]。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术后两组的MRD1均有不同程度增加,而观察组的增加幅度更为显著;术后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的矫正效果更佳,表明该术式的远期效果更具优势;术后观察组的上睑上提量明显高于对照组,而两组术后6个月的上睑上提量无明显差异,提示术后短期观察组的眼睑闭合情况优于对照组,但远期眼睑闭合效果两组并无明显差异。造成这一结果原因,分析是作为鞘膜结构,筋膜鞘含有丰富的弹性纤维,闭眼时筋膜鞘做顺应性拉伸,匝肌力量较睁眼时更强[12];睁眼时匝肌力量减弱,筋膜鞘由于拉伸产生形变,增大弹力拉动眼睑上提。而额肌早期闭合不明显,可能与拉伸程度过大影响收缩能力有关,远期肌肉适应新的位置,周围的瘢痕、眼睑闭合亦得到相应改善,刘超华[13]在联合筋膜鞘悬吊矫正重度上睑下垂的研究中亦持类似观点。
额肌瓣悬吊术作为传统术式,治疗重度上睑下垂病例颇有成效,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与提上睑肌的生理特点不符,张力、瘀血均能导致结线处产生炎症,导致血肿、化脓感染,同时具有较长的术后眼睑闭合不全时间。与之类似,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眼睑闭合不全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提示观察组矫正重度上睑下垂可较好改善术后眼睑闭合情况,分析原因,推测是相比单一联合筋膜悬吊术,增加了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的悬吊力量,进而加大了术后的眼睑运动力度,并能借助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的牢固附着点减少术后内睑缘位置回退[14],巩固上睑部位。
最后,本次研究结果发现,观察组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提示提上睑肌-Müller's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治疗重度上睑下垂效果更好,优于额肌瓣悬吊术,与李欣[15]的研究结果较好地保持一致。同时,本研究显示,治疗过程中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提示该术式矫治重度上睑下垂,安全性较高。
综上所述,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联合筋膜悬吊术矫正重度上睑下垂,疗效较好,相比传统术式,上睑位置较固定,眼睑闭合不全状态较轻,并发症少,适合临床上进行推广。同时也应留意到本研究的不足,样本量偏少,远期随访时间应延长,后续应扩大样本量,进行针对性研究予以进一步证实。